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五一:“教族一体”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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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五一:“教族一体”论的危害

习五一 · 2016-05-31 ·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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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族一体”论最大的弊端就是导致民族的封闭,因为宗教的一大属性就是排他性,一神教尤其强烈。“教族一体”论的现实危害,就是用特定的宗教捆绑特定的民族,让民族浸透宗教的特质。以宗教作为民族核心价值会增强对其宗教发源地的凝聚力,出现离心和异化迹象。跨境民族的民族宗教认同意识减弱对中华民族的向心力。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极端主义为精神支柱,制造暴恐分裂活动。

  【提要】“教族一体”论最大的弊端就是导致民族的封闭,因为宗教的一大属性就是排他性,一神教尤其强烈。“教族一体”论的现实危害,就是用特定的宗教捆绑特定的民族,让民族浸透宗教的特质。以宗教作为民族核心价值会增强对其宗教发源地的凝聚力,出现离心和异化迹象。跨境民族的民族宗教认同意识减弱对中华民族的向心力。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极端主义为精神支柱,制造暴恐分裂活动。
  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信教有自由,不信教也有自由,不能只讲信教有自由,不讲不信教也有自由。从全国情况看,东部地区信教群体属于少数,而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则相反。当前,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在农村基层地区、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更要重视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利,其中,应当包括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对于世界观尚未形成的青少年而言,尤其重要。
  2013年8月,我在和田地区调研。据来自基层的同志说,近些年,在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氛围很浓。新疆稳定看南疆,南疆稳定看喀什、看和田。在八十年代以后,境外传入的原教旨主义瓦哈比派迅速增长。其中,极端宗教分子是九十年代以来新疆恐怖事件主导者。伊斯兰教瓦哈比派以改革名义强调男子蓄胡须、女子蒙面、引导圣战思想,改变了南疆地区朴素温和、传统的伊斯兰信仰习惯。
  目前,稳定形势严峻原因之一就是清真寺激增、放纵瓦哈比派扩张的后果。宗教的升温、狂热,让一些地区被宗教气氛控制,村委会形同虚设,摘面纱、剃胡须的活动周而复始,始终未能除根。
  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领袖,一方面可以从信徒的捐献中获得利益和尊敬,另一方面还可以从政府获得按月发给的补贴和节日慰问,这就使阿訇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明显高于普通群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丰收”,使得不少少数民族群众希望成为阿訇,因此,便设法把孩子送进经学院学习,希望孩子将来成为一个物质上有保障、精神上得到满足的阿訇。这种情况和青少年内心追求幸福的愿望相结合,很容易被地下经文学校所俘虏,因为官方开办的经学院有名额限制。与此相反,如果有谁不信教,则会被舆论指斥为叛徒,在普通群众中就没有威信,甚至在生活中被边缘化,有的还会受到宗教极端份子的威胁,使基本的生存权受到践踏。
  在边疆农村基层地区,宗教势力强大,基层党员干部生存困难。在少数民族地区党员干部信教的问题,特别是离退休干部重新信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有人估计,大约占60%以上。它不仅仅是干部个人的思想品德问题,而是一个生存、生活方式问题。如果我们的干部不信教,那么就会沦入阿訇指导的“六不”困境。即“见面不握手,有病不看望,有事不帮忙,过节不拜访,死后不送葬,相互不结亲”。这样浓厚的宗教氛围很容易把党的干部吸引到宗教的怀抱。也有少数民族干部自始至终地坚持着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但是他们一直孤立和压抑地生活在他们的民族群体中。是否应在物质上给予宗教人士一定的补助,一直有很大的争议。至少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权益保护。我建议,在基层建立党员生活室,经常组织一些有意义的组织活动,建立相应的生活圈,帮助他们摆脱生活中的孤立感。比如在“死后不送葬”的困境下,政府是否能出资出力为少数民族党员举办更加体面的葬礼,是否可以修建党员干部公墓,逢年过节让学校组织学生去扫墓祭奠。让他们比阿訇更加有尊严。
  根据学者的调研,在新疆地区,特别是在农村基层地区,宗教干预行政、教育、婚姻现象,经常出现,应当引起重视。日前,我审读一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书稿,题目是《新疆维吾尔族女性宗教信仰现状调查研究》。项目负责人是维吾尔族女学者。她们新疆地区,特别是在南疆地区,进行大量的田野调查。调查报告反映出,伊斯兰教干涉维吾尔族女性婚姻是普遍现象。依据教义,相同的信仰是穆斯林女性择偶的首要条件。在全国56个少数民族中,维吾尔族是族际通婚率最低的民族。调查报告说:“2008年前后,政府曾组织部分维吾尔族群众到内地省份务工,老百姓对此并十分不积极”。被调查者说,如果“女儿要到内地务工,一定在出发前给她结婚。”对于这种以宗教信仰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这位维吾尔族女学者认为:“体现了维吾尔族家庭对未婚女性声誉的重视。”
  其实,这样将某些少数民族与特定的宗教捆绑在一起,不仅仅是这位少数民族学者的观点,也是当前社会主流的思维方式。多年来,官方发布中国宗教信教人数的统计,把某些少数民族视为全民信教,所以民族的人口也就等于信教的人数。这样的统计方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十分有害的。民族由先天血缘等等因素构成,而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后天的自由选择。“教族一体”论最大的弊端就是导致民族的封闭,因为宗教的一大属性就是排他性,一神教尤其强烈。“教族一体”论的现实危害,就是用特定的宗教捆绑特定的民族,让民族浸透宗教的特质。以宗教作为民族核心价值会增强对其宗教发源地的凝聚力,出现离心和异化迹象。跨境民族的民族宗教认同意识减弱对中华民族的向心力。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极端主义为精神支柱,制造暴恐分裂活动。
    “教族一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影响,就是使得宗教人士以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会习俗”为名义,直接影响世俗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民族宗教的法律条文有249条、250条、251条。举例分析:刑法第250条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条款就是根据云南省人大代表马开贤阿訇的提议增加的。这位马开贤曾经担任沙甸大清真寺的教长,在伊斯兰教界很有影响。批评者指出,少数民族宗教领袖将这样的条款放入刑法,目的就是为了让那些批判宗教的人闭嘴。这实际就是伊斯兰教沙里亚法的变种。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条法律涉嫌推行种族歧视,严重的歧视汉族文化,是不符合宪法的违宪条款。依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的规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侮辱汉文化是犯罪,为什么与少数民族在一起时,永远要求汉族遵从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那么岂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基本原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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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族一体”论最大的弊端就是导致民族的封闭,因为宗教的一大属性就是排他性,一神教尤其强烈。“教族一体”论的现实危害,就是用特定的宗教捆绑特定的民族,让民族浸透宗教的特质。以宗教作为民族核心价值会增强对其宗教发源地的凝聚力,出现离心和异化迹象。跨境民族的民族宗教认同意识减弱对中华民族的向心力。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极端主义为精神支柱,制造暴恐分裂活动。

  【提要】“教族一体”论最大的弊端就是导致民族的封闭,因为宗教的一大属性就是排他性,一神教尤其强烈。“教族一体”论的现实危害,就是用特定的宗教捆绑特定的民族,让民族浸透宗教的特质。以宗教作为民族核心价值会增强对其宗教发源地的凝聚力,出现离心和异化迹象。跨境民族的民族宗教认同意识减弱对中华民族的向心力。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极端主义为精神支柱,制造暴恐分裂活动。
  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信教有自由,不信教也有自由,不能只讲信教有自由,不讲不信教也有自由。从全国情况看,东部地区信教群体属于少数,而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则相反。当前,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在农村基层地区、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更要重视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利,其中,应当包括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对于世界观尚未形成的青少年而言,尤其重要。
  2013年8月,我在和田地区调研。据来自基层的同志说,近些年,在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氛围很浓。新疆稳定看南疆,南疆稳定看喀什、看和田。在八十年代以后,境外传入的原教旨主义瓦哈比派迅速增长。其中,极端宗教分子是九十年代以来新疆恐怖事件主导者。伊斯兰教瓦哈比派以改革名义强调男子蓄胡须、女子蒙面、引导圣战思想,改变了南疆地区朴素温和、传统的伊斯兰信仰习惯。
  目前,稳定形势严峻原因之一就是清真寺激增、放纵瓦哈比派扩张的后果。宗教的升温、狂热,让一些地区被宗教气氛控制,村委会形同虚设,摘面纱、剃胡须的活动周而复始,始终未能除根。
  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领袖,一方面可以从信徒的捐献中获得利益和尊敬,另一方面还可以从政府获得按月发给的补贴和节日慰问,这就使阿訇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明显高于普通群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丰收”,使得不少少数民族群众希望成为阿訇,因此,便设法把孩子送进经学院学习,希望孩子将来成为一个物质上有保障、精神上得到满足的阿訇。这种情况和青少年内心追求幸福的愿望相结合,很容易被地下经文学校所俘虏,因为官方开办的经学院有名额限制。与此相反,如果有谁不信教,则会被舆论指斥为叛徒,在普通群众中就没有威信,甚至在生活中被边缘化,有的还会受到宗教极端份子的威胁,使基本的生存权受到践踏。
  在边疆农村基层地区,宗教势力强大,基层党员干部生存困难。在少数民族地区党员干部信教的问题,特别是离退休干部重新信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有人估计,大约占60%以上。它不仅仅是干部个人的思想品德问题,而是一个生存、生活方式问题。如果我们的干部不信教,那么就会沦入阿訇指导的“六不”困境。即“见面不握手,有病不看望,有事不帮忙,过节不拜访,死后不送葬,相互不结亲”。这样浓厚的宗教氛围很容易把党的干部吸引到宗教的怀抱。也有少数民族干部自始至终地坚持着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但是他们一直孤立和压抑地生活在他们的民族群体中。是否应在物质上给予宗教人士一定的补助,一直有很大的争议。至少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权益保护。我建议,在基层建立党员生活室,经常组织一些有意义的组织活动,建立相应的生活圈,帮助他们摆脱生活中的孤立感。比如在“死后不送葬”的困境下,政府是否能出资出力为少数民族党员举办更加体面的葬礼,是否可以修建党员干部公墓,逢年过节让学校组织学生去扫墓祭奠。让他们比阿訇更加有尊严。
  根据学者的调研,在新疆地区,特别是在农村基层地区,宗教干预行政、教育、婚姻现象,经常出现,应当引起重视。日前,我审读一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书稿,题目是《新疆维吾尔族女性宗教信仰现状调查研究》。项目负责人是维吾尔族女学者。她们新疆地区,特别是在南疆地区,进行大量的田野调查。调查报告反映出,伊斯兰教干涉维吾尔族女性婚姻是普遍现象。依据教义,相同的信仰是穆斯林女性择偶的首要条件。在全国56个少数民族中,维吾尔族是族际通婚率最低的民族。调查报告说:“2008年前后,政府曾组织部分维吾尔族群众到内地省份务工,老百姓对此并十分不积极”。被调查者说,如果“女儿要到内地务工,一定在出发前给她结婚。”对于这种以宗教信仰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这位维吾尔族女学者认为:“体现了维吾尔族家庭对未婚女性声誉的重视。”
  其实,这样将某些少数民族与特定的宗教捆绑在一起,不仅仅是这位少数民族学者的观点,也是当前社会主流的思维方式。多年来,官方发布中国宗教信教人数的统计,把某些少数民族视为全民信教,所以民族的人口也就等于信教的人数。这样的统计方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十分有害的。民族由先天血缘等等因素构成,而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后天的自由选择。“教族一体”论最大的弊端就是导致民族的封闭,因为宗教的一大属性就是排他性,一神教尤其强烈。“教族一体”论的现实危害,就是用特定的宗教捆绑特定的民族,让民族浸透宗教的特质。以宗教作为民族核心价值会增强对其宗教发源地的凝聚力,出现离心和异化迹象。跨境民族的民族宗教认同意识减弱对中华民族的向心力。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极端主义为精神支柱,制造暴恐分裂活动。
    “教族一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影响,就是使得宗教人士以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会习俗”为名义,直接影响世俗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民族宗教的法律条文有249条、250条、251条。举例分析:刑法第250条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条款就是根据云南省人大代表马开贤阿訇的提议增加的。这位马开贤曾经担任沙甸大清真寺的教长,在伊斯兰教界很有影响。批评者指出,少数民族宗教领袖将这样的条款放入刑法,目的就是为了让那些批判宗教的人闭嘴。这实际就是伊斯兰教沙里亚法的变种。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条法律涉嫌推行种族歧视,严重的歧视汉族文化,是不符合宪法的违宪条款。依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的规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侮辱汉文化是犯罪,为什么与少数民族在一起时,永远要求汉族遵从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那么岂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基本原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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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转发到中穆网去,绿绿能对习五一意见早就很大了。
应该转发到中穆网去,绿绿能对习五一意见早就很大了。
根据中穆网的发言,早就想把习五一拉出去砍头了
希望这是先舆论造势。tg不走群众路线,和上层阿訇勾结,就会出现这种问题
乌有之乡网刊微信(wyzxwk0856)?
乌有皇汉一家,诚不我欺也
没用了,清真寺已经遍布各地,基层早已被占领。
走基层路线,一直是我党的法宝,可惜现在已经被人家占领。
此文大善,应广而告之
尊重好MSL群体利益就行了,同时世俗政府也要明确告诉大家宗教不能干政。国家里大家都应该公平点,只争取自己利益可不是社会主义
应该转发到中穆网去,绿绿能对习五一意见早就很大了。
习五一很早就收到那帮家伙寄出的英吉沙了。
理蜚语 发表于 2016-6-2 10:19
尊重好MSL群体利益就行了,同时世俗政府也要明确告诉大家宗教不能干政。国家里大家都应该公平点,只争取自 ...
可问题是现在的清真立法就是明显的宗教干政,现在回、维等穆斯林动不动用“破坏民族团结”大帽子来压那些反对宗教干政的声音,这更是可怕。最可怕的是,现在中央的一味纵容,两少一宽政策在宣传上说已经取消,但实际依然存在,使得穆斯林现在都原教旨主义化了,什么“东突”、圣战者不断的冒出来,在全国各地进行恐怖袭击。看看这几年下来,国内的维稳、安保措施是不是比以前严格多了?像我们这里车站,也搞了个全封闭式管理和实名制登记,实际就是对付穆斯林恐怖袭击。但是怕“影响民族团结”这顶大帽子,不敢公开讲,只好不管是不是穆斯林,一起严防,搞得全国都是恐怖分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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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皇汉一家,诚不我欺也
乌有是毛左渣渣好吧
没用了,清真寺已经遍布各地,基层早已被占领。
走基层路线,一直是我党的法宝,可惜现在已经被人家占领。
从胡药邦开始就变成上层统战路线了。习五一说得虽好,无奈庞大的各级政府机构已经习惯了药邦路线,见了宗教界人士的第一反应永远是点头握手送钱送物。这个习惯不来场大运动是扭转不过来的。就像当年推翻毛的路线是靠否定文革,大翻案这样,要推翻药邦路线也非得打倒一大批官员不可,动作不大不行啊
nor333 发表于 2016-6-2 08:50
没用了,清真寺已经遍布各地,基层早已被占领。
走基层路线,一直是我党的法宝,可惜现在已经被人家占领。
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

群众路线绿绿也会,而且不得不承认人家手法更高明
习五一有一点说得非常好,与其巴结阿訇,不如大力扶持民族党员,把送给阿訇修清真寺的钱拿去给民族党员干部盖新房。民族党员高考加分,按月发钱,优先看病,哪怕有些民族党员干部腐败贪污也不要紧,我们就是要让信教群众看到,只有不信教,拥护党的人才能过上富裕生活。这比任何说教都有用。广大民族同胞自会选择。我就不信伊教可以让大家甘心过哭日子!
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

群众路线绿绿也会,而且不得不承认人家手法更高明
没有GCD的偏袒和好几次的大规模回乱最后都将变成清洗。,比如河南那次不是政府出动军队你还能找到一个白帽?现在不就很河蟹了吗当地?
习五一有一点说得非常好,与其巴结阿訇,不如大力扶持民族党员,把送给阿訇修清真寺的钱拿去给民族党员干部 ...
可惜现在是都想当阿訇,念几句经就能拿钱,教民送,国家给,谁不想当?
没有GCD的偏袒和好几次的大规模回乱最后都将变成清洗。,比如河南那次不是政府出动军队你还能找到一个白 ...
中东欧洲可是没偏袒?
中东欧洲可是没偏袒?
不要比烂,现在受到威胁的是我们
不要比烂,现在受到威胁的是我们
那你和谁比?
这个条款就是根据云南省人大代表马开贤阿訇的提议增加的。这位马开贤曾经担任沙甸大清真寺的教长,在伊斯兰教界很有影响。批评者指出,少数民族宗教领袖将这样的条款放入刑法,目的就是为了让那些批判宗教的人闭嘴。这实际就是伊斯兰教沙里亚法的变种。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条法律涉嫌推行种族歧视,严重的歧视汉族文化,是不符合宪法的违宪条款。依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的规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侮辱汉文化是犯罪,为什么与少数民族在一起时,永远要求汉族遵从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那么岂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基本原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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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看看不说话,呵呵
胜可知不可为 发表于 2016-6-2 15:02
可问题是现在的清真立法就是明显的宗教干政,现在回、维等穆斯林动不动用“破坏民族团结”大帽子来压那些 ...
清真立法?没听说过,是清真食品管理立法吧
中通快递 发表于 2016-6-2 22:27
教族一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影响,就是使得宗教人士以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会习俗”为名义,直接影响世俗法 ...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这段话和你后面描述的感觉不一致
中通快递 发表于 2016-6-2 22:27
教族一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影响,就是使得宗教人士以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会习俗”为名义,直接影响世俗法 ...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这段话和你后面描述的感觉不一致
比亚迪水军。
清真食品就是披着食品外衣的伊斯兰宗教法,是搞阿拉伯化,搞清真食品就是搞去中国化,是政治反动。
想吃猪肉就这么简单:
10:12 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昆虫,并天上的飞鸟。
  10:13 又有声音向他说:“彼得,起来,宰了吃!”
  10:14 彼得却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
  10:15 第二次有声音向他说:“ 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
  10:16 这样一连三次,那物随即收回天上去了。
主要还是绿教自身的问题。佛教即使与蒙藏结合,估计问题也不大。
理蜚语 发表于 2016-6-3 01:05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这段话和你后面描述的感觉 ...
什么叫我描述的?

看清楚了在来回帖
龙旗下 发表于 2016-6-2 21:02
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

群众路线绿绿也会,而且不得不承认人家手法更高明
手法高明
?嘿嘿!不过是老一套的互相监督那老把戏,现代没有一点,什么都是 老掉牙的书中找根据,大浪淘沙,真以为人都是傻得,有句话说的好,信仰是无知的表现。穆斯林世界有反伊斯兰力量
(跟启蒙运动一样),只是现在伊斯兰的神权势力太大,这种力量陷入低潮。
教族一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影响,就是使得宗教人士以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会习俗”为名义,直接影响世俗法 ...
对,这样的法律应该取消。
清真立法?没听说过,是清真食品管理立法吧
清真本来就是个宗教概念,立这么个“食品法”难道不是宗教法?
有一点说得非常好,与其巴结阿訇,不如大力扶持民族党员,把送给阿訇修清真寺的钱拿去给民族党员干部盖新房。民族党员高考加分,按月发钱,优先看病,哪怕有些民族党员干部腐败贪污也不要紧,我们就是要让信教群众看到,只有不信教,拥护党的人才能过上富裕生活。这比任何说教都有用。广大民族同胞自会选择
绿教也叫手法高明?笑话,佛道才是高明。

绿教还需要向政府伸手要钱,佛道二教天天香火钱多的是,而且世俗民众一点都不反感,反而到高考前,春节前都往寺庙道观跑,还趋之若鹜。
靠,错看成习老大的讲话,白激动了一把。
回族兄弟是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突厥人?……后裔?还是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分支教徒被称为回族?基督教、东正教、天主教、新教
DD800 发表于 2016-6-11 16:15
清真本来就是个宗教概念,立这么个“食品法”难道不是宗教法?
不管宗教不宗教 有群体需要的话我个人是倾向立法,至于后继有什么影响那是另外一个讨论的话题
习五一是体制内难得的敢于直言,可惜太少了。
不管宗教不宗教 有群体需要的话我个人是倾向立法,至于后继有什么影响那是另外一个讨论的话题
我猜全国呼吁嫖娼合法的群体不见得比呼吁清真立法的群体小。
不管宗教不宗教 有群体需要的话我个人是倾向立法,至于后继有什么影响那是另外一个讨论的话题
有群体需要就立法?
佛教要求立素食法,道教要求立法禁吃牛肉,我们面条教要求所有面条必须经过我的认证。另外还有咸党法,甜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