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20150613:被私了的案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3:30:25
农民被骗780万元警察牵线300万私了,受害人妥协撤案后对方反悔不给钱,警方拒绝再次立案

http://news.cntv.cn/2015/06/13/VIDE1434197335581159.shtml农民被骗780万元警察牵线300万私了,受害人妥协撤案后对方反悔不给钱,警方拒绝再次立案

http://news.cntv.cn/2015/06/13/VIDE1434197335581159.shtml
钱是在农行丢的,不该农行赔吗,银行的声誉何在。
深圳公安局这次咋说吧,头大了。
非基本账户。。。。。。基本账户是谁的呢?
感觉更像是诈骗案,不像合同诈骗案。

呵呵,退赃不退罪。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6-13 21:43
非基本账户。。。。。。基本账户是谁的呢?
感觉更像是诈骗案,不像合同诈骗案。
这么精通法律,能不能指点一二如何准备司法考试呢
撞击巡洋舰 发表于 2015-6-13 22:09
这么精通法律,能不能指点一二如何准备司法考试呢
没这水平
都是边干边学的。
也看到了,看的有点晕,有点绕。意思就是说经济犯罪,只要把钱还回去就没罪了,而且只能立案一次,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
BBQ006 发表于 2015-6-13 22:25
也看到了,看的有点晕,有点绕。意思就是说经济犯罪,只要把钱还回去就没罪了,而且只能立案一次,不知道是 ...
说的是这个意思。

但是,如果真的是涉嫌合同诈骗罪,这说法就是扯淡。
好奇的是为什么警察会建议失主私聊?明显违法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6-13 22:38
说的是这个意思。

但是,如果真的是涉嫌合同诈骗罪,这说法就是扯淡。
哦,明白了,多谢解答。


两父子的目的是拿回钱,那就应该先拿钱后签和解协议。要不行打死也不签。反正没这个协议就不能私了,警察想操作也很难。估计就是欺负他们是农民对这个不懂。

两父子的目的是拿回钱,那就应该先拿钱后签和解协议。要不行打死也不签。反正没这个协议就不能私了,警察想操作也很难。估计就是欺负他们是农民对这个不懂。
撞击巡洋舰 发表于 2015-6-13 22:09
这么精通法律,能不能指点一二如何准备司法考试呢
司法考试和司法实务基本上是两码事,想过司考,做到三点就行:背书、做题、去帝都著名补习班学习(别怕花钱)······
yudeshen 发表于 2015-6-14 08:21
司法考试和司法实务基本上是两码事,想过司考,做到三点就行:背书、做题、去帝都著名补习班学习(别怕花 ...
最后一点没有必要。我老婆就没有参加任何的班,一样通过。
深圳警方已经立案开始调查这个事件了。
最后一点没有必要。我老婆就没有参加任何的班,一样通过。
尊夫人是神马职业啊??

纯自己复习啊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6-14 08:53
尊夫人是神马职业啊??

纯自己复习啊
是的,纯自己复习………..最早和我一样,大学同学。
感觉主要不是警察的问题,应该后面有更大的,办案人员没有那么傻吧,直接出面忽悠被骗的。
很大可能性是诈骗者和那个警察有幕后交易
这件事有蹊跷的地方。。。
那个谢金来是收到了羊绒货了之后,打的780万货款,然后再伪造印章骗取了这笔钱。
但是,如果他真想搞这笔钱,不给对方货款不就结了?不给货款只是最普通的民事纠纷,根本就不会和诈骗挂钩。
因此这个谢金来干嘛要选这种风险大了好多的方法呢?不合逻辑嘛
就是黑社会黑吃黑呗,事犯了,人扣了,没钱就起诉坐牢,有钱就看出多少,最低300W(承诺的)780W(全额)或以上(喝茶钱)。现在看来钱是出了,所以人也放了。至于被害人能不能拿到钱,那就只能看咱们办案人员的党性了。也只能怪那港骗不是大鱼,如果吐个1000到1500W,被害人不是投诉告状而是送锦旗了。被害人钱追回来了,港骗不用坐牢了,中间人坐办公室立个案销个案拿上百个,大家皆大欢喜,这才是经侦的标准模式。
莫名其妙............
钱是银行不辨假印章文件,交给第三者.要赔都是银行赔,银行自己去告呀!
深圳警方玩的一手好空手套白狼啊
yudeshen 发表于 2015-6-14 08:21
司法考试和司法实务基本上是两码事,想过司考,做到三点就行:背书、做题、去帝都著名补习班学习(别怕花 ...
不喜欢任何补习班的氛围……
坐看最后结局,如果不是央视曝光,还不知道这件事情怎么处理,政府部门和执法力量的公信力就被这么一撮人给搞差的,虽然事情不一定会像媒体描述的那样简单,但是民警提出的私了我相信是个小白都知道是违法的吧,而且这还是在深圳市公安局,应该整体素质都在全国排在前列,这件事情怎么洗都洗不干净!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5-6-14 08:45
深圳警方已经立案开始调查这个事件了。
造成的恶劣的形象损失,无可挽回!
mkxzdy 发表于 2015-6-14 11:06
深圳警方玩的一手好空手套白狼啊
这个很明显,这个谢金来和银行勾结骗取780万存款,然后又买通深圳警方上演了一出捉曹放曹的闹剧,真是无耻之极,也让我们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核心价值观。
6090611 发表于 2015-6-14 10:38
就是黑社会黑吃黑呗,事犯了,人扣了,没钱就起诉坐牢,有钱就看出多少,最低300W(承诺的)780W(全额)或 ...
你这样一说,我不寒而栗啊!


今早看微信上的朋友圈,剧情有了另外一种说法。。。。。。

昨儿我就奇怪,按记者的意思,合同诈骗当地这么干,怎么保证被害人事后不闹?毕竟就算赔了,还短了将近400万,没人填窟窿。万一被害人告到检察院,谁来顶这个锅?
微信上的说法,从控制转移上说,这钱,一开始就在嫌疑人手中,所以我觉得像诈骗而不是合同诈骗;深圳警方的说法是挪用或者侵占,反正,如何理解都和合同约定没关系。
据说,是被害人收购了假羊毛,事后被外方发现,嫌疑人赔了钱。嫌疑人和被害人为这700多万分配起了矛盾,双方谈不拢,嫌疑人方就以实际控制为便利取走了钱。这TM就是经济纠纷。


两种说法都有可能。孰是孰非,天才晓得。

今早看微信上的朋友圈,剧情有了另外一种说法。。。。。。

昨儿我就奇怪,按记者的意思,合同诈骗当地这么干,怎么保证被害人事后不闹?毕竟就算赔了,还短了将近400万,没人填窟窿。万一被害人告到检察院,谁来顶这个锅?
微信上的说法,从控制转移上说,这钱,一开始就在嫌疑人手中,所以我觉得像诈骗而不是合同诈骗;深圳警方的说法是挪用或者侵占,反正,如何理解都和合同约定没关系。
据说,是被害人收购了假羊毛,事后被外方发现,嫌疑人赔了钱。嫌疑人和被害人为这700多万分配起了矛盾,双方谈不拢,嫌疑人方就以实际控制为便利取走了钱。这TM就是经济纠纷。


两种说法都有可能。孰是孰非,天才晓得。
九旒云罕 发表于 2015-6-14 09:14
感觉主要不是警察的问题,应该后面有更大的,办案人员没有那么傻吧,直接出面忽悠被骗的。
河北农民老杨存在深圳市农业银行的钱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取走,银行竟然宣称自己没有责任,不管不问,这银行还真是“弱势”得不行啊。如果有人用假的存折取走银行的钱,不知道银行还会不会如此“低调”。看到这样不负责任的银行,作为文明人,我不想问候他们的亲人
银行自己被骗了钱却要储户负责已经够奇葩,真没想到这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的办案人员比银行更奇葩,可以说他们是个“天才”,在抓到犯罪嫌疑人后没有通过当地检察机关来进行立案,竟然私自打电话给受害者,让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一起来谈判。这是谈判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吗?还是这办案警察本身就是和这犯罪嫌疑人是一伙的,他到底是在帮受害人还是在帮助犯罪嫌疑人?
如果说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的办案警察不懂法律,可能说不过去,不懂法律的警察也不可能让他们去办经济案件。但如果说他们懂法律,那么他们私自给受害人打电话,让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私了的事情就值得推敲了。他凭什么只给受害人两条路来选,而不公开走法律程序,真的是为了能够让受害人追回多少钱算多少钱吗?如果他真是在帮受害人,就不会再出现后面犯罪嫌疑人反悔后还能走出公安局的事情了。
再来梳理一下事情的经过,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没有按法律规定走法律程序,而是打电话找来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谈判,在没有对受害人的权益采取任何保障的前提下,让受害人主动撤销案件,当受害人杨家父子签下了撤销案件的申请后,情况急转直下,犯罪嫌疑人谢金来反悔,连承诺的300万元也不愿返还。而此时案件已经被撤销,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还把犯罪嫌疑人放了,杨家父子完全走入了一个由犯罪嫌疑人与公安局经侦局办案人员设定的骗局之中。
一是老杨父子是在2003年9月24日到深圳市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局报的案,直到2004年5月28日才取完证后正式立案。这个案子不复杂,为什么要那么长的时间?最大的问题是为什么立案后直到2012年才开始通缉犯罪嫌疑人?中间拖了9年之久,这到底为什么,问题在哪里,难道不是有人在有意地拖延时间吗?
二是这个案件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是按合同诈骗罪来立的案和通缉犯罪嫌疑人的。但为什么在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不是通过法院和检察机关来进行公诉,却要由办案民警私自给受害人打电话让他们和犯罪嫌疑人私了?犯罪还可以谈判?这办案人员又凭什么列出那样两个选择让受害人选,这到底合不合法?
三是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凭什么私自将犯罪嫌疑人给释放了?谢金来作为被通缉的诈骗犯罪嫌疑人,好不容易才被抓到,他们说放就放了?依据是什么?到底合不合法?在老杨父子重新找他们时,他们却借口案件已经被申请撤销,他们不再管了,请问这个撤销申请合法吗?
综合以上所述可以看出,从犯罪嫌疑人谢金来被抓住开始,这个骗局就已经开始了,谢金来的被抓,完全就是设定好的一个骗局,主要就是想把老杨父子骗到深圳来,再骗他们签订下撤销案件的申请。他们从开始压根就没有想过要还老杨父子他们一分钱,这个骗局就是由公安局经侦局办案人员具体执行的,至于后面有没有幕后黑手在指挥,这还需要相关部门去严查。
在老杨父子签订下撤销案件的申请书时,这个骗局就已经结束了,因为随着案件的撤销,诈骗犯罪嫌疑人谢金来已经不再是通缉犯了。这才是这个经济诈骗案件被冷藏9年以后重新拾起来的真正原因。至于老杨父子在撤销案件后再去找办案人员说理,他们能够理这对倒霉的父子才怪。这个案件折射出来的问题很严重
淮军铭字营 发表于 2015-6-14 14:21
坐看最后结局,如果不是央视曝光,还不知道这件事情怎么处理,政府部门和执法力量的公信力就被这么一撮人给 ...
放心,永远不是一小撮。都是一条龙,一抓就是一串。
如果警方认定是经济纠纷就不应该立案,如果立案并逮捕了相关嫌疑人,就应该把案件办到底,或者自己经调查后直接宣布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释放就可以,为什么还要让双方和解。

让双方和解是比较可疑和可笑的。

总之,这个案子如果真像焦点访谈里说的那样,深圳公安局就要大地震了,这个案子涉及的人不会少。
如果事情不像焦点里讲的那样,那两个农民也会有大麻烦,可能涉嫌诬告陷害?
关于钱怎么被取走的,还要看钱的路径。
被害人手中的账户,不可能直接取出现金的,因为那是非基本账户。基本账户是谁的?新闻里压根没去了解——记者脑子里是肯定没基本账户和非基本账户概念的,楼上的几位也肯定不了解。
如果基本账户是嫌疑人的,也在同一家银行开户,对于银行来说,就是嫌疑人自己取走了自己的钱(现金兑现只能是基本账户),扯不上银行责任。

昨天我说深圳警方说法扯淡,都小心的使用了“如果真的是涉嫌合同诈骗罪”为前提——从被害人的说法来看,这像是诈骗:可从嫌疑人的角度讲,如19楼说,钱本来就在嫌疑人手中,他要黑吃,直接不交,就是个经济纠纷,没必要绕弯子。
现在我觉得微信的说法更合理一些,解释了新闻里给我留下的疑问。顶多伪造公章,跟钱的分配没关系、跟合同诈骗不沾边。
钱是怎么从账户里被取走的,这是很关键的一点,银行也不保险哦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6-14 15:08
关于钱怎么被取走的,还要看钱的路径。
被害人手中的账户,不可能直接取出现金的,因为那是非基本账户。基 ...
如果是经济纠纷,那警方不该参与双方和解,应该直接宣布那人没有犯罪行为,应该直接释放嫌疑人并通知被害人,但是警方主持双方和解这很显然是有问题的,警方没有这样的权力。
看新闻采访银行那段,我就偷笑银行有点小“冤枉”,都愤怒钱被取走了,不想想如何才能把钱取走。

之前被害人义正词严出示自己的开户手续,我可看见了“非基本账户”几个大字——经侦案件,涉及对公账户,基本、非基本账户,一定要搞清楚,不然很要命——如果我没搞过经侦案子,我也会大咧咧地跳过。

这些细节上的东西不弄清楚,就可能造成“你看到的是骗,其实不是骗”的奇异效果,经案中很常见。
BBQ006 发表于 2015-6-14 15:10
钱是怎么从账户里被取走的,这是很关键的一点,银行也不保险哦
银行付款就看手续是否完备,如果手续完备齐全,银行很难说扣款不付。银行很难识别一些伪造的手续,比如印章之类的。
果然还是要让新闻飞一下再评论,是说这个新闻怎么看不懂呢
这个案件的关键是被“私了”的。到底是不是私了的呢?目前也不敢完全相信被害人了。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5-6-14 15:15
如果是经济纠纷,那警方不该参与双方和解,应该直接宣布那人没有犯罪行为,应该直接释放嫌疑人并通知被害 ...
告诉过你多少次了,别回我。
我不想和你这样的说话,免得人家以为我和你这样的高级黑同类。

和解?你特么知道什么是和解吗?
你不让双方谈谈说两句还钱的场面话,直接宣布放人,被害人当场可以给你表演跳楼,你信不?
撤案决定书上,可选择撤案理由里,哪条是以和解为前提的?允许和解的案件,那是结案也不叫撤案,回去翻书去。

叫双方谈,那不是中国法律决定的,是中国现实决定的。你个比官僚还官僚的,外加不识实务。
离我远点,别把血溅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