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朋友圈妄议“一国两制” 造成恶劣影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53:51
【条例原文】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
吴某,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一个周六的午后,在家休息的吴某闲来无事,便打开微信浏览朋友圈。其间,他看到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觉得“甚好”,便轻点手机屏幕进行分享,并罔顾“一国两制”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实际,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吴某只是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配发评论,殊不知,看似不经意的举动,其实违反了政治纪律。山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静告诉记者,吴某不仅违反了,而且违反的是很重要的一条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王静表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的关键是妄议。“一国两制”是中央为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并已经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得到成功运用。吴某身为共产党员,不顾“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出台的历史背景和实践意义,大肆抨击、公然否定,显然属于妄议。
另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形式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或者座谈会等公开的,使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发表看法。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微信朋友圈并非仅有家人和少数经常交往的好友,不属于私人空间,而是具有相当的公开性。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妄言妄语,被广泛转发,造成了恶劣影响,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造成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危害后果,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这样的严重后果,则不构成违纪,但可以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
王静提醒,“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加的内容。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已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党员干部应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也不能心无敬畏,在网络世界里丧失政治立场,随心所欲、妄言妄语。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纪律底线,悔之莫及。(本报记者张磊)
http://inews.ifeng.com/46723302_2/news.shtml【条例原文】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
吴某,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一个周六的午后,在家休息的吴某闲来无事,便打开微信浏览朋友圈。其间,他看到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觉得“甚好”,便轻点手机屏幕进行分享,并罔顾“一国两制”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实际,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吴某只是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配发评论,殊不知,看似不经意的举动,其实违反了政治纪律。山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静告诉记者,吴某不仅违反了,而且违反的是很重要的一条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王静表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的关键是妄议。“一国两制”是中央为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并已经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得到成功运用。吴某身为共产党员,不顾“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出台的历史背景和实践意义,大肆抨击、公然否定,显然属于妄议。
另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形式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或者座谈会等公开的,使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发表看法。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微信朋友圈并非仅有家人和少数经常交往的好友,不属于私人空间,而是具有相当的公开性。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妄言妄语,被广泛转发,造成了恶劣影响,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造成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危害后果,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这样的严重后果,则不构成违纪,但可以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
王静提醒,“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加的内容。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已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党员干部应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也不能心无敬畏,在网络世界里丧失政治立场,随心所欲、妄言妄语。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纪律底线,悔之莫及。(本报记者张磊)
http://inews.ifeng.com/46723302_2/news.shtml
个人名义讽刺或批评发改委部分政策的党员领导呢?
一国俩智、一国俩痔、一国俩志。一国俩☞
一国两制,一国两府。;
个人名义讽刺或批评发改委部分政策的党员领导呢?
今天是赵老爷们内斗不代表以后运动不会扩散到群众
加入社团就应该遵守社团的规定,不想遵守就退出社团好了。
(づ ●─● )づ
这是撞枪口上了
除了反腐,本届领导层基本无甚亮点,奇闻怪事倒是挺多
头上有官帽子的网友就别再这里妄议乱帮公的两少一宽政策了,公安局长就是个教训
这个就有点过了,时移世易,哪有永恒不变的真理呢
吼啊!滋糍!

当年比干妄议朝廷大政方针,帝辛大大就把他给严肃处理了!
这就有点过了。任何人首先都是公民,他有议政权。
TG以党纪代替国法,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最大障碍。
这就有点过了。任何人首先都是公民,他有议政权。
TG以党纪代替国法,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最大障碍。
退党辞职后便可随便妄议
退党辞职后便可随便妄议
革命党和执政党是两种不同的类型的党。
就如同革命年代,党员婚姻都要组织批准,而现在这么弄,纯粹是违反人权。
不能因为TG他政绩好,所以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看样像是青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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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党和执政党是两种不同的类型的党。
就如同革命年代,党员婚姻都要组织批准,而现在这么弄,纯粹是违 ...

人家团会内部规定,又没去拿这个规定管外面的人,作为团会的人自然要遵守,不服气的话退出就是了。另外他是公民但同时也是组织内部的人
人家团会内部规定,又没去拿这个规定管外面的人,作为团会的人自然要遵守,不服气的话退出就是了。另外 ...
组织又不是黑社会,啥都要管。
哥俩好 发表于 2015-12-18 12:58
退党辞职后便可随便妄议
共和党议员也可以对共和党党鞭发起的提案投反对票,自民党议员也有对安保法案投反对票的。现代政党还搞一言堂,GCD流氓的可以啊。

GCD这么干,凭啥?党纪高于国法?既然宪法赋予了言论自由,凭啥党员就不能批评GCD?是党员就不是中华人名共和国公民呢还是言论自由必须加一个特例,议论GCD除外?
哥俩好 发表于 2015-12-18 13:05
人家团会内部规定,又没去拿这个规定管外面的人,作为团会的人自然要遵守,不服气的话退出就是了。另外 ...
可是你是执政党,不是私人公司,不是帮会。执政党必须遵守宪法来执政,宪法明确说了国家保证言论自由,可是你执政党公然违反言论自由,公然违反宪法,既然这个规定是违反宪法的,不论是谁,只要是中国国家主权范围内的组织都必须撤销这种规定,当然,如果法治社会只是拿来说说的。。。GCD,你够流氓
共和党议员也可以对共和党党鞭发起的提案投反对票,自民党议员也有对安保法案投反对票的。现代政党还搞一 ...
退党后随便骂。
吼啊!滋糍!

当年比干妄议朝廷大政方针,帝辛大大就把他给严肃处理了!
为什么要用帝辛这个词?你这是想反了?
自找的,一国两制都是基本国策,作为一个党员连点自我约束和觉悟也没有,遭到内部处理就是活该,gcd成功的基础就是党纪高于国法,不是比国法地位高,而是对内部的管理更加严格,自律不严何以服人!
AMPA1650 发表于 2015-12-18 13:15
可是你是执政党,不是私人公司,不是帮会。执政党必须遵守宪法来执政,宪法明确说了国家保证言论自由,可 ...
言论自由,是有前提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共产党员连自己的政治觉悟都没有还是退出做老百姓,我觉得你的逻辑才是流氓
拿着党票骂TG的,多了去了
马援 发表于 2015-12-18 12:55
这就有点过了。任何人首先都是公民,他有议政权。
TG以党纪代替国法,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最大障碍。
如果依法治国,鳖党又怎么下大旗呢?下大旗就必须排除依法治国,因为下大旗本质上是人治,不是法治。
YoKee 发表于 2015-12-18 08:58
一国俩智、一国俩痔、一国俩志。一国俩☞
一个国家 一个元首  一个主义 一个声音 ☞
好想看看那篇帖子是怎么“妄议”一国两制的……是在大骂中央对港灿下手太软吗?
哥俩好 发表于 2015-12-18 12:58
退党辞职后便可随便妄议
问题是退党了还能干公安局长么……
小甜甜蔷薇花开 发表于 2015-12-18 18:28
自找的,一国两制都是基本国策,作为一个党员连点自我约束和觉悟也没有,遭到内部处理就是活该,gcd成功的 ...
三面红旗也曾经是基本国策……
党纪高于国法,那就干脆把言论自由相关规定删掉算了,省得既要做oo又要立xx的
问题是退党了还能干公安局长么……
让他退一下试试就知道了
一国两制让阿Q没了革香港资本家的机会,阿Q相当不满。
arpar1 发表于 2015-12-18 19:27
三面红旗也曾经是基本国策……
党纪高于国法,那就干脆把言论自由相关规定删掉算了,省得既 ...
党员就是党员,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你想当自由就去退党,放心,不会 遭到任何报复
为什么要用帝辛这个词?你这是想反了?
这句话放军事畅谈版,如果不去百度,有百分之八十,甚至九十的人不知道帝辛是谁。
本坛,也就是这个版面人文素质最高,所以我喜欢呆。
小甜甜蔷薇花开 发表于 2015-12-18 19:35
党员就是党员,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你想当自由就去退党,放心,不会 遭到任何报复
退了党还能当公安局长么
小甜甜蔷薇花开 发表于 2015-12-18 18:33
言论自由,是有前提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共产党员连自己的政治觉悟都没有还是退出做老百姓,我觉得你的 ...
呵呵,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不能非议最高中央。。。半羽这是准备跟金三胖学习么?
哥俩好 发表于 2015-12-18 16:33
退党后随便骂。
所以说,最终党还是凌驾在宪法之上了,党原来就是言论自由的例外。。。流氓的GCD啊。
这就有点过了。任何人首先都是公民,他有议政权。
TG以党纪代替国法,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最大障碍。
党是政治集团。内部有自己的纪律。在西方议会制国家,拿英国举例,如果有议员有背离自己政党的言论,也会被开除出党。
所以说,最终党还是凌驾在宪法之上了,党原来就是言论自由的例外。。。流氓的GCD啊。
党有党的纪律,违反党的纪律就要受到党的处罚。你有评论的权利,党有依照纪律处理的权利。法律没有限制这两个权利啊。宪法也没说为了保障言论自由就可以不接受相应处罚呀。
哥俩好 发表于 2015-12-18 12:58
退党辞职后便可随便妄议
对于一个政党来说,这是自杀

当然,不排除制定这个政策人就想让政党自杀
AMPA1650 发表于 2015-12-18 21:28
呵呵,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不能非议最高中央。。。半羽这是准备跟金三胖学习么?
我就搞不懂了,一国两制是谁制定的,你这是往谁头上泼脏水呢?你对党内纪律不满你就抨击最高领导人,我倒想问问你是党员还是非党员,如果不是你就洗洗睡吧和你没关系,如果是,你就去向组织提要求,没有人不接受,在网上胡说八道浑水摸鱼的就是要抓你们这些人,把好好的社会都搞坏了,损害党纪国法抓的就是你这类人,造谣生事没事找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