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为何同情妓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44:26
11月9日、10日,国内某著名门户网站连续两天刊登了“记者跟踪拍摄警察扫黄抓嫖全过程”的两篇图片文章,并配发编者按,希望网民发表评论。想不到的是网民跟帖几乎一边倒指责警察的不是,很少有指责嫖客和妓女的,相反对后者充满了同情和理解。

警察扫黄抓嫖,媒体给予曝光,这一正义之举不但没得到网民理解或拍手叫好,反而招致恶评,这太不符和常理和国情了!

从9日图片上看出,被曝光的有一幅是嫖客与妓女赤身相拥床上的场景,其余图片妓女们大多衣冠不整,但无一不羞辱地深深低着头,有的把头深埋入别人身后,看得出妓女是非常爱面子和怕曝光的。

这一图文报道确实够刺激和抓眼球的,但正义之举换来的却是网民颠倒是非的恶评,这也许是媒体和警察没有想到的。这种现象使笔者联想到了今年以来发生的太多的有关社会新闻,也许这能解释当前网民们的心态。

9月20日,兰州某媒体报道了卖淫女苟某被杀后留下了60多篇“妓女日记”的重磅新闻,随后各媒体争相转载,一时舆论哗然。记录着对丈夫深深思念之情,憧憬着有了钱以后与丈夫共过幸福家庭生活的“妓女日记”,另加一张清贫的生活帐单深深震撼了人们的心灵,并引发了媒体广泛的思考和讨论。人们开始对“妓女”有了新的认识,慢慢改变对她们的偏见,同时寄予了更多的同情、理解和宽容。北京更多的大学人士发出了“妓女为上层社会和富翁阶层服务为什么合情合理合法,而在下层生活就被任意羞辱、示众、罚款,不当人待,妓女歧视是更深刻的思想肿瘤和隐蔽腐败……”的感慨。

妓女面对镜头无一不害怕曝光,产生很大的羞辱感,正说明她们内心并没有泯灭重新做人的良知,她们绝大多数是被生活所迫走上这条路耻辱之路的,辛酸的“妓女日记”正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媒体和警察随意曝光妓女生活,把她们“一丝不挂地”公布于众,而不考虑其肖像权及人权,这在中国是一种悲哀。端了淫窝,网民们并不以为这是件好事,是令人心生快意的事情,他们反感这种曝光,所以恶评纷纷。

其次,网民恶评这些案件,也与今年以来“警察事件”或“警察现象”有关。接二连三出现的“警察案”,使警察队伍的自身形象严重受创。老百姓对警察越来越不尊敬、不信任,甚至出现了许多袭警案件,“警察大讨论”此起彼伏。对于警察扫黄抓嫖这在中国现行法律下正常合法、天经地义的事件,人们普遍增加一种复杂心情。而这种案件的处理方式及越来越多的曝光,到了今天也早已事实上变了味,有了更深层的社会因素在里面。

目前,对于警察扫黄抓嫖网民们大多数的看法是:“这是警察最合情合理合法、最安全的创收方式,警察巴不得天天有”。所以警察很热衷扫黄抓嫖这个项目,所以网上才有了“一个警察的自白:我们警察也是人,我们工资不高,一听到有这样的任务就高兴得几晚睡不着觉……”无论是杜撰还是确有其自白,网民对这种案件一边倒的评论,确实是值得有关部门深思的。

所以,最后网民对这一事件的恶评上升到最为尖锐、沉重,也最发人深省的问题上——“警察这么热衷扫黄抓嫖,难道妓女比腐败更能亡国吗?”这真让人感到特别的悲哀和困惑。事实上,这是两个相对比较独立的问题,并不好相提并论,把抓妓女与亡国联系起来,恐怕还是首创。妓女问题相比腐败问题谁重谁轻?也许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国度还真值得思考一番再说。

众所周知,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卖淫嫖娼是违法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的,腐败同样也是违法和坚决打击的,而且惩罚要比对妓女严重得多。网民之所以提出这么一个严重的问题,我想网民的本意并不是真的向往和倡导我国性开放或性泛滥,更多的是深恶痛绝这种拿妓女不当人,在抓妓女和嫖客事件中,进行“合情合理合法”的罚款腐败。这种腐败要比爱滋病严重得多,爱滋病能直接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而这种腐败却披上了合情、合理、合法的外衣。警察抓住罪犯然后罚款放人,舆论哗然,被认为是一种直接的腐败,弄不好会出事;但警察抓住嫖客、妓女然后罚款放人却安全的多,几乎没有什么风险,似乎还合情、合理、合法,甚至嫖客、妓女还会被弄得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看来,网民同情理解妓女,把板子打在警察和媒体身上,正在于他们认为腐败已公然在蔑视和践踏弱势群体的人格和尊严,使之物质和精神受到双重惩罚的同时,而又显得那么貌似合情、合理、合法化,叫人欲说不能、欲讨无理、欲寻无门、欲哭无泪。这是对当事人和旁观者最大的精神和思想上的折磨,这是对法制社会和文明国家的嘲笑和讽刺,这种怪圈真够滑稽和悲哀的。

这,正是网民们纷纷恶评的原因。

作者:孙延元 来源:人民网11月9日、10日,国内某著名门户网站连续两天刊登了“记者跟踪拍摄警察扫黄抓嫖全过程”的两篇图片文章,并配发编者按,希望网民发表评论。想不到的是网民跟帖几乎一边倒指责警察的不是,很少有指责嫖客和妓女的,相反对后者充满了同情和理解。

警察扫黄抓嫖,媒体给予曝光,这一正义之举不但没得到网民理解或拍手叫好,反而招致恶评,这太不符和常理和国情了!

从9日图片上看出,被曝光的有一幅是嫖客与妓女赤身相拥床上的场景,其余图片妓女们大多衣冠不整,但无一不羞辱地深深低着头,有的把头深埋入别人身后,看得出妓女是非常爱面子和怕曝光的。

这一图文报道确实够刺激和抓眼球的,但正义之举换来的却是网民颠倒是非的恶评,这也许是媒体和警察没有想到的。这种现象使笔者联想到了今年以来发生的太多的有关社会新闻,也许这能解释当前网民们的心态。

9月20日,兰州某媒体报道了卖淫女苟某被杀后留下了60多篇“妓女日记”的重磅新闻,随后各媒体争相转载,一时舆论哗然。记录着对丈夫深深思念之情,憧憬着有了钱以后与丈夫共过幸福家庭生活的“妓女日记”,另加一张清贫的生活帐单深深震撼了人们的心灵,并引发了媒体广泛的思考和讨论。人们开始对“妓女”有了新的认识,慢慢改变对她们的偏见,同时寄予了更多的同情、理解和宽容。北京更多的大学人士发出了“妓女为上层社会和富翁阶层服务为什么合情合理合法,而在下层生活就被任意羞辱、示众、罚款,不当人待,妓女歧视是更深刻的思想肿瘤和隐蔽腐败……”的感慨。

妓女面对镜头无一不害怕曝光,产生很大的羞辱感,正说明她们内心并没有泯灭重新做人的良知,她们绝大多数是被生活所迫走上这条路耻辱之路的,辛酸的“妓女日记”正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媒体和警察随意曝光妓女生活,把她们“一丝不挂地”公布于众,而不考虑其肖像权及人权,这在中国是一种悲哀。端了淫窝,网民们并不以为这是件好事,是令人心生快意的事情,他们反感这种曝光,所以恶评纷纷。

其次,网民恶评这些案件,也与今年以来“警察事件”或“警察现象”有关。接二连三出现的“警察案”,使警察队伍的自身形象严重受创。老百姓对警察越来越不尊敬、不信任,甚至出现了许多袭警案件,“警察大讨论”此起彼伏。对于警察扫黄抓嫖这在中国现行法律下正常合法、天经地义的事件,人们普遍增加一种复杂心情。而这种案件的处理方式及越来越多的曝光,到了今天也早已事实上变了味,有了更深层的社会因素在里面。

目前,对于警察扫黄抓嫖网民们大多数的看法是:“这是警察最合情合理合法、最安全的创收方式,警察巴不得天天有”。所以警察很热衷扫黄抓嫖这个项目,所以网上才有了“一个警察的自白:我们警察也是人,我们工资不高,一听到有这样的任务就高兴得几晚睡不着觉……”无论是杜撰还是确有其自白,网民对这种案件一边倒的评论,确实是值得有关部门深思的。

所以,最后网民对这一事件的恶评上升到最为尖锐、沉重,也最发人深省的问题上——“警察这么热衷扫黄抓嫖,难道妓女比腐败更能亡国吗?”这真让人感到特别的悲哀和困惑。事实上,这是两个相对比较独立的问题,并不好相提并论,把抓妓女与亡国联系起来,恐怕还是首创。妓女问题相比腐败问题谁重谁轻?也许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国度还真值得思考一番再说。

众所周知,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卖淫嫖娼是违法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的,腐败同样也是违法和坚决打击的,而且惩罚要比对妓女严重得多。网民之所以提出这么一个严重的问题,我想网民的本意并不是真的向往和倡导我国性开放或性泛滥,更多的是深恶痛绝这种拿妓女不当人,在抓妓女和嫖客事件中,进行“合情合理合法”的罚款腐败。这种腐败要比爱滋病严重得多,爱滋病能直接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而这种腐败却披上了合情、合理、合法的外衣。警察抓住罪犯然后罚款放人,舆论哗然,被认为是一种直接的腐败,弄不好会出事;但警察抓住嫖客、妓女然后罚款放人却安全的多,几乎没有什么风险,似乎还合情、合理、合法,甚至嫖客、妓女还会被弄得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看来,网民同情理解妓女,把板子打在警察和媒体身上,正在于他们认为腐败已公然在蔑视和践踏弱势群体的人格和尊严,使之物质和精神受到双重惩罚的同时,而又显得那么貌似合情、合理、合法化,叫人欲说不能、欲讨无理、欲寻无门、欲哭无泪。这是对当事人和旁观者最大的精神和思想上的折磨,这是对法制社会和文明国家的嘲笑和讽刺,这种怪圈真够滑稽和悲哀的。

这,正是网民们纷纷恶评的原因。

作者:孙延元 来源:人民网
没法说啊.
社会的底层受压迫的人呀!
关键是警察的立场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
因为社会太多的腐败,太多的官僚,太多的买办,太多的不诚信!在这个意义上说<STRONG>网民才会同情妓女?</STRONG>
<P>其实,妓女也是受害者啊</P>
<P>其实,要反思的真的太多啊</P>
<P>为什么,解放几年国家就解决了妓女问题</P>
<P>而现在又出现了,甚至是越来越厉害,从79年到现在,快30年了</P>
<P>呵呵,越抓越多,</P>
<P>呵呵,不好说啊,不好说啊</P>
<P>小老百姓,不谈政。。。。治</P>
<P>妓女问题,这已经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而且非常棘手,看来我们这一代人是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解决这个问题,留给下一代吧,呵呵</P>
<P>妓女是受害者么?</P>
<P>笑话,她们赚的钱比我们容易,还多得多</P>
<P>为什么不去工厂里上班?别说失业之类狗屁话.有手有脚的.不去干活,用B来生存</P>
<P>对于靠自己双手养活的.无论什么人,都值得尊重</P>
<P>鸡又是什么东西?</P>
<P>靠@</P>
[B]以下是引用[I]极限大刘[/I]在2005-11-14 21:39:00的发言:[/B][BR]<P>其实,妓女也是受害者啊</P><P>其实,要反思的真的太多啊</P><P>为什么,解放几年国家就解决了妓女问题</P><P>而现在又出现了,甚至是越来越厉害,从79年到现在,快30年了</P><P>呵呵,越抓越多,</P><P>呵呵,不好说啊,不好说啊</P><P>小老百姓,不谈政。。。。治</P>


在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刚解放时为什么没有色情行业其实是很容易解释的。
[B]以下是引用[I]深涧悠蓝[/I]在2005-11-14 23:45:00的发言:[/B][BR]<P>妓女是受害者么?</P><P>笑话,她们赚的钱比我们容易,还多得多</P><P>为什么不去工厂里上班?别说失业之类狗屁话.有手有脚的.不去干活,用B来生存</P><P>对于靠自己双手养活的.无论什么人,都值得尊重</P><P>鸡又是什么东西?</P><P>靠@</P>


在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人的手、脚、大脑、或者是女人的“B”,其实都是属于人的器官而已;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卖淫”其实与体力劳动者或者脑力劳动者的行为并无本质上的差别。
[B]以下是引用[I]深涧悠蓝[/I]在2005-11-14 23:45:00的发言:[/B][BR]<P>妓女是受害者么?</P><P>笑话,她们赚的钱比我们容易,还多得多</P><P>为什么不去工厂里上班?别说失业之类狗屁话.有手有脚的.不去干活,用B来生存</P><P>对于靠自己双手养活的.无论什么人,都值得尊重</P><P>鸡又是什么东西?</P><P>靠@</P>
她赚的钱多就不是受害者了吗?就你一句“去工厂里上班”就能解决所有的事情了吗?天下的事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明白吗!
<P>[em01][em01][em01][em01]</P>
<P>无聊的猪</P>
[B]以下是引用[I]*虎贲中郎将*[/I]在2005-11-14 20:33:00的发言:[/B][BR]因为社会太多的腐败,太多的官僚,太多的买办,太多的不诚信!在这个意义上说<STRONG>网民才会同情妓女?</STRONG>

说的对
哪里去让她们上班?
<P>回9楼的</P>
<P>鸡是什么?按照解放的时候,毛主席的定义,:他们是受害者,是被统治阶级压迫和奴役的。。。。。。。。</P>
<P>请看毛主席语录</P>
<P>9楼的兄弟,如果你羡慕或妒忌他们的钱比你多,你也可以这样做吗。</P>
<P>在我个人而言,我痛狠的是小偷,不作为腐败的公务员,和侵略我国的人。</P>
<P>至于您老看不起的鸡,在我眼里,他们也是弱者,也是受害者。</P>
没人理想是去做鸡。。
同情弱者嘛,总是好事。
同情靠出卖自己身体生存的,对那些靠黄色产业养肥的人们,恨!
[B]以下是引用[I]极限大刘[/I]在2005-11-15 9:33:00的发言:[/B][BR]<P>回9楼的</P><P>鸡是什么?按照解放的时候,毛主席的定义,:他们是受害者,是被统治阶级压迫和奴役的。。。。。。。。</P><P>请看毛主席语录</P><P>9楼的兄弟,如果你羡慕或妒忌他们的钱比你多,你也可以这样做吗。</P><P>在我个人而言,我痛狠的是小偷,不作为腐败的公务员,和侵略我国的人。</P><P>至于您老看不起的鸡,在我眼里,他们也是弱者,也是受害者。</P>

回应楼上
要与时俱进
现在红红火火的私营企业拿到老毛时代还是投机取巧罪.
我会尊重任何一个拾荒的和无助的乞丐(那些假冒者除外).而对买B的鸡,我只有鄙视加鄙视,
[B]以下是引用[I]zzbwwy009[/I]在2005-11-15 10:44:00的发言:[/B][BR]没人理想是去做鸡。。

几年前,儿时的伙伴在某酒店做保安,一次聊天提到该酒店某坐陪是酒店某经理的侄女__
十分不解,今天看了各位的发贴,我明白了,她是弱者,我要去好好同情一番?本人收入不多,麻烦哪位同情者捐助几百让我去同情同情___
<P>呵呵</P>
<P>楼上的也可以去卖啊,我们不会看不起你的。</P>
<P>   妓女这个问题是主要是因为中国贫富差距已经拉开,两极分化严重,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是社会财富在特殊情况下的再分配!!!</P>
<P>中国要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em01][em01][em01][em01]</P>
什么工种没有点俏活,别大惊小怪
[B]以下是引用[I]editman[/I]在2005-11-15 1:00: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深涧悠蓝[/I]在2005-11-14 23:45:00的发言:[/B][BR]<P>妓女是受害者么?</P><P>笑话,她们赚的钱比我们容易,还多得多</P><P>为什么不去工厂里上班?别说失业之类狗屁话.有手有脚的.不去干活,用B来生存</P><P>对于靠自己双手养活的.无论什么人,都值得尊重</P><P>鸡又是什么东西?</P><P>靠@</P></div>

在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人的手、脚、大脑、或者是女人的“B”,其实都是属于人的器官而已;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卖淫”其实与体力劳动者或者脑力劳动者的行为并无本质上的差别。


不知这位兄台是不是按照经济学角度来指导日常生活的。
[B]以下是引用[I]1979使者[/I]在2005-11-15 4:30: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深涧悠蓝[/I]在2005-11-14 23:45:00的发言:[/B][BR]<P>妓女是受害者么?</P><P>笑话,她们赚的钱比我们容易,还多得多</P><P>为什么不去工厂里上班?别说失业之类狗屁话.有手有脚的.不去干活,用B来生存</P><P>对于靠自己双手养活的.无论什么人,都值得尊重</P><P>鸡又是什么东西?</P><P>靠@</P></div>她赚的钱多就不是受害者了吗?就你一句“去工厂里上班”就能解决所有的事情了吗?天下的事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明白吗!

赚钱多少和是否受害者有关系吗?
“去工厂里上班”解决不了所有问题至少能解决很多问题吧
天下的事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就怕那些黑白不分的。
[B]以下是引用[I]深涧悠蓝[/I]在2005-11-15 11:05: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zbwwy009[/I]在2005-11-15 10:44:00的发言:[/B][BR]没人理想是去做鸡。。</div>
几年前,儿时的伙伴在某酒店做保安,一次聊天提到该酒店某坐陪是酒店某经理的侄女__
十分不解,今天看了各位的发贴,我明白了,她是弱者,我要去好好同情一番?本人收入不多,麻烦哪位同情者捐助几百让我去同情同情___

不知道同情妓女的,平时都是怎么同情的,可能每周都要去以实际行动同情一次
木有人当小姐二奶,怎么搞腐败??
<P>呵呵,呵呵</P>
<P>其实,我到觉得,那些腐败的人,还不如妓女啊。</P>
<P>哈哈哈哈哈</P>
<P>不谈,闪,省的又有人和我找碴啊。</P>
<P>咱啊,就一毛病,胆小啊。</P>
我也不同情妓女的,和腐败都一样,
觉得应该国家出来正面的疏导,开始正视这个问题,而不是一味的打击
[B]以下是引用[I]angadow[/I]在2005-11-15 15:41: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editman[/I]在2005-11-15 1:00: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深涧悠蓝[/I]在2005-11-14 23:45:00的发言:[/B][BR]<P>妓女是受害者么?</P><P>笑话,她们赚的钱比我们容易,还多得多</P><P>为什么不去工厂里上班?别说失业之类狗屁话.有手有脚的.不去干活,用B来生存</P><P>对于靠自己双手养活的.无论什么人,都值得尊重</P><P>鸡又是什么东西?</P><P>靠@</P></div>

在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人的手、脚、大脑、或者是女人的“B”,其实都是属于人的器官而已;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卖淫”其实与体力劳动者或者脑力劳动者的行为并无本质上的差别。</div>

不知这位兄台是不是按照经济学角度来指导日常生活的。


按照经济学的角度去知道日常生活有错吗?
[B]以下是引用[I]editman[/I]在2005-11-15 17:37: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angadow[/I]在2005-11-15 15:41: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editman[/I]在2005-11-15 1:00: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深涧悠蓝[/I]在2005-11-14 23:45:00的发言:[/B][BR]<P>妓女是受害者么?</P><P>笑话,她们赚的钱比我们容易,还多得多</P><P>为什么不去工厂里上班?别说失业之类狗屁话.有手有脚的.不去干活,用B来生存</P><P>对于靠自己双手养活的.无论什么人,都值得尊重</P><P>鸡又是什么东西?</P><P>靠@</P></div>

在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人的手、脚、大脑、或者是女人的“B”,其实都是属于人的器官而已;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卖淫”其实与体力劳动者或者脑力劳动者的行为并无本质上的差别。</div>

不知这位兄台是不是按照经济学角度来指导日常生活的。</div>

按照经济学的角度去知道日常生活有错吗?


没有错,但活的很累
[em06]
[B]以下是引用[I]editman[/I]

按照经济学的角度去知道日常生活有错吗?


弱弱的问一句,如果您的亲朋好友,去从事这种无差别的“体力劳动”或者“脑力劳动”,您是否觉得这是无差别的……
<P>中国是一个充满黑暗的国度,警察本来就是土匪,黑社会是维持公正的地方,政府是最大的黑社会,哪个地方的警察不喜欢抓嫖娼的?有收入呀,而且不入账,哪个警察愿意处理地方的治安案件?没有民主,就没有我们百姓的自由,不要觉得我们生活的比以前够好了,</P>
<P>各位,现在批判的是警察对妓女和嫖客的人格藐视问题和罚款的合理性的问题,大家不要跑题了。</P>
<P>讽刺的是,其实那些打着“休闲洗头”招牌、开着粉红色灯光的发廊没有任何隐蔽性,有关部门为什么不直接关闭这些发廊?这样不是一了百了?为什么道貌岸然的警察大爷平时对她们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很简单,利益使然。</P>
<P>说得夸张点,如今的世道,妓女养警察!</P>
<P>您老好直接啊,</P>
<P>呵呵,。。。。。</P>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B]以下是引用[I]革命军[/I]在2005-11-15 21:49:00的发言:[/B][BR]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我来试试__
[B]以下是引用[I]革命军[/I]在2005-11-15 21:49:00的发言:[/B][BR]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您老指的是什么罪啊
还有,她指的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