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气预报:并非纯公益,实为摇钱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1:46:52
中国气象部门理论上提供无偿的、纯公益性的气象信息服务,但这些气象信息每条被公众得知的渠道,不管是商业短信、公益预警短信、移动端APP,甚至官方自家媒体的天气栏目都要被气象部门收钱。而且气象局的雁过拔毛是合法的,按《气象法》规定:“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导语:2015年5月1日新的中国《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生效后,公众舆论担忧各种天气APP、微信公共号等会被此规章扼杀,这一担忧绝不能算杞人忧天。

中国政府气象部门理论上提供分公益与收费两种服务,实际上是行政机构兼营企业业务。

中国的所有气象服务都由气象部门包办,理论上,中国政府气象部门提供的服务分两种,一个是免费的、公益性的公众气象服务,一个是专业气象服务,即商业服务。中国气象局在1985年3月宣布:“气象部门应当大力加强公益服务,在做好公益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有偿专业服务,并围绕气象事业发展开展综合经营。”所以中国气象局事实上在政府机构中是半行政机构半企业的特殊组织。
在国家气象局,提供公众气象服务的是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但另一些行业科室则提供收费的商业服务。按北京社科院研究员吴向阳介绍,气象局有多个科室分别针对不同行业,和气象局合作的企业很多,如交通旅游、保险公司、空调企业、羽绒服厂家等。如交通旅游就是面向旅游景点、交通委、旅游局。据他透露,现在这一块儿的收入至少是千万级别。

中国行政规章中,气象预报“发布”是“向社会无偿公开”的。但让公众得知信息的“传播”却需“提取收益”,即使官方媒体自家的天气预报也不能免于抽头

除了官方承认的有偿运营以外,中国政府气象部门在理论上免费公益性的公众气象服务也能敛财。在中国的行政规章定义中,“气象预报发布”是指“气象预报向社会无偿公开的过程”,“气象预报传播”是指“将已发布的气象预报进行转播、转载的过程”。按中国的法律,理论上无偿的“发布”是只准政府垄断的,而信息被民众的“传播”实际上也必须让气象部门抽头。

按2015年新发布的《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和单位应当安排固定的时间和频率、频道、版面、页面,及时传播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而按中国《气象法》第25条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换言之,官方必须安排自家的媒体“传播”日常天气预报,也必须让气象局对这种“公益性服务”抽头。有的大型官媒的天气预报栏目干脆直接承包给气象局,比如2012年据中国气象局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透露,央视的天气预报栏目由中国气象局承包。

电信运营商用10086发送灾害气象预警短信免费,但气象局不放弃这条财路:2007年郑州暴雨时,灾害气象预警短信只由隶属于河南省气象局的河南华云公司独家发送

手机短信传播天气预报并不全是要收费的,曾有中国移动的人员坦承:“我们与气象局合作的短信业务,既有用于商业,又有公益短信,公益短信是不可能收钱的。”“对于应急预警等公益性质的短信,往往采用10086这个免费的号段渠道发送,发起来也便捷,没有技术障碍。”但气象局在灾害气象预警短信上也能找到生财之路。《大河报》曾报道,2007年8月2日,郑州遭遇暴雨袭击,灾害气象预警短信只由隶属于河南省气象局的河南华云公司独家发送。对此,河南华云公司解释称,预警信息的专业性非常强内容也很复杂,只有通过专业的公司发送才不容易出错。

在手机短信传播天气预报方面,气象部门每年从电信运营商与服务提供商获得分成收入数亿元

连官方自家的媒体“传播”气象局“发布”的天气预报都要抽头,其他企业和民营实体要使用气象局的天气预报就更免不了被雁过拔毛了。在2003年至2015年间有效的中国《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中规定:其他机构转载气象信息,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签订刊播协议。与其他行政许可一般只颁发牌照不同,气象部门的许可往往是与企业签订“商业合同”,采取收授权费、分成收入模式。

在APP和社交媒体还没兴起的时代,商业性的“天气预报传播”主要依赖手机短信渠道。气象部门因为占据了国家权力赋予的垄断地位,远比电信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们更强势。2012年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中国移动某东部城市分公司中层透露:“保守估计,气象部门每年从运营商的分成收入有几亿元。在短信业务高峰时,一度超过5亿,有时加总起来甚至接近10亿元。”2012年,一位与中国移动有着密切合作的SP(Service Provider,依托运营商平台的电信服务提供商)透露,其提供的免费移动手机报上过去曾带天气预报,后来,气象局想与运营商谈判根据下载量分成。移动手机报被迫取消了天气预报。2005年前后,一些SP公司与气象部门合作,通过运营商的管道发送天气短信。三方的分成模式是运营商拿15%,剩下的由SP与气象部门五五分成。

民营的天气APP从公开网上抓取天气数据进行整理,但随时面临气象局找上门索取授权费和分成,如果不从就会面临网站被封等威胁
在各种移动端的民营天气APP兴起后,气象局的财源更加广阔了。2012年,北京一位从事天气APP开发的人透露,之前自己选定公共领域的天气信息作为开发内容,当网站与APP上线,并在圈内获得较好口碑后,气象部门却找上门来,要求其交纳许可费,不然就诉讼。这位APP开发者说。“一般的合作模式是,先交纳一部分授权费,大概是几万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不等。网站与APP有了营收后,再分成。”

2013年“墨迹天气”创始人金犁接受《创业邦》杂志采访时也透露,PC端的墨迹天气官网被关时,“墨迹天气”APP的天气信息服务是从公开网上抓取天气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而得的。金犁判断官网被封应该跟气象局脱不了干系。虽说按报道,墨迹官网被封跟气象局没关系,是有人在论坛发布违规内容所致。但在金犁给气象局打电话求证被封站一事时,对方毫不遮掩地说:“你不按规矩办事,确实是我们干的。” 网站恢复运营后,与气象局漫长的授权谈判却波折重重。金犁几经周折,拿到气象部门的报价。本来准备砍砍价,如果实在不行就买了。但是没想到,对方突然又不卖了。理由是,“墨迹”跟气象局有竞争关系,对方也有做天气应用的打算,而且已经推向市场。历时一年多后“墨迹”才终于拿到了天气数据的授权。

2004年河北气象部门为让自家企业获取气象短信市场,撕毁与石家庄佳诚公司之间的合约。河北省11 地市气象局分别对石家庄佳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使一次罚款叠加成十一次

石家庄佳诚公司2002年开始与河北省气象部门合作,在河北移动公司的网络平台上从事河北省境内的气象短信增值业务。2004年底河北省气象部门为了使自己的下属部门垄断河北省内的气象短信增值业务市场,不仅自己不再提供气象信息,甚至严令各地气象部门不要向佳诚公司提供河北省内11个地市的气象预报信息。佳诚公司不同意将用户转让给省气象系统,同时继续向手机短信定制用户发送气象预报信息。河北气象部门以佳诚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向其支付部分款项为由,要求佳诚公司付钱并承担违约责任。河北省11地市气象局,分别以佳诚公司非法发布气象信息,传播气象信息未经气象台站及气象主管机构同意以及传播的气象预报不是从台站直接获取等理由,对佳诚公司分别进行11次气象行政处罚。使得一个处罚变成11个处罚,最高5万元的罚款暴增到45万元。http://news.163.com/special/reviews/weather0505.html中国气象部门理论上提供无偿的、纯公益性的气象信息服务,但这些气象信息每条被公众得知的渠道,不管是商业短信、公益预警短信、移动端APP,甚至官方自家媒体的天气栏目都要被气象部门收钱。而且气象局的雁过拔毛是合法的,按《气象法》规定:“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导语:2015年5月1日新的中国《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生效后,公众舆论担忧各种天气APP、微信公共号等会被此规章扼杀,这一担忧绝不能算杞人忧天。

中国政府气象部门理论上提供分公益与收费两种服务,实际上是行政机构兼营企业业务。

中国的所有气象服务都由气象部门包办,理论上,中国政府气象部门提供的服务分两种,一个是免费的、公益性的公众气象服务,一个是专业气象服务,即商业服务。中国气象局在1985年3月宣布:“气象部门应当大力加强公益服务,在做好公益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有偿专业服务,并围绕气象事业发展开展综合经营。”所以中国气象局事实上在政府机构中是半行政机构半企业的特殊组织。
在国家气象局,提供公众气象服务的是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但另一些行业科室则提供收费的商业服务。按北京社科院研究员吴向阳介绍,气象局有多个科室分别针对不同行业,和气象局合作的企业很多,如交通旅游、保险公司、空调企业、羽绒服厂家等。如交通旅游就是面向旅游景点、交通委、旅游局。据他透露,现在这一块儿的收入至少是千万级别。

中国行政规章中,气象预报“发布”是“向社会无偿公开”的。但让公众得知信息的“传播”却需“提取收益”,即使官方媒体自家的天气预报也不能免于抽头

除了官方承认的有偿运营以外,中国政府气象部门在理论上免费公益性的公众气象服务也能敛财。在中国的行政规章定义中,“气象预报发布”是指“气象预报向社会无偿公开的过程”,“气象预报传播”是指“将已发布的气象预报进行转播、转载的过程”。按中国的法律,理论上无偿的“发布”是只准政府垄断的,而信息被民众的“传播”实际上也必须让气象部门抽头。

按2015年新发布的《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和单位应当安排固定的时间和频率、频道、版面、页面,及时传播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而按中国《气象法》第25条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换言之,官方必须安排自家的媒体“传播”日常天气预报,也必须让气象局对这种“公益性服务”抽头。有的大型官媒的天气预报栏目干脆直接承包给气象局,比如2012年据中国气象局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透露,央视的天气预报栏目由中国气象局承包。

电信运营商用10086发送灾害气象预警短信免费,但气象局不放弃这条财路:2007年郑州暴雨时,灾害气象预警短信只由隶属于河南省气象局的河南华云公司独家发送

手机短信传播天气预报并不全是要收费的,曾有中国移动的人员坦承:“我们与气象局合作的短信业务,既有用于商业,又有公益短信,公益短信是不可能收钱的。”“对于应急预警等公益性质的短信,往往采用10086这个免费的号段渠道发送,发起来也便捷,没有技术障碍。”但气象局在灾害气象预警短信上也能找到生财之路。《大河报》曾报道,2007年8月2日,郑州遭遇暴雨袭击,灾害气象预警短信只由隶属于河南省气象局的河南华云公司独家发送。对此,河南华云公司解释称,预警信息的专业性非常强内容也很复杂,只有通过专业的公司发送才不容易出错。

在手机短信传播天气预报方面,气象部门每年从电信运营商与服务提供商获得分成收入数亿元

连官方自家的媒体“传播”气象局“发布”的天气预报都要抽头,其他企业和民营实体要使用气象局的天气预报就更免不了被雁过拔毛了。在2003年至2015年间有效的中国《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中规定:其他机构转载气象信息,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签订刊播协议。与其他行政许可一般只颁发牌照不同,气象部门的许可往往是与企业签订“商业合同”,采取收授权费、分成收入模式。

在APP和社交媒体还没兴起的时代,商业性的“天气预报传播”主要依赖手机短信渠道。气象部门因为占据了国家权力赋予的垄断地位,远比电信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们更强势。2012年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中国移动某东部城市分公司中层透露:“保守估计,气象部门每年从运营商的分成收入有几亿元。在短信业务高峰时,一度超过5亿,有时加总起来甚至接近10亿元。”2012年,一位与中国移动有着密切合作的SP(Service Provider,依托运营商平台的电信服务提供商)透露,其提供的免费移动手机报上过去曾带天气预报,后来,气象局想与运营商谈判根据下载量分成。移动手机报被迫取消了天气预报。2005年前后,一些SP公司与气象部门合作,通过运营商的管道发送天气短信。三方的分成模式是运营商拿15%,剩下的由SP与气象部门五五分成。

民营的天气APP从公开网上抓取天气数据进行整理,但随时面临气象局找上门索取授权费和分成,如果不从就会面临网站被封等威胁
在各种移动端的民营天气APP兴起后,气象局的财源更加广阔了。2012年,北京一位从事天气APP开发的人透露,之前自己选定公共领域的天气信息作为开发内容,当网站与APP上线,并在圈内获得较好口碑后,气象部门却找上门来,要求其交纳许可费,不然就诉讼。这位APP开发者说。“一般的合作模式是,先交纳一部分授权费,大概是几万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不等。网站与APP有了营收后,再分成。”

2013年“墨迹天气”创始人金犁接受《创业邦》杂志采访时也透露,PC端的墨迹天气官网被关时,“墨迹天气”APP的天气信息服务是从公开网上抓取天气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而得的。金犁判断官网被封应该跟气象局脱不了干系。虽说按报道,墨迹官网被封跟气象局没关系,是有人在论坛发布违规内容所致。但在金犁给气象局打电话求证被封站一事时,对方毫不遮掩地说:“你不按规矩办事,确实是我们干的。” 网站恢复运营后,与气象局漫长的授权谈判却波折重重。金犁几经周折,拿到气象部门的报价。本来准备砍砍价,如果实在不行就买了。但是没想到,对方突然又不卖了。理由是,“墨迹”跟气象局有竞争关系,对方也有做天气应用的打算,而且已经推向市场。历时一年多后“墨迹”才终于拿到了天气数据的授权。

2004年河北气象部门为让自家企业获取气象短信市场,撕毁与石家庄佳诚公司之间的合约。河北省11 地市气象局分别对石家庄佳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使一次罚款叠加成十一次

石家庄佳诚公司2002年开始与河北省气象部门合作,在河北移动公司的网络平台上从事河北省境内的气象短信增值业务。2004年底河北省气象部门为了使自己的下属部门垄断河北省内的气象短信增值业务市场,不仅自己不再提供气象信息,甚至严令各地气象部门不要向佳诚公司提供河北省内11个地市的气象预报信息。佳诚公司不同意将用户转让给省气象系统,同时继续向手机短信定制用户发送气象预报信息。河北气象部门以佳诚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向其支付部分款项为由,要求佳诚公司付钱并承担违约责任。河北省11地市气象局,分别以佳诚公司非法发布气象信息,传播气象信息未经气象台站及气象主管机构同意以及传播的气象预报不是从台站直接获取等理由,对佳诚公司分别进行11次气象行政处罚。使得一个处罚变成11个处罚,最高5万元的罚款暴增到45万元。http://news.163.com/special/reviews/weather0505.html
看来只有红十字会是纯公益的
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 ... 015&ptlang=2052
气象局每年靠防雷敛财千万,你知道吗? 近日,宿迁市长在其一篇文章中透露“气象局的防雷减灾服务收费,仅宿迁这样的普通地级市,2013年收费总额就达1064万元。” 让人吃惊的,不仅仅是如此高昂的收费,还有收费背后隐藏的猫腻。“防雷敛财术”,大家都很陌生,今天就揭开它的面纱。 …[详细]
防雷击收费,是各地气象局的隐秘财富
防雷必然产生成本,这本身没什么好意外
普通民众如果不做生意,基本接触不到“防雷”这件事。但我国明确要求,大大小小的建筑物都必须安装避雷针等防雷装置,而所有的防雷装置,都需要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报告后,整个建筑才能竣工验收。

对此最苦恼的,是各种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在开发新盘时,必须先期交付防雷费,否则无法办理资料备案,进行房屋预售。


防雷击,并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
苦恼归苦恼,该做的事还得做。防雷的成本由开发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也是合理的。

但收费高昂,市场又封闭,这笔费用自然要追究
按理说,既然防雷很有必要,开发商就无甚可抱怨之处。可是有一个大环境需要提前交代:目前全国所有的防雷检测所,都是隶属于各级气象局的事业单位。而防雷所自身,又开设了经营相关业务的企业。这个市场,并不对民企开放。


开发商反映,现在防雷检测费比10年前至少贵了6倍
这种局面,一定导致收费高昂。所以,宿迁市长披露,该市气象局一年仅靠“防雷费”就可进账1000多万,就有必要追问这笔钱收得是否合理、正当。

千万不要以为中国的气象局是清水衙门,媒体此前已经报道过,在气象预报、灾害预警、天气类APP授权上,气象局都有不为人知的不菲收入。但是,要不是宿迁市长主动披露,谁也不知道“防雷”也可以拿来敛财。

为什么说是“敛财”?看最新的一个案例,今年1月8日,财政部巡视组,在甘肃省气象局下属防雷中心的2011年至2013年财务账目中,发现违规资金1000多万。另有500多万被时任省气象局局长张书余,伙同防雷中心主任张华,转往某公司(防雷所下属企业)套取现金后私分。

这笔财富,名不正言不顺
因防雷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到底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是经营服务性收费?
总的来说,防雷费包括: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费、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费、各种防雷设备购置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电的建筑物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工作。

这条规定的表达有些绕,意思就是要求气象局加强对防雷工作的管理、监督,但并未提及收费的问题。若从实际角度出发,政府为地产商提供防雷设备,不付钱显然是不现实的。那么,这笔收费应该如何定义呢?

一种定义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这种收费的概念这里就不强调了,着重说一下它的几个特点:1,收费的原则是成本补偿(比如从政府机构处购买防雷设备,这笔成本总得有人支付);2,非盈利,即成本是多少,就给多少。所以在同一地域内,收费应一致;3,由政府指定收费机构。

也就是说,如果防雷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确保以成本计、不盈利的情况下,由气象局下属单位防雷所开展相关业务,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另一种定义是“经营服务性收费”,也说一下它的两个特点:1,收费的原则是市场经济,不以所谓成本论;2,既然是市场经济,就一定不存在政府设置门槛而导致的垄断。所以,如果防雷费过高,只要市场是开放的,也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怎么解释高价(明显牟取暴利)、差价大的现象?
如果因防雷需要而产生的各种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那接下来的这些事实就无法解释了。一份防雷工程检测合同显示,总建筑面积约为17万平米的二类防雷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费用为34万,技术评价费为3万,加上“浪涌保护器(专业名词,可以有效地吸收突发的巨大能量,以保护连接设备免于受损)检测”和跟踪验收检测,总的费用超过了60万。而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里面的价格至少虚高70%。

价格虚高的原因是什么呢?以上文提到的“浪涌保护器”为例,一组防雷用的浪涌保护器的市场售价为160元左右,但是同样的东西到了防雷所,普遍要价800元以上。如果你不从防雷所购买,那不好意思,气象局下属的防雷所不会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一个小小的浪涌保护器,官方报价竟然比市面高出4倍多
不仅价格虚高,同一地的收费差价也让人难以琢磨。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的某楼盘,当地防雷所按照每平米1.8元的价格,共收取了开发商36万元防雷费;而同一年开盘位于长沙市望城县的一个占地1000亩的项目,由望城县防雷减灾办公室收取费用,收费票据显示,总共只收取了1万元的防雷费。

如果是经营服务性收费,又怎么解释禁止民企进入的行为?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规定,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条件是“具有法人资格”,并未限制民营企业申请。

但现实中的情况,恰恰与此相反。但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很难找到一家和当地防雷所没有牵连的民企。这一说法有较高的可信度,浙江全省范围内的72家防雷检测机构,全部是气象局防雷所的下属企业。

以浙江嘉兴市桐乡防雷检测所为例,龚志东曾是该所的副所长,后来又调任桐乡市气象局气象减灾科任副科长。“巧合”的是,垄断桐乡防雷工程的雷霆防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就叫龚志东。

以上,已经能看出,若无防雷所的关系,民营企业是绝难进入防雷市场分一杯羹的。如果民企偏偏不信邪,想要试试,有什么结果呢?几年前,浙江一家“全国唯一的体系外的防雷检测机构”成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噩耗传来,他们收到一份来自杭州市气象局的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防雷检测业务,理由是没有取得气象部门对其颁发的防雷检测资质。但是奇怪之处有两点,其一,该公司已经取得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防雷检测认证;其二,该公司多次向杭州市及浙江省气象局提出防雷检测资质的申请,但得到的回复却是“不予受理”。

看来,可怕的并不是防雷费用高,而是政府禁止民企进入、行政垄断下的收费高。

因为打着维护安全的“幌子”,所以拿这笔不义之财更没辙
防雷很有必要,中国的重视程度不是过高,而是不足
雷电,是一定要防的,中国更需要防,因为这是一个饱受雷击之苦的国家。2014年1至7月,江西省雷电灾害导致21人死亡,而广东省同期也因雷电造成14人死亡。除了人员伤亡,按照全国雷电防护研究会的不完全统计,一个大中型以上城市每年因雷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00万元。


房屋遭受雷击后,由于没有防雷设备,起火。
相比于同样受雷电摧残的日韩,我国的预防性思维,还存在许多欠缺。以韩国为例,95%以上的建筑物都安装了防雷设备,但即使是在北京这样的城市,防雷设备安装率也不足50%;日本这方面的防范意识则更为强烈(因为日本平均每年遭受雷击的次数超过100万次),关于避雷设备的安装、研发,在日本有严格的规定,设定了从业人员认证制度(国内无相关认证),也有大型机构专门负责研究新技术,对防雷设备推陈出新。

但是,提高安全意识,不代表要把所有的权力都握在自己手上
曾经有某地气象局回应过“为什么要垄断防雷工程”,大概意思是,这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不可放手他人。这种思维,在多个垄断性行业中,我们都领教过。无非是打着事关重大的旗号,认为全盘由地方政府把控,才能让人安心。

实际上,恰恰是全盘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上,才产生了诸多让人不能心安之处。以防雷设备检测为例,多位房地产开发商披露,只要给防雷所的检测人员“每人塞1000元红包”,肯定能通过检测。而韩国电力安全公社检测研究组组长宋佶穆表示,对于防雷设备的检测,不仅是他们在做,也有专门做检测的私营企业,两者间互相争夺市场。因为竞争激烈,甚至还有企业为用户提供上限在10亿(折合570万人民币)至30亿韩元的避雷产品保险。
结语中国很多稀奇古怪的收费,不办企业的人很难了解到。由此也可看出,在中国创办企业,有多么艰辛。
没有连接,报道有失偏陂,差评
楼主可以说说为什么北京防雷设备安装不到50%?都是什么建筑?不要一概而喷,这可是黑的常用手法
一个帖子两次,只能归类为炒作了。
万万没想到啊⊙▽⊙
防雷是个黑洞

防空报是个更大的黑洞

这些黑洞没破的原因,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高房价掩盖了一切
不会吧,有没有证据?
讨论畅谈怎么搞起审核来了?

文中提到的浪涌保护器,在所有的低压成套设备中都有安装,地方气象局认可的品牌,价格都在市价的10倍往上。不过现在国家已经发文件禁止指定品牌了。
不挣钱,难道是免费服务吗?老鳖的哪个部门不是肥得流油,就连城管这么不待人见,想干的人大把。
bothofus 发表于 2015-5-17 07:10
楼主可以说说为什么北京防雷设备安装不到50%?都是什么建筑?不要一概而喷,这可是黑的常用手法
没有经过防雷验收的房子,是无法办理竣工验收以及投入使用的。这样的问题你问楼主我只能说你才是为黑而黑。
没有经过防雷验收的房子,是无法办理竣工验收以及投入使用的。这样的问题你问楼主我只能说你才是为黑而黑 ...
这个我信,还有消防验收,反正进贡不到位就算合格也验收不了。
三锅 发表于 2015-5-17 13:36
不挣钱,难道是免费服务吗?老鳖的哪个部门不是肥得流油,就连城管这么不待人见,想干的人大把。
人为刀殂,我为鱼肉
越是那种百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越容易被雷击。

防雷不合格,被雷击的结果就是路由器,弱电家电,有线电视损坏。
"中国气象部门理论上提供无偿的、纯公益性的气象信息服务"

此言出自何处?
若气象部门的工资、科研经费、吃喝拉撒都是用我们的税款,那么凭什么再收费?
天天网络上,中央气象台网上,电视中,广播中,天气预报收过谁的一分钱?

企业要链接气象台数据服务,当然是要收费的,难道你挣钱,中央气象台免费服务与更新服务?
若气象部门的工资、科研经费、吃喝拉撒都是用我们的税款,那么凭什么再收费?
你缴过气象预报费?这文章开头自己不也说了嘛:有公益预报和与商业企业合作的商业性
你缴过气象预报费?这文章开头自己不也说了嘛:有公益预报和与商业企业合作的商业性
个人公民还有气象预报费这个说法?孤陋寡闻。这种公益的事情,所谓的气象法,应该是在法律上对气象预报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做要求,而不是拿个鸡毛当令箭,到处设坑搂钱。这让我想起了阿凡提里面的卖树荫。所谓的面向企业的专业预报服务,请问用来预报的数据、超算、人员工资、办公场所、设备使用费用……哪一项不是财政支出的?那么问题来了,收取的企业气象服务费用,到哪里去了?上缴了?还是自我消化了?
天天网络上,中央气象台网上,电视中,广播中,天气预报收过谁的一分钱?

企业要链接气象台数据服务,当 ...
那么问一句,天气预报前后那几分钟广告的钱谁拿走了?天气预报图像里面比预报结果大好几倍的那个广告费去哪里了?别说是电视台拿走了哦!
既然是公益(当然,公众是交了税的),那么凭什么夹带私货,以牺牲预报呈现效果,影响公众方便阅读和理解气象信息的方式,搞的那么花哨?
说个事,我们今晚这有暴雨,10点前后,然后10点55的时候手机收到短信,称10点16市内红色暴雨警报。
看看这个预报和报警,大雨下了15分钟后停了,雨停了大概半个钟才发来警报,你说要来何用?
投入多少怎么不说?
怎么办?私有啊!无非就是给私有化造势呗
哪有纯公益的,都是生意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