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放学后校门口被打伤致残 法院:学校不担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13:05
男孩放学后校门口被打伤致残 法院:学校不担责



2016年05月15日  来源:成都商报


  泸州一学生放学后在校门口被校外人员打伤致残,学生家长将学校和打人者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和伤残等各项损失819081元,特别要求新乐中学承担60%的责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事发时间为放学后,且学校保安履行了职责让学生得到了及时救治,学校不担责,由伤人者(已另案判决获刑)承担80%赔偿共202148元,另一当事者承担20%赔偿共50537元。

  学生放学后在校门口被打伤
  去年5月6日下午6点左右,纳溪区新乐中学已经放学,该校男学生10多岁的陈明(化名)刚走到校门口外,就被已辍学的女同学姚青(化名)拦住。
  此前,陈明曾在校园捡到姚青的校牌交给了保安,姚青一直不高兴。拦住陈明后,姚青要求他道歉。遭到拒绝后,姚青打了陈明一耳光,陈明还手打了姚青一耳光。见姚青被打,被姚青认做“干哥哥”的校外人员喻洪云立即冲过去,右手手肘猛击陈明的头部和颈部,致其当即受伤倒地。
  冲突发生时,学校保安立即赶过去制止,赶到时陈明已倒地,保安当即将之扶起并拨打了110报警。后在民警帮助下将其送往医院,在治疗165天后共用去医疗费137435元。
  后经司法鉴定,陈明为重型闭合性颅内损伤致右侧肢体偏瘫,肌力和脑外伤均构成Ⅲ级伤残,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今年1月11日,陈明将新乐中学、姚青及监护人告上法庭。
  法院:学校没有过错不担责
  4月25日,纳溪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喻洪云具有主观过错,客观上实施了非法侵权的行为,且该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告姚青系引发喻洪云伤害陈明的必要原因。综合二被告的过错及原因,喻洪云、姚青对陈明的损害后果分别承担80%和20%的责任。
  新乐中学是否应担责?法庭根据相关规定认为,本案事发在放学后的校门外,事发突然,持续时间很短,学校保安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后又及时护送到派出所和医院,并及时通知原告家长。因此,新乐中学尽到了管理职责,没有过错,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记者还获悉,打人者喻洪云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七年十个月,同时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七个月,决定执行八年六个月。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周超文 林万泉
  成都商报记者 蒲康林
  以案说法
  学校履行了职责
  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放学后在学校门口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主审法官表示,原告陈明虽然有受损害的事实,但其受损害的情形是发生在放学后的校门口外,且学校保安人员获悉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护送至医院治疗,即学校履行自身的教育管理职责,既无主观过错,也无客观违法。陈明的受伤完全是校外青年喻洪云的偶发行为所致,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因此,本案被告新乐中学不承担赔偿责任。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5-15/7870935.shtml男孩放学后校门口被打伤致残 法院:学校不担责



2016年05月15日  来源:成都商报


  泸州一学生放学后在校门口被校外人员打伤致残,学生家长将学校和打人者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和伤残等各项损失819081元,特别要求新乐中学承担60%的责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事发时间为放学后,且学校保安履行了职责让学生得到了及时救治,学校不担责,由伤人者(已另案判决获刑)承担80%赔偿共202148元,另一当事者承担20%赔偿共50537元。

  学生放学后在校门口被打伤
  去年5月6日下午6点左右,纳溪区新乐中学已经放学,该校男学生10多岁的陈明(化名)刚走到校门口外,就被已辍学的女同学姚青(化名)拦住。
  此前,陈明曾在校园捡到姚青的校牌交给了保安,姚青一直不高兴。拦住陈明后,姚青要求他道歉。遭到拒绝后,姚青打了陈明一耳光,陈明还手打了姚青一耳光。见姚青被打,被姚青认做“干哥哥”的校外人员喻洪云立即冲过去,右手手肘猛击陈明的头部和颈部,致其当即受伤倒地。
  冲突发生时,学校保安立即赶过去制止,赶到时陈明已倒地,保安当即将之扶起并拨打了110报警。后在民警帮助下将其送往医院,在治疗165天后共用去医疗费137435元。
  后经司法鉴定,陈明为重型闭合性颅内损伤致右侧肢体偏瘫,肌力和脑外伤均构成Ⅲ级伤残,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今年1月11日,陈明将新乐中学、姚青及监护人告上法庭。
  法院:学校没有过错不担责
  4月25日,纳溪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喻洪云具有主观过错,客观上实施了非法侵权的行为,且该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告姚青系引发喻洪云伤害陈明的必要原因。综合二被告的过错及原因,喻洪云、姚青对陈明的损害后果分别承担80%和20%的责任。
  新乐中学是否应担责?法庭根据相关规定认为,本案事发在放学后的校门外,事发突然,持续时间很短,学校保安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后又及时护送到派出所和医院,并及时通知原告家长。因此,新乐中学尽到了管理职责,没有过错,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记者还获悉,打人者喻洪云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七年十个月,同时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七个月,决定执行八年六个月。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周超文 林万泉
  成都商报记者 蒲康林
  以案说法
  学校履行了职责
  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放学后在学校门口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主审法官表示,原告陈明虽然有受损害的事实,但其受损害的情形是发生在放学后的校门口外,且学校保安人员获悉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护送至医院治疗,即学校履行自身的教育管理职责,既无主观过错,也无客观违法。陈明的受伤完全是校外青年喻洪云的偶发行为所致,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因此,本案被告新乐中学不承担赔偿责任。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5-15/7870935.shtml
法官判决正确,学校没有维持治安的能力,在校外发生的事没有责任。
未成年犯罪分子保护法需要推倒。
不要任何事情都去告学校。谁动的手,告谁家赔钱。
要是你说保安没有及时制止你告学校也就算了
如果叙述属实,即使在校园内,学校也不应该担责。事发突然,谁能预料到。
我关心的是那打人的怎么判。

把别人打偏瘫只赔二十来万么?
我关心的是那打人的怎么判。

把别人打偏瘫只赔二十来万么?
判了八年半
判了八年半
哦,后面没看。。。

赔偿太少了,我觉得。
Rodimus 发表于 2016-5-15 15:13
哦,后面没看。。。

赔偿太少了,我觉得。
其实法院判的赔偿都少 主要是犯人是否有积极赔偿的表现 家属是否满意  犯人赔的钱多家属满意了就少做几年牢  犯人要是宁可多做几年牢也不赔偿的 法院会重判但强制赔偿的金额不是很多
其实法院判的赔偿都少 主要是犯人是否有积极赔偿的表现 家属是否满意  犯人赔的钱多家属满意了就少做几年 ...
这要是骨折啥的还行,没话说。

瘫痪这个伤太大了,所以即便这样也觉得判的太少。

一辈子算完了,按这情况估计以后找媳妇啥的都不要想了。
干嘛要学校担责,直接追究行凶者的责任就是了
不如直接告警察和政府吧
以前电视上报道过这么个事情,一家人的孩子有某种疾病,学校知道了不收,这家人就是下跪磕头写保证书。并且立了字句保证不因为孩子的病追究学校,但是不幸的是孩子还是发病了,这家人还是把学校告上法庭。法庭还是判决学校巨额赔偿,这家人在媒体采访时还是理直气壮的说:既然你收了,你就要负责,不负责就不收。你不能因为我求你,你就收了。
搞得我当场就想把电视砸了
Rodimus 发表于 2016-5-15 16:21
这要是骨折啥的还行,没话说。

瘫痪这个伤太大了,所以即便这样也觉得判的太少。
没办法啊 法官审判的时候也会考虑 犯人家里的经济状况 如果确实没多少钱 真的判不了多少
告学校是为了能多拿些钱  只告犯人的话 家里经济不好的 家属得不了多少钱 告学校就不一样了 可惜这事发生在校外 如果在校内 学校肯定的陪一大笔钱的
老实规矩的孩子,应该不会招来校外闲散人员的殴打吧??
以前电视上报道过这么个事情,一家人的孩子有某种疾病,学校知道了不收,这家人就是下跪磕头写保证书。并且 ...
和医闹逻辑一样
开坦克的小蚂蚁 发表于 2016-5-15 16:50
老实规矩的孩子,应该不会招来校外闲散人员的殴打吧??
老实规矩的孩子捡到校牌上交保安 某日出校门外被某女拦住打了一耳光 还不还手 还手的话事情的发展是一样的 不还手的话 那不叫老实规矩那叫窝囊
开坦克的小蚂蚁 发表于 2016-5-15 16:50
老实规矩的孩子,应该不会招来校外闲散人员的殴打吧??
你看了整篇文章了吗 ?
老实规矩的孩子捡到校牌上交保安 某日出校门外被某女拦住打了一耳光 还不还手 还手的话事情的发展是一样 ...
没有理解捡校牌和打人的联系?就算丢校牌被学校惩罚,那个女生怎么知道是这个孩子捡的??
zr345954 发表于 2016-5-15 16:43
以前电视上报道过这么个事情,一家人的孩子有某种疾病,学校知道了不收,这家人就是下跪磕头写保证书。并且 ...
话糙理不糙,这个是学校不好。法律有时候是不看私底下的所谓免责申明。只能说学校方面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欠缺,被人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