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已有土地到期补地价续期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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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楼已有土地到期补地价续期先例



2015年06月25日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除了70年产权的住宅,楼市中还存在大量的商住楼。由于商住楼的土地性质属于商业综合用地,产权一般为40年或50年。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像朝阳门的佳汇国际中心、亚奥板块的傲城融富中心等少数几个商住项目,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具有70年大产权但同样属于商业用地的项目。

  相比较70年的住宅,不少商住项目因为位置好,价格较便宜,吸引了大量购房人。同样,产权年限较少的原因,也让商住项目先于住宅产权到期。而政府对于产权到期商住楼的处理也为住宅项目提供了借鉴。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4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业内人士分析,根据《物权法》,土地属性虽然是商业综合用地,但土地上的房屋是购房人的,未来即便商住楼产权到期,也有极大的可能像住宅那样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对商住楼进行续期。另外,在销售中,明显发现购房人对于商住项目本身产权短的劣势并不是很在意,相反,商住楼盘价格较同区域同品质的住宅便宜,不限购不限贷的优点,反而更加吸引购房人。






http://www.chinanews.com/house/2015/06-25/7365506.shtml商住楼已有土地到期补地价续期先例



2015年06月25日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除了70年产权的住宅,楼市中还存在大量的商住楼。由于商住楼的土地性质属于商业综合用地,产权一般为40年或50年。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像朝阳门的佳汇国际中心、亚奥板块的傲城融富中心等少数几个商住项目,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具有70年大产权但同样属于商业用地的项目。

  相比较70年的住宅,不少商住项目因为位置好,价格较便宜,吸引了大量购房人。同样,产权年限较少的原因,也让商住项目先于住宅产权到期。而政府对于产权到期商住楼的处理也为住宅项目提供了借鉴。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4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业内人士分析,根据《物权法》,土地属性虽然是商业综合用地,但土地上的房屋是购房人的,未来即便商住楼产权到期,也有极大的可能像住宅那样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对商住楼进行续期。另外,在销售中,明显发现购房人对于商住项目本身产权短的劣势并不是很在意,相反,商住楼盘价格较同区域同品质的住宅便宜,不限购不限贷的优点,反而更加吸引购房人。






http://www.chinanews.com/house/2015/06-25/7365506.shtml
这不胡闹么:坐实了政府是天下第一地主的名号!真应该好好禁止这类只要钱不要一切的东西,将它规范到税收——不动产税——上来!
说点轻松的,这个第一恐怕言过其实!记得若干年前(不小于10)看过一篇报道,湖南邵阳(不一定准确)有一楼盘,土地使用期是20年,结果开发商拖了几年才开工,然后又开发了数年,加上卖房子、装修等,等居民一住进去没多久,就发现……,于是那个闹啊!
PS:当年比现在更乱,这只当笑话看,想质疑什么的,请去问政府和媒体,再不济也可问度娘!至于结果么,俺没关注到,猜想应该是和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