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警察的而面杀人算不算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52:42
 “罗某,快跑!”2014年8月20日晚上10时许,邻居老廖站在楼上突然对罗某一家大喊道。与此同时,同村的王芸带着十几人闯入了罗某的家中。当时站在5名民警身后的罗某并未逃离,然而,6小时后,罗某却突然抽出墙上的猎刀刺向他人。
  一家5口在家中被围殴
  2014年8月20日晚,都江堰虹口乡的罗某站在院子里焦虑地等待着,同村23岁的王芸(化名)在1个小时前,曾闯入罗某的家中,殴打了其64岁的母亲。在母亲去找村干部“说理”的路上,又被王芸拦住再次扯住扇耳光。而事情的起因是王芸家的水管被损,她怀疑是罗某干的。虽无法证明怀疑,但王依然扬言:要找人把罗家“踩平”。这样的说法,让罗某感到恐慌,他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都江堰虹口派出所的5名民警及协警紧急赶往现场,竟然还遇到了拦路查车的王芸夫妻,王芸告诉民警:自己在阻止罗某坐在出村的车里逃离。
  当晚10时许,邻居老廖站在楼上突然向隔壁院子中的罗某一家喊道:“罗某,快跑!”这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罗家门口,王芸领着十几个青壮年男女走进罗家的院子。
  听到呼喊,罗某抬头看了一下邻居,站着没动,因为院子里还站着民警、治安队员和协警共计5人,罗某一家,都站在民警的身后。参与出警的一名协警表示,王芸一方还是先动手了,把罗某一家按在地上打。
  拔枪示警无效 被殴者抽刀
  四川省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表示:据调查,在案发之前罗某的母亲被王芸前后殴打三次,罗某一家均并未还手,一直向村干部或公安机关寻求保护,证明他们一直希望通过合法的途径保卫自身及家人的生命安全权,具有明显的防卫意图。
  而在案发时,王芸一方的人带着刀和铁棍,警察都在使劲拉王芸一方的人,一直在喊他们不要打了,但是他们的人太多了,警察根本就拉不住。甚至,为了阻止王芸一家行凶,出警民警还掏出了手枪示警,但因二楼上人员混杂,警方为安全起见,并未鸣枪。
  2014年8月21日4时许,此时距离罗某的报警时间已经过去了6个小时,而王芸一方在罗某家中的围殴仍在继续,罗某告诉李律师:自己看到家里的人全部都在被按着打,并且对方的人也扬言要把我家踏平。“我就想要死我们一家人就死在一起。”罗某家院子的墙上放着一把刀,那是家里用来烤鸡烤兔子用的。罗某挣脱出来,冲过去抓住刀,抽刀出来。他看到有3、4个人在按着自己70多岁的父亲打,老人已经昏迷,他冲到那几个人面前,捅了其中一个人一刀,送医后不治身亡。
  争论焦点
  是故意伤人还是正当防卫
  3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在庭上表示,罗某的行为符合特殊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存在防卫过限,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公诉检察官对此反驳称,当时有5名民警在场,对于被告人家人已可以进行有效的保护,只是制止不法侵害需要一个过程。在不法侵害即将被制止的时候,被告人依然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对此,罗某的另一名辩护律师认为,对方打人的有10多人,而民警只有5人,双方实力悬殊;见到警察到了,对方根本不予理会,而是继续大打出手,实际上民警也无法制止不法侵害,被告人家人依然处于现实的威胁和侵害之中。目前,本案暂未宣判。
  成都商报记者 梁梁“罗某,快跑!”2014年8月20日晚上10时许,邻居老廖站在楼上突然对罗某一家大喊道。与此同时,同村的王芸带着十几人闯入了罗某的家中。当时站在5名民警身后的罗某并未逃离,然而,6小时后,罗某却突然抽出墙上的猎刀刺向他人。
  一家5口在家中被围殴
  2014年8月20日晚,都江堰虹口乡的罗某站在院子里焦虑地等待着,同村23岁的王芸(化名)在1个小时前,曾闯入罗某的家中,殴打了其64岁的母亲。在母亲去找村干部“说理”的路上,又被王芸拦住再次扯住扇耳光。而事情的起因是王芸家的水管被损,她怀疑是罗某干的。虽无法证明怀疑,但王依然扬言:要找人把罗家“踩平”。这样的说法,让罗某感到恐慌,他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都江堰虹口派出所的5名民警及协警紧急赶往现场,竟然还遇到了拦路查车的王芸夫妻,王芸告诉民警:自己在阻止罗某坐在出村的车里逃离。
  当晚10时许,邻居老廖站在楼上突然向隔壁院子中的罗某一家喊道:“罗某,快跑!”这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罗家门口,王芸领着十几个青壮年男女走进罗家的院子。
  听到呼喊,罗某抬头看了一下邻居,站着没动,因为院子里还站着民警、治安队员和协警共计5人,罗某一家,都站在民警的身后。参与出警的一名协警表示,王芸一方还是先动手了,把罗某一家按在地上打。
  拔枪示警无效 被殴者抽刀
  四川省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表示:据调查,在案发之前罗某的母亲被王芸前后殴打三次,罗某一家均并未还手,一直向村干部或公安机关寻求保护,证明他们一直希望通过合法的途径保卫自身及家人的生命安全权,具有明显的防卫意图。
  而在案发时,王芸一方的人带着刀和铁棍,警察都在使劲拉王芸一方的人,一直在喊他们不要打了,但是他们的人太多了,警察根本就拉不住。甚至,为了阻止王芸一家行凶,出警民警还掏出了手枪示警,但因二楼上人员混杂,警方为安全起见,并未鸣枪。
  2014年8月21日4时许,此时距离罗某的报警时间已经过去了6个小时,而王芸一方在罗某家中的围殴仍在继续,罗某告诉李律师:自己看到家里的人全部都在被按着打,并且对方的人也扬言要把我家踏平。“我就想要死我们一家人就死在一起。”罗某家院子的墙上放着一把刀,那是家里用来烤鸡烤兔子用的。罗某挣脱出来,冲过去抓住刀,抽刀出来。他看到有3、4个人在按着自己70多岁的父亲打,老人已经昏迷,他冲到那几个人面前,捅了其中一个人一刀,送医后不治身亡。
  争论焦点
  是故意伤人还是正当防卫
  3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在庭上表示,罗某的行为符合特殊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存在防卫过限,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公诉检察官对此反驳称,当时有5名民警在场,对于被告人家人已可以进行有效的保护,只是制止不法侵害需要一个过程。在不法侵害即将被制止的时候,被告人依然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对此,罗某的另一名辩护律师认为,对方打人的有10多人,而民警只有5人,双方实力悬殊;见到警察到了,对方根本不予理会,而是继续大打出手,实际上民警也无法制止不法侵害,被告人家人依然处于现实的威胁和侵害之中。目前,本案暂未宣判。
  成都商报记者 梁梁


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有没有警察在现场对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没有影响。

本案关键就是,当时警察能不能,有没有有效制止侵害。罗某得行为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有没有警察在现场对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没有影响。

本案关键就是,当时警察能不能,有没有有效制止侵害。罗某得行为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这案子,这描述,虹口所自己居然没陷进去?打了6小时。。。。。。
这到底神马情节
每回看新闻,都有如梦如幻的感觉。警察居然没吃官司?
仅从报道上看。侵害人有些死有余辜

但是只是一面之词,当时的侵害程度有没有达到要白刀进红刀出的地步还要看具体情况吧
要是判罗某有罪,在场的警察又该是什么罪呢?若是在场警力不足以平息事态,为什么不呼叫增援呢?在警察面前长时间持续施暴,报警寻求警察主持正义、公道的报警人居然被迫自己采取自卫行为,实在是讽刺!
要是判罗某有罪,在场的警察又该是什么罪呢?若是在场警力不足以平息事态,为什么不呼叫增援呢?在警察面前 ...
6个小时

这么长时间如果是持续发生激烈对抗,实在不可想象

更大的可能是,对峙,吵架,突然发生肢体冲突。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4-2 13:14
6个小时

这么长时间如果是持续发生激烈对抗,实在不可想象
即使如此,在场警员为何不寻求支援?倒是拆迁、抓上访的时候,警察多如牛毛。
要么,防卫过当;要么,警察渎职,我觉得我开头说得很明白啦。
即使如此,在场警员为何不寻求支援?倒是拆迁、抓上访的时候,警察多如牛毛。
有可能之前没有直接来十多个人。之前三五个人对峙,后来突然来了

当然也可能是其他情况,报道的内容,不能全信

这十多个人里面,几人是动手的,几人是划水的,这些都不清楚。
要么,防卫过当;要么,警察渎职,我觉得我开头说得很明白啦。
我也奇怪啊

不管怎样,当着警察的面有人被捅死,警察竟然没吃官司……这不科学啊
王芸一方的人带着刀和铁棍,警察都在使劲拉王芸一方的人,一直在喊他们不要打了,但是他们的人太多了,警察根本就拉不住。甚至,为了阻止王芸一家行凶,出警民警还掏出了手枪示警,但因二楼上人员混杂,警方为安全起见,并未鸣枪。
控制不了现场了,为什么还不呼叫支援?
控制不了现场了,为什么还不呼叫支援?
案发时,是早晨报案时还是罗某动手砍人时。

主要动手的人是一开始就在现场还是快到动手的时候才来的现场。

具体情况,还是不能以新闻报道为认定依据的。记着本身也不在第一现场。新闻稿恐怕也是根据一方当事人口述,甚至是当事人家属转述。
无论是如何判,现场的几个处理不当是必然的了。6小时,还能发生一方把另一方砍翻。醉了。
控制不了现场了,为什么还不呼叫支援?
星星也说了,

出警的民警没有吃到官司

也是奇怪
就这个上下文来看,应该算正当防卫。
三七二十一 发表于 2015-4-2 13:11
要是判罗某有罪,在场的警察又该是什么罪呢?若是在场警力不足以平息事态,为什么不呼叫增援呢?在警察面前 ...
警察有失职的嫌疑……估计被叫去的时候觉得只是调解个纠纷而已,没想到那一方根本不鸟他们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arpar1 发表于 2015-4-2 14:15
警察有失职的嫌疑……估计被叫去的时候觉得只是调解个纠纷而已,没想到那一方根本不鸟他们
时间上来看:8月20日晚10时许,挑事一方十几人闯入罗某家中;
参与出警的一名协警表示,王芸一方还是先动手了,把罗某一家按在地上打。

期间,
王芸一方的人带着刀和铁棍,警察都在使劲拉王芸一方的人,一直在喊他们不要打了,但是他们的人太多了,警察根本就拉不住。

8月21日4时许(整整6小时)。
他看到有3、4个人在按着自己70多岁的父亲打,老人已经昏迷,他冲到那几个人面前,捅了其中一个人一刀,送医后不治身亡。
惨剧发生。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4-2 14:06
星星也说了,

出警的民警没有吃到官司
因为我很清楚的确定,比这个轻到海里去了的,警察是吃了官司的。
要么,防卫过当;要么,警察渎职,我觉得我开头说得很明白啦。
星说的对,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4-2 13:30
我也奇怪啊

不管怎样,当着警察的面有人被捅死,警察竟然没吃官司……这不科学啊


以前有新闻报道,福州豆奶小偷团伙把一对年轻男女砍伤了,警察来了还围堵警车,拉开车门攻击被害人。警察开枪打伤一个。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4-2 13:30
我也奇怪啊

不管怎样,当着警察的面有人被捅死,警察竟然没吃官司……这不科学啊


以前有新闻报道,福州豆奶小偷团伙把一对年轻男女砍伤了,警察来了还围堵警车,拉开车门攻击被害人。警察开枪打伤一个。
因为我很清楚的确定,比这个轻到海里去了的,警察是吃了官司的。
通篇没说告警察的

检察院认为是故意伤害……
以前有新闻报道,福州豆奶小偷团伙把一对年轻男女砍伤了,警察来了还围堵警车,拉开车门攻击被害人。警 ...
这丫正当防卫,揍丫挺的
这个王芸看来是村干部的亲属啊,不然能这么无法无天肆无忌惮?
通篇没说告警察的

检察院认为是故意伤害……
这案子我觉得按这描述吃官司正常,不吃官司才奇怪。
哥,我一头说官司,一头说渎职,有时是很不书面的,你要把我想说的自己区分了。
这案子我觉得按这描述吃官司正常,不吃官司才奇怪。
哥,我一头说官司,一头说渎职,有时是很不书面的, ...
我知道你的意思。只不过,我也懒……懒得书面……
计划取消,我说空调咋那么热?
修车厂告诉我们,大风扇当掉,这天气上高速必爆
人生,总是充满转折。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4-2 16:19
这案子我觉得按这描述吃官司正常,不吃官司才奇怪。
哥,我一头说官司,一头说渎职,有时是很不书面的, ...


检察院如果认定是故意伤害

那么是不是就认为警察没有渎职呢??

情况在可控范围内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4-2 16:19
这案子我觉得按这描述吃官司正常,不吃官司才奇怪。
哥,我一头说官司,一头说渎职,有时是很不书面的, ...


检察院如果认定是故意伤害

那么是不是就认为警察没有渎职呢??

情况在可控范围内
计划取消,我说空调咋那么热?
修车厂告诉我们,大风扇当掉,这天气上高速必爆
人生,总是充满转折。
又默默的枪纲装上~~
检察院如果认定是故意伤害

那么是不是就认为警察没有渎职呢??
那还得看警察当时具体做了什么。
新闻里的内容解决不了很多问题。要么防卫过当、要么渎职,只是基于新闻中的"事实"推测。
但你也知道,法院只能凭一种"事实"认定。
我不想和人继续水楼。
又默默的枪纲装上~~
你带武器出差啊?
人比人气死人,对比一下顶着白痴大腿搂火的老鬼。
问题
无论认定是否故意伤害
警察都有责
认定故意伤害,就算对于警察来说已经在处置过程中
你还捅死一个

至于被告
我到认为是正当防卫
而在案发时,王芸一方的人带着刀和铁棍,警察都在使劲拉王芸一方的人,一直在喊他们不要打了,但是他们的人太多了,警察根本就拉不住。
罗某挣脱出来,冲过去抓住刀,抽刀出来。他看到有3、4个人在按着自己70多岁的父亲打,老人已经昏迷,他冲到那几个人面前,捅了其中一个人一刀,送医后不治身亡。
我很想知道在这种条件下公诉人怎么理解的正当防卫?难道理解为只有自己受到伤害反抗就算?
arpar1 发表于 2015-4-2 14:15
警察有失职的嫌疑……估计被叫去的时候觉得只是调解个纠纷而已,没想到那一方根本不鸟他们
说句不和谐的,不负责的,山西那个警察还没判呢……
闭家锁先生 发表于 2015-4-2 20:35
说句不和谐的,不负责的,山西那个警察还没判呢……
这个,真给忘了
你的看法,或许也是合理的。
依我看,那人死了白死。
又默默的枪纲装上~~
让我说准了吧,计划赶不上变化。
woyingzhi 发表于 2015-4-2 22:18
让我说准了吧,计划赶不上变化。
乌鸦,也许,要转向广州出差啦。
乌鸦,也许,要转向广州出差啦。
我靠,好地方啊!差旅补助够吗,告诉过你们我是神算出身了!好的不灵,这个坏的嘛
woyingzhi 发表于 2015-4-2 22:44
我靠,好地方啊!差旅补助够吗,告诉过你们我是神算出身了!好的不灵,这个坏的嘛
我呸呸呸,微信你,情况有点怪,我总觉得有问题,但想不通问题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