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员工称毕福剑主持节目被停播4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38:54
http://news.sina.com.cn/c/2015-04-08/134831693288.shtml
4月8日中午,华西都市报从央视一员工那里得到消息:因著名主持人毕福剑的视频风波,严重影响了中央电视台的公众形象,央视高层决定:严厉治理工作作风,从今天4月8日零点开始到4月12日零点止,暂时停播4天毕福剑在央视主持的所有节目。

  4月7日上午,央视新台长聂辰席上任第一天,就开始严厉治理央视员工的工作作风,摆在他面前的第一个难题是: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发生了“视频风波”。从4月6日视频流出,毕福剑就引起了社会热议。《环球时报》公开发表了文章:《如何看待毕福剑“不雅视频”风波》,文中写道:劝名人多自重、多谨慎是必要的。 今天中午,央视有员工向华西都市报记者透露,针对主持人毕福剑的视频风波,央视高层4月7日下午召开了办公会议。从进一步加强央视员工工作作风建设方面着想,央视高层作出了从4月8日零点开始至12日零点止,暂时停播毕福剑主特的央视所有节目的决定。

  当华西都市报记者问:毕福剑主持的节目,4月12日以后会恢复播出吗?该员工表示:暂时还沒有接到相关通知。

  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恩湖

  相关评论

  新浪微博认证为东博书院秘书长的@张清同志将毕福剑定义为“吃饭砸锅分子”,称“所有热爱毛主席、热爱解放军的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央视将毕福剑开除!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

  社科院旗下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官方微博@思想火炬,贴出了网友@海风微评的一段话,称毕福剑通过私人聚会和调侃的方式试探底线,目的是推墙。认为“必须严惩毕福剑,否则其恶劣示范效应后患无穷!”

  共青团中央主办的中国青年网,4月8日发表署名为肖玉的评论文章,认为“毕福剑欠全国人民一个道歉”。

  文章称,毛泽东是一个时代的伟人,没有毛泽东没有共产党,毕福剑还能像现在吃香喝辣交杯问盏、提起筷子吃肉放下筷骂娘,打着百姓舞台的旗号在全国人民面前充“姥爷”?

  《环球时报》4月7日的评论员文章谈及此事时则理性得多。

  文章认为,私人场合的东西不适合做政治定性的依据,因为人在这种场合比较放松,说话随意,容易受临时性因素的影响。而政治是严肃的事情,用于政治定性的材料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言行。


  “如果只根据这段视频对毕福剑的政治倾向和立场下结论,显然不够严谨。这不是改革开放已经几十年后还值得鼓励的做法。”

  文章还说,这段视频让人看到与荧屏上不同的“另一个毕福剑”,从而打击了毕以往的形象,甚至可能产生某些后续影响,这些都是毕需要承当的,他没什么值得抱怨。

  该文也对上传此视频的不明人士提出了质疑。“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把一个名人私下有争议的言论发到网上,这一做法不应受到鼓励,不管它的实际流行度有多高,也不管遭曝光的名人自己对此负有多少责任。”

  央视记者王志安在社交网络的个人账号上对此事连续发表评论。他认为,饭局上录音录像再公开,摧毁的是这个世界最基本的信任。这种信任的重要性,超过意识形 态,超越各种理想和主义。一旦失去这种最基本的信任,他人皆是地狱。社会共同体就是一句空话。“人是活在社会中,不是活在主义里。”

http://news.sina.com.cn/c/2015-04-08/134831693288.shtml
4月8日中午,华西都市报从央视一员工那里得到消息:因著名主持人毕福剑的视频风波,严重影响了中央电视台的公众形象,央视高层决定:严厉治理工作作风,从今天4月8日零点开始到4月12日零点止,暂时停播4天毕福剑在央视主持的所有节目。

  4月7日上午,央视新台长聂辰席上任第一天,就开始严厉治理央视员工的工作作风,摆在他面前的第一个难题是: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发生了“视频风波”。从4月6日视频流出,毕福剑就引起了社会热议。《环球时报》公开发表了文章:《如何看待毕福剑“不雅视频”风波》,文中写道:劝名人多自重、多谨慎是必要的。 今天中午,央视有员工向华西都市报记者透露,针对主持人毕福剑的视频风波,央视高层4月7日下午召开了办公会议。从进一步加强央视员工工作作风建设方面着想,央视高层作出了从4月8日零点开始至12日零点止,暂时停播毕福剑主特的央视所有节目的决定。

  当华西都市报记者问:毕福剑主持的节目,4月12日以后会恢复播出吗?该员工表示:暂时还沒有接到相关通知。

  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恩湖

  相关评论

  新浪微博认证为东博书院秘书长的@张清同志将毕福剑定义为“吃饭砸锅分子”,称“所有热爱毛主席、热爱解放军的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央视将毕福剑开除!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

  社科院旗下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官方微博@思想火炬,贴出了网友@海风微评的一段话,称毕福剑通过私人聚会和调侃的方式试探底线,目的是推墙。认为“必须严惩毕福剑,否则其恶劣示范效应后患无穷!”

  共青团中央主办的中国青年网,4月8日发表署名为肖玉的评论文章,认为“毕福剑欠全国人民一个道歉”。

  文章称,毛泽东是一个时代的伟人,没有毛泽东没有共产党,毕福剑还能像现在吃香喝辣交杯问盏、提起筷子吃肉放下筷骂娘,打着百姓舞台的旗号在全国人民面前充“姥爷”?

  《环球时报》4月7日的评论员文章谈及此事时则理性得多。

  文章认为,私人场合的东西不适合做政治定性的依据,因为人在这种场合比较放松,说话随意,容易受临时性因素的影响。而政治是严肃的事情,用于政治定性的材料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言行。


  “如果只根据这段视频对毕福剑的政治倾向和立场下结论,显然不够严谨。这不是改革开放已经几十年后还值得鼓励的做法。”

  文章还说,这段视频让人看到与荧屏上不同的“另一个毕福剑”,从而打击了毕以往的形象,甚至可能产生某些后续影响,这些都是毕需要承当的,他没什么值得抱怨。

  该文也对上传此视频的不明人士提出了质疑。“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把一个名人私下有争议的言论发到网上,这一做法不应受到鼓励,不管它的实际流行度有多高,也不管遭曝光的名人自己对此负有多少责任。”

  央视记者王志安在社交网络的个人账号上对此事连续发表评论。他认为,饭局上录音录像再公开,摧毁的是这个世界最基本的信任。这种信任的重要性,超过意识形 态,超越各种理想和主义。一旦失去这种最基本的信任,他人皆是地狱。社会共同体就是一句空话。“人是活在社会中,不是活在主义里。”

从来就不喜欢毕福剑的飘过。如果私人视频都可以作为处罚依据的话,那和因言获罪有什么不一样??
同样不喜欢毕福剑的飘过
就这两天才开始喜欢
补充一点:如果毕福剑在公开场合、比如说主持节目的时候发表的言论厨房法律,支持依法惩处;法盲是想知道私下言论能否说犯下反革命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罪??
另外,如果依照私人视频处罚毕福剑,那么乌有之乡、网络大V的言论是不是更应该严惩??
央视记者王志安真是放屁。敢说出口的话,就不要怕别人公开。偷鸡摸狗还有理了...腐败就来源于这种所谓的“信任”。

恰恰因为人活在社会中,所以不能为所欲为。
smzjh1 发表于 2015-4-8 01:30
从来就不喜欢毕福剑的飘过。如果私人视频都可以作为处罚依据的话,那和因言获罪有什么不一样??
得被判刑,才叫“因言获罪”。

在大马路上骂自己亲娘,结果被路人扇耳光,这不叫“因言获罪”。
general_j 发表于 2015-4-8 14:39
央视记者王志安真是放屁。敢说出口的话,就不要怕别人公开。偷鸡摸狗还有理了...腐败就来源于这种所谓的“ ...
如果王记者出于对毕姥爷的哥们义气,倒也误伤社会氛围,这社会现在缺少两肋插刀的,更多是落井下石。王能不顾自己职业生涯和记者声誉奋起替毕姥爷挡刀,也算是条汉子.
生命城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坑杀毕福剑
干的好。这样的党员该严惩。期待进一步处分。目无党纪,下作龌龊,扛着红旗反红旗,这样当面人背后鬼的东西不处置还饶了他?
还是赵本山老赵看的明白!怎么样老毕?早就告诉过你别飘忽!老实的脚踏实地稳稳当当的种点小白菜不就得了?
lvchunyou 发表于 2015-4-8 01:43
如果王记者出于对毕姥爷的哥们义气,倒也误伤社会氛围,这社会现在缺少两肋插刀的,更多是落井下石。王能 ...
“两肋插刀”的江湖义气,其实是法治缺失的表现,比如《水浒》中的故事。

“落井下石”是社会监督的具体表现形式。我作为一个守法公民,随时准备举报身边的违法行为。每一个未被抓住的违法者都是对守法者权利的侵犯。
smzjh1 发表于 2015-4-8 01:37
补充一点:如果毕福剑在公开场合、比如说主持节目的时候发表的言论厨房法律,支持依法惩处;法盲是想知道私 ...
他的言论显然不违法,不应“依法惩处”。

他的言论显然违纪,不应在党控制的部门继续工作。下岗之后他愿意干什么都可以啊,可以找一个轮子媒体继续工作嘛。
smzjh1 发表于 2015-4-8 14:37
补充一点:如果毕福剑在公开场合、比如说主持节目的时候发表的言论厨房法律,支持依法惩处;法盲是想知道私 ...
凯迪社区和南方报系是不是也算?
general_j 发表于 2015-4-8 14:48
“两肋插刀”的江湖义气,其实是法治缺失的表现,比如《水浒》中的故事。

“落井下石”是社会监督的具 ...
冷不丁的要求太高,能把老祖宗传下来的美德捡起来,负起责任就已经不错了。礼义廉耻都抛在脑后,无智无信,如何做人?这千年的规矩先捡起来再说吧。
中央电视台是国家财产,不是党产,老毕对老毛不满调侃两句你中青报用不着人五人六的代表全国人民如何如何,你带不了那么大的表
早该换人了长太猥琐 央视男主持都是些橘子皮脸 大头宝宝 奇形怪状类的 应该从地方台引入 比如可以上汪涵   
general_j 发表于 2015-4-8 14:41
得被判刑,才叫“因言获罪”。

在大马路上骂自己亲娘,结果被路人扇耳光,这不叫“因言获罪”。
请问央视的处罚,难道不算“获罪”??
general_j 发表于 2015-4-8 14:50
他的言论显然不违法,不应“依法惩处”。

他的言论显然违纪,不应在党控制的部门继续工作。下岗之后他 ...
是不是批评毛泽东都算违纪??找到一个: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19)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这场“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同志发动和领导的。他的主要论点是: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这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以后还要进行多次。这些论点主要地出现在作为“文化大革命”纲领性文件的《五•一六通知》和党的“九大”的政治报告中,并曾被概括成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而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一语有了特定的含义。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这些“左”倾错误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必须把它们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至于毛泽东同志所重用过的林彪、江青等人,他们组成两个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的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同志的错误,背着他进行了大量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这完全是另外一种性质的问题。他们的反革命罪行已被充分揭露,所以本决议不多加论列。
    (20)“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证明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这些论点对当时我国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
同步录音 发表于 2015-4-8 01:56
中央电视台是国家财产,不是党产,老毕对老毛不满调侃两句你中青报用不着人五人六的代表全国人民如何如何, ...
问题是,老毕是党员。谁叫他入党的,别以为只有好处可以捞。

平头老百姓,不吃喝你GCD的,爱骂谁那就是言论自由。党员又是公职人员,那就是不行,弄回去当老百姓就行。
焚寂古剑 发表于 2015-4-8 14:53
凯迪社区和南方报系是不是也算?

拿出证据,然后中宣部依法惩处。
不过倒过来,如果中宣部没有依法惩处,是不是可以说凯迪社区和南方报系的言论没有违法??
smzjh1 发表于 2015-4-8 02:01
是不是批评毛泽东都算违纪??找到一个: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19)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 ...
当然不是批评毛泽东都算违纪。问题是,他是在“批评毛泽东”么?
smzjh1 发表于 2015-4-8 01:58
请问央视的处罚,难道不算“获罪”??
当然不算。你去骂你老板,然后被开除了,也牵扯“言论自由”?
这个处罚是单位给的,连行政处罚都不是何来获罪一说。
最多算罚酒三杯,不对,是四杯
补充一点,在韶山,开口骂人的多了去,警卫也就是吧人拖走了事,还没有听说过后后续处罚
私下说的就不该上传,那被曝光的那些贪官怎么说?

双重标准啊!可见天下乌鸦一般黑,左百姓苦,右百姓苦!
补充一点,在韶山,开口骂人的多了去,警卫也就是吧人拖走了事,还没有听说过后后续处罚
这能一样?
这是央视
TG的口舌,作为公众人物 ,这种行为很危险

你以为普通老百姓吹牛x呢
general_j 发表于 2015-4-8 14:41
得被判刑,才叫“因言获罪”。

在大马路上骂自己亲娘,结果被路人扇耳光,这不叫“因言获罪”。
法盲一枚,请问路人能随便打人的话,该不该打谁说了算?你吗?个人的道德判定凌驾于法律之上,典型的人制信徒。

你如果看老毕的言论冒犯某人不爽,你可以以个人名义起诉他,坚持走法律程序这才是法制的实践者,大字报批斗会那一套省省吧。犯不犯法,违不违纪,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
法盲一枚,请问路人能随便打人的话,该不该打谁说了算?你吗?个人的道德判定凌驾于法律之上,典型的人制 ...
央视说了算啊,所以停播了,希望只是停播,多大的事啊,毕姥爷写个检讨就过去算了。
没有犯法,但违反良知功德,违纪是肯定的
央视说了算啊,所以停播了,希望只是停播,多大的事啊,毕姥爷写个检讨就过去算了。
哦,作风问题可大可小。。
一些人啊,对GCD种种不满,现在有人出来监督党员了反而说因言获罪?

就因为他骂了一句毛了就无限支持了?就可以无底底限无节操的支持?

某些支持老B的比泄漏视频的更坑他,呵呵
一些人啊,对GCD种种不满,现在有人出来监督党员了反而说因言获罪?

就因为他骂了一句毛了就无限支持了?就可以无底限无节操的支持?

某些支持老B的比泄漏视频的更坑他,呵呵
smzjh1 发表于 2015-4-8 14:58
请问央视的处罚,难道不算“获罪”??
一个公司的员工因为行为不检点,引起巨大社会影响,反响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形象,作为公司来说,是不是可以开除此员工!!!

冠希拍些私房照也没有犯法, 但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公司敢请照片里的男男女女拍戏

这是娱乐公司自己的决定
chaodabbs 发表于 2015-4-8 15:21
法盲一枚,请问路人能随便打人的话,该不该打谁说了算?你吗?个人的道德判定凌驾于法律之上,典型的人制 ...
这个社会不但是“法制”的,也是“道德”的!不但是“法制社会”,也要有“道德约束”!!!
老毕是党员吗?是党员肯定违纪了。央视处罚也没什么问题,如果我是老板,员工言论影响企业形象,为了挽回企业形象,我会毫不犹豫的开除他
从来就不喜欢毕福剑的飘过。如果私人视频都可以作为处罚依据的话,那和因言获罪有什么不一样??
爆出来之后就不是私人视频了,因为已经有了公众影响力。
頺人 发表于 2015-4-8 14:31
同样不喜欢毕福剑的飘过
就这两天才开始喜欢
原来单单因为反毛的需要,
可以让两人从“不喜欢”到“喜欢”?

只是这转变算是“党同伐异”呢?
还是只是“原来你最好”的浪漫?

只是你的这种“喜欢”是否太廉价?

哈哈



general_j 发表于 2015-4-8 15:04
当然不算。你去骂你老板,然后被开除了,也牵扯“言论自由”?
呵呵,查查国内新闻学的定义,否定新闻的人民性再说。当然,如果只强调新闻的党性原则,本人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