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督导“官资撤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5:20:53
【香港《大公报》消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透露,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近期将派出督察组,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部委将从以下六方面进行督察。
  一是学习贯彻《通知》的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通知》进行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对有关人员是否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清理纠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是否成立了专门的清理工作机构,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是开展报告登记和核实的情况:是否对本地、本单位的情况进行了排查。入股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报告登记和撤资。对登记报告的,是否对投资人的情况、投资单位、投资时间和数额、资金来源及撤资证明等,逐项地进行了核实。
  四是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情况:是否建立了举报监督制度,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深入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认真进行了核查。
  五是在查处近期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中,是否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和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六是如何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和其它腐败问题的发生。【香港《大公报》消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透露,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近期将派出督察组,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部委将从以下六方面进行督察。
  一是学习贯彻《通知》的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通知》进行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对有关人员是否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清理纠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是否成立了专门的清理工作机构,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是开展报告登记和核实的情况:是否对本地、本单位的情况进行了排查。入股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报告登记和撤资。对登记报告的,是否对投资人的情况、投资单位、投资时间和数额、资金来源及撤资证明等,逐项地进行了核实。
  四是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情况:是否建立了举报监督制度,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深入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认真进行了核查。
  五是在查处近期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中,是否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和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六是如何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和其它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