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老毕拿起法律武器状告偷拍视频上传网络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00:13
偷拍视频上传网络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按照这起事件性质法院是可以受理的。保护公众隐私早就是法律的一部分。老毕作为官煤代言人,不管是心里话还是玩笑,确实与身份不符。如果被告认为揭其隐私有理,也可以状告老毕,一切以法院的判决为准不就可以了?偷拍视频上传网络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按照这起事件性质法院是可以受理的。保护公众隐私早就是法律的一部分。老毕作为官煤代言人,不管是心里话还是玩笑,确实与身份不符。如果被告认为揭其隐私有理,也可以状告老毕,一切以法院的判决为准不就可以了?
我也希望, 这样一来这场戏就更好看
老毕必须雄起,拿起武器捍卫自己的骂人权。
雷政富表示冤枉
那女人是心甘情愿的
两情相悦的
建议雷政富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爱爱权
那女人是心甘情愿的
两情相悦的
建议雷政富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爱爱权
先从央视辞职,是党员的话退党,然后再去维护你的权利。
嗯,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支持毕主持。。。
敢做敢当,骂人了就站出来勇敢承认!
是男人就直接去天安门大骂党和解放军和一众开国元勋!
有种就使劲骂!公开的骂!
是男人就直接去天安门大骂党和解放军和一众开国元勋!
有种就使劲骂!公开的骂!
问题是:他还有这个脸没有?
躲在那里偷骂就是个小人,不过毕本来就是猥琐的小戏子
是毛粉就该去朝鲜要不就去井冈山,混在邓时代享受各种福利算什么玩意儿!
ciyufeiyu 发表于 2015-4-8 10:25
是毛粉就该去朝鲜要不就去井冈山,混在邓时代享受各种福利算什么玩意儿!
搞笑, 邓座的江山都是毛打下来的, 毛是缔造者,而不是邓
马英九每年给蒋介石磕头, 明白里面包含的道理吗?
ciyufeiyu 发表于 2015-4-8 10:25
是毛粉就该去朝鲜要不就去井冈山,混在邓时代享受各种福利算什么玩意儿!
搞笑, 邓座的江山都是毛打下来的, 毛是缔造者,而不是邓
马英九每年给蒋介石磕头, 明白里面包含的道理吗?
搞笑, 邓座的江山都是毛打下来的, 毛是缔造者,而不是邓
呵呵,这几十年的发展就是毛时代背道而驰,这也要否认么
呵呵,这几十年的发展就是毛时代背道而驰,这也要否认么
ciyufeiyu 发表于 2015-4-8 10:33
呵呵,这几十年的发展就是毛时代背道而驰,这也要否认么
开个开放,是工作重点的调整, 不是创立新政权
马英九每年给蒋介石磕头, 明白里面包含的道理和逻辑吗?
呵呵,这几十年的发展就是毛时代背道而驰,这也要否认么
开个开放,是工作重点的调整, 不是创立新政权
马英九每年给蒋介石磕头, 明白里面包含的道理和逻辑吗?
ciyufeiyu 发表于 2015-4-8 10:25
是毛粉就该去朝鲜要不就去井冈山,混在邓时代享受各种福利算什么玩意儿!
是民主粉就该去伊拉克利比亚海地索马里,混在土共治下享受各种福利算什么玩意儿!
是毛粉就该去朝鲜要不就去井冈山,混在邓时代享受各种福利算什么玩意儿!
是民主粉就该去伊拉克利比亚海地索马里,混在土共治下享受各种福利算什么玩意儿!
我建议被告请白岩松当辩护律师!
lvchunyou 发表于 2015-4-8 10:40
我建议被告请白岩松当辩护律师!
不妥,还是崔抑郁吧,字数补丁。
我建议被告请白岩松当辩护律师!
不妥,还是崔抑郁吧,字数补丁。
文科生和理科生(数学和理论物理等坐在电脑前或办公室就能完成工作的人)一样,为人做事不知道合作,工科生需要合作,不合作就无法开展工作。
所以,科生和理科生容易出一些奇谈怪论,并以出怪论为追求目标,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
所以,科生和理科生容易出一些奇谈怪论,并以出怪论为追求目标,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
是民主粉就该去伊拉克利比亚海地索马里,混在土共治下享受各种福利算什么玩意儿!
对不住,不是民主粉就是毛粉么?
真毛粉不同意!
对不住,不是民主粉就是毛粉么?
真毛粉不同意!
人民的智慧 发表于 2015-4-8 10:41
不妥,还是崔抑郁吧,字数补丁。
崔急眼了就骂人,估计对被告不利。
白岩松对官员酒桌骂百姓的偷拍视频点评字字珠玑,立论高大尚,法官即使参加过《星光大道》也没辙。
不妥,还是崔抑郁吧,字数补丁。
崔急眼了就骂人,估计对被告不利。
白岩松对官员酒桌骂百姓的偷拍视频点评字字珠玑,立论高大尚,法官即使参加过《星光大道》也没辙。
是毛粉就该去朝鲜要不就去井冈山,混在邓时代享受各种福利算什么玩意儿!
邓时代至今也不敢全盘否定太祖,这涉及现政权合法性的原则问题。一位公众人士,工作在喉舌部门,还可能拥有党员身份,出现不当言论必然要负责任,这是现代社会的规则,否则个人言论岂非真的无拘束了?退一步讲,中国目前的言论自由也远未到允许可辱骂国家领导人、攻击执政党、军队的程度出现,就算你的邓时代也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
邓时代至今也不敢全盘否定太祖,这涉及现政权合法性的原则问题。一位公众人士,工作在喉舌部门,还可能拥有党员身份,出现不当言论必然要负责任,这是现代社会的规则,否则个人言论岂非真的无拘束了?退一步讲,中国目前的言论自由也远未到允许可辱骂国家领导人、攻击执政党、军队的程度出现,就算你的邓时代也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
今上专治各种嘚瑟:从郭美美到王天一;从军界到商界,老毕在劫难逃。
邓时代至今也不敢全盘否定太祖,这涉及现政权合法性的原则问题。一位公众人士,工作在喉舌部门,还可能拥 ...
老毕有他的问题,但是个人隐私是公民权利,无论哪个时代都该保护
老毕有他的问题,但是个人隐私是公民权利,无论哪个时代都该保护
首先,先亲自出来说明一下视频里那些内容是不是他本人说的。
其次,列举一下在场的都有些什么人参与。
最后,你丫敢出来露面吗?
其次,列举一下在场的都有些什么人参与。
最后,你丫敢出来露面吗?
tojokhan 发表于 2015-4-8 09:55
雷政富表示冤枉
那女人是心甘情愿的
两情相悦的
雷3秒可是贪污在先啊,再说搞人妻和喝酒瞎侃两码事
雷政富表示冤枉
那女人是心甘情愿的
两情相悦的
雷3秒可是贪污在先啊,再说搞人妻和喝酒瞎侃两码事
我建议被告请白岩松当辩护律师!
不要把静静给忽略了!
不要把静静给忽略了!
老毕有他的问题,但是个人隐私是公民权利,无论哪个时代都该保护
支持保护公民隐私权,老毕应该把视频制作与泄露者告上法院,唯有这样才能捍卫自己做人的尊严。
支持保护公民隐私权,老毕应该把视频制作与泄露者告上法院,唯有这样才能捍卫自己做人的尊严。
weiyuandao 发表于 2015-4-8 11:05
不要把静静给忽略了!
拉倒吧!瞪着一双死鱼眼睛盯着法官做白痴状,是福是祸难料!
不要把静静给忽略了!
拉倒吧!瞪着一双死鱼眼睛盯着法官做白痴状,是福是祸难料!
冷思 发表于 2015-4-8 10:35
开个开放,是工作重点的调整, 不是创立新政权
马英九每年给蒋介石磕头, 明白里面包含的道理和逻辑 ...
所以国民党太逊,搞得和帮派一样!
老毛亲口转述的,毛泽覃一句"党不是毛家祠堂”!
不负责任,怕负责任,不许人讲话,老虎屁股摸不得,凡是采取这种态度的人,十个就有十个要失败。人家总是要讲的,你老虎屁股真是摸不得吗?偏要摸!”——老毛
你看看,多唯物主义啊。
冷思 发表于 2015-4-8 10:35
开个开放,是工作重点的调整, 不是创立新政权
马英九每年给蒋介石磕头, 明白里面包含的道理和逻辑 ...
所以国民党太逊,搞得和帮派一样!
老毛亲口转述的,毛泽覃一句"党不是毛家祠堂”!
不负责任,怕负责任,不许人讲话,老虎屁股摸不得,凡是采取这种态度的人,十个就有十个要失败。人家总是要讲的,你老虎屁股真是摸不得吗?偏要摸!”——老毛
你看看,多唯物主义啊。
所以国民党太逊,搞得和帮派一样!
老毛亲口转述的,毛泽覃一句"党不是毛家祠堂”!
所以现在天下不是姓毛的坐
老毛亲口转述的,毛泽覃一句"党不是毛家祠堂”!
所以现在天下不是姓毛的坐
max2006 发表于 2015-4-8 11:17
所以国民党太逊,搞得和帮派一样!
老毛亲口转述的,毛泽覃一句"党不是毛家祠堂”!
由CCTV来处理吧, 他是cctv的职工
如果cctv炒了他鱿鱼, 那也是cctv自己的事
网友可以骂,可以举报, 也可以挺, 我觉得挺好玩的
所以国民党太逊,搞得和帮派一样!
老毛亲口转述的,毛泽覃一句"党不是毛家祠堂”!
由CCTV来处理吧, 他是cctv的职工
如果cctv炒了他鱿鱼, 那也是cctv自己的事
网友可以骂,可以举报, 也可以挺, 我觉得挺好玩的
老毕有他的问题,但是个人隐私是公民权利,无论哪个时代都该保护
一码是一码,既然言论已经曝光了,那发表言论的当事人必然要对其言论负责,要予以惩罚,否则人人都借助隐私的保护为所欲为,将社会的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置于何地。另一方面当事人也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认为,揭露他人言行的行为要看是否对弘扬社会正气有利,结合法律这一武器,使得人们在这件事情上能够权衡利弊,使德行与守法两者达到完美统一,这应该是要提倡的。
一码是一码,既然言论已经曝光了,那发表言论的当事人必然要对其言论负责,要予以惩罚,否则人人都借助隐私的保护为所欲为,将社会的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置于何地。另一方面当事人也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认为,揭露他人言行的行为要看是否对弘扬社会正气有利,结合法律这一武器,使得人们在这件事情上能够权衡利弊,使德行与守法两者达到完美统一,这应该是要提倡的。
可笑所以哈哈 发表于 2015-4-8 11:30
一码是一码,既然言论已经曝光了,那发表言论的当事人必然要对其言论负责,要予以惩罚,否则人人都借助隐 ...
这个,我支持。
一码归一码,说的好。
CPC开除毕老爷,朝廷电视台开除毕老爷(别搞什么毕老爷辞职什么啊),这些我支持。是否继续追查毕老爷,我无所谓。
毕老爷上法院告拍摄者,我也支持,只要按法律来行使,我都支持。
一码是一码,既然言论已经曝光了,那发表言论的当事人必然要对其言论负责,要予以惩罚,否则人人都借助隐 ...
这个,我支持。
一码归一码,说的好。
CPC开除毕老爷,朝廷电视台开除毕老爷(别搞什么毕老爷辞职什么啊),这些我支持。是否继续追查毕老爷,我无所谓。
毕老爷上法院告拍摄者,我也支持,只要按法律来行使,我都支持。
一码是一码,既然言论已经曝光了,那发表言论的当事人必然要对其言论负责,要予以惩罚,否则人人都借助隐 ...
谁来判断是在弘扬正气?
就举老毕例子,假如他是一个信阳事件的受害者遗属,他能不能骂?
毛粉肯定还是会说不行。
所以一个法治社会,还得依法办事,而不是人治。
人治能得一时不能治一世。
谁来判断是在弘扬正气?
就举老毕例子,假如他是一个信阳事件的受害者遗属,他能不能骂?
毛粉肯定还是会说不行。
所以一个法治社会,还得依法办事,而不是人治。
人治能得一时不能治一世。
ciyufeiyu 发表于 2015-4-8 12:18
谁来判断是在弘扬正气?
就举老毕例子,假如他是一个信阳事件的受害者遗属,他能不能骂?
毛粉肯定还是 ...
你扯得太远了。现在没有不依法办事啊。
老毕如果觉得自己公民权利收侵害了,可以提出诉讼。街拍视频放上网这行为貌似不犯法。
我支持老毕公开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如果他是表里如一,大方的说劳资骂就骂了,以后劳资还继续骂,我也敬他是条汉子。但希望他不要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这样我会鄙视他。对了,鄙视他可不犯法,也不算对他迫害吧。
谁来判断是在弘扬正气?
就举老毕例子,假如他是一个信阳事件的受害者遗属,他能不能骂?
毛粉肯定还是 ...
你扯得太远了。现在没有不依法办事啊。
老毕如果觉得自己公民权利收侵害了,可以提出诉讼。街拍视频放上网这行为貌似不犯法。
我支持老毕公开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如果他是表里如一,大方的说劳资骂就骂了,以后劳资还继续骂,我也敬他是条汉子。但希望他不要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这样我会鄙视他。对了,鄙视他可不犯法,也不算对他迫害吧。
键盘侠 发表于 2015-4-8 12:35
你扯得太远了。现在没有不依法办事啊。
老毕如果觉得自己公民权利收侵害了,可以提出诉讼。街拍视频放上 ...
对, 我赞同
公开说了我反而佩服他
如果能像老毛那样拉队伍上山, 说不定还会资助他
我佩服毛, 就是因为人家打正旗号推翻国民党。
你扯得太远了。现在没有不依法办事啊。
老毕如果觉得自己公民权利收侵害了,可以提出诉讼。街拍视频放上 ...
对, 我赞同
公开说了我反而佩服他
如果能像老毛那样拉队伍上山, 说不定还会资助他
我佩服毛, 就是因为人家打正旗号推翻国民党。
你扯得太远了。现在没有不依法办事啊。
老毕如果觉得自己公民权利收侵害了,可以提出诉讼。街拍视频放上 ...
其实这就是网络新形态。
你看新浪搜狐够大吧,参与表态也不过10几万人,明明沧海一粟,看起来排山倒海。
加上今上有意严管,这10年慎言慎行。
老毕如果觉得自己公民权利收侵害了,可以提出诉讼。街拍视频放上 ...
其实这就是网络新形态。
你看新浪搜狐够大吧,参与表态也不过10几万人,明明沧海一粟,看起来排山倒海。
加上今上有意严管,这10年慎言慎行。
ciyufeiyu 发表于 2015-4-8 12:44
其实这就是网络新形态。
你看新浪搜狐够大吧,参与表态也不过10几万人,明明沧海一粟,看起来排山倒海。 ...
严管就是上面的出了问题, 不是老毕的问题
其实这就是网络新形态。
你看新浪搜狐够大吧,参与表态也不过10几万人,明明沧海一粟,看起来排山倒海。 ...
严管就是上面的出了问题, 不是老毕的问题
谁来判断是在弘扬正气?
就举老毕例子,假如他是一个信阳事件的受害者遗属,他能不能骂?
毛粉肯定还是 ...
评判标准法律层面有法律条文,道德层面有社会舆论。老毕是不是信阳人我不知道,但是他是公众人物没跑的,言行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也不是P民可比的,他们也要负比我等P民更大社会责任,所以这地没什么可洗的。况且人还有传说的党员身份呢。至于要法治不要人治,那么相关当事人在此事件上各该负担各自的责任,难道不是切合这一原则?难道你的意思只用法律惩治披露者而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甚至要予以一定实质处罚的被披露者可以毫发无损全身而退?这么不顾舆论,有所偏向的对此事的处置方法似乎也不该发生在现代社会吧?
就举老毕例子,假如他是一个信阳事件的受害者遗属,他能不能骂?
毛粉肯定还是 ...
评判标准法律层面有法律条文,道德层面有社会舆论。老毕是不是信阳人我不知道,但是他是公众人物没跑的,言行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也不是P民可比的,他们也要负比我等P民更大社会责任,所以这地没什么可洗的。况且人还有传说的党员身份呢。至于要法治不要人治,那么相关当事人在此事件上各该负担各自的责任,难道不是切合这一原则?难道你的意思只用法律惩治披露者而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甚至要予以一定实质处罚的被披露者可以毫发无损全身而退?这么不顾舆论,有所偏向的对此事的处置方法似乎也不该发生在现代社会吧?
ciyufeiyu 发表于 2015-4-8 12:44
其实这就是网络新形态。
你看新浪搜狐够大吧,参与表态也不过10几万人,明明沧海一粟,看起来排山倒海。 ...
这算什么网络新形态?他惹了一超级大V,被人家粉丝喷还不正常?谁叫人家粉丝多?
反过来如果是某左V带脏字骂常凯申茅于轼之类的你看会不会一堆右粉出来怒喷?
不说政治人物,便是娱乐圈艺人粉丝之间的爆吧惨案那还少吗?
其实这就是网络新形态。
你看新浪搜狐够大吧,参与表态也不过10几万人,明明沧海一粟,看起来排山倒海。 ...
这算什么网络新形态?他惹了一超级大V,被人家粉丝喷还不正常?谁叫人家粉丝多?
反过来如果是某左V带脏字骂常凯申茅于轼之类的你看会不会一堆右粉出来怒喷?
不说政治人物,便是娱乐圈艺人粉丝之间的爆吧惨案那还少吗?
咱看热闹不怕事大,坚决支持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