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袁宝璟当庭翻供 称曾遭刑讯逼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34:04
2005年10月18日 20:01:37 中财网


  前全国青联常委、建昊集团总裁、北京建昊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宝璟
  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昨日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长达11个多小时。法庭上,控辩双方发生了激烈辩论。包括袁宝璟的妻子卓玛及众多亲友在内,到庭听审者有近200人。
  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雇凶杀人”案辽阳开庭
  昨天,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案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长达11个多小时。包括袁宝璟在内的4名嫌疑人当庭翻供,并一致指称辽阳警方在审讯中刑讯逼供。辩护人认为,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袁宝璟等四人串通杀人。
  亿万富翁当庭翻供
  昨天的庭审中,审判庭里一直座无虚席,包括袁宝璟的妻子卓玛及众多亲友在内,到庭听审者将近200人,连法庭门外过道都站满了人。

  上午9点,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做出带嫌疑人出庭的指示后,门外响起了沉重的镣铐声。身着黄坎肩、脚拖铁镣的袁宝璟第一个步入法庭,其妻子卓玛叫一声“老公”后便哭泣不止。
  三名法官,三个公诉人,原告席上四人,被告辩护律师六名,一个书记员。当八名法警押着四个嫌疑人入庭后,审判厅里一时显得有些局促。
  审理开始后,袁宝璟当庭翻供。他说,在公安侦查阶段,他向辽阳警方所做的有签字的供述都是虚假的,是刑讯逼供的结果。
  袁宝璟还称,警方断章取义,曲解了他的意思。他说,他从来没有指使袁宝琦杀汪兴,更没有为此提供资金。
  被告称曾遭刑讯逼供
  袁宝璟说,辽宁警方2003年11月24日在没有出示任何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抓捕了他,当天就把他反铐在一个铁凳子上开始审讯。被带到拘留所后,袁宝璟和他的哥哥袁宝琦被分隔在楼上楼下,在随后的5天5夜里,警察两人一组换班不分日夜地对他们二人同时进行审讯。
  审讯中,他疲劳得难以忍受,当他瞌睡的时候,警察会把他一巴掌扇醒。审讯当中,警察要求他必须按照警察的意思供述,否则,就用矿泉水瓶子砸他,用穿着皮鞋的脚踢他。随后,袁宝璟当场出示了他右小腿上的伤痕。
  袁宝璟说,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完全明白签字画押意味着什么,但实在是没办法。他说,审讯中,他还曾遭审讯人员威胁。“我当时在那个假供上签字,就是为了先活下来,然后到法院翻供。”
  另一被告袁宝森也称,曾遭辽阳警方刑讯逼供。此前,袁宝森在给警方做的笔录中承认,2003年10月4日,他枪击汪兴致汪兴死亡。但在昨天的庭审中,袁宝森翻供称,汪兴不是他杀的。他说,事发当晚袁宝福告诉他,是袁宝福杀死了汪兴。由于袁宝福有家庭,而自己单身,且两人是亲兄弟,又遭到辽阳警方刑讯逼供,因此他才承认人是他杀的。此后,他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折磨,况且没能从袁宝福手中拿到一分钱,所以才决定在法庭上“说真话”。
  昨晚8点,庭审将要结束时,唯一没有翻供的被告袁宝福突然也向法庭提出,被抓后遭到辽阳警方刑讯逼供。袁宝福称,辽阳警方对他进行突击审讯,几天几夜不让他睡觉,困了就给他灌咖啡,同时给他戴上钢盔,用木棍猛敲其头部。
  控辩双方激烈辩论
  公诉人首先提出证据,试图证明袁宝璟曾雇汪兴去四川杀刘汉。

  在公诉方为此提供的证据中,有一份据称是汪兴死后从其家里找出的旧日诉状,还有一份汪兴向“405”专案组揭发袁宝璟的笔录。两份材料中,汪兴称,整个事件都是袁宝璟一手策划的,并列出了袁宝璟“雇凶”时的具体言行。汪兴还称,袁为此事专门向他提供了14万现金。
  此外,公诉方还提供了被汪兴指派去杀刘汉的操作人杨忠学的一份笔录,以证明袁宝璟曾雇凶杀人。

  但是,公诉方提出的这些证据立即遭到被告方的反驳。袁宝璟、袁宝琦及四位辩护律师称,汪兴本身对袁宝璟极度怨恨,其揭发材料中的指控完全可能是无中生有的诬陷,没有理由成为法庭重要证据。
  公诉方还提出笔录证据,试图证明汪兴虽是袁宝福、袁宝森直接杀死的,幕后却有袁宝璟在花钱操纵。这方面的证据主要是袁宝璟、袁宝琦两人的笔录。在袁宝璟的笔录中说,1996年秋天,袁宝璟、袁宝琦与汪兴三人在北京怀柔金石山宾馆201房间有一段重要对话———袁宝璟说,建昊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损失9000万,怀疑是当地富翁刘汉与当地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刑警出身的汪兴邀功心切,主动向袁宝璟提出安排人去杀刘汉。
  被告律师对笔录的权威性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笔录是在警方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取得的。
  据此,公诉方提出了辽阳警方侦查人员的“说明”———有关办案人员一致否认刑讯逼供,其中一人还强调说,警察在审讯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对嫌疑人进行审讯。
  辩护人随后指出,笔录上所注明的时间,却分明是凌晨两点。“凌晨两点,也是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吗?”辩护律师反问说。
  另外,在关于雇凶资金的出处、数额以及凶器的问题上,辩论双方也各持己见,11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不断出现论辩高潮。
  昨晚9时,法官宣布休庭。庭审后,被告辩护人说,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出现,法院将择期直接宣判,而不会再开庭审理。  
  京华时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9 16:05:28编辑过]
2005年10月18日 20:01:37 中财网


  前全国青联常委、建昊集团总裁、北京建昊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宝璟
  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昨日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长达11个多小时。法庭上,控辩双方发生了激烈辩论。包括袁宝璟的妻子卓玛及众多亲友在内,到庭听审者有近200人。
  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雇凶杀人”案辽阳开庭
  昨天,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案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长达11个多小时。包括袁宝璟在内的4名嫌疑人当庭翻供,并一致指称辽阳警方在审讯中刑讯逼供。辩护人认为,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袁宝璟等四人串通杀人。
  亿万富翁当庭翻供
  昨天的庭审中,审判庭里一直座无虚席,包括袁宝璟的妻子卓玛及众多亲友在内,到庭听审者将近200人,连法庭门外过道都站满了人。

  上午9点,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做出带嫌疑人出庭的指示后,门外响起了沉重的镣铐声。身着黄坎肩、脚拖铁镣的袁宝璟第一个步入法庭,其妻子卓玛叫一声“老公”后便哭泣不止。
  三名法官,三个公诉人,原告席上四人,被告辩护律师六名,一个书记员。当八名法警押着四个嫌疑人入庭后,审判厅里一时显得有些局促。
  审理开始后,袁宝璟当庭翻供。他说,在公安侦查阶段,他向辽阳警方所做的有签字的供述都是虚假的,是刑讯逼供的结果。
  袁宝璟还称,警方断章取义,曲解了他的意思。他说,他从来没有指使袁宝琦杀汪兴,更没有为此提供资金。
  被告称曾遭刑讯逼供
  袁宝璟说,辽宁警方2003年11月24日在没有出示任何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抓捕了他,当天就把他反铐在一个铁凳子上开始审讯。被带到拘留所后,袁宝璟和他的哥哥袁宝琦被分隔在楼上楼下,在随后的5天5夜里,警察两人一组换班不分日夜地对他们二人同时进行审讯。
  审讯中,他疲劳得难以忍受,当他瞌睡的时候,警察会把他一巴掌扇醒。审讯当中,警察要求他必须按照警察的意思供述,否则,就用矿泉水瓶子砸他,用穿着皮鞋的脚踢他。随后,袁宝璟当场出示了他右小腿上的伤痕。
  袁宝璟说,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完全明白签字画押意味着什么,但实在是没办法。他说,审讯中,他还曾遭审讯人员威胁。“我当时在那个假供上签字,就是为了先活下来,然后到法院翻供。”
  另一被告袁宝森也称,曾遭辽阳警方刑讯逼供。此前,袁宝森在给警方做的笔录中承认,2003年10月4日,他枪击汪兴致汪兴死亡。但在昨天的庭审中,袁宝森翻供称,汪兴不是他杀的。他说,事发当晚袁宝福告诉他,是袁宝福杀死了汪兴。由于袁宝福有家庭,而自己单身,且两人是亲兄弟,又遭到辽阳警方刑讯逼供,因此他才承认人是他杀的。此后,他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折磨,况且没能从袁宝福手中拿到一分钱,所以才决定在法庭上“说真话”。
  昨晚8点,庭审将要结束时,唯一没有翻供的被告袁宝福突然也向法庭提出,被抓后遭到辽阳警方刑讯逼供。袁宝福称,辽阳警方对他进行突击审讯,几天几夜不让他睡觉,困了就给他灌咖啡,同时给他戴上钢盔,用木棍猛敲其头部。
  控辩双方激烈辩论
  公诉人首先提出证据,试图证明袁宝璟曾雇汪兴去四川杀刘汉。

  在公诉方为此提供的证据中,有一份据称是汪兴死后从其家里找出的旧日诉状,还有一份汪兴向“405”专案组揭发袁宝璟的笔录。两份材料中,汪兴称,整个事件都是袁宝璟一手策划的,并列出了袁宝璟“雇凶”时的具体言行。汪兴还称,袁为此事专门向他提供了14万现金。
  此外,公诉方还提供了被汪兴指派去杀刘汉的操作人杨忠学的一份笔录,以证明袁宝璟曾雇凶杀人。

  但是,公诉方提出的这些证据立即遭到被告方的反驳。袁宝璟、袁宝琦及四位辩护律师称,汪兴本身对袁宝璟极度怨恨,其揭发材料中的指控完全可能是无中生有的诬陷,没有理由成为法庭重要证据。
  公诉方还提出笔录证据,试图证明汪兴虽是袁宝福、袁宝森直接杀死的,幕后却有袁宝璟在花钱操纵。这方面的证据主要是袁宝璟、袁宝琦两人的笔录。在袁宝璟的笔录中说,1996年秋天,袁宝璟、袁宝琦与汪兴三人在北京怀柔金石山宾馆201房间有一段重要对话———袁宝璟说,建昊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损失9000万,怀疑是当地富翁刘汉与当地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刑警出身的汪兴邀功心切,主动向袁宝璟提出安排人去杀刘汉。
  被告律师对笔录的权威性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笔录是在警方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取得的。
  据此,公诉方提出了辽阳警方侦查人员的“说明”———有关办案人员一致否认刑讯逼供,其中一人还强调说,警察在审讯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对嫌疑人进行审讯。
  辩护人随后指出,笔录上所注明的时间,却分明是凌晨两点。“凌晨两点,也是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吗?”辩护律师反问说。
  另外,在关于雇凶资金的出处、数额以及凶器的问题上,辩论双方也各持己见,11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不断出现论辩高潮。
  昨晚9时,法官宣布休庭。庭审后,被告辩护人说,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出现,法院将择期直接宣判,而不会再开庭审理。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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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9 16:06:32编辑过]
无语
谁知道真像如何?
嗯,看着有点进入法制轨道的意思了
不可能的,刑不上富,楼猪造谣!!
[B]以下是引用[I]军盲要扫[/I]在2005-10-19 17:13:00的发言:[/B][BR]不可能的,刑不上富,楼猪造谣!!

说不定还是嫌疑人本人花钱请人上刑,然后装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以求脱罪呢~
有钱又怎样,一旦落势会被整得格外惨
现在的纪委 政法委公.检.法审案都是这样不公开的秘密 英雄刚起过后又是好汉
[B]以下是引用[I]AMING0[/I]在2005-10-19 17:51:00的发言:[/B][BR]!
说不定还是嫌疑人本人花钱请人上刑,然后装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以求脱罪呢~


现在的关键是要物证确凿,其本人的证言没有也可以定罪。
现在的刑侦系统不靠刑讯逼供还能破案???
[em01][em01][em01]
具体事件说不清楚 但他也肯定不是好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