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两个月没回家 房屋已住进陌生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01:37
站在家门口,王女士懵了。手中钥匙拧了半天,就是插不进锁孔,仔细一看,原本一字型的锁孔已经变成十字型,她只好找来开锁公司开门,但里面的摆设已经面目全非。

从屋内桌上一个宽带手续上,她找到一个电话号码,打过去一问才明白,屋里已经住了人,他们通过网找到了这里的房源。王女士赶紧找到搜房网,这才知道,是房屋中介在房源上面失误,把她的房子当成出租房了。而他们要出租的房子在另一个单元楼。

两个月没回家 门锁被人莫名换掉

2008年,王女士在成都市武侯区广福桥宝润苑买了房子,产权面积在45平米左右。去年5月,王女士结了婚,准备和丈夫一起搬到万象城附近的小区居住。2016年1月10日是她搬家的日子。“当天晚上下班也比较晚,回来都八九点了。”王女士说,夫妻俩搬家还是比较匆忙,只拿了一些经常穿的衣服就离开了。

这之后,王女士没怎么回过宝润苑,由于夫妻俩老家都在外地,春节放假都离开了成都。3月5日,王女士准备回家拿点东西,当她来到2栋3单元的住宅时才发现,门已经打不开了,锁孔也变成了十字形。

“我开始以为走错了楼层。”王女士赶紧往下走了一层,“没错呀!”王女士又担心是走错了单元楼,又匆匆跑到底楼,反复看了两遍单元楼门口的数字。“反复确认过后,我心都凉了。”王女士表示,当时整个人都懵了。

家中发现单据 找到屋子现有“主人”

王女士只好找到物管和开锁公司,把门打开了,进去后王女士发现,屋子已经变了一个样。里面两个卧室都堆放着男士衣服,原本放在家里的一些衣服也找不到了,就连墙上的PSP游戏机也不在了。

“我8年的衣服都在这个屋里。”王女士说,自己的鞋子、包包、首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都在这个屋里,“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当她进屋时,只看到电视机和饮水机这些物件。

在桌上的一张宽带业务单据上,她找到一个办理人的名字,通过上面的电话号码她联系到办理人眭先生。“他们是通过搜房网租到这里的。”王女士这时候整个人都要气炸了,她赶紧联系搜房网的工作人员。

租客表示:根本不知道这房里有人

3月14日,坐在王女士的家中,眭先生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说起这个事儿,也是一脸苦笑。今年2月16日左右,他和一个朋友汪先生找到在搜房网工作的一个朋友,这名朋友帮他们从公司找了一个房源。“我们一开始住在神仙树那边,到这边来也是想离公司近一点。”找到房子后,汪先生还看到门口贴着搜房网的封条,经过打听他才知道,上一个租客去年租了这里,后来欠下几个月房租就跑了。

汪先生还记得,房子打开的瞬间里面乱糟糟的,他赶紧和公司联系,公司这才安排保洁人员对房屋进行清扫。“开始价格谈的是1450元一个月,后来他们又涨价到1550元。”汪先生考虑到价格还算便宜,就签了合同。

据他回忆,当时自己确实在墙上看到过PSP游戏机,其他东西就没怎么注意了。“我们又不可能去翻别人的东西嘛。”

称遗失10万以上物品 中介公司开始只赔一万

3月14日下午6点,在王女士的家中,搜房网的工作人员正在处理此事。不过,他并没有回答记者的疑问,并表示公司有专门的人员对此事进行回应。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接到搜房网的回应。

一旁的眭先生坐在里面,一脸尴尬,“我们的房租都不知道怎么办。”他从手机里翻出一份合同,合同开头是“搜房网房天下租房合同”,房屋坐落于宝润苑2栋,租赁时间从2016年2月18日到1017年2月17日。

“合同只写了个‘2栋’,并未写清是几单元。”王女士说,他们到2栋1单元同一楼层同一房号看到,猫眼的另一头,空空荡荡,里面什么都没有。“搜房网的工作人员给我说,是他们搞错了房源,本来是1单元的房子出租,结果将我的房子当成出租房了。”至于怎么开的门,怎么换的锁,租客眭先生及王女士均表示,搜房网工作人员没有透露。

王女士说,事情发生后中介公司只答应给一万以内的赔偿。王女士说,自己丢失的东西至少在十万以上,光是首饰就有七八万,里面的包包都是LV这些名牌,而八年的衣服,加在一起差不多也有两百件。王女士透露,3月6日这天,他们到辖区派出所报案,但警方没有立案,因为中介公司这边承认了自己的工作失误,因此只能按照纠纷来解决此事。“现在他们让我提供财物丢失的证据,说是走仲裁。问题是我如何提供证据?我们也咨询了律师,即便有发票,还要证明东西是放在房间里的——确实非常困难。”

好在租客眭先生能提供一点旁证,他称自己当时看到了房间内有东西,甚至王女士提到的墙上的游戏机,不过其他东西有哪些,他则没有细看。

律师说法

中介公司应进行赔偿

对于这场租房乌龙事件,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搜房网因为自己的过错,造成王女士的损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自己的不当得利应该返还给房屋的所有人,房间内的损失,房产中介公司也应该进行赔偿。

刘秀认为,如果王女士认为自己房间内的东西有遗失,同样应该找到中介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中介公司认为是承租者拿走了物品,他们应该自己找到承租人进行追偿。不过,对于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刘秀及另一名许律师均认为,如果中介公司在整个事情中没有主观故意的行为,没有明知是非租住房而强行闯入,因此很难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商报记者 宦小淮 摄影报道 编辑 官莉

http://cd.qq.com/a/20160315/011408.htm
站在家门口,王女士懵了。手中钥匙拧了半天,就是插不进锁孔,仔细一看,原本一字型的锁孔已经变成十字型,她只好找来开锁公司开门,但里面的摆设已经面目全非。

从屋内桌上一个宽带手续上,她找到一个电话号码,打过去一问才明白,屋里已经住了人,他们通过网找到了这里的房源。王女士赶紧找到搜房网,这才知道,是房屋中介在房源上面失误,把她的房子当成出租房了。而他们要出租的房子在另一个单元楼。

两个月没回家 门锁被人莫名换掉

2008年,王女士在成都市武侯区广福桥宝润苑买了房子,产权面积在45平米左右。去年5月,王女士结了婚,准备和丈夫一起搬到万象城附近的小区居住。2016年1月10日是她搬家的日子。“当天晚上下班也比较晚,回来都八九点了。”王女士说,夫妻俩搬家还是比较匆忙,只拿了一些经常穿的衣服就离开了。

这之后,王女士没怎么回过宝润苑,由于夫妻俩老家都在外地,春节放假都离开了成都。3月5日,王女士准备回家拿点东西,当她来到2栋3单元的住宅时才发现,门已经打不开了,锁孔也变成了十字形。

“我开始以为走错了楼层。”王女士赶紧往下走了一层,“没错呀!”王女士又担心是走错了单元楼,又匆匆跑到底楼,反复看了两遍单元楼门口的数字。“反复确认过后,我心都凉了。”王女士表示,当时整个人都懵了。

家中发现单据 找到屋子现有“主人”

王女士只好找到物管和开锁公司,把门打开了,进去后王女士发现,屋子已经变了一个样。里面两个卧室都堆放着男士衣服,原本放在家里的一些衣服也找不到了,就连墙上的PSP游戏机也不在了。

“我8年的衣服都在这个屋里。”王女士说,自己的鞋子、包包、首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都在这个屋里,“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当她进屋时,只看到电视机和饮水机这些物件。

在桌上的一张宽带业务单据上,她找到一个办理人的名字,通过上面的电话号码她联系到办理人眭先生。“他们是通过搜房网租到这里的。”王女士这时候整个人都要气炸了,她赶紧联系搜房网的工作人员。

租客表示:根本不知道这房里有人

3月14日,坐在王女士的家中,眭先生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说起这个事儿,也是一脸苦笑。今年2月16日左右,他和一个朋友汪先生找到在搜房网工作的一个朋友,这名朋友帮他们从公司找了一个房源。“我们一开始住在神仙树那边,到这边来也是想离公司近一点。”找到房子后,汪先生还看到门口贴着搜房网的封条,经过打听他才知道,上一个租客去年租了这里,后来欠下几个月房租就跑了。

汪先生还记得,房子打开的瞬间里面乱糟糟的,他赶紧和公司联系,公司这才安排保洁人员对房屋进行清扫。“开始价格谈的是1450元一个月,后来他们又涨价到1550元。”汪先生考虑到价格还算便宜,就签了合同。

据他回忆,当时自己确实在墙上看到过PSP游戏机,其他东西就没怎么注意了。“我们又不可能去翻别人的东西嘛。”

称遗失10万以上物品 中介公司开始只赔一万

3月14日下午6点,在王女士的家中,搜房网的工作人员正在处理此事。不过,他并没有回答记者的疑问,并表示公司有专门的人员对此事进行回应。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接到搜房网的回应。

一旁的眭先生坐在里面,一脸尴尬,“我们的房租都不知道怎么办。”他从手机里翻出一份合同,合同开头是“搜房网房天下租房合同”,房屋坐落于宝润苑2栋,租赁时间从2016年2月18日到1017年2月17日。

“合同只写了个‘2栋’,并未写清是几单元。”王女士说,他们到2栋1单元同一楼层同一房号看到,猫眼的另一头,空空荡荡,里面什么都没有。“搜房网的工作人员给我说,是他们搞错了房源,本来是1单元的房子出租,结果将我的房子当成出租房了。”至于怎么开的门,怎么换的锁,租客眭先生及王女士均表示,搜房网工作人员没有透露。

王女士说,事情发生后中介公司只答应给一万以内的赔偿。王女士说,自己丢失的东西至少在十万以上,光是首饰就有七八万,里面的包包都是LV这些名牌,而八年的衣服,加在一起差不多也有两百件。王女士透露,3月6日这天,他们到辖区派出所报案,但警方没有立案,因为中介公司这边承认了自己的工作失误,因此只能按照纠纷来解决此事。“现在他们让我提供财物丢失的证据,说是走仲裁。问题是我如何提供证据?我们也咨询了律师,即便有发票,还要证明东西是放在房间里的——确实非常困难。”

好在租客眭先生能提供一点旁证,他称自己当时看到了房间内有东西,甚至王女士提到的墙上的游戏机,不过其他东西有哪些,他则没有细看。

律师说法

中介公司应进行赔偿

对于这场租房乌龙事件,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搜房网因为自己的过错,造成王女士的损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自己的不当得利应该返还给房屋的所有人,房间内的损失,房产中介公司也应该进行赔偿。

刘秀认为,如果王女士认为自己房间内的东西有遗失,同样应该找到中介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中介公司认为是承租者拿走了物品,他们应该自己找到承租人进行追偿。不过,对于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刘秀及另一名许律师均认为,如果中介公司在整个事情中没有主观故意的行为,没有明知是非租住房而强行闯入,因此很难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商报记者 宦小淮 摄影报道 编辑 官莉

http://cd.qq.com/a/20160315/011408.htm
房主的损失真的要自己举证才能得到赔偿吗?这个真的太麻烦了
这种就是法律的漏洞了,明知道有问题却无法解决,首例一开到时候中介公司都变成偷窃公司了,反正哪家固定资产也都有个十万八万的,搬走就赔一万
中介以后都这么办咋办,想想害怕啊
这个中介没钥匙怎么进去的才令人感到害怕
妥妥的入室盗窃,管你有意无意。反正有人承担。找找房间以前的照片、找找亲朋好友旁证,证明房子有这个东西。
房主的损失真的要自己举证才能得到赔偿吗?这个真的太麻烦了
这个案子举证主要在于房主要求赔偿金额部分,为什么主张赔偿金额是这个数。中介侵犯权益的事实部分,中介应该赔证据不麻烦。
中介如何取得实际控制权才是最奇怪的。
妥妥的入室盗窃,管你有意无意。反正有人承担。找找房间以前的照片、找找亲朋好友旁证,证明房子有这个东西 ...
不成立,入盗恰恰要求你说的有意。

个人怀疑手续上可能存在违法犯罪。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6-3-17 17:25
这个案子举证主要在于房主要求赔偿金额部分,为什么主张赔偿金额是这个数。中介侵犯权益的事实部分,中介 ...
怎么举证?必须发票吗?这个太难了吧,一般人流这个干什么。

classbook 发表于 2016-3-17 17:18
这个中介没钥匙怎么进去的才令人感到害怕


估计是前一个房客租房换锁,然后欠房租跑了
中价直接找开锁公司开锁,然后继续出租
结果搞错了房间

做贼的最高境界是压根不知道自己是贼

classbook 发表于 2016-3-17 17:18
这个中介没钥匙怎么进去的才令人感到害怕


估计是前一个房客租房换锁,然后欠房租跑了
中价直接找开锁公司开锁,然后继续出租
结果搞错了房间

做贼的最高境界是压根不知道自己是贼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3-17 17:37
估计是前一个房客租房换锁,然后欠房租跑了
中价直接找开锁公司开锁
结果搞错了房间
一直以来,房屋中介公司 几乎不需要拿钥匙 开门,只要开的门 是他们的出租房既可。
这几乎是他们不成文的规矩。
怎么举证?必须发票吗?这个太难了吧,一般人流这个干什么。
以PSP为例,是否有这个PSP,然后才是PSP值多少钱…题外话,PSP在墙上我没理解到。
民事很麻烦,它不像刑事,可以想法把证据"逼"出来。
个人胡说八道:如果是我,我不会直接追杀你中介该赔多少钱问题。先追杀你中介怎么取得房屋控制权问题,其中有机会把中介摆板上宰一一咱不讨论钱,讨论人身自由。
以上,立足主楼陈述内容。记者转述的东西,可能存在差异。
先讨论自由问题,后讨论钱!又学一招。
这是正儿八经的盗窃~小偷公司。。。。。之前的中介老板八成是宫里出来的~~~
没有房产证复印件房子是怎么租出去的~水电是怎么办的~
以PSP为例,是否有这个PSP,然后才是PSP值多少钱…题外话,PSP在墙上我没理解到。
民事很麻烦,它不像刑 ...
先扣上非法侵入住宅,刑事帽子,民事部分就好谈了吧
所以,平时购买大件要留发票。一是为了保修,二嘛,这可是横财。
在三藩市某朋友在公寓被盗,结果一邻居来恭喜。因为公寓有买保险,于是各种发票说这有近一KG金饰被盗。警官问:这么多钱你都买这金器?不住house?回:咱华人......  保险公司晕绝在厕所。
先扣上非法侵入住宅,刑事帽子,民事部分就好谈了吧
非法侵入不好扣,中介辩称不明知,我还得找明知证据。
怎么取得控制权的,给我看看。钥匙,房产证,委托协议,抱来看看。
去堵大门啊,多闹两次


这个绝对属于非法入侵,妥妥的刑事案件。
什么叫中介没有主观故意?连房主都不联系就擅自撬锁,这还不叫主观故意?

这个绝对属于非法入侵,妥妥的刑事案件。
什么叫中介没有主观故意?连房主都不联系就擅自撬锁,这还不叫主观故意?
非法侵入不好扣,中介辩称不明知,我还得找明知证据。
怎么取得控制权的,给我看看。钥匙,房产证,委托 ...
找到以前的发票,证明财物损失的事实可以起诉侵占罪吧?
一些事儿 发表于 2016-3-17 17:19
妥妥的入室盗窃,管你有意无意。反正有人承担。找找房间以前的照片、找找亲朋好友旁证,证明房子有这个东西 ...
房子有两证,中介有吗?
房屋出租要有房东的认可,签字什么的,中介有吗?
应该是卡在赔偿数额。
marcus0328 发表于 2016-3-17 18:12
没有房产证复印件房子是怎么租出去的~水电是怎么办的~
水电很简单,用多少自己直接去营业厅交,他们又不管住的是不是房主。
所以,平时购买大件要留发票。一是为了保修,二嘛,这可是横财。
在三藩市某朋友在公寓被盗,结果一邻居来 ...
这个案子里家都被搬空了,有发票也不见了啊。
所以,平时购买大件要留发票。一是为了保修,二嘛,这可是横财。
在三藩市某朋友在公寓被盗,结果一邻居来 ...
这个案子里家都被搬空了,有发票也不见了啊。
这个案子里家都被搬空了,有发票也不见了啊。
如果有网购记录不知道能不能算证据。
找到以前的发票,证明财物损失的事实可以起诉侵占罪吧?
不行啊,侵占的主观要求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
所有侵财罪的区别都在于客观行为。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6-3-17 19:40
不行啊,侵占的主观要求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
所有侵财罪的区别都在于客观行为。


JC不管是否可以刑事自诉?没有物业同意私自换锁是否构成主观侵占?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6-3-17 19:40
不行啊,侵占的主观要求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
所有侵财罪的区别都在于客观行为。


JC不管是否可以刑事自诉?没有物业同意私自换锁是否构成主观侵占?
他已经占有而且用来牟利了,居然一句不是故意的就行了?我觉得这样不行啊,你怎么判断他是故意明知什么什么啊?中介公司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到我家,然后搬空,然后出租牟利,居然不用担刑责,那么以后我就和中介公司合作,去一家一家的搬空,多好的事情啊。
JC不管是否可以刑事自诉?没有物业同意私自换锁是否构成主观侵占?
刑事自诉自己的权力,是否立案法院的权力。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3-17 17:37
估计是前一个房客租房换锁,然后欠房租跑了
中价直接找开锁公司开锁,然后继续出租
结果搞错了房间
估计这女主的一门心思的想找中介公司讹钱,把重点忘记了
开们一看不对,问明情况后直接拿房产证去报警
说自己家被盗,家内物品全部被搬空,找毛中介公司啊
属于讹钱姿势不正确
除非这货当初走的时候自己找过中介公司有意愿出租房屋
估计这女主的一门心思的想找中介公司讹钱,把重点忘记了
开们一看不对,问明情况后直接拿房产证去报警
...
讹钱不是辣么容易的,JC蜀黍会跟根据损失物价定案,真要查还查不出来吗?
a2free 发表于 2016-3-17 20:55
讹钱不是辣么容易的,JC蜀黍会跟根据损失物价定案,真要查还查不出来吗?
讹钱不是向警察蜀黍讹,而是向中介讹
她这种讹法的结果中介承认赔1W已经证明中介认怂了
但她却不想收手去报警,警察蜀黍何等英明神武看出来所以不立案,你开口10W还已经找过中介协商,中介也跟你协商了,只不过谈不拢而已。
失主会跟小偷协商赔偿问题么?
我说的是
这货问明情况后直接报警挂失,失了什么还不是自己说的算,至于警察蜀黍认不认定那是警察蜀黍的事。报警后警察蜀黍肯定要找租户喝茶,而租户有合法的合同手续。
那么警察蜀黍肯定要找中介公司喝茶:
来来来,老板,你先科普下你怎么把人家门锁给开了还贴你们单位的封条还把这屋给组出去?出租房屋是跟相关单位报备的,你这房子的房产证明捏?
如果中介没有,你说结果会怎么样?还是纠纷么?
这个时候女住再来那个这个,10W我觉得中介公司还是肯拿的
讹钱不是向警察蜀黍讹,而是向中介讹
她这种讹法的结果中介承认赔1W已经证明中介认怂了
但她却不想收手 ...
JC蜀黍是按损失定案,没有这个金额是不算的,算物品折合出来是五千就五千。她丢失的东西还不知道是中介的人偷走的还是租客偷走的。
a2free 发表于 2016-3-17 21:16
JC蜀黍是按损失定案,没有这个金额是不算的,算物品折合出来是五千就五千。她丢失的东西还不知道是中介的 ...

好吧
JC蜀黍是按损失定案
那么问题来了,首先你得有案
这女主连第一步都走错了,下面的就是废话了吧
-------------------
女主第一步就应该报案失窃而不是跟中介谈赔偿数目
-------------------
女主报案:警察蜀黍,我家被坏蛋把家里所用东西全部搬空了
警察蜀黍:来来来,先喝杯茶,什么时候发现被盗的啊,你最后一次在家是什么时候啊,都丢了什么东西啊,你怎么证明这是你家啊?
女主:警察蜀黍,这是我家房产证,08年买的,去年5月准备结婚,1月搬的家,中间去外地了,3月回来就发现家里住进怪蜀黍,门锁也开不了,还是我等人家才开的门,人家说是找一中介公司租的,有合同,他让我进去看合同,我怕怕啊,所以来找你们了,要不一起去看看
-------------这才是报警讹钱的正确姿势
女主跟警察蜀黍来到她家后就可以接我33L下面了
警察蜀黍肯定会问丢了什么的,女主完全可以说
我丢了一套价值百万的红木家具,那是我男人家祖传的(没发票气死你),看,这是在老家的照片(在横店拍的道具)还丢了价值百万的首饰,看这是发票(香港随便找个店开的)还丢了..................
警察蜀黍也许不信,但是这个时候你觉得中介会是什么表情?
至于
她丢失的东西还不知道是中介的人偷走的还是租客偷走的。
这个就是警察蜀黍的事情啦
好吧 JC蜀黍是按损失定案 那么问题来了,首先你得有案
高,实在是高。
高,实在是高。
就得这么干~中介还敢这么搞~
查了一下。。。不是什么豪宅小区,几十方的房子。。。。

近十万的首饰  很多LV包包。。。。几百件衣服。。

能证实的就是个PSP。。。

我觉得就是狮子开大口。。。
PLA8341 发表于 2016-3-17 20:43
估计这女主的一门心思的想找中介公司讹钱,把重点忘记了
开们一看不对,问明情况后直接拿房产证去报警
...
最后一句,完全合理怀疑。
类似11楼的那种说法,在成都城区,属于你挣钱惹得公安一身骚、公安绝对把你拖来埋了的做法
你的怀疑不能排除。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6-3-17 17:44
以PSP为例,是否有这个PSP,然后才是PSP值多少钱…题外话,PSP在墙上我没理解到。
民事很麻烦,它不像刑 ...
很多人喜欢在布置家的时候,把一些常用的东西挂墙上。就是钉个钉子,或者钉一个挂钩的问题。

尤其是简装的房屋,更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