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专家反对加刑拐卖妇女儿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8:51:36
最近有朋友圈在传关于拐卖儿童死刑的呼声,法律专家教授又出来反对了,理由无外乎加大犯罪分子手中儿童的风险。这理由是好理由吗?
从现状看,导致今天儿童被偷拐现象如此严峻,法律的失职是重要因素:量刑过低、犯罪成本小。
法律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有效阻止犯罪现象一再发生,但是从现在国内情况看,无论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幼女,贪污腐败,食品毒物添加等哪一个不是愈演愈烈,民怨沸腾?法律量刑宽松,执法不严,不能说不是一个推手。
专家教授的初衷是好的,希望为犯罪分子留有余地,感化其回头,现实结果却是他们正是利用这些余地,在利益前不断挺而走险,伤害一个又一个他人。
法不能止乱则为废法,法不能治乱则为悲法,法不能制效则不能为法,拔开现象看本质,我依然支持从严制法,从严执法,无限提高犯罪成本,有效制止犯罪再发生。
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限期犯罪分子自首坦白,自己从好处理犯罪结果。逾期更从严。
对恶性犯罪,让人不敢再犯,不能再犯,才是上策。
支持的求扩散!最近有朋友圈在传关于拐卖儿童死刑的呼声,法律专家教授又出来反对了,理由无外乎加大犯罪分子手中儿童的风险。这理由是好理由吗?
从现状看,导致今天儿童被偷拐现象如此严峻,法律的失职是重要因素:量刑过低、犯罪成本小。
法律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有效阻止犯罪现象一再发生,但是从现在国内情况看,无论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幼女,贪污腐败,食品毒物添加等哪一个不是愈演愈烈,民怨沸腾?法律量刑宽松,执法不严,不能说不是一个推手。
专家教授的初衷是好的,希望为犯罪分子留有余地,感化其回头,现实结果却是他们正是利用这些余地,在利益前不断挺而走险,伤害一个又一个他人。
法不能止乱则为废法,法不能治乱则为悲法,法不能制效则不能为法,拔开现象看本质,我依然支持从严制法,从严执法,无限提高犯罪成本,有效制止犯罪再发生。
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限期犯罪分子自首坦白,自己从好处理犯罪结果。逾期更从严。
对恶性犯罪,让人不敢再犯,不能再犯,才是上策。
支持的求扩散!
我总觉得在中国谈法律方面的问题有点可笑。
1.被拐卖的孩子在当地如何上的户口?相关责任人要判刑。
2.买孩子的基本没有受到惩处,警方救走一个,他们还会再买,也必须立法惩处他们。
3.当地街道办,村委会,公安,社区都是干啥吃的,多了莫名奇妙的外来人口,不干涉不调查?需要立法追究这些人的渎职罪。

只有破坏了整个链条,拐卖问题才能得到遏制。
支持拐卖儿童死刑~
现在很多偷孩子的都是为了卖器官,不是拐卖,拐卖才几个钱~
楼主和支持死刑的人:死刑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zp0320 发表于 2015-6-19 21:12
楼主和支持死刑的人:死刑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是的,死刑其实太仁慈了,应该让罪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对。
杀一能救百的话、能根治拐卖行为的话,强烈支持将:拐骗者,中间人,买家,以及方方面面有牵扯的人都处以绞刑,一颗花生米太快了
死刑不能消灭犯罪,而且有可能将被拐卖妇女儿童置于更危险的地步
应该重判买小孩的

买一个判无期,买两个判死刑

人贩子判十年也就够了
就应该用重型, 多少家庭背他们毁了
直接死刑没商量
乱世用重典,盛世也不能少,如新加坡
效果最好的是增加买方的处罚。
还是要双向惩罚 严而不厉 不放过一个也不一棍子打死
买卖同罪,同时把正规收养的渠道把好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专家自己的子女被拐就不这么说的,,专家误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