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拟禁接受境外选举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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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8/24/c_1116356729.htm

我国拟修“三法”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
2015年08月24日 19:19:1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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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王思北、陈菲)为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这次修改‘三法’是部分修改,不是全面修改,重点就是落实党中央的要求,从法律上、制度上着力解决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以及代表选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

  草案指出,违反“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规定的,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应当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为严把“审查关”,草案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草案还增加规定,当选代表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8/24/c_1116356729.htm

我国拟修“三法”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
2015年08月24日 19:19:1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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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王思北、陈菲)为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这次修改‘三法’是部分修改,不是全面修改,重点就是落实党中央的要求,从法律上、制度上着力解决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以及代表选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

  草案指出,违反“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规定的,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应当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为严把“审查关”,草案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草案还增加规定,当选代表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已当选的,无效。。。
是不是可以清理一些
已当选的,无效。。。
是不是可以清理一些
还要加上十年内不得再次参选
问题是如何界定与选举有关的资助?
意思是境内的就可以,是吧?
挺好的,政治献金合法化的第一步。
这个是必须有的,人大代表代表的国人利益而不是境外势力。
这不是受贿吗?难道我党要向美鳖学习?
不是很明白这条新闻的意义
herox3000 发表于 2015-8-25 07:23
问题是如何界定与选举有关的资助?
合法的资助肯定是能界定的
herox3000 发表于 2015-8-25 07:23
问题是如何界定与选举有关的资助?
期間沒申報的估計都要查一遍 親戚作案比較難抓
意思是境内的就可以,是吧?
挺好的,政治献金合法化的第一步。
献金肯定是非法的,但接受单位推荐啥的没问题。
献金肯定是非法的,但接受单位推荐啥的没问题。
是啊。推荐,捐助,合法贷款,声援,慈善,义工。。。叫啥都行。反正我们就不叫献金,就不叫献金。呵呵
幸亏中国的人大不搞全民竞选活动~拿到了钱做啥用了?
zmxorhhx 发表于 2015-8-25 07:19
还要加上十年内不得再次参选
还十年什么,终身了
lan8079 发表于 2015-8-25 07:25
意思是境内的就可以,是吧?
挺好的,政治献金合法化的第一步。
反证?非A既B?在中国政治献金还有一个名词叫受贿啊。。。
按受贿处理最好
选的?确定?
境内的就可以了么?
现在当选的,又接受外国资助的,是一定要清理
  还不够,还要禁止国内各种协会、研究会接受境外资金资助。已接受境外资助的要公布名单并严格限制活动。
血罗刹 发表于 2015-8-25 08:16
幸亏中国的人大不搞全民竞选活动~拿到了钱做啥用了?
  可以忽悠政府啊,给你送一个接一个的胡搞提案折腾中国。你不记得曾有过提案要求废除间谍罪、叛国罪、贩毒者、走私军火罪的死刑吗?


我国的代表又没竞选活动,代表拿钱的作用,无外乎自己花。或者买通上峰这种非法的事情。

历法机构没事可干了吗,折腾毫无意义的东西。

我国的代表又没竞选活动,代表拿钱的作用,无外乎自己花。或者买通上峰这种非法的事情。

历法机构没事可干了吗,折腾毫无意义的东西。
我国的代表又没竞选活动,代表拿钱的作用,无外乎自己花。或者买通上峰这种非法的事情。

历法机构没事可 ...
人大也要听党和政府的话
接受境内的叫受贿。这个早有界定。这次是界定一下接受境外的情形。
选举“资助”这种东西一旦出现,就变成金元政治了。
敢情之前是可以的。。。
真好玩儿
我一直以为这一条应该理所当然的早就有,敢情没有!现在才加?
哪个级别的人大代表? 到了省级人大,都是内定了,花钱也没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