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有完没完,广药向加多宝索赔29亿,今日再次对簿公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48:32
摘要:对于本次案件,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腾讯财经表示,有书面证明、商业往来函件可以证明,加多宝的商标租赁行为,已按时足额支付许可使用费,侵权之说不合法、不合理;29亿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6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广药集团诉加多宝集团商标侵权案。这一诉讼因广药主张加多宝赔偿金额高达29.30亿元而广受关注。

双方商标及包装等纠纷已持续数年。这一次是2014年5月7日,广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同时加多宝在全国六家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2015年2月,广药集团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0亿元。

上世纪90年代,加多宝租用“王老吉”商标。在2010年主合同到期后,广药与加多宝就“王老吉”商标问题产生诸多争议。2012年,“王老吉”商标使用权被判广药集团收回。此后,双方围绕商标侵权、包装、广告语等爆发多达十余次诉讼。

对于本次案件,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腾讯财经表示,有书面证明、商业往来函件可以证明,加多宝的商标租赁行为,已按时足额支付许可使用费,侵权之说不合法、不合理;29亿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除了巨额索赔案,双方在多地区还有多个诉讼进行中。

早在2013年5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广药与加多宝互诉红罐包装装潢侵权纠纷一案,被外界视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2014年12月13日,广东高院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权属于广药集团。加多宝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红罐案”。

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老吉“被改名案”,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加多宝当庭提起上诉。2014年7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

2014年10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归属案。

2015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就广药集团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胜诉扳回一局。

对于早前不太有利的诉讼结果,冯志敏表示,目前部分案件尚在二审阶段,部分仍处于再审申请阶段,(广药)所谓官司连胜、高额赔偿等说法,都只是一方说辞;对于加多宝而言,官司的输赢在纸面,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同更为重要。http://s1.uczzd.cn/webapp/webview/article/news.html?app=uc-iflow&aid=14507398634836026499&cid=100&zzd_from=uc-iflow&uc_param_str=dndseiwifrvesvntgipf&recoid=&rd_type=share&pagetype=share&btifl=100摘要:对于本次案件,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腾讯财经表示,有书面证明、商业往来函件可以证明,加多宝的商标租赁行为,已按时足额支付许可使用费,侵权之说不合法、不合理;29亿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6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广药集团诉加多宝集团商标侵权案。这一诉讼因广药主张加多宝赔偿金额高达29.30亿元而广受关注。

双方商标及包装等纠纷已持续数年。这一次是2014年5月7日,广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同时加多宝在全国六家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2015年2月,广药集团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0亿元。

上世纪90年代,加多宝租用“王老吉”商标。在2010年主合同到期后,广药与加多宝就“王老吉”商标问题产生诸多争议。2012年,“王老吉”商标使用权被判广药集团收回。此后,双方围绕商标侵权、包装、广告语等爆发多达十余次诉讼。

对于本次案件,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腾讯财经表示,有书面证明、商业往来函件可以证明,加多宝的商标租赁行为,已按时足额支付许可使用费,侵权之说不合法、不合理;29亿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除了巨额索赔案,双方在多地区还有多个诉讼进行中。

早在2013年5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广药与加多宝互诉红罐包装装潢侵权纠纷一案,被外界视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2014年12月13日,广东高院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权属于广药集团。加多宝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红罐案”。

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老吉“被改名案”,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加多宝当庭提起上诉。2014年7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

2014年10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归属案。

2015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就广药集团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胜诉扳回一局。

对于早前不太有利的诉讼结果,冯志敏表示,目前部分案件尚在二审阶段,部分仍处于再审申请阶段,(广药)所谓官司连胜、高额赔偿等说法,都只是一方说辞;对于加多宝而言,官司的输赢在纸面,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同更为重要。http://s1.uczzd.cn/webapp/webview/article/news.html?app=uc-iflow&aid=14507398634836026499&cid=100&zzd_from=uc-iflow&uc_param_str=dndseiwifrvesvntgipf&recoid=&rd_type=share&pagetype=share&btifl=100
屁股还是坐在法律一边吧
现在两都不火吧,广告也不象以前铺天盖地了,全送律师那了
太不要脸了
单论口感,加多宝比王老*好喝得多
个人认为把没有外观专利权的红罐判定为广药独家使用就很没理由的。照这样说,可口可乐就有碳酸饮料的红色专用权了。
卖不过只要告得赢照样有利润,真不要脸。
广药王老吉是广州法院的赞助商吧?一年的诉讼费就是不小的数字
诉讼比做广告省钱多了,这么多媒体报道,这么多自媒体参与,这么多人评论,牌子效应已经是街知巷闻了。至于官司输赢,都是小钱,就当是广告费。楼上这么多人被两家吃了豆腐还不知道,就不太好了。
加多宝清真了。赔死它!!


这是以前的官司的赔偿金吧,加多宝一直没给。人家老板还一直潜逃呢,这样的企业不可能有信用。污蔑邱少云的企业,本来就没有道德,只要有机会就违法,老板在国外逍遥法外。

这是以前的官司的赔偿金吧,加多宝一直没给。人家老板还一直潜逃呢,这样的企业不可能有信用。污蔑邱少云的企业,本来就没有道德,只要有机会就违法,老板在国外逍遥法外。
支持加多宝的人为什么这么多?王老吉确实是靠加多宝卖红起来的,台湾还是被日本建设起来的呢。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是加多宝通过行贿低价获得,2010年发生纠纷后,还继续使用,王老吉要求赔偿2010后损失很正常啊。
这是以前的官司的赔偿金吧,加多宝一直没给。人家老板还一直潜逃呢,这样的企业不可能有信用。污蔑邱少云的 ...
对,坚决拒绝加多宝。
嗯,乐见加多宝败诉
单论口感,加多宝比王老*好喝得多
瓶装加多宝就一红糖水,还口感?
诉讼比做广告省钱多了,这么多媒体报道,这么多自媒体参与,这么多人评论,牌子效应已经是街知巷闻了。至于 ...
是滴~顺带还挤压了和其正
来瓶和其正。

龙旗下 发表于 2016-6-24 12:50
单论口感,加多宝比王老*好喝得多


好喝不好喝,我不感冒,也不买

因为加多宝清真,我这个不清真的人,还是不凑热闹了
龙旗下 发表于 2016-6-24 12:50
单论口感,加多宝比王老*好喝得多


好喝不好喝,我不感冒,也不买

因为加多宝清真,我这个不清真的人,还是不凑热闹了
清真,污蔑邱少云。。。我还能说啥?不死还有理了?

不然叫他们老总火里烤5分钟感受感受~~?
两个都不买就对了
略论国企之无耻
毕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王老吉也很卑鄙,在多加宝老板跑路这件事上,印小字报夹在地方报纸上派发,文字里头兴灾乐祸。暂不论多加宝老板犯了什么罪,

你一个知名度这么高的企业,用这种沷妇骂街的手段去谩骂对手,不觉得很失风度么?
以前一直支持加多宝,每年大概都会喝23件,加多宝清真之后只能支持王老吉啦
这俩牌子是不是有一个带绿标的?
有些人的逻辑很不一般:违法犯罪的不无耻,依法维权的倒无耻了,这智商,真的感人
告清真宝,我支持!
不支持清真的加多宝。
怪不得从没看见王老吉做广告,原来隔三叉五地告一下加多宝就可以上头条了,好省钱的推广计划。
反正俩都不喝 这玩意一点都不好喝 喝了就拉肚子


我支持他们互掐,因为作为消费者,互掐的结果就是加多宝和王老吉的价格降低,批发价大概都是50多,而只有王老吉的时候,70一箱,爱买买,不买滚。
其次,加多宝自己作死,国际惯例,商标费大概是年销售收入的5%,加多宝的董事长看广药是国企,通过贿赂降低了商标使用费,才给500W还是多少1年,而当年销售额是100多亿,(具体数据记不清了,但是量级没差)这才使得广药其他没得到利益(贿赂)的人翻了桌子。
如果当初不贿赂按照规矩来,授权合同延期有效的话,哪有今天加多宝王老吉之争?

当然广药依靠自己国企的身份,翻脸之后吃相之难看,也是有目共睹。但是作死在前,怨不得别人

我支持他们互掐,因为作为消费者,互掐的结果就是加多宝和王老吉的价格降低,批发价大概都是50多,而只有王老吉的时候,70一箱,爱买买,不买滚。
其次,加多宝自己作死,国际惯例,商标费大概是年销售收入的5%,加多宝的董事长看广药是国企,通过贿赂降低了商标使用费,才给500W还是多少1年,而当年销售额是100多亿,(具体数据记不清了,但是量级没差)这才使得广药其他没得到利益(贿赂)的人翻了桌子。
如果当初不贿赂按照规矩来,授权合同延期有效的话,哪有今天加多宝王老吉之争?

当然广药依靠自己国企的身份,翻脸之后吃相之难看,也是有目共睹。但是作死在前,怨不得别人
龙旗下 发表于 2016-6-24 12:50
单论口感,加多宝比王老*好喝得多
那就有问题了,传统凉茶是药,效果好的口感一定不佳。
如果广药是私企,加多宝是国企,不知道评论会如何?
糖水肯定比药好喝,加多宝能叫凉茶吗?支持干死加多宝。
我支持他们互掐,因为作为消费者,互掐的结果就是加多宝和王老吉的价格降低,批发价大概都是50多,而只有王 ...
签合同时的2002年,王老吉的销售额不到2亿,商标使用费450万也不少了,后来王老吉打响了,广药就坐不住了。
chy15 发表于 2016-6-26 00:54
签合同时的2002年,王老吉的销售额不到2亿,商标使用费450万也不少了,后来王老吉打响了,广药就坐不住了 ...
我说的是延期授权合同,又不是指第一份授权合同
两者都喝过,加多宝的好喝点
我说的是延期授权合同,又不是指第一份授权合同
商标延长合同是2002年签的
加多宝 还是倒闭算了
烂事太多,自作孽怨不得别人

chy15 发表于 2016-6-26 01:14
商标延长合同是2002年签的


首先 补充协议延长到2020年是03年签的
其次,陈先生如果觉得协议合理的话为何要两次贿赂来签两次补充协议?
一个合理的协议难道不应该是按照每年销售额比例来设定商标使用金么?
为何几份协议的使用金都是直接按照金额增加?增加的额度也小的可怜,从02年400多W到2010年后也不过500多W?
1.广药眼红不假,王老吉发了后就眼红了,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可以参见王老吉销售额哪年爆发的。不过至少08年开始他们就要求分汤了。
2.如果协议不是陈生短视,通过贿赂来减少权益金的支出,广药就没有掀桌子的把柄
3.如果按照惯例给5%的权益金,广药整体就成了既得利益集团,何来之后没分到汤的人眼红翻桌的动机?
4.08年后广药未得益者眼红一开始不过是要求补充协议无效,10年后的协议重新签,陈先生如果够聪明的话就应该立刻分汤给大家,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都不知道?
还死守着靠贿赂签订的协议,就别怪别人用大杀器了。

所以这摆明了是自己短视作死,怨不得别人的事。
再说一次,互掐在消费者而言绝对是利好,一堆人莫名其妙的支持这个支持那个不闲的蛋疼么? 两者翻脸之前王老吉的批发价一直在上涨,现在呢?

chy15 发表于 2016-6-26 01:14
商标延长合同是2002年签的


首先 补充协议延长到2020年是03年签的
其次,陈先生如果觉得协议合理的话为何要两次贿赂来签两次补充协议?
一个合理的协议难道不应该是按照每年销售额比例来设定商标使用金么?
为何几份协议的使用金都是直接按照金额增加?增加的额度也小的可怜,从02年400多W到2010年后也不过500多W?
1.广药眼红不假,王老吉发了后就眼红了,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可以参见王老吉销售额哪年爆发的。不过至少08年开始他们就要求分汤了。
2.如果协议不是陈生短视,通过贿赂来减少权益金的支出,广药就没有掀桌子的把柄
3.如果按照惯例给5%的权益金,广药整体就成了既得利益集团,何来之后没分到汤的人眼红翻桌的动机?
4.08年后广药未得益者眼红一开始不过是要求补充协议无效,10年后的协议重新签,陈先生如果够聪明的话就应该立刻分汤给大家,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都不知道?
还死守着靠贿赂签订的协议,就别怪别人用大杀器了。

所以这摆明了是自己短视作死,怨不得别人的事。
再说一次,互掐在消费者而言绝对是利好,一堆人莫名其妙的支持这个支持那个不闲的蛋疼么? 两者翻脸之前王老吉的批发价一直在上涨,现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