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出个税起征点不应少于150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9:24:36
本报特派记者程福俊自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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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就开始提出,现行法律规定的800元“个税”起征点应该调高。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目前个人取得的11类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意外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涉及面最广。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作为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但具体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何时调整、怎样调整、如何实施还都需要该法审议通过后才能决定。今年“两会”期间,通过调整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征收标准来缩小贫富差距,以构建和谐社会,再一次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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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个税”征收的起点是多少,不同地域的征收标准如何核定,成为人大代表们热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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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天山实业集团公司总裁吴振山说,很多地方“个税”800元的征收标准20多年没有改变,这个标准跟目前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不相适应。随着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个税”的征收标准不能一概而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起征的标准也应该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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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吴振山向记者介绍说,目前“个税”的征收额65%来自普通的工薪阶层,这一部分相对比较稳定和明确,发到手里的工资大多是税后款。正因为如此,65%的“个税”征收应当严格按照当地经济收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东部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大城市和小城市,内陆地区和沿海地区都应该通过技术手段来区别核算征收。通过调整“个税”的标准来缩小贫富差距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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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一级美术师萧玉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个税”的征收标准应该向高收入者“瞄准”。目前,歌星、影星等高收入人群以及外国企业的驻华人士通过多种方法偷逃“个税”的现象依然严重。国家在进行“个税”调整的同时,更要加大对“个税”征收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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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萧玉田代表说,“个税”征收标准应该结合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随着个人收入结构的变化而变化。目前,全国的“个税”征收标准从800———1700元不等。但我个人认为,“个税”的征收标准最低不能少于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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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会外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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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个税起征点早就该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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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本报记者蔡和泉自石家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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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家住石家庄市新浩城北区的张承喜是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员,每月工资是3000元,他每月要缴个人所得税196元,这样他每月实际支配收入是28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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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他掰着指头给记者算他家每月的“固定支出”:房子贷款800元,孩子奶粉200元,保姆工资500元,电话费用300元,每月水电费200元。“不算每月的吃喝穿用,每月就得2000元,紧巴巴维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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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说起个人所得税,他半开玩笑地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不是为了调节贫富差距吗,怎么我这样的工薪族成了‘个税’缴税的大头了?缴的个人所得税,相当于每月孩子的奶粉钱了。”他反问,上世纪80年代定的“个税”800元起征点,怎么就不能“与时俱进”地提高呢?80年代工资收入只有四五十元就算不低了,而现在几千元收入很平常,执行了20多年的个税起征点早该改改了。“如果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我们孩子的奶粉钱也就省出来了。”张先生念念不忘家里的柴米油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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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些,贫富差距不是也就能得到调节了吗。穷人少些负担,富人多些贡献?”其实,800元的扣除额,对于每月挣上万元的富人来讲,扣不扣没什么差别。一种广泛的观点认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几乎是全民纳所得税,已经起不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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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承喜的邻居潘珏先生是城中村改造的返迁居民,在一所中学教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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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潘先生家有三套房,一套自用两套出租。他的月收入是这样的:每月工资800元,房租收入800元;每月给报社画漫画收入800元;为广告公司设计每月收入800元左右。因为他四项收入都没有超过起征点800元,他也就不用缴个人所得税。张先生对此颇感不解:怎么老潘的收入比我多两百元,而我却要多交近200元个人所得税?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收学院的王京梁副教授解释说,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分项目所得税制,即对工资、劳务、租赁等各项收入分项计征,起征点都是800元。潘先生不缴个人所得税并不违反国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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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事实上,我国目前的“个税”制度设置也使一些逃避纳税义务的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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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于人大代表提出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个税”免征额,潘张两位邻居都认为正是他们所期待的,“‘个税’起征点早就该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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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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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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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身份:税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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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观点:一旦提高起征点,对财政影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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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下文表示不允许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是,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都已通过各种办法,比如在事实上提高个税免征额等,减轻了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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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于全民关注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鲁先生表示,个人所得税征收与地方的经济水平、财政收入构成都有关联。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收入来说可能并不多,但是由于征收面广,一旦提高起征点,对财政影响就会很大。如果一地的“个税”占财政收入较高,地方政府对提高免征额就不会很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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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王京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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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身份: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收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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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观点:与其各地自作主张,不如国家统一提高“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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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分项目所得税制,本身就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薪阶层纳税额已经占“个税”总额的65%。这不利于保护工薪族这一社会主体人群的消费能力。而且,目前各地不同的起征点,也有失社会公平。石家庄目前的起征点是860元,而北京、广州等地的起征点要高得多。(北京:1600元;广州:1200元)。与其各地自作主张,不如国家统一提高“个税”起征额,这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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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王京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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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建议,目前政府应当通过提高免征额、降低边际税率、简化税收档次的办法降低人们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水平。将目前的分项税制改为混合税制,对个人收入总额进行征税。他认为,政府因为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而减少的收入,可以通过加强征管,减少税收“跑、冒、滴、漏”等措施进行弥补。“健全法制、加强征管是目前税务改革的重要任务。”王京梁特别强调。
<P>  来源:燕赵都市报 </P>本报特派记者程福俊自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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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就开始提出,现行法律规定的800元“个税”起征点应该调高。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目前个人取得的11类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意外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涉及面最广。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作为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但具体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何时调整、怎样调整、如何实施还都需要该法审议通过后才能决定。今年“两会”期间,通过调整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征收标准来缩小贫富差距,以构建和谐社会,再一次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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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个税”征收的起点是多少,不同地域的征收标准如何核定,成为人大代表们热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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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天山实业集团公司总裁吴振山说,很多地方“个税”800元的征收标准20多年没有改变,这个标准跟目前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不相适应。随着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个税”的征收标准不能一概而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起征的标准也应该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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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吴振山向记者介绍说,目前“个税”的征收额65%来自普通的工薪阶层,这一部分相对比较稳定和明确,发到手里的工资大多是税后款。正因为如此,65%的“个税”征收应当严格按照当地经济收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东部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大城市和小城市,内陆地区和沿海地区都应该通过技术手段来区别核算征收。通过调整“个税”的标准来缩小贫富差距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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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一级美术师萧玉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个税”的征收标准应该向高收入者“瞄准”。目前,歌星、影星等高收入人群以及外国企业的驻华人士通过多种方法偷逃“个税”的现象依然严重。国家在进行“个税”调整的同时,更要加大对“个税”征收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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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萧玉田代表说,“个税”征收标准应该结合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随着个人收入结构的变化而变化。目前,全国的“个税”征收标准从800———1700元不等。但我个人认为,“个税”的征收标准最低不能少于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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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会外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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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个税起征点早就该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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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本报记者蔡和泉自石家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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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家住石家庄市新浩城北区的张承喜是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员,每月工资是3000元,他每月要缴个人所得税196元,这样他每月实际支配收入是28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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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他掰着指头给记者算他家每月的“固定支出”:房子贷款800元,孩子奶粉200元,保姆工资500元,电话费用300元,每月水电费200元。“不算每月的吃喝穿用,每月就得2000元,紧巴巴维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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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说起个人所得税,他半开玩笑地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不是为了调节贫富差距吗,怎么我这样的工薪族成了‘个税’缴税的大头了?缴的个人所得税,相当于每月孩子的奶粉钱了。”他反问,上世纪80年代定的“个税”800元起征点,怎么就不能“与时俱进”地提高呢?80年代工资收入只有四五十元就算不低了,而现在几千元收入很平常,执行了20多年的个税起征点早该改改了。“如果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我们孩子的奶粉钱也就省出来了。”张先生念念不忘家里的柴米油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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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些,贫富差距不是也就能得到调节了吗。穷人少些负担,富人多些贡献?”其实,800元的扣除额,对于每月挣上万元的富人来讲,扣不扣没什么差别。一种广泛的观点认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几乎是全民纳所得税,已经起不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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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承喜的邻居潘珏先生是城中村改造的返迁居民,在一所中学教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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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潘先生家有三套房,一套自用两套出租。他的月收入是这样的:每月工资800元,房租收入800元;每月给报社画漫画收入800元;为广告公司设计每月收入800元左右。因为他四项收入都没有超过起征点800元,他也就不用缴个人所得税。张先生对此颇感不解:怎么老潘的收入比我多两百元,而我却要多交近200元个人所得税?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收学院的王京梁副教授解释说,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分项目所得税制,即对工资、劳务、租赁等各项收入分项计征,起征点都是800元。潘先生不缴个人所得税并不违反国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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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事实上,我国目前的“个税”制度设置也使一些逃避纳税义务的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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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于人大代表提出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个税”免征额,潘张两位邻居都认为正是他们所期待的,“‘个税’起征点早就该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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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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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身份:税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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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观点:一旦提高起征点,对财政影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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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下文表示不允许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是,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都已通过各种办法,比如在事实上提高个税免征额等,减轻了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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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于全民关注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鲁先生表示,个人所得税征收与地方的经济水平、财政收入构成都有关联。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收入来说可能并不多,但是由于征收面广,一旦提高起征点,对财政影响就会很大。如果一地的“个税”占财政收入较高,地方政府对提高免征额就不会很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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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王京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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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身份: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收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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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观点:与其各地自作主张,不如国家统一提高“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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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分项目所得税制,本身就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薪阶层纳税额已经占“个税”总额的65%。这不利于保护工薪族这一社会主体人群的消费能力。而且,目前各地不同的起征点,也有失社会公平。石家庄目前的起征点是860元,而北京、广州等地的起征点要高得多。(北京:1600元;广州:1200元)。与其各地自作主张,不如国家统一提高“个税”起征额,这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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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王京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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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建议,目前政府应当通过提高免征额、降低边际税率、简化税收档次的办法降低人们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水平。将目前的分项税制改为混合税制,对个人收入总额进行征税。他认为,政府因为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而减少的收入,可以通过加强征管,减少税收“跑、冒、滴、漏”等措施进行弥补。“健全法制、加强征管是目前税务改革的重要任务。”王京梁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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