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中国仅仅只开放facebook可行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40:38
开放facebook虽然是给西方对中国传播政治影响和颜色革命带来了便利。
很明显会给国内带来负面影响。
其实就算是防火墙,大陆一大堆网民还是会翻墙看看外面的世界。
国内的负面影响已经够多的了,
国内大部分人都知道西方的民主制度,甚至不少人神话了西方的形象。
开放脸书正好给他们看看外面的世界并不是那么“神”。

但是如果我们开放了之后也会给他们带来影响。
中国的网民数量是很多的,随便去哪个外国论坛都会把他们变成中文论坛。
因此中国网民的影响力是很大的。
过去西方的社交网络都是只有西方一个声音而已,而我们开放后肯定能改变这种状态。
要知道国外华人和台湾人大多不来大陆网站的。
通过facebook这个的台湾人和国外华人很多这样就可以更进一步跟他们交流。
不管是好的坏的,如果大陆人在facebook更多一点,就能阻止更多台独势力对大陆的抹黑。
如果马克跟大陆政府谈好了。
估计也能默许我们这样的个别口径。

当然避免国内亲外势力和他们串通一气,所以我觉得应该是限制一些反党反国家的人上facebook。开放facebook虽然是给西方对中国传播政治影响和颜色革命带来了便利。
很明显会给国内带来负面影响。
其实就算是防火墙,大陆一大堆网民还是会翻墙看看外面的世界。
国内的负面影响已经够多的了,
国内大部分人都知道西方的民主制度,甚至不少人神话了西方的形象。
开放脸书正好给他们看看外面的世界并不是那么“神”。

但是如果我们开放了之后也会给他们带来影响。
中国的网民数量是很多的,随便去哪个外国论坛都会把他们变成中文论坛。
因此中国网民的影响力是很大的。
过去西方的社交网络都是只有西方一个声音而已,而我们开放后肯定能改变这种状态。
要知道国外华人和台湾人大多不来大陆网站的。
通过facebook这个的台湾人和国外华人很多这样就可以更进一步跟他们交流。
不管是好的坏的,如果大陆人在facebook更多一点,就能阻止更多台独势力对大陆的抹黑。
如果马克跟大陆政府谈好了。
估计也能默许我们这样的个别口径。

当然避免国内亲外势力和他们串通一气,所以我觉得应该是限制一些反党反国家的人上facebook。
其实应该放开,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还不如全部放开,你们自己去看,自己去分辨,看看所谓的闽煮滋油是什么样子的
放开了也好,我自干五分分钟占领FB和twitter,搞到最后是他们反过来要墙我们。
帝吧,已经打得他们封我们IP与删我们留言评论了!
主要是还不够自信,其实放开的话利大于弊。
舆论阵地我们不占领都被别人占领了

其实我最希望开放youtube……上面有岛国预告片
CIA删帖比谁都快,你去了也只看得到水军的发言


Facebook?   本土自媒体都快没得做了。。。

微信公众号可能都不让随便开了。

非死不可 这种的完全没机会。  我也希望这文章是造谣瞎编的。  但愿是编造的。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gxMTAwMw==&mid=402343999&idx=1&sn=1647838305f932d845e2ee8e3e6fcd57&scene=1&srcid=0229XD1VuZ7PmtDkcjgfYw47&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第一,几乎所有的互联网上的内容,实际上都被包含进去了: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网络出版服务的具体业务分类另行制定。

从以上描述,现在的自媒体不必说,由于前几年一切产业皆在媒体化的发展思路以及的用户者得天下的思路引导下,几乎所有的商业机构都在建立自己的内容渠道,好吧,现在大家都要去办证了。

第二、别说自媒体了,应该说普通商业机构实际上很难办不下证来。

第九条 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除第八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三)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四)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很多自媒体工作室只有一两个人组成的。反正就算人再多一点也很少有八个,更别说三个还得是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我估计新一代的自媒体人都不知道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是个什么鬼吧?另外,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纯粹的互联网新闻从业人员的资质在2015年末才有规章出来可以申请的资质。之前如果要有从业人员资质实际上你必须在报业或广电系统内,才能申请。

第三,想偷换概念或者曲线救国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貌似不太可能。

第二十一条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不得转借、出租、出卖《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以任何形式转让网络出版服务许可。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允许其他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其名义提供网络出版服务,属于前款所称禁止行为。

Facebook?   本土自媒体都快没得做了。。。

微信公众号可能都不让随便开了。

非死不可 这种的完全没机会。  我也希望这文章是造谣瞎编的。  但愿是编造的。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gxMTAwMw==&mid=402343999&idx=1&sn=1647838305f932d845e2ee8e3e6fcd57&scene=1&srcid=0229XD1VuZ7PmtDkcjgfYw47&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第一,几乎所有的互联网上的内容,实际上都被包含进去了: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网络出版服务的具体业务分类另行制定。

从以上描述,现在的自媒体不必说,由于前几年一切产业皆在媒体化的发展思路以及的用户者得天下的思路引导下,几乎所有的商业机构都在建立自己的内容渠道,好吧,现在大家都要去办证了。

第二、别说自媒体了,应该说普通商业机构实际上很难办不下证来。

第九条 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除第八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三)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四)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很多自媒体工作室只有一两个人组成的。反正就算人再多一点也很少有八个,更别说三个还得是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我估计新一代的自媒体人都不知道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是个什么鬼吧?另外,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纯粹的互联网新闻从业人员的资质在2015年末才有规章出来可以申请的资质。之前如果要有从业人员资质实际上你必须在报业或广电系统内,才能申请。

第三,想偷换概念或者曲线救国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貌似不太可能。

第二十一条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不得转借、出租、出卖《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以任何形式转让网络出版服务许可。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允许其他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其名义提供网络出版服务,属于前款所称禁止行为。
天下就没有对大家都公平的事情 网络平台也是
封facebook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搞清楚了吗?
FB上很多政治类的视频,讲的可和我们的历史书和新闻联播不一样。。。。
放开了也好,我自干五分分钟占领FB和twitter,搞到最后是他们反过来要墙我们。
服务器在谁手里,才是谁占领。远的不说,看超大就行了。版主可以直接以违反公序良俗的理由警告禁言,这玩意可操作性就大了。

其他的不怕,就怕圈圈功。圈圈功真是拿钱发帖的。你普通老百姓能抗得过他们?
考虑点儿经济利益
weibo现在都被sina玩死了,一味的色情+谣言,短期利益至上
借用一句名言“打铁还需自身硬”
借用一句名言“打铁还需自身硬”
对~还不到时候~
没有墙的世界可怎么活
大唐刀客 发表于 2016-2-29 14:19
对~还不到时候~
如果非得到那个时候,那么那个时候永远不会来了
不能上fb是依照的什么法律?
还是不自信啊。
永远不可能了
新法律规定外资合资在中国所有文化内容都不能经营
我大中华局域网真的要实现了
开什么玩笑,就这一个网站胜过5万只美分。
党是不希望群众思想不受其绝对控制,具有较大的反对声音,将思想开放给人民来自我分辨风险太大,更何况随之而来可能来到的民权觉醒与争论,从而影响威胁政治体制。
估计很多人会被策反
其实12年在墙外看到保福寺桥车祸就知道令狐药丸,但当时墙内百度直接和谐,直到2014年底才可以看到,虽然它在2年前已经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其实外网毕竟是美帝的,有利于中国的事情是不会干的,就像封杀华为和中兴,完全不讲道理。。
我觉得将来世界讨厌脸书霸权垄断的时候,兔子实力够了,可以联合大家,推倒美帝脸书的世界上层建筑的网络舆论垄断霸权,建设一个真正的联盟式,大家分享利润,各国都能自控的新脸书,中国有微博和微信等技术,完全不比脸书推特差,从非洲看,百度腾讯都有想法。。
   建墙 就是让我每月多花几十,推墙就是让我每月剩几十。 有点智商的年轻人都是这想法。  党国你就让我 每月剩几十吧! 反正楼上的老人家推墙之后也不会注册个Facebook。
去人家地盘儿上和人家玩儿  你以为人家会正经和你玩儿?
FB上很多政治类的视频,讲的可和我们的历史书和新闻联播不一样。。。。
很多美国人还以为鸦片战争是因为中国向英国贩鸦片才被英国打。。。。。。
sakainoriko 发表于 2016-2-29 14:00
Facebook?   本土自媒体都快没得做了。。。

微信公众号可能都不让随便开了。
互联网出版的规定都好几年了,这个有什么奇怪的。但是这个证书不是一般的难办,2010年北京的代理机构办这个证报价10万到30万不等。
FACEBOOK是落后的东西,我现在在用TUMBLR
我们有陌陌,不用fuck 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