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问题的定义及介绍: [全文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10:53
台湾问题”的定义及介绍

★[定义]
台湾问题是关于台湾的政治地位以及主权归属的政治议题,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
的看法,甚至对历史本身也有不同的见解。在国际上一般也称之为“台湾的政治
地位”(political status of Taiwan)。另外,台湾地区居民没有“台湾问题”
的说法,而称其为“两岸问题”。


★[历史背景]
公元13世纪,元朝曾设立澎湖巡检司,将澎湖纳入中国版图,但主权未涉及台湾
岛,也并未对台湾本岛进行任何形式的有效统治。后来的明朝也曾两次重设澎湖
巡检司以治理澎湖,但随后都撤销了。17世纪时西班牙人和荷兰人曾先后短暂地
占领过台湾的部分地区,主要集中在现今台南附近,并将此区域取名为 Tayouan(
大员),演变成今日Taiwan(台湾)这个名称(“大员”若以闽南话发音则类似
“台湾”)。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占领期间曾大批招募来自广东、福建沿海一带的人
移民到台湾开垦。1662年,南明将领郑成功赶走荷兰人后占领台湾,并在此建立
对抗清朝政府、恢复明朝的基地。但是清朝政府最终还是于1683年在郑氏政权降
将施琅带领下,率清军攻占澎湖和台湾,首次将台湾纳入中国版图。有人认为此
时清朝的统治权已包括台湾全岛及钓鱼台列岛等附属岛屿,而有人则认为此时其
统治权尚不及台湾全岛,未涵盖其他原住民所居住之领域。1894年清政府与日本
爆发中日甲午战争,战败后于1895年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台湾和澎湖
依条约割让给日本。根据1943年开罗会议所达成的共识,当第二次世界大战于1945年
结束时,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并签署《日本降书》,放弃了台湾以及澎
湖列岛的主权。有人认为,当时日本已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中的
内容归还了台湾和澎湖的主权给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
接管台湾和澎湖;而有人则认为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盟军暂时接管台湾(
太平洋战区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1号命令)。

1946年国共内战再度爆发,到1949年为止,中华民国政府军驻扎于台湾,并于1947年
设立了台湾省。但有部分人认为,中华民国军队是代联合国驻军于台湾,在1951年
《旧金山和约》第二条第二项中,其实并未指定台湾主权的移转对象。

无论如何1949年,蒋介石所领导的国民党政府在中国大陆被中国共产党的人民解
放军击败,不得不撤往驻有中华民国国军的台湾,并于1949年12月,蒋氏在台湾
宣布台北为中华民国临时首都,两岸自此进入对立与分治状态。


★[主权争议条文]
台湾在1945年以后,由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等因素造成两岸目前分治的状态。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国际间欧美列强也介入两岸事务,使得台湾的政治地位以
及主权归属有不同的论调,各方并引用对自己有利的条文作为支持。国际间与此
问题相关的条约、宣言、公报(部分内容)如下:

▲1943年12月1日 《开罗宣言》 (中华民国、英国与美国共同发表) —
三国元首同意,恢复日本自一次世界大战起在太平洋所夺占之一切岛屿,在使日
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逐
出日本以武力攫取之所有土地。
▲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宣言》 (中华民国、英国与美国共同签定) —
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款应予履行:日本国的主权局限在本州、北海道、九州、
四国,及我们所决定的诸小岛。
▲1945年9月2日《日本降书》 (盟国与日本共同签署) —
第1 条:余等奉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之命令并为其代表,兹接
受美、中、英三国政府首领于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波兹坦所发表,其后又
经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所加入之公告所列举之条款。第6 条:余等兹代表
天皇与日本政府,及其继承者,担任忠实执行波兹坦宣言之各项条款……
▲1951年9月8日 《旧金山和约》 (48个对日宣战国共同签订,但不包括中华民国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日本兹放弃其对台湾及澎湖群岛之一切权利、权
利名义与要求?

▲1952年4月28日《中日和约》又称“《台北和约》” (中华民国与日本签订) —
第二条:兹承认依1951年在美国旧金山签订旧金山和约第二条,日本国业己放弃
对于台湾及澎湖群岛以及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第
四条:兹承认中国与日本国间在中华民国三十年即公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
九日以前所缔结之一切条约、专约及协定,均因战争结果而归无效。第一○条:
就本约而言,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
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
之居民及其后裔。
▲1972年2月28日《中美联合公报》又称《上海公报》(周恩来、尼克森会面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共同声明) —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
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决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
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手。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
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
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
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
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
▲1972年9月29日《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建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签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日本国政
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中日建交当天,外相大平正芳在北京召开记者招待会,代表日本宣布“日台条约
已失去意义”(指1952年中日和约)。
▲1978年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国签署)-
“确认上述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
应予严格遵守”(指中日联合声明)
▲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公报》(中美建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签署) —
第一条: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于一九七九年元月一日
建立外交关系所签署的联合公报中,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其亦认知中国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
分。
▲1982年8月17日《八一七公报》
第六条提到美国“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
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
解决。”该公报在六四事件后一直未得到美国方面的切实履行。事实上近年来美
国仍依据《台湾关系法》对台出售防卫性武器。注:《上海公报》、《中美建交
公报》和《八一七公报》被合称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这三个联合公报与《台湾
关系法》一起构成了美国对台海政策的基础。

[em09][em09][em09][em09][em09][em09][em09][em09][em09][em09][em09]台湾问题”的定义及介绍

★[定义]
台湾问题是关于台湾的政治地位以及主权归属的政治议题,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
的看法,甚至对历史本身也有不同的见解。在国际上一般也称之为“台湾的政治
地位”(political status of Taiwan)。另外,台湾地区居民没有“台湾问题”
的说法,而称其为“两岸问题”。


★[历史背景]
公元13世纪,元朝曾设立澎湖巡检司,将澎湖纳入中国版图,但主权未涉及台湾
岛,也并未对台湾本岛进行任何形式的有效统治。后来的明朝也曾两次重设澎湖
巡检司以治理澎湖,但随后都撤销了。17世纪时西班牙人和荷兰人曾先后短暂地
占领过台湾的部分地区,主要集中在现今台南附近,并将此区域取名为 Tayouan(
大员),演变成今日Taiwan(台湾)这个名称(“大员”若以闽南话发音则类似
“台湾”)。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占领期间曾大批招募来自广东、福建沿海一带的人
移民到台湾开垦。1662年,南明将领郑成功赶走荷兰人后占领台湾,并在此建立
对抗清朝政府、恢复明朝的基地。但是清朝政府最终还是于1683年在郑氏政权降
将施琅带领下,率清军攻占澎湖和台湾,首次将台湾纳入中国版图。有人认为此
时清朝的统治权已包括台湾全岛及钓鱼台列岛等附属岛屿,而有人则认为此时其
统治权尚不及台湾全岛,未涵盖其他原住民所居住之领域。1894年清政府与日本
爆发中日甲午战争,战败后于1895年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台湾和澎湖
依条约割让给日本。根据1943年开罗会议所达成的共识,当第二次世界大战于1945年
结束时,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并签署《日本降书》,放弃了台湾以及澎
湖列岛的主权。有人认为,当时日本已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中的
内容归还了台湾和澎湖的主权给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
接管台湾和澎湖;而有人则认为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盟军暂时接管台湾(
太平洋战区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1号命令)。

1946年国共内战再度爆发,到1949年为止,中华民国政府军驻扎于台湾,并于1947年
设立了台湾省。但有部分人认为,中华民国军队是代联合国驻军于台湾,在1951年
《旧金山和约》第二条第二项中,其实并未指定台湾主权的移转对象。

无论如何1949年,蒋介石所领导的国民党政府在中国大陆被中国共产党的人民解
放军击败,不得不撤往驻有中华民国国军的台湾,并于1949年12月,蒋氏在台湾
宣布台北为中华民国临时首都,两岸自此进入对立与分治状态。


★[主权争议条文]
台湾在1945年以后,由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等因素造成两岸目前分治的状态。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国际间欧美列强也介入两岸事务,使得台湾的政治地位以
及主权归属有不同的论调,各方并引用对自己有利的条文作为支持。国际间与此
问题相关的条约、宣言、公报(部分内容)如下:

▲1943年12月1日 《开罗宣言》 (中华民国、英国与美国共同发表) —
三国元首同意,恢复日本自一次世界大战起在太平洋所夺占之一切岛屿,在使日
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逐
出日本以武力攫取之所有土地。
▲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宣言》 (中华民国、英国与美国共同签定) —
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款应予履行:日本国的主权局限在本州、北海道、九州、
四国,及我们所决定的诸小岛。
▲1945年9月2日《日本降书》 (盟国与日本共同签署) —
第1 条:余等奉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之命令并为其代表,兹接
受美、中、英三国政府首领于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波兹坦所发表,其后又
经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所加入之公告所列举之条款。第6 条:余等兹代表
天皇与日本政府,及其继承者,担任忠实执行波兹坦宣言之各项条款……
▲1951年9月8日 《旧金山和约》 (48个对日宣战国共同签订,但不包括中华民国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日本兹放弃其对台湾及澎湖群岛之一切权利、权
利名义与要求?

▲1952年4月28日《中日和约》又称“《台北和约》” (中华民国与日本签订) —
第二条:兹承认依1951年在美国旧金山签订旧金山和约第二条,日本国业己放弃
对于台湾及澎湖群岛以及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第
四条:兹承认中国与日本国间在中华民国三十年即公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
九日以前所缔结之一切条约、专约及协定,均因战争结果而归无效。第一○条:
就本约而言,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
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
之居民及其后裔。
▲1972年2月28日《中美联合公报》又称《上海公报》(周恩来、尼克森会面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共同声明) —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
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决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
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手。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
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
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
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
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
▲1972年9月29日《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建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签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日本国政
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中日建交当天,外相大平正芳在北京召开记者招待会,代表日本宣布“日台条约
已失去意义”(指1952年中日和约)。
▲1978年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国签署)-
“确认上述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
应予严格遵守”(指中日联合声明)
▲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公报》(中美建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签署) —
第一条: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于一九七九年元月一日
建立外交关系所签署的联合公报中,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其亦认知中国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
分。
▲1982年8月17日《八一七公报》
第六条提到美国“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
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
解决。”该公报在六四事件后一直未得到美国方面的切实履行。事实上近年来美
国仍依据《台湾关系法》对台出售防卫性武器。注:《上海公报》、《中美建交
公报》和《八一七公报》被合称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这三个联合公报与《台湾
关系法》一起构成了美国对台海政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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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观点]
不同的人对台湾问题有不同的立场。基本上值得注意的观点有以下几项:台湾内
部统派的立场以及台湾独派对该问题的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问题的立场
,以及国际社会对该问题的观点。

▲中华民国政府及台湾各政党的看法

金门大胆岛上的标语刻划著中华民国解严前的政治主张中华民国政府立场因其执
政党的轮替而有所变化。在1987年解严前,中华民国官方对此议题的看法是:

(1)中华民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有权对中国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及外蒙古
地区行使主权;(2)对在大陆的“共匪”(即中国共产党)采取“不妥协、不接
触、不谈判”的“三不政策”。

蒋经国先生去世后,李登辉先生接任总统,在1991年之前仍维持蒋氏的政策。但
是1991年,台湾政府在亚洲银行的年会上,一个国际场合,首先承认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存在,并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现阶段统治中国大陆地区的合法政府
(一国两府),并于1991年2月23日发表《国家统一纲领》。惟往后,台湾政府鉴
于两岸政治制度及两地人民生活水准皆存在极大差异、观点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尊重,遂对中国的统一不再一厢情愿。李登辉先生也同时进一步推行蒋经国晚年
所制定的台湾本土化政策,并且开始强调台湾的主体性。

1999年,李氏在接受德国媒体专访时,首次提出“两国论”,表示“台湾和中国
是国与国的关系,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关系”,惟该观点曾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
方面的激烈反应。2000年,独派的民主进步党总统候选人陈水扁先生当选第二任
民选总统,上台后一段时期内提出了缓和两岸关系的看法。2002年 8月,陈水扁
先生在对日本世界台湾人大会发表演说时,提出“台湾应该走自己的路”,“台
湾、中国,一边一国,要分清楚”,并承诺将推动公投,由人民自主决定台湾命
运。

台湾政党方面的立场则包括泛蓝政党及泛绿政党两派。两派主张的共同点是台湾
不应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治,相异之点则在对于“中国”及台湾未来的走向
之上。泛蓝政党主要包括了中国国民党、亲民党和新党。他们愿意在台湾人民的
认可下,接受“一中原则”,惟坚持一个“中国”指称的是“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不
过由于担心在选举中失利,拥有较多本土派人士的国民党,相较于新党,在论述
中逐渐减少对于中国政权法统的宣示,甚至偶尔出现近似泛绿政党的统独主张。
至于亲民党则采取较新党模糊的偏统论述,在2004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时泛蓝副
总统候选人-亲民党党主席宋楚瑜提出一中屋顶的构想,类似于政治学上的邦联
制。

台湾的泛绿则主要包括民主进步党、台湾团结联盟及台湾建国党。他们主张旧金
山和约方具有法律效力,他们并相信,台湾拥有明确规范的领地、固定的人口、
享有主权的政府、和与他国产生关系的能力,完全符合国际法中,主权国家的标
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理应尊重现状和台湾人民的决定,承认中华民国是代表台湾
的主权国家,台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没有管辖权。
民主进步党更于1999年提出“台湾前途决议文”,并依此作为民主进步党于解决
两岸问题时之最高指导原则。然反对者则表示,只有二十七个国家承认中华民国
,因此中华民国并没有达到主权国的要求;支持者近一步声称,这个状况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打压造成的,是否为主权国家的衡量标准不应以他国承认程度为指
标,惟该项目在国际法中一直是争议项目,因此这方面的讨论始终没有确实的结
论。同时,海外的台湾人士中有组成世界台湾人大会者,认为有需要“去中国化
”(主要是针对过时的宪法以及不适于台湾的部份),将过去容易与中华人民共
和国混淆不清的地方修正,使人民了解台湾与中国是有所区别的。其中前总统李
登辉先生在多个场合里表示,台湾自1949年以后就不是中国的一部分,若是中国
欲以武力遂行“统一”,可说是侵犯了台湾的人民意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问题的立场一贯是: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大陆方面认为,台湾的主权已经于1945年归还给中华民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已
经在1949年取代中华民国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1992年在新加坡所举行的汪辜会谈
(台湾称为“辜汪会议”)上,海峡两岸曾经达成“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即
九二共识”)。

大陆方面多次表示,“一个中国”是两岸协商的前提,在该前提下,“什么都可
以谈”,台湾问题可以通过香港和澳门模式,即邓小平提出的“一个国家,两种
制度”(一国两制)的模式来解决。但为阻止“台独”或外国势力入侵台湾,或
者台湾方面无限期拖延谈判时间,大陆方面坚持绝不排除使用武力解决的可能性
。这一观点已经在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
分裂国家法》中得到确认,并法律化。

▲国际社会的观点

台湾加入联合国的文宣。国际社会对台湾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拒绝与任何承认中华民国为主权国家的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台湾政府认为其
国际生存空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打压,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能在国际上充份
代表台湾人民的利益及声音。目前全世界大部分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正
式的外交关系,但大部分的国家与台湾保持密切的经贸暨民间往来或半官方交涉
。例如对台军售、在台湾设立半官方性质的代表处。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加入联合国问题上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要求继承中华民国
(R.O.C.)之常任理事国权力,迫使中华民国政府在"重大议题" 表决失败后主动退
出联合国。近二十年来﹐中华民国政府多次由友邦提案希望加入联合国、世界卫
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但是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阻拦和反对而未被接受。(请参
看:台湾和世界卫生组织、台湾与联合国)。台湾官方一直试图增加其国际影响力
,但在政治现实下,甚少国际组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意思接受中华民国作为
其会员国。不过,一些不要求会员是主权国家的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奥
林匹克委员会、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则接受台湾作为其会员,台湾使用的名称多
为“台澎金马”(TPKM)或简称台湾(TAIWAN)、“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


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前﹐与中华民国断交﹐并发布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声
明其承认一个中国的立场﹐同时希望台湾问题得以和平解决。此后﹐美国政府一
直保持模糊政策﹐直至2004年中﹐美国政府因应民进党政府激进动作﹐不得不开
始日益清晰其一个中国﹐不支持台独的政策。

▲民间立场
台湾与中国大陆的民间对台湾问题的看法各不相同。中国大陆的民众绝大部分接
受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观点,无法接受台湾独立的主张。中国大陆主流思想主
张不承诺放弃武力,以防台湾独立。甚至还有部分较激进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应当且只能使用武力来解决台湾问题,其中,又分为“先发制人”和“后
发制人”两派。不过流亡海外的民主运动人士,则是因为试图让台湾的民主政治
影响中国,因此基本上支持台湾现阶段维持现状或宣布其主权。

台湾民众中有人认为,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而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也有人认
为,中华民国是“中国”的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然而,经
历了五十多年的安定生活,让大部分台湾人都同意,维持现状是最好的结果。不
过,随著“台湾主体意识”的逐渐宣扬与启发,越来越多的台湾人开始注意到前
途自决的权利与风险。另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力威胁和外交封锁,台湾
人也普遍呈现出反感的态度。

目前无法完全准确地评估台湾到底有多少人支持统一或支持独立。虽然之前的选
举中各政党的得票数略可作为参考,但在传媒发达、言论众多的情况下,得票数
已不可作为唯一依据。总之,台湾的民主发展使台湾问题变得更为复杂,不再是
国共内战时期的蒋介石与毛泽东之间的协议,也不仅是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
两党之间的战争,而是中国大陆人民与台湾人民之间的政治文化经济融合、彼此
接受的问题。此外,关于台湾人民对统独立场的统计资料,可参考在2004年4 月
,由台湾官方(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所举办,针对台湾地区人民关于统独问题所
采取态度所做的一个民调,该民调显示,有约84%的台湾民众,支持维持现状。在
支持维持现状的民众当中,有18%支持永远维持现状,16.6%支持维持现状以后独
立,9.8%支持维持现状以后统一,和40%支持维持现状以后再决定。而对于一国两
制的看法,有80.8%的民众持反对的立场,而8.3%的民众表示赞成。不过,有些民
调也显示,百分之七十二的民众表示将会抵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势力的武装
入侵”。

不过到了2004年下半年,尤其是在双十节后,民调普遍显示,支持两岸维持现状
者在60%左右,支持独立的则约有20-30%,而支持统一者已经低于10%。
★[台湾问题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能性与前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未承诺放弃以武力解
决台湾问题,而中华民国在解严前也曾表示将会武力反攻大陆。目前则因为台湾
独立一事,两岸之间爆发战争的可能性不容忽视,也是东亚局势的重要焦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实力近年来不断增强,大多数人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能
力在外国军力不介入的前提下,可用武力“解放”台湾。根据台湾国防部于 2003年
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有450枚导弹对准台湾,美国的情报单位在2004年的
估计则为750枚。这些导弹有能力击中台湾的大部分目标,并以极快的速度增加中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军也有一定能力在战争爆发后控制台湾的海域。不过
美国国防部的报告则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登陆台湾的能力还不足够,但是
已经可以有效地军事封锁台湾。一般认为,现阶段台湾的总体战力,若无外界协
助,在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力全面进攻下,可以维持三个星期左右。 ...华岳论坛 - "http://huazhen.net"

许多人相信,台湾一旦宣布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不惜一切代价用武力解决台
湾问题。但是也有人认为依据目前局势来看,届时美国将会介入,2008 年北京奥
运之时将是台湾独立的最好机会。美国政府则公开表示反对任何一方对现状的单
方面改变,也暗示如台湾单方面宣布独立,美国不保证将会出兵介入台海战事。

台湾方面多数人相信,在不宣布独立的条件下,美国将会保护台湾。台湾政府指
出,美国国会在1979年美国与台湾断交后所通过的《台湾关系法》就明确列明了
美国政府保卫台湾的意图。部分人士进一步指出,1996年台湾海峡导弹危机期间
,美国就曾派出两艘航空母舰到台湾海峡巡逻,显示美国保卫台湾的决心。但是
也有人怀疑美国是否愿意为台湾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战。另外也有学者认为,
即使维持现状,仍有可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视为独立状态,因此台湾本身也
应该积极备战。

台湾本身也在加强防卫实力,台湾一直是美国军火的重要购买商。2000年陈水扁
上台后又提出“决战境外”的国防概念,而台湾的导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
的说法,也有能力袭击中国沿海一些重要的城市。不过,台湾目前的国防政策仍
以防卫为主,亦有依靠美国出兵协防的倾向。但台湾关系法中,美国对台湾的军
事协助仅限于防卫性质。

虽然台湾海峡爆发战争的可能性不容低估,在短期内爆发战争的机会还是比较低
的。这是因为,战争将影响中国经济长期的发展,更可能引起中国内部四分五裂
。除了前述原因外,无论是台湾还是美国,都不愿看到台湾海峡局势紧张,影响
亚洲、世界的和平与繁荣。

▲公投解决台湾问题
民进党主张的是台湾前途由台湾人民自决,提出了透过公民投票的形式来决定台
湾的前途。台湾方面的理由是,台湾是民主的政治实体,人民有权行使自己的参
政权,在有关国家前途的时候更是如此。他们认为这是直接民主与自决权的必要
体现。

但是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则不认为台湾有资格举行触及主权议题的“
统独公投”,因为有人认为在国际法上,一个国家的一部分是没有权利举行可以
改变国家主权与领土的公投的。民族自决的原则只适用于殖民地人民。尽管如此
,也有其他人提出加拿大魁北克的例子以为反驳,因为魁北克的独立公投并未让
全加拿大公民参与,而只让魁北克公民参与。不过也有人指出魁北克与台湾不同
,当初加拿大宪法没有规定其邦国不可以单方面宣布独立,最重要的是中国并未
采取联邦制。

然而,中国共产党政府无论在历史上或现实上均未统治台湾;而治理台澎金马的
中华民国,又是一个实际上存在(de facto)的主权国家,和加拿大政府与魁北克
之间的关系亦非相同。再者,中国既在马关条约中将台湾永久割让为日本国的殖
民地,而日本国既已于旧金山和约及台北和约中放弃对台湾的主权,那麽根据联
合国宪章第77b条和民族自决的原则,台湾的政治地位应由公投来做最后确认其住
民意志。

有一种说法则认为,台湾在二次大战之后依据《日本降书》由日本归还给了中国
,但当时合法政权为中华民国,因此中华民国的人民有权决定台湾的未来。但又
有人反驳,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领土包括中国大陆,中华民国的人民理应包括中
国大陆的人民。因此又引发了台湾公投制宪运动。事隔半世纪,两岸对此仍有争
议。因此也有人认为,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她的前途应由包括台湾
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决定。在此基础上,要求透过全中国人民投票的形式
来决定台湾的前途;不过何为“中国”亦争议甚多。

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中华民国的行政划分中,仍然包括有福建省这个行政
区域,也就是现在的金门岛和马祖列岛,从某种意义上说,既然这两个行政区域
还属于中华民国,那马关条约中将台湾永久割让为日本殖民地这一条款则有另外
一种说法,因为马关条约永久割让的地域中并未包含有金门和马祖等岛屿,而迄
今中华民国也从未声称要放弃金门等岛屿,金门岛马祖列岛属于福建省是台湾海
峡两岸的共识,那马关条约中割让台湾岛的条款则可视作无效,这也是毛泽东和
蒋介石坚决反对大陆收复金门的主要原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6 18:58:33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6 18:54:22编辑过]
维基百科应该是允许网友改变其上内容的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6 18:46:34编辑过]
懂不懂看预设前提?维基只是简单陈述各方观点,最后一段从头到尾是在说民进党的观点……看来真的要提高阅读能力
[em09]
[B]以下是引用[I]化学天才[/I]在2005-8-16 18:27:00的发言:[/B][BR]"然而,中国共产党政府无论在历史上或现实上均未统治台湾;而治理台澎金马的
中华民国,又是一个实际上存在(de facto)的主权国家,和加拿大政府与魁北克
之间的关系亦非相同。"(摘自第3楼的倒数第三段)
--------------------------------------------------
以上这两句话的观点就是维基百科当中比较反动的观点.(因为这两句话就是"两个中国"的一种说法.)
所以我说,维基百科必竟不属于中国大陆的网站,上面难免也会出现不正确的甚至是反动的观点,大家看维基百科时一定要小心.

我认为可以从这篇帖子看到台湾问题的历史由来, 这个很重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7 3:52:23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7 11:57:16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snowhole[/I]在2005-8-17 3:51:00的发言:[/B][BR]

当事实与自身意识形态相违背时, 就宣称其为反动, 这是我经常看到的你以及其他一些人所使用的逻辑, 毫无理性可言, 可笑, 可笑.

如果事实被你自己冠以"反动"的"头衔", 你也就坚信其绝对错误, 导致对许多客观信息的忽视, 并造成了自身无知. 如果不认为其正确, 你起码也应该去看看他们的观点, 并用大脑进行分析, 以扩充自己的知识, 并在日后的分析及辩论中得以使用.

另外友情提醒一下, 文科的课题(比如本帖主题)和你所学的化学不同. 你所学到的化学知识往往是公认的唯一的真理, 比如水就是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组成的极性分子, 你在学的时候完全无需怀疑什么, 而对于文科课题, 则永远没有确定的唯一的答案. 请记住这点并时刻提醒自己, 然后再发言.

当你是朋友, 所以讲话不客气点, 希望你考虑我说的话.

理智?估计阁下根本搞不懂何为反动吧?
反动,本来就是指与自身意识形态相违背的东西,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一直就被冠以革命进步之名,既然如此,与之相违背的不是反动那是什么?
别人的言论和观点我们自然应当了解,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将其打上反动或者革命,进步之类的标签。
所谓正义与邪恶是相对的概念,代表自己和自己所处集团利益的自然就是正义,以此为原则,就不会有什么“永远没有确定的唯一的答案”的问题
个人认为,中国现在应当加快发展,积蓄实力,增强国防,等时机成熟的时候用武力解放台湾.当然,我们也不放弃"和平统一"的努力.
但无论何时如果台湾方面公然宣布所谓的"独立",则中国大陆必须用一切手段和方式,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7 10:52:49编辑过]
我挺喜欢维基这种形式的
[B]以下是引用[I]化学天才[/I]在2005-8-17 9:15:00的发言:[/B][BR]具体我引述的维基百科当中的那一句原话,那句原话与事实上的"大陆与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这个客观事实相悖离,当然就是一个绝对的谬误!虽然说,两岸对于"谁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一点上还有争议(所以说从法理上说中国内战并没有结束),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对大陆而言,大陆方面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而台湾方面也至今保留着"一个中国"架构下的"宪法",该"宪法"宣称"中华民国"的领土包括大陆和台澎金马.由此可见,至今为止,"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的共识.而且,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这就是客观事实.
而我引出的维基当中的那两句话,显然与"一个中国"的客观事实相违背,所以维基当中的那两句话就是主观与客观不统一,就是谬误!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 现在情况下, "统一"才是人的主观意志, 而"分立"才是客观现实, 一个百科全书所介绍的当然应该是客观现实而非主观意志. 而你说现在统一已经是客观现实了(当然以后会是), 不是用你的主观意志改变了客观现实吗?
当一个理论与客观事实相统一时,就是真理;当理论与客观事实相分离时,就是谬误.真理和谬误是有着严格的界限的.虽然二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但是这种"转化"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当你理直气壮地引述马哲的时候, 你有没有想过客观现实是什么?
[B]以下是引用[I]AMING0[/I]在2005-8-17 9:52:00的发言:[/B][BR]

理智?估计阁下根本搞不懂何为反动吧?
反动,本来就是指与自身意识形态相违背的东西,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一直就被冠以革命进步之名,既然如此,与之相违背的不是反动那是什么?
别人的言论和观点我们自然应当了解,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将其打上反动或者革命,进步之类的标签。
所谓正义与邪恶是相对的概念,代表自己和自己所处集团利益的自然就是正义,以此为原则,就不会有什么“永远没有确定的唯一的答案”的问题

你的意思是, "正义"是永远为统治集团服务的? 笑话.

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什么? 就台湾问题上, 就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 必将统一. 我所反对的化学天才会员的言论是他对以下摘录片断的不认可
[B]"然而,中国共产党政府无论在历史上或现实上均未统治台湾;而治理台澎金马的
中华民国,又是一个实际上存在(de facto)的主权国家,和加拿大政府与魁北克
之间的关系亦非相同。"(摘自第3楼的倒数第三段)
[/B]
我恰恰认为这就是目前的现实, 维基只是阐述了这个现实, 而并没有加以评论, 所以并没有什么反动可言.


另外, 或许我理想主义, 我认为政治总在强奸真理, 我并不认同真理为政治服务的观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7 13:25:44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7 13:59:40编辑过]
你还是多看看政府方面出的书,这样你才会懂哪些观点是正确的哪些观点是反动的.
你应当多多学学政治,这样你才能少犯错误.如果你不想学中国的政治,那我劝你以后少发表一些关于政治的帖子.我这样劝你是为你好,是为了你少犯错误.
既然如此, 我也就没什么好讲的了, 哈哈
另外说一点, 我的大学专业是国际政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7 13:45:4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