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被征4万抚养费 网上发众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21:10:43
昨天,6月21日,父亲节,是吴霞和沈博伦孩子出生的日子。虽然这是吴霞第一个孩子,但她还是被征收4万余元社会抚养费——因为吴霞和沈博伦并未结婚就已分手,这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为什么未婚男女不能生孩子?为什么未婚生孩子也得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为什么非婚生孩子不能办户口?吴霞和沈博伦认为现状并不合理,他们不愿意为不合理的现状交罚款,为此在网上发起了“众筹罚款,给一个上不了户口的新生儿”众筹项目。

“你们确定要把孩子生下来吗”

2013年11月,沈博伦和吴霞恋爱。2014年10月吴霞怀孕,两个人充满喜悦和期待。但2015年1月,他们选择了分手。

从分手开始,关于孩子的问题经常被提及:“你们确定要把孩子生下来吗?”“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沈博伦说,他们确定把孩子生下来,因为非常想要这个孩子。他在众筹项目中写道:“在这个社会里,堕胎似乎总是最轻松最方便的选择。可是,我们都是非常喜爱孩子的人。而且无论在任何时候,拥有个孩子本身就是令我俩都无比高兴的事情。”

分手时,孩子已经17周。那天晚上,吴霞考虑过拿掉孩子,但随即改变了主意:“我第一次感受到他动了。我害怕那是幻觉,又静静地等了等,然后我又一次感受到了他坚定的动作,而且看到了我的肚子像冒小泡泡一样地反复突起。从那一刻开始,对于生命,我充满敬畏。”

吴霞发了一条微博,问孩子是不是真的想进入他们的生活。这是她第一次和孩子正式对话,就在微博发出后的两分钟,肚子里的宝宝又动了。

此后,关于是否把孩子生下来的问题,她没有再纠结。

两人达成共识选择生下孩子

让孩子出生在一个“不标准”的家庭,是否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这也是吴霞和沈博伦考虑的问题,讨论之后,他们达成共识:“如果能让孩子感受到我们两人对孩子的爱,这一切就是公平的。”他们认为,与其把精力放在维护一个“家”的公众形象上,倒不如仔细想想如何把自己投入到更热爱的生活中去,让孩子感受到生活本身的希望。

因此,他们选择分手,同时,选择生孩子。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登记手续复杂

2015年6月21日,父亲节,沈博伦当上了父亲。可是,孩子户口的问题就摆在眼前——给孩子上户口的前提是必须有结婚证明。

吴霞的户口在北京,根据北京市电子政务平台,婴儿的出生登记办理需要一系列证件证明,其中包括婴儿父母的《结婚证》,若是非婚生婴儿,则须出示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及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所长审批。

北京市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官网指出,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基数的1倍征收。征收基数每年都在变动,北京市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2014年,这一基数是43910元。

沈博伦和吴霞还去计生办进行面对面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父亲和孩子必须完成亲子鉴定,才能给孩子户口建立档案;其次,准备材料缴纳社会抚养费43910元。

在咨询过程中,沈博伦了解到,如果未婚女性独自选择生下孩子,或者孩子父亲“跑路”无法完成亲子鉴定,那么孩子便无法上户口。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多次向他们提到:如果父母双方愿意结婚,给孩子办好户口再离婚,将简单许多,且不必缴纳罚款。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坑自己的娃”

为了一个户口,选择假结婚再假离婚的“捷径”,对于沈博伦和吴霞而言,“绝对不是一个正确的方式”。在方便与原则之间,他们选择了原则。在他们看来,他们自己遭遇的整个事情是一个值得公开讨论的话题,为此,他们在网上发起了众筹罚款的项目,为多元选择争取更多社会支持。

事实上,反对者不在少数,一部分网友认为这对父母不负责任:“父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样坑自己的娃,还能反转骂社会。单身女性要孩子可以领养,但没有完整家庭的孩子确实是悲剧。”

沈博伦并不认同,他认为是现状不合理,而不是父母不负责。“我们每一次为了自我更便捷的满足,就是下一次我们咒骂这个环境的理由。而我们每一次的用力争取,都可能会让我们下一代享受多一分权利。”

展读  

湖北境内出生的婴儿一律可合法落户

未婚生子在国外较为常见。

吴霞曾在美国留学工作9年,在美国,许多单身女性选择人工受孕,成为未婚妈妈。但是,当吴霞也想在中国成为未婚妈妈时,却遭遇诸多制约。

“对于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来说,有自主独立的选择,期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这些要求并不过分。但把生育权强行和婚姻绑架在一起,这真的合理吗?”他们在众筹社会抚养费项目上问道。

现实中的未婚妈妈则更多遭遇了“制度性歧视”。虽然《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实际上未婚妈妈不仅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还因为没有准生证而几乎无法在公立医院生产,因此无法报销费用。

在2014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曾提交一份建议:取消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撤销或修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范性文件。


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18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该法中并未对未婚生育有任何禁止性规定,也从未把未婚又单亲而且是生育第一胎的人员列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

在我国,湖北省则最早实行新生儿出生证与结婚证脱钩。2013年,湖北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这意味着,在湖北,未婚妈妈能够给孩子办理出生证并合法落户。

http://news.163.com/15/0623/09/ASPMJ1FF00011229.html昨天,6月21日,父亲节,是吴霞和沈博伦孩子出生的日子。虽然这是吴霞第一个孩子,但她还是被征收4万余元社会抚养费——因为吴霞和沈博伦并未结婚就已分手,这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为什么未婚男女不能生孩子?为什么未婚生孩子也得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为什么非婚生孩子不能办户口?吴霞和沈博伦认为现状并不合理,他们不愿意为不合理的现状交罚款,为此在网上发起了“众筹罚款,给一个上不了户口的新生儿”众筹项目。

“你们确定要把孩子生下来吗”

2013年11月,沈博伦和吴霞恋爱。2014年10月吴霞怀孕,两个人充满喜悦和期待。但2015年1月,他们选择了分手。

从分手开始,关于孩子的问题经常被提及:“你们确定要把孩子生下来吗?”“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沈博伦说,他们确定把孩子生下来,因为非常想要这个孩子。他在众筹项目中写道:“在这个社会里,堕胎似乎总是最轻松最方便的选择。可是,我们都是非常喜爱孩子的人。而且无论在任何时候,拥有个孩子本身就是令我俩都无比高兴的事情。”

分手时,孩子已经17周。那天晚上,吴霞考虑过拿掉孩子,但随即改变了主意:“我第一次感受到他动了。我害怕那是幻觉,又静静地等了等,然后我又一次感受到了他坚定的动作,而且看到了我的肚子像冒小泡泡一样地反复突起。从那一刻开始,对于生命,我充满敬畏。”

吴霞发了一条微博,问孩子是不是真的想进入他们的生活。这是她第一次和孩子正式对话,就在微博发出后的两分钟,肚子里的宝宝又动了。

此后,关于是否把孩子生下来的问题,她没有再纠结。

两人达成共识选择生下孩子

让孩子出生在一个“不标准”的家庭,是否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这也是吴霞和沈博伦考虑的问题,讨论之后,他们达成共识:“如果能让孩子感受到我们两人对孩子的爱,这一切就是公平的。”他们认为,与其把精力放在维护一个“家”的公众形象上,倒不如仔细想想如何把自己投入到更热爱的生活中去,让孩子感受到生活本身的希望。

因此,他们选择分手,同时,选择生孩子。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登记手续复杂

2015年6月21日,父亲节,沈博伦当上了父亲。可是,孩子户口的问题就摆在眼前——给孩子上户口的前提是必须有结婚证明。

吴霞的户口在北京,根据北京市电子政务平台,婴儿的出生登记办理需要一系列证件证明,其中包括婴儿父母的《结婚证》,若是非婚生婴儿,则须出示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及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所长审批。

北京市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官网指出,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基数的1倍征收。征收基数每年都在变动,北京市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2014年,这一基数是43910元。

沈博伦和吴霞还去计生办进行面对面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父亲和孩子必须完成亲子鉴定,才能给孩子户口建立档案;其次,准备材料缴纳社会抚养费43910元。

在咨询过程中,沈博伦了解到,如果未婚女性独自选择生下孩子,或者孩子父亲“跑路”无法完成亲子鉴定,那么孩子便无法上户口。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多次向他们提到:如果父母双方愿意结婚,给孩子办好户口再离婚,将简单许多,且不必缴纳罚款。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坑自己的娃”

为了一个户口,选择假结婚再假离婚的“捷径”,对于沈博伦和吴霞而言,“绝对不是一个正确的方式”。在方便与原则之间,他们选择了原则。在他们看来,他们自己遭遇的整个事情是一个值得公开讨论的话题,为此,他们在网上发起了众筹罚款的项目,为多元选择争取更多社会支持。

事实上,反对者不在少数,一部分网友认为这对父母不负责任:“父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样坑自己的娃,还能反转骂社会。单身女性要孩子可以领养,但没有完整家庭的孩子确实是悲剧。”

沈博伦并不认同,他认为是现状不合理,而不是父母不负责。“我们每一次为了自我更便捷的满足,就是下一次我们咒骂这个环境的理由。而我们每一次的用力争取,都可能会让我们下一代享受多一分权利。”

展读  

湖北境内出生的婴儿一律可合法落户

未婚生子在国外较为常见。

吴霞曾在美国留学工作9年,在美国,许多单身女性选择人工受孕,成为未婚妈妈。但是,当吴霞也想在中国成为未婚妈妈时,却遭遇诸多制约。

“对于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来说,有自主独立的选择,期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这些要求并不过分。但把生育权强行和婚姻绑架在一起,这真的合理吗?”他们在众筹社会抚养费项目上问道。

现实中的未婚妈妈则更多遭遇了“制度性歧视”。虽然《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实际上未婚妈妈不仅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还因为没有准生证而几乎无法在公立医院生产,因此无法报销费用。

在2014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曾提交一份建议:取消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撤销或修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范性文件。


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18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该法中并未对未婚生育有任何禁止性规定,也从未把未婚又单亲而且是生育第一胎的人员列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

在我国,湖北省则最早实行新生儿出生证与结婚证脱钩。2013年,湖北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这意味着,在湖北,未婚妈妈能够给孩子办理出生证并合法落户。

http://news.163.com/15/0623/09/ASPMJ1FF00011229.html
这个类似于人头税了吧?未婚的生需要交纳的。
从我有了一个小孩以后发现,有一个小孩,制度麻烦真多,社会抚养费我没遇到,但是因为老婆户口在外地,办理准生证就真麻烦,难道国家把子民生小孩当作一项完全不应该的事来处理的?
这位还留学过,估计众筹也是被这个钱恶心到了
夫妻一胎化,你未婚就生了一个,以后婚后第一胎怎么罚???嘿嘿
哦你有   真没法说
称为社会抚养费不妥,就叫婚外不正当性行为罚金吧。
计生恶政,祸害汉人久矣.
不罚钱谁给计生委发工资
看不到计生政策人性化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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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计生委!
计生委什么把那些生杂种和绿绿的单亲妈妈罚一遍.....
人头税     
驴驴下了十个不还号召捐款么?
江西省每年计生罚款超过二十亿元,一笔相当大的来钱路子啊!别说现在了,即使以后中国不得不靠黑叔叔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这些人还是要把抓计生当做比亡国灭种还要重要的事情,这真的关乎他们的福利待遇和晚上打炮咋报帐的问题
什么鬼,为了自己ooxx爽一点不为孩子负责,真那么不在乎婚姻,结了婚生了再离不就得了。自己无套中招了蛾子要社会买单
人类社会唯一有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的国度。
不交也可以 但是这孩子亲生父母户籍档案里得记录已经生育一胎

白猫花猫爱上猪 发表于 2015-6-24 07:03
驴驴下了十个不还号召捐款么?








后来还有后续:

7月28日,记者和宁夏义工联合会固原工作站站长来到高常忠和马桂花家中探访三对龙凤双胞胎,并和他们一家度过【开斋节】前的最后一个夜晚。通过对他们一家人的详细了解得知,目前他们急需要一些必要的帮助,希望社会爱心人士能帮助三对龙凤胎上学、给他们买些新衣服和鞋子等。
白猫花猫爱上猪 发表于 2015-6-24 07:03
驴驴下了十个不还号召捐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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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4 09:36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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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4 09:37 上传




后来还有后续:

7月28日,记者和宁夏义工联合会固原工作站站长来到高常忠和马桂花家中探访三对龙凤双胞胎,并和他们一家度过【开斋节】前的最后一个夜晚。通过对他们一家人的详细了解得知,目前他们急需要一些必要的帮助,希望社会爱心人士能帮助三对龙凤胎上学、给他们买些新衣服和鞋子等。
这是北京的本地的规定吧 不是全国性的规定
我的南沙 发表于 2015-6-24 09:32
人类社会唯一有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的国度。
那和鼓励多生有区别吗?

迷璐01 发表于 2015-6-23 23:59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热比娅生了11个,努尔白克力生了4个。
对维吾尔族的计划生育是九十年代开始的,但是为“鼓励”型的计划生育,就是向维族宣传鼓励只生三个好,对只生三胎的奖励,对多生的没有强制性惩罚政策(去年才开始罚款了一例,开了首例)。

东部地区、城市回族限制两胎,西北农村的回族根本不管,西海固、临夏那边一家七八个、十几个都是正常现象。

更别说延边州朝鲜族生二胎奖励五万元,生三胎奖励三万元,双胞胎双倍奖励的政策了。
迷璐01 发表于 2015-6-23 23:59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热比娅生了11个,努尔白克力生了4个。
对维吾尔族的计划生育是九十年代开始的,但是为“鼓励”型的计划生育,就是向维族宣传鼓励只生三个好,对只生三胎的奖励,对多生的没有强制性惩罚政策(去年才开始罚款了一例,开了首例)。

东部地区、城市回族限制两胎,西北农村的回族根本不管,西海固、临夏那边一家七八个、十几个都是正常现象。

更别说延边州朝鲜族生二胎奖励五万元,生三胎奖励三万元,双胞胎双倍奖励的政策了。
weichaoda 发表于 2015-6-24 09:40
那和鼓励多生有区别吗?
未婚就没有生育权吗?这是与生俱来的人权。
这是号召傻叉替她养孩子吧?
我的南沙 发表于 2015-6-24 09:51
未婚就没有生育权吗?这是与生俱来的人权。

非婚生子女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北京朱宇 发表于 2015-6-24 09:56
非婚生子女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一样有继承权。父母一样要尽抚养的义务。
pheonix 发表于 2015-6-24 08:09
什么鬼,为了自己ooxx爽一点不为孩子负责,真那么不在乎婚姻,结了婚生了再离不就得了。自己无套中招了蛾子 ...
把孩子打掉就是为社会负责?您这高高在上都到火星上了啊。
看看国家的二胎政策在各地推行的困难程度就知道了。各种借口,就是不实行。每年那么多罚款,村镇一级的小金库重要来源。要是开放了这钱找谁要去?
人头税也不能算创新,清朝之前总有王朝要收的。
但是生孩子要层层批准拿准生证这个绝对是冠绝中外、空前绝后了!
江西省每年计生罚款超过二十亿元,一笔相当大的来钱路子啊!别说现在了,即使以后中国不得不靠黑叔叔来补充 ...
江西有20亿?江西的计划生育抓的不紧啊!就我亲戚朋友邻居什么的超生的有很多没听他们说有罚款啊!我一玩的不错哥们生老二的时候我问他户口咋办?他说还小急个毛,没想到不到两岁的时候碰上人口普查就出了点工本费就把户口给办下来了!
北京朱宇 发表于 2015-6-24 09:56
非婚生子女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你这是公然和中国法律对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konming 发表于 2015-6-24 10:31
你这是公然和中国法律对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法还规定了不得重婚和未婚同居。
北京朱宇 发表于 2015-6-24 10:34
婚姻法还规定了不得重婚和未婚同居。
哪条规定了不得未婚同居了?你又拿你所在的国家的法律来冒充中国法律了。
北京朱宇 发表于 2015-6-24 10:34
婚姻法还规定了不得重婚和未婚同居。
另外不得重婚和你造谣的“非婚生子女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有任何关系吗?

你以为你可以随便造谣没有后果?
konming 发表于 2015-6-24 10:36
另外不得重婚和你造谣的“非婚生子女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有任何关系吗?

你以为你可以随便造谣没有后 ...
有用的时候讲法律,没用的时候扔一边,就是你们这伙人的共同爱好。
北京朱宇 发表于 2015-6-24 10:38
有用的时候讲法律,没用的时候扔一边,就是你们这伙人的共同爱好。
你为你自己的行为做了很好的诠释。那么该为了鼓掌还是请你进去呢?这是个问题。
konming 发表于 2015-6-24 10:36
哪条规定了不得未婚同居了?你又拿你所在的国家的法律来冒充中国法律了。
未婚男女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是也不受法律保护。
北京朱宇 发表于 2015-6-24 09:56
非婚生子女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法盲一个。

jshgym06 发表于 2015-6-24 09:41
热比娅生了11个,努尔白克力生了4个。
对维吾尔族的计划生育是九十年代开始的,但是为“鼓励”型的计 ...


作为汉人,在这里感觉自己真的低等民族。朝鲜族生三个奖励,汉人生三个罚款。
jshgym06 发表于 2015-6-24 09:41
热比娅生了11个,努尔白克力生了4个。
对维吾尔族的计划生育是九十年代开始的,但是为“鼓励”型的计 ...


作为汉人,在这里感觉自己真的低等民族。朝鲜族生三个奖励,汉人生三个罚款。
后来还有后续:

7月28日,记者和宁夏义工联合会固原工作站站长来到高常忠和马桂花家中 ...
计生委哪里去了,即使按照少数民族标准也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