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自称精神病的人辱骂,掐脖子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40:22
老头今晚在外面溜圈,被同单位的一个人辱骂了,还掐了脖子,后被人拉开。这个人可能有精神病史。碰见这样的疯狗难道只能只认倒霉?老头今晚在外面溜圈,被同单位的一个人辱骂了,还掐了脖子,后被人拉开。这个人可能有精神病史。碰见这样的疯狗难道只能只认倒霉?
妥妥的符合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啊?怎么不用呢?被掐脖子的时候,对准对方下面就是狠狠的一下…………如果对方还手,立马高喊“打死人啦……….”同时迅速果断躺倒在地上。
用无赖招数对付无赖,我知道,我想问问警察碰见这种情况一般会咋处理。
也要耍无赖
这帮人都随身带着“疾病证明”,谁来都不怕,吃定这病了
自称精神病?掐他。
该咋样咋样,他打死你不犯法,你也要活命啊。
云卿 发表于 2015-6-22 23:41
这帮人都随身带着“疾病证明”,谁来都不怕,吃定这病了
那是没有碰上较真的……….话说,艾滋证明才好使。
昨天看央视新闻,有个哥们去某单位开证明,偶然发现自己被注明是重度精神病患,发病时具暴力倾向,属于严管类型的。记者介入调查,居然还有病例记录和医生定期上门喂药的记录,并且好几年了。后来查明是该地卫生局为了完成精神病人在正常人群中达到0.3%的指标,由卫生院村医伪造了多份假记录,假记录上人员均是常年在外居住人员,其它诸如糖尿病人.高血压病人指标,也都是伪造的。
处理很和谐,给他改回来,村医写检查并处停业3个月
你是精神病医生吗,你给他看过病吗,你又不知道他是精神病,管他呢,改出手时就出手,精神病杀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精神病犯法时你正当防卫或见义勇为也是合法的呀。
昨天看央视新闻,有个哥们去某单位开证明,偶然发现自己被注明是重度精神病患,发病时具暴力倾向,属于严管 ...
如果此人一气之下,把村医砍了。那,村医可是自作自受。
正当防卫,哪怕明知他是精神病,在遭受他攻击时,也可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如果他的攻击非常猛烈不宰了他不足以制止的话,可以当场击毙,不负刑事责任,并且可以要求该死精神病的监护人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惹不起,躲得起;伤了他你麻烦,他伤了你你倒霉;报警还是合稀泥。
pussydoggy 发表于 2015-6-22 22:25
妥妥的符合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啊?怎么不用呢?被掐脖子的时候,对准对方下面就是狠狠的一下…………如果对 ...
妥妥的算斗殴吧。
JC怕老年人,老年人怕疯子,疯子怕狗。
没有谁规定对精神病人的攻击不能自卫吧?
妥妥的认栽吧

别去幻想啥“正当防卫”,这里不是美帝,没有陪审团来给你定无罪
正当防卫,哪怕明知他是精神病,在遭受他攻击时,也可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如果他的攻击非常猛烈不宰了他不 ...
如果证明他有病,只能是紧急避险吧
飞翔天宇 发表于 2015-6-24 13:06
如果证明他有病,只能是紧急避险吧
呃,是的,你说的对,因为正当防卫只能制止不法侵害,而神经病算不上不法。
呃,是的,你说的对,因为正当防卫只能制止不法侵害,而神经病算不上不法。
精神病的侵害,为啥不能算不法侵害??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6-24 14:26
精神病的侵害,为啥不能算不法侵害??
神经病没有主观要件啊

out慢 发表于 2015-6-24 14:29
神经病没有主观要件啊


一定要符合刑事要件的侵害才是非法侵害吗??

那武疯子被击毙的不是太冤了??
out慢 发表于 2015-6-24 14:29
神经病没有主观要件啊


一定要符合刑事要件的侵害才是非法侵害吗??

那武疯子被击毙的不是太冤了??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6-24 14:36
一定要符合刑事要件的侵害才是非法侵害吗??

那武疯子被击毙的不是太冤了??
紧急避险也可以击毙啊,实现避险的一切必要手段都可以用啊
带条狗,咬他
紧急避险也可以击毙啊,实现避险的一切必要手段都可以用啊
紧急避险损害的权益必须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这里面,第三者在哪??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6-24 14:58
紧急避险损害的权益必须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这里面,第三者在哪??
没有限定为第三人啊,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out慢 发表于 2015-6-24 15:01
没有限定为第三人啊,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 ...


针对侵害人的防卫行为,和正当防卫区别又在哪里??

精神病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不合法啊

所以,对精神病人侵害他人的行为进行防卫并不算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吧。

紧急避险是要负民事责任吧,可以向加害人追偿吧。
out慢 发表于 2015-6-24 15:01
没有限定为第三人啊,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 ...


针对侵害人的防卫行为,和正当防卫区别又在哪里??

精神病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不合法啊

所以,对精神病人侵害他人的行为进行防卫并不算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吧。

紧急避险是要负民事责任吧,可以向加害人追偿吧。
金池长老 发表于 2015-6-23 12:17
昨天看央视新闻,有个哥们去某单位开证明,偶然发现自己被注明是重度精神病患,发病时具暴力倾向,属于严管 ...
做这种事太缺德
kyha321 发表于 2015-6-24 15:23
做这种事太缺德

是啊。这就是害人家啊,重度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能力的人,外出都要有监护人,住店旅行贷款什么的,受影响的地方多了。好像就是他办不下来个什么,才倒查发现自己被精神病了。村医为了完成卫生局的指标,把户口在当地而人常年在外的做了手脚
主要是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可以是是自然灾害、事故等。

对于神经病来说,并没有什么合法不合法的,因为你根本不能要求神经病守法 。神经病人在发病的时候可以视为疯狗或者塌方落石之类,为了紧急避险,你当然可以打死疯狗、击碎落石,但是你不能指责疯狗、落石违法,因为跟它们根本说不着。

如果你在躲避武疯子追杀时,前面有个老太太慢悠悠的地走挡住了你逃命的路,你可以把这个老太太推到夺路而逃,这也是紧急避险,这个老太太就是第三人。

可以向加害人索赔,谁引起危害的发生,谁就该赔钱。神经病不算人不该赔的话,他的监护人是人,要赔。好比人养的狗伤了人,养狗人要赔。
主要是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可以是是自然灾 ...
毕竟,精神病人是特殊的主体,即使是无法自控,还是不能简单按照自然灾害或者疯狗来处理吧。

我只是想知道,目前有没有啥明确的法条,案例,司法解释之类的可以比照啊??

out慢 发表于 2015-6-24 15:01
没有限定为第三人啊,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 ...


关于紧急避险的解释,很多观点都是要求损害的必须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我上学时,刑法学老师也是这样给我们讲的。

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区别:
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 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
3/4
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5. 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out慢 发表于 2015-6-24 15:01
没有限定为第三人啊,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 ...


关于紧急避险的解释,很多观点都是要求损害的必须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我上学时,刑法学老师也是这样给我们讲的。

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区别:
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 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
3/4
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5. 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没有限定为第三人啊,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 ...
那是因为你个人,对原文理解错误。
紧急避险损害第三方利益,这是基本特征。有人要杀你,你与之搏斗,讨论的防卫;跑路,砸碎一路瓶瓶坛坛,讨论避险。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6-24 16:35
紧急避险损害第三方利益,这是基本特征。有人要杀你,你与之搏斗,讨论的防卫;跑路,砸碎一路瓶瓶坛坛,讨 ...
有狗要咬你,你与之搏斗呢?也是防卫?
a2free 发表于 2015-6-23 22:40
JC怕老年人,老年人怕疯子,疯子怕狗。
最后狗怕jc,哈哈,这下连起来了
用无赖招数对付无赖233333333
紧急避险损害第三方利益,这是基本特征。有人要杀你,你与之搏斗,讨论的防卫;跑路,砸碎一路瓶瓶坛坛,讨 ...
问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

狗主人指使狗咬你,你把狗主人打了……算正当防卫吗…………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殴打他人)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6-25 10:18
问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

狗主人指使狗咬你,你把狗主人打了……算正当防卫吗…………
你先做得到再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