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体爆料:台经济部请私家侦探调查大陆台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59:49
新闻:国际2005-10-12



台媒体爆料:台经济部请私家侦探调查大陆台商
  


● 林琬绯(台北特派员)
  台湾媒体揭露,台湾经济部委托民间征信社(私家侦探社)调查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台商是否“违法西进”,目前已锁定十余家上市和场外交易公司,调查重点是液晶视屏业。
经济部长澄清
报道与事实“有出入”
  经济部长何美玥事后澄清,为“有效管理”西进台商,委托民间征信社搜集资料确已实行多年,却非如媒体报道的聘请民间私家侦探社进行广泛搜查,而是委托商业征信社针对“有线索”疑涉及违规投资的特定厂商搜集商业资料。
  本月初,经济部就证实,在大陆有“晶圆教父”之称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执行长张汝京,因违规投资大陆却拒缴500万新台币(约25万3500新元)罚款,遭经济部申请假扣押,必要时移送法务部强制执行。
  《联合报》昨天引述经济部官员的话说,由于台湾政府禁止公务人员赴大陆,经济部和情治单位无法派执法人员到大陆,因此只能以“委托研究”名义找征信机构搜集台商在大陆资金调度的情况。
  经济部官员指出,经济部调查的对象不限于政府曾调查过的半导体,也包括一般生产事业,而液晶视屏业是调查重点,包括今年初山东胜利石油集团投资第六代液晶面板、以及苏州的液晶视屏厂,都传出涉及台商合伙投资。至于上市柜公司,不少为躲避投资资金上限采用分拆方式,将单项大型投资拆成好几个小投资,违法投资情况越来越严重,当局必须加强侦察。
  经济部长何美玥事后出面澄清,说明媒体报道与事实“有出入”,当局委托的是大型商业征信机构,调查也只是搜集基本资料的其中一种方法,不会外传、或者充作法办依据;如果涉及违规,仍将给厂商自清的机会。
  她也强调,调查“有针对性”,对一些已有线索却缺乏具体资料的个案,委托征信机构搜调,“并非漫无目标都查”。
不过她否认液晶视屏是调查重点,“面板业都按规定作业,没发现有偷跑现象”。
做法已推行四五年
  经济部属下的投资审议委员会的书面说明中指出,为落实“积极开放、有效管理”的政策,当局自2002年起对违法赴大陆投资项目加强查处,但由于违规投资行为都发生在第三地和大陆地区,资料搜集不容易,必须委托征信机构,针对媒体报道或者他人检举的特定个案进行商情搜集,并不涉及证据或刑事调查。
  投审会也透露,这项做法已推行四五年,不是最近才有的,而近两年因违规登陆而受处分的就有十几个案例。
张汝京案受瞩目
  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台商到大陆进行投资或技术合作,必须由经济部批审。一旦违反规定,投资一般项目的,罚款最高2500万元新台币,限期停止或改正;对“禁止类项目”进行投资或技术合作,除罚款外,如限令停止仍执意投资,可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执行长张汝京案,是最近较受瞩目的其中一个“违规登陆”大案。
经济部之前裁定张汝京虽拥有美国国籍,却未放弃中华民国国籍,以“台湾地区人民”身份到大陆投资8寸晶圆厂,触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于3月间对张汝京开出500万元罚款,限定六个月内撤资。撤资期限上个月到期,但张汝京仍拒缴罚款,反而向内政部申请放弃中华民国国籍。
  经济部上个月向法院申请假扣押,对张汝京在台名下财产进行查封,避免张汝京放弃国籍后逃避惩处。
据了解,经济部目前正透过管道劝说张汝京,双方渐取得共识,持有中芯7000多万股的张汝京已在慎重考虑脱股可能性,避免让经济部难堪。新闻:国际2005-10-12



台媒体爆料:台经济部请私家侦探调查大陆台商
  


● 林琬绯(台北特派员)
  台湾媒体揭露,台湾经济部委托民间征信社(私家侦探社)调查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台商是否“违法西进”,目前已锁定十余家上市和场外交易公司,调查重点是液晶视屏业。
经济部长澄清
报道与事实“有出入”
  经济部长何美玥事后澄清,为“有效管理”西进台商,委托民间征信社搜集资料确已实行多年,却非如媒体报道的聘请民间私家侦探社进行广泛搜查,而是委托商业征信社针对“有线索”疑涉及违规投资的特定厂商搜集商业资料。
  本月初,经济部就证实,在大陆有“晶圆教父”之称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执行长张汝京,因违规投资大陆却拒缴500万新台币(约25万3500新元)罚款,遭经济部申请假扣押,必要时移送法务部强制执行。
  《联合报》昨天引述经济部官员的话说,由于台湾政府禁止公务人员赴大陆,经济部和情治单位无法派执法人员到大陆,因此只能以“委托研究”名义找征信机构搜集台商在大陆资金调度的情况。
  经济部官员指出,经济部调查的对象不限于政府曾调查过的半导体,也包括一般生产事业,而液晶视屏业是调查重点,包括今年初山东胜利石油集团投资第六代液晶面板、以及苏州的液晶视屏厂,都传出涉及台商合伙投资。至于上市柜公司,不少为躲避投资资金上限采用分拆方式,将单项大型投资拆成好几个小投资,违法投资情况越来越严重,当局必须加强侦察。
  经济部长何美玥事后出面澄清,说明媒体报道与事实“有出入”,当局委托的是大型商业征信机构,调查也只是搜集基本资料的其中一种方法,不会外传、或者充作法办依据;如果涉及违规,仍将给厂商自清的机会。
  她也强调,调查“有针对性”,对一些已有线索却缺乏具体资料的个案,委托征信机构搜调,“并非漫无目标都查”。
不过她否认液晶视屏是调查重点,“面板业都按规定作业,没发现有偷跑现象”。
做法已推行四五年
  经济部属下的投资审议委员会的书面说明中指出,为落实“积极开放、有效管理”的政策,当局自2002年起对违法赴大陆投资项目加强查处,但由于违规投资行为都发生在第三地和大陆地区,资料搜集不容易,必须委托征信机构,针对媒体报道或者他人检举的特定个案进行商情搜集,并不涉及证据或刑事调查。
  投审会也透露,这项做法已推行四五年,不是最近才有的,而近两年因违规登陆而受处分的就有十几个案例。
张汝京案受瞩目
  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台商到大陆进行投资或技术合作,必须由经济部批审。一旦违反规定,投资一般项目的,罚款最高2500万元新台币,限期停止或改正;对“禁止类项目”进行投资或技术合作,除罚款外,如限令停止仍执意投资,可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执行长张汝京案,是最近较受瞩目的其中一个“违规登陆”大案。
经济部之前裁定张汝京虽拥有美国国籍,却未放弃中华民国国籍,以“台湾地区人民”身份到大陆投资8寸晶圆厂,触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于3月间对张汝京开出500万元罚款,限定六个月内撤资。撤资期限上个月到期,但张汝京仍拒缴罚款,反而向内政部申请放弃中华民国国籍。
  经济部上个月向法院申请假扣押,对张汝京在台名下财产进行查封,避免张汝京放弃国籍后逃避惩处。
据了解,经济部目前正透过管道劝说张汝京,双方渐取得共识,持有中芯7000多万股的张汝京已在慎重考虑脱股可能性,避免让经济部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