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死脑残的现世报!日本“废死律师”妻子被杀后,重新思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1:50:35
 日「废死律师」冈村勲妻子被杀后主张实现被害人正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2/143366.htm

  点评: 一定要亲身体会,才能明白被害人和家属的痛苦。

  日本律师冈村勲原本是人权律师团的副会长,支持废除死刑。 但在1997年秋天,他的妻子被辩护对象的仇人给杀死,而在审理程序中的挫败,让他重新思考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在法律上是多么受到忽视,因此转而主张实现被害人的正义。



  ▼日本「废死律师」冈村勲妻子被杀后,重新思考死刑的必要。 (图/取自网路)


  1997年10月10日,冈村勲的妻子在东京都小金井市自家遭人杀害,胸、腹部共有5处刀伤,当场死亡。 由于屋内没有任何财物损失,警方便朝仇杀方向侦办;根据目击者发现可疑人士的情报,终于在7天后逮捕到63岁的无业男子西田久。

  西田久是日本山一证券恶性倒闭事件中的其中一位债权人,他投资超过一亿日元,最后全部化为泡沫??;西田久把仇恨转移到替山一证券辩护的冈村勲身上,当天本来要去找他,但因为他不在家,所以把怒气全部发泄在他无辜的妻子身上。

  最后法院考量西田久被倒了一亿元才起犯心,因此没有将他判处死刑,仅判处无期徒刑。 冈村勲直到这时才能体会被害人家属的心情,他说,「我当律师将近40年,为不少加害人、被害人辩护;但直到成为被害人的家属,才真正理解他们曾说过的地狱,也了解司法对我们这些家属有多么不公平。」

  最后冈村勲不再支持废除死刑,反而加入日本「全国犯罪被害者协会」,主张保障这些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权利,伸张他们心目中的正义,让他们及早平复心情、回复原本的生活。 日「废死律师」冈村勲妻子被杀后主张实现被害人正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2/143366.htm

  点评: 一定要亲身体会,才能明白被害人和家属的痛苦。

  日本律师冈村勲原本是人权律师团的副会长,支持废除死刑。 但在1997年秋天,他的妻子被辩护对象的仇人给杀死,而在审理程序中的挫败,让他重新思考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在法律上是多么受到忽视,因此转而主张实现被害人的正义。



  ▼日本「废死律师」冈村勲妻子被杀后,重新思考死刑的必要。 (图/取自网路)


  1997年10月10日,冈村勲的妻子在东京都小金井市自家遭人杀害,胸、腹部共有5处刀伤,当场死亡。 由于屋内没有任何财物损失,警方便朝仇杀方向侦办;根据目击者发现可疑人士的情报,终于在7天后逮捕到63岁的无业男子西田久。

  西田久是日本山一证券恶性倒闭事件中的其中一位债权人,他投资超过一亿日元,最后全部化为泡沫??;西田久把仇恨转移到替山一证券辩护的冈村勲身上,当天本来要去找他,但因为他不在家,所以把怒气全部发泄在他无辜的妻子身上。

  最后法院考量西田久被倒了一亿元才起犯心,因此没有将他判处死刑,仅判处无期徒刑。 冈村勲直到这时才能体会被害人家属的心情,他说,「我当律师将近40年,为不少加害人、被害人辩护;但直到成为被害人的家属,才真正理解他们曾说过的地狱,也了解司法对我们这些家属有多么不公平。」

  最后冈村勲不再支持废除死刑,反而加入日本「全国犯罪被害者协会」,主张保障这些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权利,伸张他们心目中的正义,让他们及早平复心情、回复原本的生活。
果然什么事都要摊在自己头上才知道深浅
某些国内的法官或者制定法律的所谓专家,最好也都经历下家人,甚至自己被侵害,才不会那么奇葩制定保护犯罪的法律
学习美国,自己执行,亲手解决,除恶务尽。
这还真不是神话,90年代就有日本律师宣称哪怕自己的家人被害,也要为凶手争取生存的权利。。他们
中国律师这样的也不少。
学习美国,自己执行,亲手解决,除恶务尽。
就是,就应该像街机中的punisher一样
台湾不正在闹么,废死联盟联盟在那里喊死刑不能组织犯罪所以要废除死刑
这律师这种人最可恨。
律师,妓者,最下三滥的两渣子
我觉得财政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废除死刑,前提是被判处无期徒刑者永不减刑,关进内有马桶的小黑屋(只有勉强能分辨周围的昏暗灯光)中,每天一日三餐(窝窝头之类)按时从小窗口送入,定时用紫外线对屋内消毒。
除此,隔绝一切外界联系和信息,任犯人自然死亡(包括病死)。

snickers 发表于 2015-6-3 00:34
这律师这种人最可恨。
很正常,在当今属于所谓“自由民主世界”的国家(地区),一个特色就是律师与记者都被赋予与其社会责任明显不相称的过份巨大的权利与地位,原因是,这两种职业人士一直都是资本最得心应手的工具。
在新浪微博上实名注册的那些讼棍们最好也有此报应
反正谁让我倒霉。我绝逼要跟他玩命。有时是像为这种人渣辩护的律师。绝对弄死他。
脑洞一下,成立一个“黑暗法庭”专门有人去处决那些罪有应得,但是根据法律却无法被惩罚的罪犯。
最讨厌那种装逼的圣母!真是要杀到他们自己家人的头上,看他们还会不会这样爱心泛滥
很正常,在当今属于所谓“自由民主世界”的国家(地区),一个特色就是律师与记者都被赋予与其社会责任明 ...
我对律师这个职业无整体负面看法。他们是法制社会的必要成分。
像这个律师想法的人可恨,但是不一定是律师。
脑洞一下,成立一个“黑暗法庭”专门有人去处决那些罪有应得,但是根据法律却无法被惩罚的罪犯。
这不是变成死亡笔记的情况了吗,私刑还是要避免,否则人人都可以仇杀,而且也有被冤枉的可能
冤有头,债有主。罪犯因为废死而得不到应有惩处,受害人家属又不能亲自动手干掉凶手(坐牢也是保护),也可以去找废死刑专家的晦气。让废死刑专家也成为受害人家属,一报还一报。
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人最是可恶,特别是涉及切身利益的时候。
充分证明了中国俗话的正确性: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站着说话不腰疼!

这些圣母公知,思考问题没有半点的系统性,专门钻牛角尖,只揪一点不管其余。一说保护加害人权益,就把受害人权益扔到爪哇国去了;一说要防止公权滥用,就把公权当成敌人,完全忽视了公权本身是维护公益的重要工具。

为了给自己博个圣母的“好名声”,什么缺德干什么,语不惊人死不休,非要和大众对着干,才能显示自己的大义灭亲、卓尔不群。沽名钓誉、人面兽心!
进一步加强司法的公正性的情况下应该增加对主观恶性犯罪死刑的判罚,那些无期的罪犯等于是用无辜者的钱养活着。
out慢 发表于 2015-6-3 09:31
充分证明了中国俗话的正确性: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站着说话不腰疼!

这些圣母公知,思考问题没 ...
刀子架到那些家伙脖子上的时候尿得比谁都快。
我们这有句俗话:针刺别人肉不疼。所以那些鼓吹废除死刑的人,都要让他尝尝针刺到自己身上的感觉。
活脱脱的现世报啊
黑暗执政官 发表于 2015-6-3 03:12
在新浪微博上实名注册的那些讼棍们最好也有此报应
新浪微博的认证很多都是买的。之前就扒出来过有的公知律师根本就是高中毕业而已。律师资格证都没。
康别人之慨时最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