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个税起征点下调至5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37:54
           建议个税起征点下调至50元



  “个税”听证会上,有两个人给我留下影像最深,就是中国石油公司的两位好员和好“公民”。

  听说还有一个福建来的什么教授表演更精彩,说现在800元的起征点不是不合时宜,而是太合时宜了,但该教授发言时我错过了收看,不好加以评论。

  倒是中国石油系统的两个好“公民”对我启发很大。一个认为起征点应该继续下调,因为这样一来就能大量扩大纳税群体,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比如爸爸妈妈纳税了,子女从小纳税意识就增强了。另一个认为,1500元的扣除费正好,一是可以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二是保证财政收入,三是他有机会常去宁夏西部贫困地区,跟那里的百姓生活水平一比,1500元的扣除费不是太低,而是太高了!

  鉴于此,我认为,把起征点下调至50元更为妥当,我的理由如下:

  第一:起征点调至50元,纳税群体不是大量增加,而是猛烈增加。

  不但是刚踏入社会工作的人需要纳税,就是没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和青少年也有不少都可以变成征税对象。如一些大学生勤工俭学,利用业余时间发点广告,当点家教之类所得的收入也可以为政府财政收入作贡献。小朋友们参加演出、比赛所得的百八十元奖金可以纳税了,小小年纪就尽公民义务,必然有助于身心成长。又如,一些贫困大学生每月打扫厕所,帮人洗衣所获的一二百元收入也纳税后,能培养他们“位卑不忘忧国,人穷也作贡献”的高尚情操。

  第二:能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大幅提高,增加辛苦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开支和福利奖金。

  例如我在某大城市开会时,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告诉我,尽管已经有几十辆小车,他们局最近又一次购进30辆奔驰,一是改善职工和领导们的交通设备,二是赠送给一些兄弟单位。这是多么人性化的管理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听得我热泪盈眶!

  前年又去一市最贫穷的某远郊区县办事,走进该区民政局的大院,停满了各款高级小车十七八辆,基本上做到让所有正副科级干部都有车坐。干部都有车坐了,工作效率自然提高了,也就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最终受益的还是人民群众。这点觉悟咱们还是有的!

  又是前年,去一国家级贫困县的一贫困乡,看看乡干部们抽的烟和用的手机,兄弟我真是无地自容啊。我的烟5元一包,人家的都是三四十一包;我的手机是一千元的,人家的手机都是三四千元的彩屏,要啥功能有啥功能。这样的地区,解决了通讯基本靠“吼”的状况,我也是由衷的高兴啊!

  第三:与我见过的最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比起来,50元的起征点不是太低,而是太高。

  前些年,也有幸常去云南贵州的某些贫困山区,见过的最穷困的人家的状况是这样的:房子是泥巴做的,家里灶台、碗柜、床也是泥巴做的;家里有几个破碗,一口破锅,几床烂被子;全家人的穿着不是露屁股就是露咪咪;所有财产加起来卖不到十几元,还买不到一包好烟。因此,50元的起征点不是太低,真的是太高了!

  第四:起征点降至50元,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一是能一定程度上弥补由于贪污浪费造成的损失,二是能使国家可在各个领域纪检监察等方面投入更多人力,财力,加大打击贪污腐败力度。

  如把起征点搞高到1500元,国家财政收入损失为200亿人民币左右,调高到2000元,财政收入损失会达四五百亿人民币,国家财政损失很大啊!这是每一个好“公民”应该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可不能感情用事。

  我国的各大媒体报道,迄今为止,外逃贪官已卷走资金500亿美元。其它学者却另有说法,如据经济学家樊纲却称,光2000年中国资本外逃总额已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而又据好多媒体说,每年贪污浪费掉的钱何止千亿人民币。

  因此,调低起征点,增加财政收入,弥补这此亏空的同时,国家还能增强打击贪污挪用的力度,何乐而不为。

  所以,调低起征点至50元不是不合时宜,是太合时宜了,甚至可以说是一箭四雕或五六雕,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我的陈述完了,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新侨联委员于2005-9-30 21:13:12编辑过]
建议个税起征点下调至50元



  “个税”听证会上,有两个人给我留下影像最深,就是中国石油公司的两位好员和好“公民”。

  听说还有一个福建来的什么教授表演更精彩,说现在800元的起征点不是不合时宜,而是太合时宜了,但该教授发言时我错过了收看,不好加以评论。

  倒是中国石油系统的两个好“公民”对我启发很大。一个认为起征点应该继续下调,因为这样一来就能大量扩大纳税群体,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比如爸爸妈妈纳税了,子女从小纳税意识就增强了。另一个认为,1500元的扣除费正好,一是可以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二是保证财政收入,三是他有机会常去宁夏西部贫困地区,跟那里的百姓生活水平一比,1500元的扣除费不是太低,而是太高了!

  鉴于此,我认为,把起征点下调至50元更为妥当,我的理由如下:

  第一:起征点调至50元,纳税群体不是大量增加,而是猛烈增加。

  不但是刚踏入社会工作的人需要纳税,就是没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和青少年也有不少都可以变成征税对象。如一些大学生勤工俭学,利用业余时间发点广告,当点家教之类所得的收入也可以为政府财政收入作贡献。小朋友们参加演出、比赛所得的百八十元奖金可以纳税了,小小年纪就尽公民义务,必然有助于身心成长。又如,一些贫困大学生每月打扫厕所,帮人洗衣所获的一二百元收入也纳税后,能培养他们“位卑不忘忧国,人穷也作贡献”的高尚情操。

  第二:能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大幅提高,增加辛苦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开支和福利奖金。

  例如我在某大城市开会时,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告诉我,尽管已经有几十辆小车,他们局最近又一次购进30辆奔驰,一是改善职工和领导们的交通设备,二是赠送给一些兄弟单位。这是多么人性化的管理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听得我热泪盈眶!

  前年又去一市最贫穷的某远郊区县办事,走进该区民政局的大院,停满了各款高级小车十七八辆,基本上做到让所有正副科级干部都有车坐。干部都有车坐了,工作效率自然提高了,也就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最终受益的还是人民群众。这点觉悟咱们还是有的!

  又是前年,去一国家级贫困县的一贫困乡,看看乡干部们抽的烟和用的手机,兄弟我真是无地自容啊。我的烟5元一包,人家的都是三四十一包;我的手机是一千元的,人家的手机都是三四千元的彩屏,要啥功能有啥功能。这样的地区,解决了通讯基本靠“吼”的状况,我也是由衷的高兴啊!

  第三:与我见过的最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比起来,50元的起征点不是太低,而是太高。

  前些年,也有幸常去云南贵州的某些贫困山区,见过的最穷困的人家的状况是这样的:房子是泥巴做的,家里灶台、碗柜、床也是泥巴做的;家里有几个破碗,一口破锅,几床烂被子;全家人的穿着不是露屁股就是露咪咪;所有财产加起来卖不到十几元,还买不到一包好烟。因此,50元的起征点不是太低,真的是太高了!

  第四:起征点降至50元,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一是能一定程度上弥补由于贪污浪费造成的损失,二是能使国家可在各个领域纪检监察等方面投入更多人力,财力,加大打击贪污腐败力度。

  如把起征点搞高到1500元,国家财政收入损失为200亿人民币左右,调高到2000元,财政收入损失会达四五百亿人民币,国家财政损失很大啊!这是每一个好“公民”应该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可不能感情用事。

  我国的各大媒体报道,迄今为止,外逃贪官已卷走资金500亿美元。其它学者却另有说法,如据经济学家樊纲却称,光2000年中国资本外逃总额已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而又据好多媒体说,每年贪污浪费掉的钱何止千亿人民币。

  因此,调低起征点,增加财政收入,弥补这此亏空的同时,国家还能增强打击贪污挪用的力度,何乐而不为。

  所以,调低起征点至50元不是不合时宜,是太合时宜了,甚至可以说是一箭四雕或五六雕,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我的陈述完了,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新侨联委员于2005-9-30 21:13:12编辑过]
鼓掌!!
我想你是误会'"中国石油系统的两个好“公民""了,他们所说的那套也就是美国在实施的个税征管方法,美国为了能大量扩大纳税群体,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除了小孩都要交纳个税,所以他的征缴比例约为总人口的2/3.但他有一个"宽免额"制度,这个"宽免额分段扣减法"使得随着你的收入越高"宽免额"就会越低,要交的税就会越多,你的收入越低宽免额就会越高,交的钱就越少,甚至不交,但一定要报税.这样的好处就是你不需要因为社会的发展而不停的改变最低起征点,又能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我感觉这样实施也是个好方法.以上二位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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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意识,人人报税,收入多的多交,收入少的政府补
应调低至5分钱
美国最低起征点是7500美圆每年,注意是每年!!!算起来和楼主说的50元差不多
不是吧,各个州的政策不一样啊!
另外,这里流行的是消费税。就是说你买多少钱的东西,在这个价格上面再加7%-14%的消费税。
富人花钱多,缴税就多,穷人花钱少,缴税就少!
我就记得7500每年,至于是那个州就就不记得了  
富人占总占个税总额的60%多和中国恰恰相反,"宽免额"政策起了很大的作用
没理解,7500美元/年怎么和50元/月划的等号???
算算老美的人均工资啊每月2000-3000美金
中国人均工资是1400元(2004年的数字)算算他的起征点就是和中国的50元差不多啊(我没细算)
呵呵,老美也够低的……
我没认真看过这次的听证,我们也分档次么?富人多交,穷人少交?
老美低是低.但穷人交的很少
可能是一刀切,理由就是为了控制人才的合理流动.哎.不说了!!
为什么一刀切就控制了呢?
干脆起征点定为0
假如广东起征2500,湖北的起征点是1500,同是4000的工资那么明显在湖北的人要交的税要多,谁还愿意上湖北工作啊?
那应该采取分阶段、分档次征收更显合理与公平才对啊!
赞成楼上的说法,要不将来人均收入上去,又得调整起征点了,浪费纳税人的钱!!
现行的没有前瞻性
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无代表,不纳税!
[B]以下是引用[I]苍穹上的鹰[/I]在2005-9-30 21:20:00的发言:[/B][BR]赞成楼上的说法,要不将来人均收入上去,又得调整起征点了,浪费纳税人的钱!!
现行的没有前瞻性

这次听证听了半天就没有所谓的“有识之士”提出类似观点的?
[B]以下是引用[I]南宫逸云[/I]在2005-9-30 18:16:00的发言:[/B][BR]不是吧,各个州的政策不一样啊!
另外,这里流行的是消费税。就是说你买多少钱的东西,在这个价格上面再加7%-14%的消费税。
富人花钱多,缴税就多,穷人花钱少,缴税就少!

不可!富人钱多,交个7%-14%的消费税它也不在乎,但是要让老百姓买点日用品也去交消费税就有点搞笑了,特别是低收入群体这7%-14%对他们的影响就太大了。让富人交钱的目的是达到了,但普通百姓也因此了受到损害!
多交税就有钱每年给公务员加工资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5 9:47:58编辑过]
对楼主的言论除了鼓掌以外真想不出别的了。
低了也好,这样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血汗钱在养活着这个国家,可以唤醒大家主动参与国家管理的动力。否则不交税的人是不是也没有资格对行政行为说三道四了?人家腐败也没花你的钱,是吧?不做纳税人,是不是在社会生活中的发言时底气略显不足呢?
重要的是税额要拉开,收入100元以下的可以征万分之一嘛。而且各地一定要设立自己的征税标准,万万不可全国一刀切,北京和上海就不能比嘛,嘿嘿。
同意!照此办理.
还是楼上大气
[B]以下是引用[I]yaoyuan7310[/I]在2005-10-5 10:29:00的发言:[/B][BR]低了也好,这样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血汗钱在养活着这个国家,可以唤醒大家主动参与国家管理的动力。否则不交税的人是不是也没有资格对行政行为说三道四了?人家腐败也没花你的钱,是吧?不做纳税人,是不是在社会生活中的发言时底气略显不足呢?
重要的是税额要拉开,收入100元以下的可以征万分之一嘛。而且各地一定要设立自己的征税标准,万万不可全国一刀切,北京和上海就不能比嘛,嘿嘿。

这样中国不是变成联邦制了吗
干脆就交人头税得了。
不行吗?
[B]以下是引用[I]Fili2005[/I]在2005-10-5 17:46:00的发言:[/B][BR]。
这样中国不是变成联邦制了吗
万岁!万岁!万万岁!
[em01]
不行的,那些农民本来就没钱。[em01]
农民上个人所得税么?
要有征有退才行,年轻人刚买房,或刚生小孩,就该退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