“过不下去就离” 谁偷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6:16:09
“过不下去就离” 谁偷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
2016年07月07日 来源:半月谈
(一)
今年初春,面庞清瘦的农民李须来到河南省宁陵县法院,递上民事诉状,希望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让法官帮自己劝回远在杭州的媳妇,一起好好过日子。
时光回到2011年元月,25岁的李须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2岁的张燕。那时,离过婚的张燕带着1岁多的女儿欣欣过日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感觉还不错,不到20天就办了婚事,共同生活。
2013年,张燕外出打工,欣欣由李须的父母帮助照顾。张燕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视野开始改变,渐渐嫌弃了老家农村的生活,跟挣不了大钱的李须也起了嫌隙。
2015年正月初六,张燕不辞而别,从此任凭丈夫如何劝说,甚至带着欣欣找到杭州,她也无意回头。最后,张燕偷偷从丈夫家拉走全部嫁妆,带走女儿。李须的婚姻名存实亡。
“如果她能回来,你还能和她共同生活吗?”法官问。
“如果她能回来,我们再生个孩子,我就不离婚了。”李须弱弱地表示。
事与愿违。经法院通知,从杭州赶回来的张燕态度坚决:“我这次回来就是专门办离婚的。”她衣着华丽、打扮入时,一切的一切,与李须看起来格格不入。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今年3月22日,这对半路夫妻又半路分手。
该案的审判员、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卫锋抚额苦笑:“这种事在农村越来越常见。一些青年农民工在外打工开了眼界,学城里人追求个性、时尚,婚姻的随意性、脆弱性加剧,稍有坎坷便离婚。”
(二)
宁陵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是战国四君子之一信陵君的封地。2014年3月,该县法院根据家事案件占比大的现实,把家事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抚、扶)、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案件。
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介绍,随着专案专办,他们发现80后、90后农村青年离婚案件逐年走高,新生代农民工婚姻状况堪忧。2013年至2015年,全县法院共审理离婚案件339起、448起、460起,分别占当年审理民事案件的30%、36%、36.5%。其中,80后、90后县乡青年成为离婚高危人群,占全部离婚案件的85%左右。
据统计分析,这些青年的离婚呈四化特点:一是离婚主体女性化。起诉离婚的大多是女性。其中,2015年女性281人,男性179人。
二是离婚事由多样化。诉讼离婚必须具备法定事由。但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当事人起诉离婚事由随意多样,除传统的经济、道德、性格等原因外,身体相貌、子女老人、生活习惯等都能成为离婚理由。
三是婚姻时间短暂化。“闪婚闪离”较为普遍,在2014年和2015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分别有13%和15%属于此类现象。宁陵县家事法庭今年审理了一个闪离案件:河北省大名县女子仝某与宁陵县男子刘某在打工时相识,不久即确立恋爱关系,2015年1月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8月办结婚登记手续,9月生一女孩,12月仝某起诉离婚。
四是婚姻价值偏激化。一些当事人奉行“潇洒婚姻”、“过不下去就离”的婚姻价值取向。二婚、三婚者仍要求离婚的不乏其例。
(三)
相较于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受市场经济和网络影响大,对土地和乡土文明的依存度低。他们进入城市后,婚姻观、家庭观、生活观发生偏离。部分女性追求生活攀比,因物质需求引发离婚,直接推动离婚潮。
同时,严重倾斜的出生性别比造成农村男青年婚配难,光棍危机显现。据宁陵县计生委的干部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农村选择性别生育普遍,新生儿六七成是男性。若按六成五计算,出生性别比为186︰100。这就意味着县乡青年中超过46%的男性被挤压出婚姻市场。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张文礼告诉记者,去年春节他回农村老家,村里30岁左右的光棍汉几十个。
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宁陵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末,中国内地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376万人。80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为136︰100,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一女难求推高彩礼市场,由此造成乡村买卖婚姻现象加剧。而农民工受地域迁徙阻隔等客观因素影响,婚外性行为增多,家庭婚姻稳定性受到冲击,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办理离婚的女方大多比较强势,因为在该县,二婚、三婚女人都不愁嫁。据介绍,前些年结婚的女人,彩礼比较低,大概在6000元至2万元之间,现在彩礼起步价6.6万元,最高达三四十万元,即“一动(汽车)一不动(房子)”。这些花大价钱娶回的儿媳妇,婆家一般都高高供着,这也造成个别女方生活稍不如意,就放弃现有婚姻另寻婚配。
(四)
半月谈记者采访时遇到正在法院起诉离婚的宁陵县孔集乡青年农民林一杰。他流着泪说,自己长年在新疆打工,家里给自己相了个媳妇,2015年2月订婚,今年1月结婚。结婚后,女方和他分被窝睡觉,不让他碰,半个月后失踪。至此,他已支付彩礼等各种费用16.7万元。法官调查发现,林一杰失踪的妻子年仅24岁,已经有3次婚姻。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即使法院判离,林一杰也无法拿回全部彩礼。
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黄进才、河南领先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婚姻家庭咨询师杨智等人认为,传统乡村文明随着多年的打工潮逐渐解体,与农民工“候鸟”行为相匹配的新型乡村文明尚未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既不能融入城市,又难以回归农村,他们利用春节等长假回家进行走马灯式的相亲,是这一尴尬境地的具体表现,高离婚率则是后果。
专家建议,政府应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增强人们的家庭责任感,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事前学习恋爱、婚姻、家庭知识的机会。社会机构也应提供专业辅导和公益服务,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质量。(注:文中案例的当事人均为化名)(半月谈记者 李丽静)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7-07/7930545.shtml“过不下去就离” 谁偷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
2016年07月07日 来源:半月谈
(一)
今年初春,面庞清瘦的农民李须来到河南省宁陵县法院,递上民事诉状,希望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让法官帮自己劝回远在杭州的媳妇,一起好好过日子。
时光回到2011年元月,25岁的李须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2岁的张燕。那时,离过婚的张燕带着1岁多的女儿欣欣过日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感觉还不错,不到20天就办了婚事,共同生活。
2013年,张燕外出打工,欣欣由李须的父母帮助照顾。张燕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视野开始改变,渐渐嫌弃了老家农村的生活,跟挣不了大钱的李须也起了嫌隙。
2015年正月初六,张燕不辞而别,从此任凭丈夫如何劝说,甚至带着欣欣找到杭州,她也无意回头。最后,张燕偷偷从丈夫家拉走全部嫁妆,带走女儿。李须的婚姻名存实亡。
“如果她能回来,你还能和她共同生活吗?”法官问。
“如果她能回来,我们再生个孩子,我就不离婚了。”李须弱弱地表示。
事与愿违。经法院通知,从杭州赶回来的张燕态度坚决:“我这次回来就是专门办离婚的。”她衣着华丽、打扮入时,一切的一切,与李须看起来格格不入。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今年3月22日,这对半路夫妻又半路分手。
该案的审判员、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卫锋抚额苦笑:“这种事在农村越来越常见。一些青年农民工在外打工开了眼界,学城里人追求个性、时尚,婚姻的随意性、脆弱性加剧,稍有坎坷便离婚。”
(二)
宁陵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是战国四君子之一信陵君的封地。2014年3月,该县法院根据家事案件占比大的现实,把家事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抚、扶)、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案件。
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介绍,随着专案专办,他们发现80后、90后农村青年离婚案件逐年走高,新生代农民工婚姻状况堪忧。2013年至2015年,全县法院共审理离婚案件339起、448起、460起,分别占当年审理民事案件的30%、36%、36.5%。其中,80后、90后县乡青年成为离婚高危人群,占全部离婚案件的85%左右。
据统计分析,这些青年的离婚呈四化特点:一是离婚主体女性化。起诉离婚的大多是女性。其中,2015年女性281人,男性179人。
二是离婚事由多样化。诉讼离婚必须具备法定事由。但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当事人起诉离婚事由随意多样,除传统的经济、道德、性格等原因外,身体相貌、子女老人、生活习惯等都能成为离婚理由。
三是婚姻时间短暂化。“闪婚闪离”较为普遍,在2014年和2015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分别有13%和15%属于此类现象。宁陵县家事法庭今年审理了一个闪离案件:河北省大名县女子仝某与宁陵县男子刘某在打工时相识,不久即确立恋爱关系,2015年1月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8月办结婚登记手续,9月生一女孩,12月仝某起诉离婚。
四是婚姻价值偏激化。一些当事人奉行“潇洒婚姻”、“过不下去就离”的婚姻价值取向。二婚、三婚者仍要求离婚的不乏其例。
(三)
相较于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受市场经济和网络影响大,对土地和乡土文明的依存度低。他们进入城市后,婚姻观、家庭观、生活观发生偏离。部分女性追求生活攀比,因物质需求引发离婚,直接推动离婚潮。
同时,严重倾斜的出生性别比造成农村男青年婚配难,光棍危机显现。据宁陵县计生委的干部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农村选择性别生育普遍,新生儿六七成是男性。若按六成五计算,出生性别比为186︰100。这就意味着县乡青年中超过46%的男性被挤压出婚姻市场。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张文礼告诉记者,去年春节他回农村老家,村里30岁左右的光棍汉几十个。
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宁陵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末,中国内地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376万人。80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为136︰100,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一女难求推高彩礼市场,由此造成乡村买卖婚姻现象加剧。而农民工受地域迁徙阻隔等客观因素影响,婚外性行为增多,家庭婚姻稳定性受到冲击,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办理离婚的女方大多比较强势,因为在该县,二婚、三婚女人都不愁嫁。据介绍,前些年结婚的女人,彩礼比较低,大概在6000元至2万元之间,现在彩礼起步价6.6万元,最高达三四十万元,即“一动(汽车)一不动(房子)”。这些花大价钱娶回的儿媳妇,婆家一般都高高供着,这也造成个别女方生活稍不如意,就放弃现有婚姻另寻婚配。
(四)
半月谈记者采访时遇到正在法院起诉离婚的宁陵县孔集乡青年农民林一杰。他流着泪说,自己长年在新疆打工,家里给自己相了个媳妇,2015年2月订婚,今年1月结婚。结婚后,女方和他分被窝睡觉,不让他碰,半个月后失踪。至此,他已支付彩礼等各种费用16.7万元。法官调查发现,林一杰失踪的妻子年仅24岁,已经有3次婚姻。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即使法院判离,林一杰也无法拿回全部彩礼。
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黄进才、河南领先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婚姻家庭咨询师杨智等人认为,传统乡村文明随着多年的打工潮逐渐解体,与农民工“候鸟”行为相匹配的新型乡村文明尚未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既不能融入城市,又难以回归农村,他们利用春节等长假回家进行走马灯式的相亲,是这一尴尬境地的具体表现,高离婚率则是后果。
专家建议,政府应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增强人们的家庭责任感,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事前学习恋爱、婚姻、家庭知识的机会。社会机构也应提供专业辅导和公益服务,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质量。(注:文中案例的当事人均为化名)(半月谈记者 李丽静)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7-07/7930545.shtml
2016年07月07日 来源:半月谈
(一)
今年初春,面庞清瘦的农民李须来到河南省宁陵县法院,递上民事诉状,希望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让法官帮自己劝回远在杭州的媳妇,一起好好过日子。
时光回到2011年元月,25岁的李须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2岁的张燕。那时,离过婚的张燕带着1岁多的女儿欣欣过日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感觉还不错,不到20天就办了婚事,共同生活。
2013年,张燕外出打工,欣欣由李须的父母帮助照顾。张燕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视野开始改变,渐渐嫌弃了老家农村的生活,跟挣不了大钱的李须也起了嫌隙。
2015年正月初六,张燕不辞而别,从此任凭丈夫如何劝说,甚至带着欣欣找到杭州,她也无意回头。最后,张燕偷偷从丈夫家拉走全部嫁妆,带走女儿。李须的婚姻名存实亡。
“如果她能回来,你还能和她共同生活吗?”法官问。
“如果她能回来,我们再生个孩子,我就不离婚了。”李须弱弱地表示。
事与愿违。经法院通知,从杭州赶回来的张燕态度坚决:“我这次回来就是专门办离婚的。”她衣着华丽、打扮入时,一切的一切,与李须看起来格格不入。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今年3月22日,这对半路夫妻又半路分手。
该案的审判员、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卫锋抚额苦笑:“这种事在农村越来越常见。一些青年农民工在外打工开了眼界,学城里人追求个性、时尚,婚姻的随意性、脆弱性加剧,稍有坎坷便离婚。”
(二)
宁陵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是战国四君子之一信陵君的封地。2014年3月,该县法院根据家事案件占比大的现实,把家事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抚、扶)、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案件。
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介绍,随着专案专办,他们发现80后、90后农村青年离婚案件逐年走高,新生代农民工婚姻状况堪忧。2013年至2015年,全县法院共审理离婚案件339起、448起、460起,分别占当年审理民事案件的30%、36%、36.5%。其中,80后、90后县乡青年成为离婚高危人群,占全部离婚案件的85%左右。
据统计分析,这些青年的离婚呈四化特点:一是离婚主体女性化。起诉离婚的大多是女性。其中,2015年女性281人,男性179人。
二是离婚事由多样化。诉讼离婚必须具备法定事由。但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当事人起诉离婚事由随意多样,除传统的经济、道德、性格等原因外,身体相貌、子女老人、生活习惯等都能成为离婚理由。
三是婚姻时间短暂化。“闪婚闪离”较为普遍,在2014年和2015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分别有13%和15%属于此类现象。宁陵县家事法庭今年审理了一个闪离案件:河北省大名县女子仝某与宁陵县男子刘某在打工时相识,不久即确立恋爱关系,2015年1月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8月办结婚登记手续,9月生一女孩,12月仝某起诉离婚。
四是婚姻价值偏激化。一些当事人奉行“潇洒婚姻”、“过不下去就离”的婚姻价值取向。二婚、三婚者仍要求离婚的不乏其例。
(三)
相较于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受市场经济和网络影响大,对土地和乡土文明的依存度低。他们进入城市后,婚姻观、家庭观、生活观发生偏离。部分女性追求生活攀比,因物质需求引发离婚,直接推动离婚潮。
同时,严重倾斜的出生性别比造成农村男青年婚配难,光棍危机显现。据宁陵县计生委的干部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农村选择性别生育普遍,新生儿六七成是男性。若按六成五计算,出生性别比为186︰100。这就意味着县乡青年中超过46%的男性被挤压出婚姻市场。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张文礼告诉记者,去年春节他回农村老家,村里30岁左右的光棍汉几十个。
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宁陵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末,中国内地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376万人。80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为136︰100,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一女难求推高彩礼市场,由此造成乡村买卖婚姻现象加剧。而农民工受地域迁徙阻隔等客观因素影响,婚外性行为增多,家庭婚姻稳定性受到冲击,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办理离婚的女方大多比较强势,因为在该县,二婚、三婚女人都不愁嫁。据介绍,前些年结婚的女人,彩礼比较低,大概在6000元至2万元之间,现在彩礼起步价6.6万元,最高达三四十万元,即“一动(汽车)一不动(房子)”。这些花大价钱娶回的儿媳妇,婆家一般都高高供着,这也造成个别女方生活稍不如意,就放弃现有婚姻另寻婚配。
(四)
半月谈记者采访时遇到正在法院起诉离婚的宁陵县孔集乡青年农民林一杰。他流着泪说,自己长年在新疆打工,家里给自己相了个媳妇,2015年2月订婚,今年1月结婚。结婚后,女方和他分被窝睡觉,不让他碰,半个月后失踪。至此,他已支付彩礼等各种费用16.7万元。法官调查发现,林一杰失踪的妻子年仅24岁,已经有3次婚姻。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即使法院判离,林一杰也无法拿回全部彩礼。
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黄进才、河南领先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婚姻家庭咨询师杨智等人认为,传统乡村文明随着多年的打工潮逐渐解体,与农民工“候鸟”行为相匹配的新型乡村文明尚未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既不能融入城市,又难以回归农村,他们利用春节等长假回家进行走马灯式的相亲,是这一尴尬境地的具体表现,高离婚率则是后果。
专家建议,政府应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增强人们的家庭责任感,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事前学习恋爱、婚姻、家庭知识的机会。社会机构也应提供专业辅导和公益服务,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质量。(注:文中案例的当事人均为化名)(半月谈记者 李丽静)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7-07/7930545.shtml“过不下去就离” 谁偷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
2016年07月07日 来源:半月谈
(一)
今年初春,面庞清瘦的农民李须来到河南省宁陵县法院,递上民事诉状,希望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让法官帮自己劝回远在杭州的媳妇,一起好好过日子。
时光回到2011年元月,25岁的李须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2岁的张燕。那时,离过婚的张燕带着1岁多的女儿欣欣过日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感觉还不错,不到20天就办了婚事,共同生活。
2013年,张燕外出打工,欣欣由李须的父母帮助照顾。张燕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视野开始改变,渐渐嫌弃了老家农村的生活,跟挣不了大钱的李须也起了嫌隙。
2015年正月初六,张燕不辞而别,从此任凭丈夫如何劝说,甚至带着欣欣找到杭州,她也无意回头。最后,张燕偷偷从丈夫家拉走全部嫁妆,带走女儿。李须的婚姻名存实亡。
“如果她能回来,你还能和她共同生活吗?”法官问。
“如果她能回来,我们再生个孩子,我就不离婚了。”李须弱弱地表示。
事与愿违。经法院通知,从杭州赶回来的张燕态度坚决:“我这次回来就是专门办离婚的。”她衣着华丽、打扮入时,一切的一切,与李须看起来格格不入。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今年3月22日,这对半路夫妻又半路分手。
该案的审判员、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卫锋抚额苦笑:“这种事在农村越来越常见。一些青年农民工在外打工开了眼界,学城里人追求个性、时尚,婚姻的随意性、脆弱性加剧,稍有坎坷便离婚。”
(二)
宁陵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是战国四君子之一信陵君的封地。2014年3月,该县法院根据家事案件占比大的现实,把家事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抚、扶)、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案件。
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介绍,随着专案专办,他们发现80后、90后农村青年离婚案件逐年走高,新生代农民工婚姻状况堪忧。2013年至2015年,全县法院共审理离婚案件339起、448起、460起,分别占当年审理民事案件的30%、36%、36.5%。其中,80后、90后县乡青年成为离婚高危人群,占全部离婚案件的85%左右。
据统计分析,这些青年的离婚呈四化特点:一是离婚主体女性化。起诉离婚的大多是女性。其中,2015年女性281人,男性179人。
二是离婚事由多样化。诉讼离婚必须具备法定事由。但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当事人起诉离婚事由随意多样,除传统的经济、道德、性格等原因外,身体相貌、子女老人、生活习惯等都能成为离婚理由。
三是婚姻时间短暂化。“闪婚闪离”较为普遍,在2014年和2015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分别有13%和15%属于此类现象。宁陵县家事法庭今年审理了一个闪离案件:河北省大名县女子仝某与宁陵县男子刘某在打工时相识,不久即确立恋爱关系,2015年1月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8月办结婚登记手续,9月生一女孩,12月仝某起诉离婚。
四是婚姻价值偏激化。一些当事人奉行“潇洒婚姻”、“过不下去就离”的婚姻价值取向。二婚、三婚者仍要求离婚的不乏其例。
(三)
相较于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受市场经济和网络影响大,对土地和乡土文明的依存度低。他们进入城市后,婚姻观、家庭观、生活观发生偏离。部分女性追求生活攀比,因物质需求引发离婚,直接推动离婚潮。
同时,严重倾斜的出生性别比造成农村男青年婚配难,光棍危机显现。据宁陵县计生委的干部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农村选择性别生育普遍,新生儿六七成是男性。若按六成五计算,出生性别比为186︰100。这就意味着县乡青年中超过46%的男性被挤压出婚姻市场。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张文礼告诉记者,去年春节他回农村老家,村里30岁左右的光棍汉几十个。
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宁陵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末,中国内地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376万人。80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为136︰100,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一女难求推高彩礼市场,由此造成乡村买卖婚姻现象加剧。而农民工受地域迁徙阻隔等客观因素影响,婚外性行为增多,家庭婚姻稳定性受到冲击,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办理离婚的女方大多比较强势,因为在该县,二婚、三婚女人都不愁嫁。据介绍,前些年结婚的女人,彩礼比较低,大概在6000元至2万元之间,现在彩礼起步价6.6万元,最高达三四十万元,即“一动(汽车)一不动(房子)”。这些花大价钱娶回的儿媳妇,婆家一般都高高供着,这也造成个别女方生活稍不如意,就放弃现有婚姻另寻婚配。
(四)
半月谈记者采访时遇到正在法院起诉离婚的宁陵县孔集乡青年农民林一杰。他流着泪说,自己长年在新疆打工,家里给自己相了个媳妇,2015年2月订婚,今年1月结婚。结婚后,女方和他分被窝睡觉,不让他碰,半个月后失踪。至此,他已支付彩礼等各种费用16.7万元。法官调查发现,林一杰失踪的妻子年仅24岁,已经有3次婚姻。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即使法院判离,林一杰也无法拿回全部彩礼。
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黄进才、河南领先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婚姻家庭咨询师杨智等人认为,传统乡村文明随着多年的打工潮逐渐解体,与农民工“候鸟”行为相匹配的新型乡村文明尚未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既不能融入城市,又难以回归农村,他们利用春节等长假回家进行走马灯式的相亲,是这一尴尬境地的具体表现,高离婚率则是后果。
专家建议,政府应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增强人们的家庭责任感,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事前学习恋爱、婚姻、家庭知识的机会。社会机构也应提供专业辅导和公益服务,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质量。(注:文中案例的当事人均为化名)(半月谈记者 李丽静)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7-07/7930545.shtml
看看城市工厂里有多少临时夫妻就知道了。。。。。。
彩礼越高越容易离婚
彩礼越高越容易离婚
彩礼指数?彩礼经济学?
彩礼指数?彩礼经济学?
彩礼指数?彩礼经济学?
没有人去统计,统计一下绝对支持我的观点。
彩礼的本质就是把女人当商品,越抢手的东西成交量就越高。
没有人去统计,统计一下绝对支持我的观点。
彩礼的本质就是把女人当商品,越抢手的东西成交量就越高。
衷心感谢三十年前大力宣传“离婚是社会进步的一部分”。
不是说男女平等吗?要什么彩礼?女权主义者都驼鸟了??
贱婢就是贱婢
贱婢就是贱婢
城乡两元结构的产物
彩礼指数?彩礼经济学?
我们这里,二婚比头昏,彩礼高,办的比头婚高调~~~
我们这里,二婚比头昏,彩礼高,办的比头婚高调~~~
拖油瓶的条件都这么高
还是大力引进外国新娘吧
还是大力引进外国新娘吧
根源是男女数量的不平衡
其实这样也好,至少实现了分时的大部分男人有妻,否则一部分男人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其实这样也好,至少实现了分时的大部分男人有妻,否则一部分男人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zmic787 发表于 2016-7-7 12:06
不是说男女平等吗?要什么彩礼?女权主义者都驼鸟了??
贱婢就是贱婢
谁家在乎那点彩礼啊,一家子兄弟几个,通过要彩礼的形式实现分家,大多数父母都是希望儿女好。
不是说男女平等吗?要什么彩礼?女权主义者都驼鸟了??
贱婢就是贱婢
谁家在乎那点彩礼啊,一家子兄弟几个,通过要彩礼的形式实现分家,大多数父母都是希望儿女好。
还有早几年结婚的兄嫂彩礼钱少,弟弟订婚时吵架,弟弟婚没结成的。
我的哥哥们都结婚了,现在6个大龄表弟堂弟未婚,很是头痛。
我的哥哥们都结婚了,现在6个大龄表弟堂弟未婚,很是头痛。
谁家在乎那点彩礼啊,一家子兄弟几个,通过要彩礼的形式实现分家,大多数父母都是希望儿女好。
又被代表了,自从人大代表出现,被代表是常态了。
又被代表了,自从人大代表出现,被代表是常态了。
不是说男女平等吗?要什么彩礼?女权主义者都驼鸟了??
贱婢就是贱婢
没人禁止男人要彩礼 去要便是。
现在结婚 女方掏钱共同买房买车装修的多了去了 还差那点彩礼钱?
贱婢就是贱婢
没人禁止男人要彩礼 去要便是。
现在结婚 女方掏钱共同买房买车装修的多了去了 还差那点彩礼钱?
还有早几年结婚的兄嫂彩礼钱少,弟弟订婚时吵架,弟弟婚没结成的。
我的哥哥们都结婚了,现在6个大龄表 ...
富的地方中国也不少了,穷的地方更多。
我的哥哥们都结婚了,现在6个大龄表 ...
富的地方中国也不少了,穷的地方更多。
前几年就大力宣扬取消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区别,结果还是没有取消
离婚的十对有九对是因为钱
没人禁止男人要彩礼 去要便是。
现在结婚 女方掏钱共同买房买车装修的多了去了 还差那点彩礼钱?
刚才代表了不在乎彩礼的,现在又代表共同掏钱的,下一个再代表女方倒贴嫁妆的。新的三个代表诞生了
现在结婚 女方掏钱共同买房买车装修的多了去了 还差那点彩礼钱?
刚才代表了不在乎彩礼的,现在又代表共同掏钱的,下一个再代表女方倒贴嫁妆的。新的三个代表诞生了
zmic787 发表于 2016-7-7 20:05
刚才代表了不在乎彩礼的,现在又代表共同掏钱的,下一个再代表女方倒贴嫁妆的。新的三个代表诞生了
我谁也没代表,你又代表了谁? 你肯定是在乎彩礼的咯。
那你是掏不起彩礼的?还是找不到人收彩礼的?
刚才代表了不在乎彩礼的,现在又代表共同掏钱的,下一个再代表女方倒贴嫁妆的。新的三个代表诞生了
我谁也没代表,你又代表了谁? 你肯定是在乎彩礼的咯。
那你是掏不起彩礼的?还是找不到人收彩礼的?
我谁也没代表,你又代表了谁? 你肯定是在乎彩礼的咯。
那你是掏不起彩礼的?还是找不到人收彩礼的?
前面说不在乎彩礼,后面又说女方掏钱,你是叼一类?
那你是掏不起彩礼的?还是找不到人收彩礼的?
前面说不在乎彩礼,后面又说女方掏钱,你是叼一类?
zmic787 发表于 2016-7-7 20:41
前面说不在乎彩礼,后面又说女方掏钱,你是叼一类?
请说普通话,叼一类是什么土话? 我看不懂
前面说不在乎彩礼,后面又说女方掏钱,你是叼一类?
请说普通话,叼一类是什么土话? 我看不懂
强烈要求国家大力引进外国新娘,现在女人少得都把规距全坏了。
按我们这儿的风俗,以前要是有女方要求彩礼,男方会欢天喜地,因为按规距女方家庭是要双倍返还给新人家庭的,现在好了,竟然出现要彩礼不返还的例子了,夭寿哦
按我们这儿的风俗,以前要是有女方要求彩礼,男方会欢天喜地,因为按规距女方家庭是要双倍返还给新人家庭的,现在好了,竟然出现要彩礼不返还的例子了,夭寿哦
请说普通话,叼一类是什么土话? 我看不懂
三个代表,手机打错了,哪
三个代表,手机打错了,哪
其实这招对付绿绿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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