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价鱼”调查组接受央视采访 回答10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01:06

哈尔滨市松北区副区长丁伟

关于“天价鱼”事件的几个关注焦点,央视记者在今天凌晨独家专访了调查组的负责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副区长丁伟。

焦点1:鱼本身是否缺斤少两?陈先生说是“十斤四两”,饭店说是“十四斤四两”,哪个准确?

丁伟:经过调查取证、核实,认定鱼重是十四点四斤。



焦点2:确认单上的“陈”字签名是服务员按照消费者授意代签,还是后来偷偷签上的?

丁伟:字不是陈先生本人所签,应该是服务员签的,但是否为陈先生同意让服务员代签,暂时无法掌握。

焦点3: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是谁先动的手?

丁伟:通过调取录像和现场核实,确认双方发生了互相推搡的过程。先动手的是一名姓邵的人,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而是与陈先生等人同时在饭店吃饭的人。

焦点4:陈先生称,在警察到达现场之后,饭店人员还打了他的头,是否可以确定?

丁伟:录像显示,饭店老板马某打了陈先生头部一下,有这么一个现场影像。

焦点5:鳇鱼标价398元/斤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进货单标价190元/斤是真的吗?

丁伟:通过调查饭店的进货渠道,了解到鱼的进货价大概是30元/斤,此前饭店出具的价格190元/斤的进货单是伪造的。

焦点6:鳇鱼是野生的吗?饭店还有哪些涉嫌违规的地方?

丁伟:通过核对饭店的营业执照,发现其注册名称是“北岸渔村”,在经营过程中加了“野生”两个字,与当初登记注册的证照不符,具有欺诈行为。同时,饭店的餐饮许可证期限到2016年2月4日,已经过期了。而进货价30元/斤的鳇鱼卖到数百元一斤,价格应该说有点虚高。此外,上海等地游客反映的“被宰”情况仍在核查中,等结果出来之后将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焦点7:是否存在导游、出租车司机把游客骗过来从饭店拿回扣的情况?

丁伟:通过调查和对饭店经营者的取证,发现该饭店曾经存在过对导游进行回扣的行为,但是,陈先生此行没有发现这种现象。

焦点8:警察在现场执行公务时是否有抽烟等不规范的情况?会问责吗?



丁伟:警察在调解过程中,没形成调解协议书,同时在出警过程中有语言不规范和抽烟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管理条例》内部条例,属于不规范执法,相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焦点9:本月13日陈先生在网上曝出“被宰”情况后,调查组于15日就得出了“没有违法”的初步结论,调查结果有地方保护色彩,是工作不完善、能力不足吗?应该怎么理解?

丁伟:问题是这样,因为在2月9日,陈先生到哈尔滨市松北北岸野生渔村就餐之后与店家发生争执之后,13日发了一篇微博,14日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天,在接到微博举报之后,我们抽调了一些专职人员来核实该问题,针对网友的热议,应该说,这项工作我们开展得比较及时,但是由于陈先生给我们留下的三种联络方式,两个手机、一个微信,都联系不上,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了单方取证,形成了一个初步的调查报告,当时是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媒体关注,就对外发布了。 这个应该是工作中,我们存在一些失误。

焦点10:对于调查组的失误会有相应的问责办法吗?

丁伟:有,针对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失误情况,松北区委、区政府已对负有相关责任的松北区市场管理局、松北区城管局和公安分局部分人员进行行政问责。此外,这次事件引起我们的高度反思,我们举一反三,在今后加强市场的依法依规监管,营造好的氛围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而在一些环节上我们缺少一些监管的制度,需要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政府的监管,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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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1 17:10 上传


哈尔滨市松北区副区长丁伟

关于“天价鱼”事件的几个关注焦点,央视记者在今天凌晨独家专访了调查组的负责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副区长丁伟。

焦点1:鱼本身是否缺斤少两?陈先生说是“十斤四两”,饭店说是“十四斤四两”,哪个准确?

丁伟:经过调查取证、核实,认定鱼重是十四点四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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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1 17:12 上传



焦点2:确认单上的“陈”字签名是服务员按照消费者授意代签,还是后来偷偷签上的?

丁伟:字不是陈先生本人所签,应该是服务员签的,但是否为陈先生同意让服务员代签,暂时无法掌握。

焦点3: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是谁先动的手?

丁伟:通过调取录像和现场核实,确认双方发生了互相推搡的过程。先动手的是一名姓邵的人,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而是与陈先生等人同时在饭店吃饭的人。

焦点4:陈先生称,在警察到达现场之后,饭店人员还打了他的头,是否可以确定?

丁伟:录像显示,饭店老板马某打了陈先生头部一下,有这么一个现场影像。

焦点5:鳇鱼标价398元/斤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进货单标价190元/斤是真的吗?

丁伟:通过调查饭店的进货渠道,了解到鱼的进货价大概是30元/斤,此前饭店出具的价格190元/斤的进货单是伪造的。

焦点6:鳇鱼是野生的吗?饭店还有哪些涉嫌违规的地方?

丁伟:通过核对饭店的营业执照,发现其注册名称是“北岸渔村”,在经营过程中加了“野生”两个字,与当初登记注册的证照不符,具有欺诈行为。同时,饭店的餐饮许可证期限到2016年2月4日,已经过期了。而进货价30元/斤的鳇鱼卖到数百元一斤,价格应该说有点虚高。此外,上海等地游客反映的“被宰”情况仍在核查中,等结果出来之后将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焦点7:是否存在导游、出租车司机把游客骗过来从饭店拿回扣的情况?

丁伟:通过调查和对饭店经营者的取证,发现该饭店曾经存在过对导游进行回扣的行为,但是,陈先生此行没有发现这种现象。

焦点8:警察在现场执行公务时是否有抽烟等不规范的情况?会问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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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1 17:12 上传



丁伟:警察在调解过程中,没形成调解协议书,同时在出警过程中有语言不规范和抽烟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管理条例》内部条例,属于不规范执法,相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焦点9:本月13日陈先生在网上曝出“被宰”情况后,调查组于15日就得出了“没有违法”的初步结论,调查结果有地方保护色彩,是工作不完善、能力不足吗?应该怎么理解?

丁伟:问题是这样,因为在2月9日,陈先生到哈尔滨市松北北岸野生渔村就餐之后与店家发生争执之后,13日发了一篇微博,14日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天,在接到微博举报之后,我们抽调了一些专职人员来核实该问题,针对网友的热议,应该说,这项工作我们开展得比较及时,但是由于陈先生给我们留下的三种联络方式,两个手机、一个微信,都联系不上,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了单方取证,形成了一个初步的调查报告,当时是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媒体关注,就对外发布了。 这个应该是工作中,我们存在一些失误。

焦点10:对于调查组的失误会有相应的问责办法吗?

丁伟:有,针对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失误情况,松北区委、区政府已对负有相关责任的松北区市场管理局、松北区城管局和公安分局部分人员进行行政问责。此外,这次事件引起我们的高度反思,我们举一反三,在今后加强市场的依法依规监管,营造好的氛围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而在一些环节上我们缺少一些监管的制度,需要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政府的监管,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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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动手的是一名姓邵的人,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而是与陈先生等人同时在饭店吃饭的人。
还不得严肃处理,罚酒三杯都不够!
先前不承认打入,警察吸烟,现在大反转啊
铁马冰河陆川客 发表于 2016-2-21 17:17
先动手的是一名姓邵的人,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而是与陈先生等人同时在饭店吃饭的人。{:166: ...
意思是被陈先生宴请的人?
意思是被陈先生宴请的人?
原文: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


10年了...




1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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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1 17:47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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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query2 发表于 2016-2-21 17:42
原文: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
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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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店方和此事的消费者之间就不存在谁先动手!还提这句干什么?
如果前面不算,以吧台打头为第一次动手,那就是店方先动手!
2016-2-21 17:57 上传




国母有何感想。
调查结果是:
鱼重是十四点四斤
签名人为服务员
最先动手的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
饭店的确打人了
进货单为伪造
警察抽烟了
此案不存在出租车或导游推荐消费
还是没有认错的态度,还是继续包庇
鱼重怎么核实的?
弄个副区长回话,省长在哪?
第一条就不对,视频里面人家说的是,顾客坚持说是10.4斤,而店家坚持说是14.4斤。鱼都下肚了,现在谁也拿不出证据来,只是从店家伪造单子签名来看,店家说谎的可能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