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女孩22年黑户生活:上学碰壁 全家学法打官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48:22
http://news.163.com/15/1206/15/BA5NCI5600014AED.html
了一丝曙光。

二胎黑户

李雪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993年,她出生在北京天坛医院,医生说要打疫苗,让家人先给她上户口。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没有街道办事处的便条,就不给上户口。崇文区永外街道办则称需要等待。

然而,一家人等来的却是由街道办开出的李雪母亲的辞退信和一张5000元的罚单——因为,李雪已经有一个亲生姐姐。

李雪的母亲白秀玲原本在街道办的第三产业永明釉材厂上班,“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她的工作饭碗被端掉了。

对于罚单,李雪一家并不服。她们认为,街道办只给了一张白条罚款单,而没有依照法规规定给出相应格式的通知书。

罚单上称:不服罚款,可向上级单位崇文区计生委复议。李雪的父亲李鸿玉试图提起行政复议,然而,崇文区计生委却连门都没有让他进。一家人随后开始信访,多年也没有任何结果。

自学法律

被崇文区计生委多次拒之门外后,李鸿玉深感懂法的必要。只有初中文凭的他,托人买了一套《北京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汇编》,从此李家走上了自学法律的道路。

1998年,李雪5岁,眼看就要到入学的年纪了,却仍然没有户口。李鸿玉央求居委会给李家附近的桃杨路三条小学写了一封信,请求照顾李雪入学。然而,校方却仍旧不让李雪入学。

也是在这一年,李鸿玉开始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为李雪争取户口,每一次诉讼的起诉、开庭、上诉等都由李鸿玉自己完成。

1998年,白秀玲起诉永外街道办,要求其恢复工职,并补发工资,给其所生的二胎上户口。北京市崇文区法院认为,永外街道办依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作出的处罚决定,对白秀玲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5000元整,白秀玲未申请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后计生办申请强制执行。白秀玲起诉要求内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予受理。白上诉,北京市二中院驳回。

白秀玲不服,2001年,又向崇文区计生委提起行政复议。崇文区计生委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就此,她又向崇文区计生委提起了行政诉讼。崇文区法院认为,计生委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法院予以维持。白上诉,法院再次维持原判。她又向崇文区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未予同意。

这一年,受家庭遭遇的影响,李雪的姐姐李彬中考失利。为了李雪的身份,李彬也开始在家自学法律。受限于家里的经济条件,李彬一开始只能去书店抄写法律条文,“很多时候一抄就是一整天”,重点学习的是行政诉讼和信访相关的法律。

后经友人提醒,李彬办理了图书馆的借书证,学习条件才稍好一些。之后,李彬通过自学考取了法律大专文凭,“总共有14门科目,可以一门一门考,题目是北大出的,文凭也由北大下发”。

2003年,在李杉的帮助下,李鸿玉又以他的名义重走了一遍妻子当年的维权路,得到了一样的结果。

诉讼之路

2003年,只有10岁的李雪对永外街道计生办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为其办理户口,但对方未给出答复。法院判决,永外街道计生办需在30日之内作出答复。

随后,街道计生办答复称,李雪父母补交罚款后,计生办会出具收据,李雪父母持收据可到永外派出所办理户口。

对于这个答复,李家不满。李雪又状告了永外街道办计生委,请求法院判令上述答复不合法,予以撤销。法院指出,永外街道办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维持其答复。

一家人没办法,又找到了派出所,对方仍旧拒绝为李雪办理户口。李雪将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行政赔偿因其下属的永外派出所长期不予办理户口登记给李雪造成的损失53万元。法院驳回了李雪的诉讼请求。李雪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2004年,李雪又起诉了永外派出所、崇文分局,请求法院判令两者不给李雪户口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法院认为,崇文分局不具有被告资格,对永外派出所的诉讼已超过法定期限,驳回了李雪的起诉。上诉后,二审要求发回重审。崇文法院依旧判定崇文分局不具有被告资格,诉永外派出所已超出法定期限,再次驳回。

李家与永外派出所、崇文分局的官司几乎没有间断……然而,每一场官司,李家都是败诉的一方。

败而不弃

2009年,16岁的李雪开始学习法律,帮助父亲打官司。李雪的学习资料仍然是姐姐抄录的法条和从图书馆借来的法律书籍。

有了微博之后,李雪注册了一个账号,名为@xiaoxue永不放弃。一些在京高校的大学生关注了她的微博,邀请她去旁听法学课程,“还有一些记者朋友也会介绍我去参加一些课程”。李雪称,包括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在内的各方面法律她都有所涉猎,但看得最多的还是行政诉讼法。

2012,她向永外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派出所答复称:登记户口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李雪属超计划生育子女,缴纳社会抚养费,手续齐全后即可办理。就此,李雪状告永外派出所,要求判决其根据李雪的申请给其办理户口。一审法院以李雪的申请重复为由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2014年,李雪告永外派出所,请求判令永外派出所不给她办理户口的行为违法。一审以重复诉讼为由予以驳回,二审维持原判。李雪的申诉、抗诉均被驳回。

这一年,李鸿玉去世,李雪独自扛起了诉讼的担子。当被问及获得户口后,是否会继续学习法律时,她说要先考一个像姐姐那样的法律大专,“那个门槛比较低,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考了”。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公布,全面开放二孩。11月21日,公安部开会商讨解决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给李雪们带来了一丝曙光。

12月3日,李雪向公安部寄出了一封信件,希望解决22年来的难题。

http://news.163.com/15/1206/15/BA5NCI5600014AED.html
了一丝曙光。

二胎黑户

李雪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993年,她出生在北京天坛医院,医生说要打疫苗,让家人先给她上户口。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没有街道办事处的便条,就不给上户口。崇文区永外街道办则称需要等待。

然而,一家人等来的却是由街道办开出的李雪母亲的辞退信和一张5000元的罚单——因为,李雪已经有一个亲生姐姐。

李雪的母亲白秀玲原本在街道办的第三产业永明釉材厂上班,“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她的工作饭碗被端掉了。

对于罚单,李雪一家并不服。她们认为,街道办只给了一张白条罚款单,而没有依照法规规定给出相应格式的通知书。

罚单上称:不服罚款,可向上级单位崇文区计生委复议。李雪的父亲李鸿玉试图提起行政复议,然而,崇文区计生委却连门都没有让他进。一家人随后开始信访,多年也没有任何结果。

自学法律

被崇文区计生委多次拒之门外后,李鸿玉深感懂法的必要。只有初中文凭的他,托人买了一套《北京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汇编》,从此李家走上了自学法律的道路。

1998年,李雪5岁,眼看就要到入学的年纪了,却仍然没有户口。李鸿玉央求居委会给李家附近的桃杨路三条小学写了一封信,请求照顾李雪入学。然而,校方却仍旧不让李雪入学。

也是在这一年,李鸿玉开始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为李雪争取户口,每一次诉讼的起诉、开庭、上诉等都由李鸿玉自己完成。

1998年,白秀玲起诉永外街道办,要求其恢复工职,并补发工资,给其所生的二胎上户口。北京市崇文区法院认为,永外街道办依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作出的处罚决定,对白秀玲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5000元整,白秀玲未申请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后计生办申请强制执行。白秀玲起诉要求内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予受理。白上诉,北京市二中院驳回。

白秀玲不服,2001年,又向崇文区计生委提起行政复议。崇文区计生委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就此,她又向崇文区计生委提起了行政诉讼。崇文区法院认为,计生委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法院予以维持。白上诉,法院再次维持原判。她又向崇文区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未予同意。

这一年,受家庭遭遇的影响,李雪的姐姐李彬中考失利。为了李雪的身份,李彬也开始在家自学法律。受限于家里的经济条件,李彬一开始只能去书店抄写法律条文,“很多时候一抄就是一整天”,重点学习的是行政诉讼和信访相关的法律。

后经友人提醒,李彬办理了图书馆的借书证,学习条件才稍好一些。之后,李彬通过自学考取了法律大专文凭,“总共有14门科目,可以一门一门考,题目是北大出的,文凭也由北大下发”。

2003年,在李杉的帮助下,李鸿玉又以他的名义重走了一遍妻子当年的维权路,得到了一样的结果。

诉讼之路

2003年,只有10岁的李雪对永外街道计生办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为其办理户口,但对方未给出答复。法院判决,永外街道计生办需在30日之内作出答复。

随后,街道计生办答复称,李雪父母补交罚款后,计生办会出具收据,李雪父母持收据可到永外派出所办理户口。

对于这个答复,李家不满。李雪又状告了永外街道办计生委,请求法院判令上述答复不合法,予以撤销。法院指出,永外街道办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维持其答复。

一家人没办法,又找到了派出所,对方仍旧拒绝为李雪办理户口。李雪将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行政赔偿因其下属的永外派出所长期不予办理户口登记给李雪造成的损失53万元。法院驳回了李雪的诉讼请求。李雪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2004年,李雪又起诉了永外派出所、崇文分局,请求法院判令两者不给李雪户口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法院认为,崇文分局不具有被告资格,对永外派出所的诉讼已超过法定期限,驳回了李雪的起诉。上诉后,二审要求发回重审。崇文法院依旧判定崇文分局不具有被告资格,诉永外派出所已超出法定期限,再次驳回。

李家与永外派出所、崇文分局的官司几乎没有间断……然而,每一场官司,李家都是败诉的一方。

败而不弃

2009年,16岁的李雪开始学习法律,帮助父亲打官司。李雪的学习资料仍然是姐姐抄录的法条和从图书馆借来的法律书籍。

有了微博之后,李雪注册了一个账号,名为@xiaoxue永不放弃。一些在京高校的大学生关注了她的微博,邀请她去旁听法学课程,“还有一些记者朋友也会介绍我去参加一些课程”。李雪称,包括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在内的各方面法律她都有所涉猎,但看得最多的还是行政诉讼法。

2012,她向永外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派出所答复称:登记户口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李雪属超计划生育子女,缴纳社会抚养费,手续齐全后即可办理。就此,李雪状告永外派出所,要求判决其根据李雪的申请给其办理户口。一审法院以李雪的申请重复为由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2014年,李雪告永外派出所,请求判令永外派出所不给她办理户口的行为违法。一审以重复诉讼为由予以驳回,二审维持原判。李雪的申诉、抗诉均被驳回。

这一年,李鸿玉去世,李雪独自扛起了诉讼的担子。当被问及获得户口后,是否会继续学习法律时,她说要先考一个像姐姐那样的法律大专,“那个门槛比较低,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考了”。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公布,全面开放二孩。11月21日,公安部开会商讨解决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给李雪们带来了一丝曙光。

12月3日,李雪向公安部寄出了一封信件,希望解决22年来的难题。

政府碰到这样理性的公民还有什么不知足啊?这样的民众上哪里去找啊!非要把人逼上梁山吗? 当年组织并参加红军的那些人要是有这么理性,坚持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中国还用打内战吗?
干得好。给他们户口,守法就是活该?
守边关的稻草人 发表于 2015-12-6 18:42
干得好。给他们户口,守法就是活该?
自己去看计划生育法, 明确过不得用超生和户口想挂钩


中央的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和地方条理从来没这一条: 超计划生育者不给户口



无非是计生部门要罚款要不到,恼羞成怒后绑架法院和公安,不给受害者户口

这个还要洗地,已经是黑白不分了。
这个新闻我看了,1993年的二胎超生,当时计生部门要5000元社会养育费(当时还不叫社会抚养费)

1993年5000元绝对也是巨款了, 要不到后,就不给户口
守边关的稻草人 发表于 2015-12-6 18:42
干得好。给他们户口,守法就是活该?
从目前放开二胎的反响看, 我坚信,在超大上我们人口教将会赢得最后的胜利

就目前民间的架势,全面二胎都有可能完全遇冷。

全面二胎遇冷,说明即使完全放开计划生育也没啥作用,毕竟二胎都不生,怎么生三胎,四胎?


那样就需要鼓励生育了。

所以我坚信,在超大上我们人口教将会赢得最后的胜利, 我在此立贴预言,全面二胎2-3年后会完全取消生育限制。

鼓励生育啥时候开始不清楚,但两三年内,计划生育计划少生将成为历史。


好像超大几个有名的支持计生的id都不敢反驳我这贴了。

我就说一句很简单的话: 如果全面二胎也全面遇冷,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守边关的稻草人 发表于 2015-12-6 18:42
干得好。给他们户口,守法就是活该?
既然说到法,那我就跟你说道说道,首先计划生育不给户口,没那条法律规定。其次我国公民出生就有户口,不给户口违宪! 你既然连宪法都不当回事!还谈什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