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给学生下药会被怎样惩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54:57
 近日,一位来自安徽黄山黄家炳实验中学的高三女生,在网上吐露了她遭到同班的3名男生下“春药”,之后又被威胁如果找老师或报警会用砒霜毒死她的恐怖经历。
  
  然而可怕的事情并没有到此而止,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后续校方和警方对于此事的处理,以及学校一些学生乃至当地一些网民对于此案的看法,最让人觉得讽刺的是,在中国现行法律下,因为三名男生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任何恶果,所以成功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那么,在美国这样的案子会怎样处理?
  
  2015年9月,美国内布拉斯加(Nebraska)州Springfield市Platteview高中的一名16岁学生,从学校的化学实验室里拿了一些硫酸铜,投放到另一名同学的饮料瓶中,并在午餐的时候激将那位学生喝下去(注意这里的情节比黄山那个要轻些,并不是偷偷下药)。后者喝下去后有恶心的感觉,好在到医院处理后证实对健康不会有什么影响,但那位投药的同学却被当地Sarpy郡治安官调查并短暂收容进郡少年拘留所,后被指控并定罪“2级未遂袭击”(attempted 2nd degree assault)。在内布拉斯加州,取决后果的严重程度“2级袭击罪”的惩罚结果也不一样,较轻的属Class IIIA级犯罪,惩罚从1万美元罚款到5年监禁或者二者并罚;较重的是Class III级犯罪,惩罚从2.5万美元罚款到20年监禁或二者同罚。这位犯法的孩子属未成年人,又是“未遂”的2级袭击,判罚会轻一些,但触犯法律的定罪和几个月的少管所时间却是不可避免的。
  
  另一个案子曾被新闻广泛报道,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大学一名亚裔前女研究生由于秘密给其他同学的水瓶里面加化学物质而遭到4项重罪的指控,后被证实患有精神病,但是还是被判决一年监狱时间后驱逐出境。这位来自新加坡的欧阳湘玉(Xiangyu Ouyang,音译)只有26岁,从2014年9月开始往同一个实验室里工作的医学院学生水瓶中投放仲甲醛,这是一种主要用于杀虫剂和清洁剂的化学品,部分同学说喝水之后难受和有烧灼感,但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前斯坦佛大学研究生欧阳湘玉前斯坦佛大学研究生欧阳湘玉
  
  从上面两个案例来看,在美国只要是有意投药,不管涉事人是否是未成年人,不管是否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都是作为违法行为来审判的,最终都要依法惩罚,哪怕犯事的人有某种精神障碍。在美国如果是下春药的话,麻烦可能更多,除了投毒的指控外,还难逃想性侵女生的嫌疑,另外“威胁如果找老师或报警会用砒霜毒死”受害人,在美国还犯了“恐吓”罪(intimidation, terror)等,指控的罪名可能就会更多了。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不久前三名中国留学生因欺凌同学,被美国加州法院判处6年至13年的有期徒刑的案子。在这个案子中,三名嫌犯翟芸瑶、章鑫磊和杨玉菡伙同其他中国留学生,对两名分别16及18岁的中国女同学施以虐待,包括强迫脱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掌掴、剃头发等,其中18岁的受害者是被绑架至公园施暴,过程持续五小时。最后,三人以绑架、严重人身伤害、攻击罪以及攻击导致的严重人身伤害等罪名分别被判处13年、6年和10年监禁,服刑期满后将被遣返回中国。这个案子在中国民间引起广泛的热议,不少人评论说,这些在中国顶多被行政警告的恶行,在美国却是违法,如果按美国法律判决的话,中国的很多校园欺凌案件中的施虐人都该进监狱了。

http://www.zgzjjy.com/2016/gwjy_0310/17384.html近日,一位来自安徽黄山黄家炳实验中学的高三女生,在网上吐露了她遭到同班的3名男生下“春药”,之后又被威胁如果找老师或报警会用砒霜毒死她的恐怖经历。
  
  然而可怕的事情并没有到此而止,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后续校方和警方对于此事的处理,以及学校一些学生乃至当地一些网民对于此案的看法,最让人觉得讽刺的是,在中国现行法律下,因为三名男生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任何恶果,所以成功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那么,在美国这样的案子会怎样处理?
  
  2015年9月,美国内布拉斯加(Nebraska)州Springfield市Platteview高中的一名16岁学生,从学校的化学实验室里拿了一些硫酸铜,投放到另一名同学的饮料瓶中,并在午餐的时候激将那位学生喝下去(注意这里的情节比黄山那个要轻些,并不是偷偷下药)。后者喝下去后有恶心的感觉,好在到医院处理后证实对健康不会有什么影响,但那位投药的同学却被当地Sarpy郡治安官调查并短暂收容进郡少年拘留所,后被指控并定罪“2级未遂袭击”(attempted 2nd degree assault)。在内布拉斯加州,取决后果的严重程度“2级袭击罪”的惩罚结果也不一样,较轻的属Class IIIA级犯罪,惩罚从1万美元罚款到5年监禁或者二者并罚;较重的是Class III级犯罪,惩罚从2.5万美元罚款到20年监禁或二者同罚。这位犯法的孩子属未成年人,又是“未遂”的2级袭击,判罚会轻一些,但触犯法律的定罪和几个月的少管所时间却是不可避免的。
  
  另一个案子曾被新闻广泛报道,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大学一名亚裔前女研究生由于秘密给其他同学的水瓶里面加化学物质而遭到4项重罪的指控,后被证实患有精神病,但是还是被判决一年监狱时间后驱逐出境。这位来自新加坡的欧阳湘玉(Xiangyu Ouyang,音译)只有26岁,从2014年9月开始往同一个实验室里工作的医学院学生水瓶中投放仲甲醛,这是一种主要用于杀虫剂和清洁剂的化学品,部分同学说喝水之后难受和有烧灼感,但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前斯坦佛大学研究生欧阳湘玉前斯坦佛大学研究生欧阳湘玉
  
  从上面两个案例来看,在美国只要是有意投药,不管涉事人是否是未成年人,不管是否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都是作为违法行为来审判的,最终都要依法惩罚,哪怕犯事的人有某种精神障碍。在美国如果是下春药的话,麻烦可能更多,除了投毒的指控外,还难逃想性侵女生的嫌疑,另外“威胁如果找老师或报警会用砒霜毒死”受害人,在美国还犯了“恐吓”罪(intimidation, terror)等,指控的罪名可能就会更多了。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不久前三名中国留学生因欺凌同学,被美国加州法院判处6年至13年的有期徒刑的案子。在这个案子中,三名嫌犯翟芸瑶、章鑫磊和杨玉菡伙同其他中国留学生,对两名分别16及18岁的中国女同学施以虐待,包括强迫脱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掌掴、剃头发等,其中18岁的受害者是被绑架至公园施暴,过程持续五小时。最后,三人以绑架、严重人身伤害、攻击罪以及攻击导致的严重人身伤害等罪名分别被判处13年、6年和10年监禁,服刑期满后将被遣返回中国。这个案子在中国民间引起广泛的热议,不少人评论说,这些在中国顶多被行政警告的恶行,在美国却是违法,如果按美国法律判决的话,中国的很多校园欺凌案件中的施虐人都该进监狱了。

http://www.zgzjjy.com/2016/gwjy_0310/17384.html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校园暴力在某些人看来是孩子们之间的无意之举,没有伤人的意识。可是这种行为会给受害的学生以及其他的学生的人生造成不可磨灭的阴影
这样的人越早劳动改造越有希望救回来
《中国未成年罪犯保护法》,已经从吐槽变成事实了
没办法,看这情况是上边的那帮人给自已的孩子留后路吧,不过中国自古传统如此。
《未成年人罪犯保护法》亚克西!
说啥都没用,学生时代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不融入那个不良少年的圈子,好好学习,不瞎乱搞的孩子很难跟那些不良少年接触到的,2者基本就是绝缘的群体。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那些不良少年大都还是有点江湖习气的,你不主动招惹他们,一般也不会纠缠你,太漂亮的女生除外。
哥在等待 发表于 2016-3-13 23:18
说啥都没用,学生时代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不融入那个不良少年的圈子,好好学习,不瞎乱搞的孩子很难跟那些不 ...
太漂亮男生呢??
如果不是未成年人 中国法律对此如何处理?
学校不是乌托邦,完全和社会绝缘的教育也不利身心健康发展。
凌辱欺压?合理合法范围内自己搞定,打回去好了,合理合法范围内自己搞不定,那就教会小孩怎么合理合法的借势打回去。
学不会这些,走出学校进入社会后一样会倒霉。
学校不是乌托邦,完全和社会绝缘的教育也不利身心健康发展。
凌辱欺压?合理合法范围内自己搞定,打回去好 ...
社会实习。。。。
学校不是乌托邦,完全和社会绝缘的教育也不利身心健康发展。
凌辱欺压?合理合法范围内自己搞定,打回去好 ...
你打就合理合法了?还借势,先给自己套了个套套,就和国家的正当防卫样,说的好听,实践下来,基本都是方位过当,当然,赵家人除外
你打就合理合法了?还借势,先给自己套了个套套,就和国家的正当防卫样,说的好听,实践下来,基本都是方 ...
打人,未必需要动手,如果认为打人对付人只能靠拳脚,那算我没说。
找家长是借势,找老师告状是借势,和同学搞好圈子用集体力量也是借势,各种网络热点事件里,“弱势”方上网“陈述”也是借势,公司里平衡山头派系同样也是借势。会不会用,用的巧还是笨,都是从小从身边事学习积累的。。
打人,未必需要动手,如果认为打人对付人只能靠拳脚,那算我没说。
找家长是借势,找老师告状是借势,和 ...
合理合法范围内自己搞定,打回去好了

谁说的?
打人,未必需要动手,如果认为打人对付人只能靠拳脚,那算我没说。
找家长是借势,找老师告状是借势,和 ...
那就教会小孩怎么合理合法的借势打回去。


这个也是谁说的
重点都离不开   打   字


zn5203152 发表于 2016-3-14 23:42
那就教会小孩怎么合理合法的借势打回去。




成啊,还是那句话,你认为打回去就是简单用拳头打回去,那你这么理解也行啊,反正怎么理解不都是个人的权力。
打水打井打电话打坐念经晚安。

zn5203152 发表于 2016-3-14 23:42
那就教会小孩怎么合理合法的借势打回去。




成啊,还是那句话,你认为打回去就是简单用拳头打回去,那你这么理解也行啊,反正怎么理解不都是个人的权力。
打水打井打电话打坐念经晚安。
  北府卒 发表于 2016-3-14 23:45
成啊,还是那句话,你认为打回去就是简单用拳头打回去,那你这么理解也行啊,反正怎么理解不都是个人的 ...
我不知道你小时候是怎么过的,但感觉你回避了最重要的一点:不同的人对对校规,对法律的态度和执行。

比如说你说的“找家长是借势,找老师告状是借势,和同学搞好圈子用集体力量也是借势”,前提条件是对手还愿意遵守明面上的规矩。如果对方是大家公认得烂仔,没背个处分都不敢说是混的,是老师都不愿管甚至是怕管的,你认为你的”借势“这套办法,还有用吗?而如果通俗点说采用社会上的办法,制住烂仔没问题,但谈合理合法?

合理合法范围内自己搞不定,那就教会小孩怎么合理合法的借势打回去?
我不明白你这么说的条件是什么?最简单一点,大家公认得烂仔是破罐破摔,没背个处分都不敢说是混的,校规和法律都对其无效。而且你自己都说合理合法范围内自己搞不定,那敢问你说的“教会小孩怎么合理合法的借势打回去”,“合理合法”是怎么个做法。

甚至我可以给你举个现实例子 : 我中学里原来有个真正的烂仔,留级3次,为人嚣张霸道,所谓的热血日漫的校园霸王是怎样的他可以更超出。老师无人敢管,学生不是巴结就是逃开,学校里比老师还威风,晚上回宿舍居然敢要求带个女的进去,老师不同意,他就敢踢老师的门大闹,最后还要老师低声下气的劝他才了事。

敢问如果你的家里不是有权有势,你的小孩碰见这种人,如何”合理合法范围内自己搞不定,那就教会小孩怎么合理合法的借势打回去”?

我不知道你小时候是怎么过的,但感觉你回避了最重要的一点:不同的人对对校规,对法律的态度和执行。

...
打110
真以为国家机器是吃素的么,以为政府收拾不了小杂碎么,那是懒得收拾,不值得收拾。
当年自己上学的时候学校里有这号杂碎,被扔进工读后听说很乖。
至于怎么让政府百忙之中抽出点精力关注一下这种杂碎,自己想办法。
  北府卒 发表于 2016-3-15 00:40
打110
真以为国家机器是吃素的么,以为政府收拾不了小杂碎么,那是懒得收拾,不值得收拾。
当年自己上 ...
打110?你和我胡扯还是说真的?

现实中敢这么狂而没被收拾的人,没点背景能行?不然以他留级3次,老师无人敢管,晚上回宿舍居然敢要求带个女的进去的做法,一般人早被收拾的服帖,还用得着打110?至于工读校,留级3次,老师无人敢管的出名人物,工读校就真敢不了解一下背景就收?

而且你没回答问题:敢问如果你的家里不是有权有势,你的小孩碰见这种人,如何”合理合法范围内自己搞不定,那就教会小孩怎么合理合法的借势打回去”?
背景,呵呵哪那么多背景,学校又不是国家机器,老师犯不着对付渣子。
不用多高深的衙门,光派出所就能教这种小霸王怎么做人,没搭理他只是懒得做,没动力做,想办法推动一下就是了。
即便真是哪个神仙的娃,习老大打造的环境下一样得适度收敛。借环境大势把事件变成公众热点,真神仙也不敢放肆,何况满天的神仙相互不对路的多了,有的是神仙希望别的神仙犯错滚蛋腾位置。
李刚的娃没坐牢么,双枪将军的娃没被治么。
學校中的欺淩無日無之,學生學懂應對也算是成長的一種經驗.
不過,我從未鼓勵過我家孩子打回去,因為我認為我們已經離開了森林幾千年;我也不會勸諫孩子同流,因為那不單失去自我,而且增強學堂壞孩子的聲勢.怎麼可以不亢不卑地與討厭的同學相處,那才是孩子要摸索的方法.
孩子總會成長,慶幸的是,孩子不曾熱衷於尋求那些弱智問題的答案--例如時刻帶備武器防身而又不惹來麻煩,怎樣殺了別人算是自衛等等....等等.....



成啊,还是那句话,你认为打回去就是简单用拳头打回去,那你这么理解也行啊,反正怎么理解不都是个人的 ...
对啊,在学校打井,回击,厉害
  北府卒 发表于 2016-3-15 06:48
背景,呵呵哪那么多背景,学校又不是国家机器,老师犯不着对付渣子。
不用多高深的衙门,光派出所就能教这 ...
得,还派出所都出来了。一个留级3次,老师无人敢管的标准烂仔,治他要靠借环境大势把事件变成公众热点?那你的孩子怎么办?我还以为你真能讲出点办法,结果是个抬杠的,白费时间。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6-3-15 10:09
學校中的欺淩無日無之,學生學懂應對也算是成長的一種經驗.
不過,我從未鼓勵過我家孩子打回去,因為我認為我 ...
你别忘了,你可是警察家庭,非特殊事件的话,一般无人敢闹事,更别提动你的孩子。我倒是知道有混混不长眼搞敲诈却敲到警察孩子头上的,结果当然是所谓的混混彻底舒服了。
billhy 发表于 2016-3-15 23:36
你别忘了,你可是警察家庭,非特殊事件的话,一般无人敢闹事,更别提动你的孩子。我倒是知道有混混不长眼 ...
我承認,也許在特定條件下,自家的孩子算是較幸福,不過,誰家育兒沒頭痛?
總之,個人認為,"打回去"這類訓育方式,是為將來的社會制造麻煩.
太漂亮男生呢??

额,这个,最好还是走读,千万别住宿舍,哈哈
算强奸罪 和绑架吧 这种重罪少少要关10多年。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6-3-16 11:10
我承認,也許在特定條件下,自家的孩子算是較幸福,不過,誰家育兒沒頭痛?
總之,個人認為,"打回去"這類訓育 ...
我倒觉得目前国内的形式下,略有些攻击性的教育能够让小孩竖立自信心。
哈儿 发表于 2016-3-21 21:35
我倒觉得目前国内的形式下,略有些攻击性的教育能够让小孩竖立自信心。
依照我的經驗來說,缺乏信心其中一個表現,就是對較低位置的攻擊傾向.

說到教育子女,不妨又以近日熱門話題--強國同胞在泰國吃自助餐--來作譬喻.
我的兩個孩子,幾乎可以肯定:一個極怕嘈吵,寧願掏腰包到老麥解決;一個EQ極低,摔碟,罵人,發老脾.....
厠身於這種環境,兄台願意孩子怎樣應對?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6-3-22 09:32
依照我的經驗來說,缺乏信心其中一個表現,就是對較低位置的攻擊傾向.

說到教育子女,不妨又以近日熱門話 ...
我说的攻击性,不是欺凌弱小,而是敢于反抗校园暴力,而且不单单指武力。

哈儿 发表于 2016-3-22 09:37
我说的攻击性,不是欺凌弱小,而是敢于反抗校园暴力,而且不单单指武力。
那是我誤會了"攻擊性"在那個句子裡面的真正意思......
抱歉抱歉.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6-3-22 09:46
那是我誤會了"攻擊性"在那個句子裡面的真正意思......
抱歉抱歉.
兄台可以改个ID,就叫 台湾好人。
哈儿 发表于 2016-3-22 10:08
兄台可以改个ID,就叫 台湾好人。
那會名不符實..........我不是臺灣人,更不是好人.


这个,经历的真事。在中国,口头威胁,只要没有严重后果,基本就没事……当然,被威胁的时候,你敢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