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东方之星”姊妹船97年曾发生事故 更糟的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7:02:27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东方之星”的姊妹船“东方之珠”,曾经于1997年在长江上发生过一次事故,
当时的《重庆晚报》报道了事故发生后部分船员弃船逃生,不顾乘客死活的情况。随后为了维护报道的真实性与该公司对簿公堂。
http://weibo.com/1642088277/CliW ... t#_rnd1433587655275

截至6月6日8时,“东方之星”翻沉事故中遇难者人数已升至332人,仍有一百人下落不明,另有14人幸存。目前,船舱搜救工作基本结束,现场开始转入水面零星搜救和遗物打捞。
14人幸存者中,包括“东方之星”的船长和轮机长,二人在6月2日被救起。包括遇难者家属在内的民众普遍质疑二人为何能成功自救,甚至有网民怀疑二人不顾船上乘客安危、提前逃生。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东方之星”的姊妹船“东方之珠”,曾经于1997年在长江上发生过一次事故,当时的媒体报道事故发生后部分船员弃船逃生,不顾船上包括老人与孩子在内的乘客安危。所幸附近通过的船只赶来救下了“东方之珠”上的乘客,避免了一次惨剧的发生。
1997年7月29日,《重庆晚报》刊发的《湍流激浪生死搏——“东方之珠”轮西陵峡遇险以后》的文章,报道了“东方之珠”游轮在西陵峡遇险后部分船员弃船逃命的事情。
“东方之珠”游轮是后来建成的“东方之星”游轮的姊妹船,同样曾被交通部评为“部级文明船”。
当时的报道早已在互联网上消失,但1997年第11期《新闻三昧》杂志上的《再一次如履薄冰——“东方之珠”海难事故采访记》一文还原了当时的报道细节。
当时第一个报道此次事故的记者如今仍在媒体任职。她在上述采访手记中如是记载:事情发生在1997年7月24日下午3时,隶属于万县市东方轮船公司的东方之珠号游轮行至三峡西陵峡青滩的弯道时,与一艘货驳相撞导致东方之珠的机舱损毁。行船失去控制,在急流中乱串。
此时正在三楼船头甲板上乘凉的乘客谢钢,目睹东方之珠被撞的情况,他立即返回船舱,只见眼前一片混乱。
他大声说:“如果大家想活命,就站在中间不要乱动!”旅客们才暂时安静下来。
而此时东方之珠上的船员们则忙着穿救生衣逃命。一位带着4岁小孩的老太太恳求船员给小孩一件救生衣,回答她的竟是“你自己去找”。
老太太救孙心切,急得给船员下跪嚎嚎大哭:“求求你救救我的孙子吧!”
这时一位中年男子走上来扶起老人说:“你老不要着急,有我在,你的孙子肯定在。”他转身对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说:“爸爸要救这个小弟弟,如果船沉了,你自己逃命吧!”
这个中年男子叫陈健翔,他是当时无锡702所的职工。陈健翔“舍子救人”的举动,可谓“悲壮、感人”。
谢钢向《重庆晚报》透露,彼时东方之珠上的船员们则在敲碎玻璃窗,进舱忙着收拾钱物去了。
失控的东方之珠在江心继续打漩。正在河岸卸大米的河南“新机85号”机驳船听到呼救,赶过来冒险靠近东方之珠救援。
但新机85号只能救200多人,仍要留下七八十名乘客。一些穿救生衣的船员们把旅客推到身后,自己先跳上驳船。
谢钢原本一步就能跳上驳船,但她看到那些妇女、老人和小孩,最终决定留在这条快要沉没的东方之珠上。
东方之珠继续往下漂流打漩,沿江过往船只都不敢靠近。唯有一艘民生轮船公司的“生江号”拖轮听到呼救,立即将所拖的两艘驳船抛锚,掉头往下游追赶东方之珠。
《重庆晚报》的报道出来后不仅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随后《人民日报》也介入调查东方之珠遇险的事情,后来的报道也称东方之珠遇险后船员弃船逃命。
当时万县东方轮船公司的总经理找到《重庆晚报》说,经公司对有关船员调查表明,船员里绝无贪生怕死的人,无一人穿过救生衣!你们看怎么办?
《财经》记者向多个信息源证实了1997年《重庆晚报》中报道的真实性。
东方轮船公司原总经理秘书张梦云向《财经》证实了上述记者手记中的内容。张梦云虽然于1996年离开了东方轮船公司,但一直关注该公司的消息,1997年发生的“东方之珠”号遇险后船员先行逃生的事情,他一直记忆犹新。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学副教授杨清波告诉《财经》记者,1997年的事故在舆论界引发轩然大波,“当时三峡游正火热,报道发出后东方轮船公司的业务受到沉重的打击,所以反过身来状告《重庆晚报》。”
6月2日,杨清波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出这样一条信息:“一早看到不幸事,又是东方轮船公司!十几年前那一幕恍如昨日……”
当年参与应诉事宜的前《重庆晚报》记者王小丁向《财经》记者透露,《重庆晚报》当年的领导坚决应诉,也请了律师,并找到几十个乘客作证。
再后来是重庆市官方介入,这场官司才以和解告终。王小丁表示,《重庆晚报》跟东方轮船公司既没道歉也没赔钱。
据《财经》了解,万县东方轮船公司就是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的前身。在1997年万县纳入重庆市后,万县东方轮船公司即更名为重庆东方轮船公司。
东方轮船公司拥有“东方大帝”星级涉外游轮一艘,“东方之珠”东方之星”“东方王子”“东方皇宫”“东方皇苑”等东方系列国内豪华游轮5艘。
2015年6月1日,“东方之星”携456人遭遇强对流天气顷刻翻船,船长、轮机长生还,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追问。
根据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2条规定,船长弃船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航行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
《条例》第58条规定,船长在弃船或者撤离船舶时未最后离船,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http://yuanchuang.caijing.com.cn/2015/0606/3899555.shtml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东方之星”的姊妹船“东方之珠”,曾经于1997年在长江上发生过一次事故,
当时的《重庆晚报》报道了事故发生后部分船员弃船逃生,不顾乘客死活的情况。随后为了维护报道的真实性与该公司对簿公堂。
http://weibo.com/1642088277/CliW ... t#_rnd1433587655275

截至6月6日8时,“东方之星”翻沉事故中遇难者人数已升至332人,仍有一百人下落不明,另有14人幸存。目前,船舱搜救工作基本结束,现场开始转入水面零星搜救和遗物打捞。
14人幸存者中,包括“东方之星”的船长和轮机长,二人在6月2日被救起。包括遇难者家属在内的民众普遍质疑二人为何能成功自救,甚至有网民怀疑二人不顾船上乘客安危、提前逃生。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东方之星”的姊妹船“东方之珠”,曾经于1997年在长江上发生过一次事故,当时的媒体报道事故发生后部分船员弃船逃生,不顾船上包括老人与孩子在内的乘客安危。所幸附近通过的船只赶来救下了“东方之珠”上的乘客,避免了一次惨剧的发生。
1997年7月29日,《重庆晚报》刊发的《湍流激浪生死搏——“东方之珠”轮西陵峡遇险以后》的文章,报道了“东方之珠”游轮在西陵峡遇险后部分船员弃船逃命的事情。
“东方之珠”游轮是后来建成的“东方之星”游轮的姊妹船,同样曾被交通部评为“部级文明船”。
当时的报道早已在互联网上消失,但1997年第11期《新闻三昧》杂志上的《再一次如履薄冰——“东方之珠”海难事故采访记》一文还原了当时的报道细节。
当时第一个报道此次事故的记者如今仍在媒体任职。她在上述采访手记中如是记载:事情发生在1997年7月24日下午3时,隶属于万县市东方轮船公司的东方之珠号游轮行至三峡西陵峡青滩的弯道时,与一艘货驳相撞导致东方之珠的机舱损毁。行船失去控制,在急流中乱串。
此时正在三楼船头甲板上乘凉的乘客谢钢,目睹东方之珠被撞的情况,他立即返回船舱,只见眼前一片混乱。
他大声说:“如果大家想活命,就站在中间不要乱动!”旅客们才暂时安静下来。
而此时东方之珠上的船员们则忙着穿救生衣逃命。一位带着4岁小孩的老太太恳求船员给小孩一件救生衣,回答她的竟是“你自己去找”。
老太太救孙心切,急得给船员下跪嚎嚎大哭:“求求你救救我的孙子吧!”
这时一位中年男子走上来扶起老人说:“你老不要着急,有我在,你的孙子肯定在。”他转身对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说:“爸爸要救这个小弟弟,如果船沉了,你自己逃命吧!”
这个中年男子叫陈健翔,他是当时无锡702所的职工。陈健翔“舍子救人”的举动,可谓“悲壮、感人”。
谢钢向《重庆晚报》透露,彼时东方之珠上的船员们则在敲碎玻璃窗,进舱忙着收拾钱物去了。
失控的东方之珠在江心继续打漩。正在河岸卸大米的河南“新机85号”机驳船听到呼救,赶过来冒险靠近东方之珠救援。
但新机85号只能救200多人,仍要留下七八十名乘客。一些穿救生衣的船员们把旅客推到身后,自己先跳上驳船。
谢钢原本一步就能跳上驳船,但她看到那些妇女、老人和小孩,最终决定留在这条快要沉没的东方之珠上。
东方之珠继续往下漂流打漩,沿江过往船只都不敢靠近。唯有一艘民生轮船公司的“生江号”拖轮听到呼救,立即将所拖的两艘驳船抛锚,掉头往下游追赶东方之珠。
《重庆晚报》的报道出来后不仅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随后《人民日报》也介入调查东方之珠遇险的事情,后来的报道也称东方之珠遇险后船员弃船逃命。
当时万县东方轮船公司的总经理找到《重庆晚报》说,经公司对有关船员调查表明,船员里绝无贪生怕死的人,无一人穿过救生衣!你们看怎么办?
《财经》记者向多个信息源证实了1997年《重庆晚报》中报道的真实性。
东方轮船公司原总经理秘书张梦云向《财经》证实了上述记者手记中的内容。张梦云虽然于1996年离开了东方轮船公司,但一直关注该公司的消息,1997年发生的“东方之珠”号遇险后船员先行逃生的事情,他一直记忆犹新。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学副教授杨清波告诉《财经》记者,1997年的事故在舆论界引发轩然大波,“当时三峡游正火热,报道发出后东方轮船公司的业务受到沉重的打击,所以反过身来状告《重庆晚报》。”
6月2日,杨清波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出这样一条信息:“一早看到不幸事,又是东方轮船公司!十几年前那一幕恍如昨日……”
当年参与应诉事宜的前《重庆晚报》记者王小丁向《财经》记者透露,《重庆晚报》当年的领导坚决应诉,也请了律师,并找到几十个乘客作证。
再后来是重庆市官方介入,这场官司才以和解告终。王小丁表示,《重庆晚报》跟东方轮船公司既没道歉也没赔钱。
据《财经》了解,万县东方轮船公司就是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的前身。在1997年万县纳入重庆市后,万县东方轮船公司即更名为重庆东方轮船公司。
东方轮船公司拥有“东方大帝”星级涉外游轮一艘,“东方之珠”东方之星”“东方王子”“东方皇宫”“东方皇苑”等东方系列国内豪华游轮5艘。
2015年6月1日,“东方之星”携456人遭遇强对流天气顷刻翻船,船长、轮机长生还,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追问。
根据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2条规定,船长弃船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航行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
《条例》第58条规定,船长在弃船或者撤离船舶时未最后离船,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http://yuanchuang.caijing.com.cn/2015/0606/3899555.shtml


墙倒众人推系列?不过如果船长真的贪生怕死抛弃乘客,建议堵住往死里打
不同意拿以前的事故揣测,但同样觉得船长,大副和轮机长有问题
峡里面出事,能活命算命大。这条线我走得太多了。船员素质有限,现在不会有这种情况。船员穿好救生衣,组织乘客穿,记者夸大其词了。
等真相吧?死了这么多,责任人谁也跑不掉!
    我总怀疑某些指责船长不顾乘客自己逃生的人同时还支持着范跑跑。。。。。。
那船看上去头大尾小的
船长和机轮长活着确实有疑问啊,但还有存活着,应该知道当时情况啊
这扯得太远了吧?
大量的幸存者的言词证明船是瞬间翻的,那个神仙船长能组织人员抢救?
我不赞成把不同的船和不同的人关联起来,这次的事应当是就事论事,依法办事这是基本原则。
船长弃船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航行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


谁能在一分钟内做到?

应该查的是,船长在船翻之前有没有违规操作,或者船翻之前就跑了。。
从这文章感到了一股文革气息
就事论事,在没查明之前不能给船长什么的扣帽子。
如果秒翻秒沉,船长和轮机长什么的因为在上层舷舱里好逃生,此时他们不逃生还能做什么?
他们能做的,就是尽快游到岸上寻找一切途径报给当地部门赶紧组织救援,
如果他们没做到这点,或者能做到而没有及时做,那才是渎职行为。
第一,请就事论事,有罪的严惩,无罪的不要运用舆论施加压力。。。

第二,个人担心有某些人,某些势力,某些组织,估计在里面搬弄是非,引起纷争,这在历次事件中已经有所表现,想必这一次也是这样。。。
不同意拿以前的事故揣测,但同样觉得船长,大副和轮机长有问题
船长大副不知道,不过那种环境下轮机长倒是没有理由离开机舱
百死莫赎…………
mobilecastle 发表于 2015-6-6 20:19
我总怀疑某些指责船长不顾乘客自己逃生的人同时还支持着范跑跑。。。。。。
偶也这么想~
船长大副不知道,不过那种环境下轮机长倒是没有理由离开机舱
生还者叙述说轮机长当时巡视完甲板刚回驾驶室……,轮机长巡视甲板
你们都指错目标了,这个文章的矛头不是对着东方之星的船长,而是质疑该公司的生产管理。
舍子救人的是个什么思路和心态?
renfeng 发表于 2015-6-6 20:52
第一,请就事论事,有罪的严惩,无罪的不要运用舆论施加压力。。。

第二,个人担心有某些人,某些势力, ...
有句话叫“无风也要起三尺浪”

现在两根骨头的媒体能有什么良心?
舍子救人的是个什么思路和心态?
儿子十多岁了,可以自救
且半大人了,父亲要救他也未必有那力量
救一个两三岁小孩比较有可行性
        船长的轮机长比旅客存活概率大,是合理的。翻船时,他们都在工作,轮机长在甲板巡视,当然比起关门睡觉的旅客更可能跑出来。熟悉船上环境,船一翻,象迷宫一样,就算有潜水装备也不一定跑得出来。船长轮机长在船上工作多年,经验对活命很有帮助。那个“东方之珠”是沉船,沉船才有条件救援。“东方之星”翻船,没得救,能跑出一个是一个。翻船是一瞬间的,重心差一点就不翻,差一点就翻了。能调整过来就没事了,调过不来就完了。船长的职责是开好船,船长的操作是否有问题,另说。但翻船后,船长没有责任也没有条件去救人救到最后离船。
ni0321 发表于 2015-6-6 20:39
船长弃船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 ...
船翻之前就跑了应该不会吧  她老婆都还在船上了
就事论事吧  翻船太快 来不及的
游轮有行程的,自然是不避风雨日夜兼程了。
一共就活了14个,就有船长,轮机长,俩大副共计4位领导。这么凑巧的事,就他们几个领导命大?
值得调查调查。

另外,是有规定船长在沉船时需要最后一个离船,不是殉葬。
船长弃船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 ...
船没翻,他干吗跑?又不是触礁!他要死在里面才奇怪呢(上班打磕睡)!驾驶舱跳生应该是最快的!在其它位置的,真的只能各安天命了!
船长大副不知道,不过那种环境下轮机长倒是没有理由离开机舱
船都翻了,他还在那干吗?有什么理由能让他留在那儿?他在那儿还是能重启是怎么地?
船长的轮机长比旅客存活概率大,是合理的。翻船时,他们都在工作,轮机长在甲板巡视,当然比起关门 ...
就是这么回事!船长他们要死在里面才奇怪呢!坐船本身就危险,我们南通86年还是87年的5月8号就有一艘轮渡被撞翻的,大白天,还不是这种有很多房间的游轮,是那种大厅式的,里面一排排位置!船翻的时候人们还有反应呢,结果还是都死在里面!所以本人坐船都时刻警剔,像去舟山普驼山,过海摆渡时,别人争先恐后往里抢座位,我都是在舱门口站着,反正没几分钟就到了!
南方系的新闻都不需要看
你说这些干什么,我力挺东方之星的船长,处置得当,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