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家工作人员多生两个孩子将被开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51:57

国家工作人员多生两个孩子将被开除
2015年03月26日 04:11
来源: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赵辉实习生童冰剑) 昨日,《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修改稿在条例技术服务、奖励与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新增了诸多条款。

夫妻均为归国华侨可生二孩

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人口计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民政、公安部门应当将婚姻登记情况、新增人口户籍登记和流动人口情况,定期向同级卫生和计生部门通报。

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实现户籍管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人口统计等方面的信息共享。计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夫妻已有一个子女,可再生育一个子女。民政部门应鼓励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医务人员不得暗示胎儿性别

修改稿规定,我省实行孕期、产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和孕产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在农村育龄妇女中开展生殖健康定期检查和疾病筛查。

禁止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以及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为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孕妇所孕胎儿性别。

独生子女保健费将逐步提高

修改稿同时规定,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政府或街办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30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将开除

在法律责任方面,修改稿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多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弄虚作假,发现后拒不改正,造成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等情节严重的,都将给予开除处分;企业、事业单位其他人员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对不符合条件者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手术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生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资格。
国家工作人员多生两个孩子将被开除
2015年03月26日 04:11
来源: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赵辉实习生童冰剑) 昨日,《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修改稿在条例技术服务、奖励与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新增了诸多条款。

夫妻均为归国华侨可生二孩

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人口计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民政、公安部门应当将婚姻登记情况、新增人口户籍登记和流动人口情况,定期向同级卫生和计生部门通报。

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实现户籍管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人口统计等方面的信息共享。计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夫妻已有一个子女,可再生育一个子女。民政部门应鼓励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医务人员不得暗示胎儿性别

修改稿规定,我省实行孕期、产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和孕产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在农村育龄妇女中开展生殖健康定期检查和疾病筛查。

禁止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以及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为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孕妇所孕胎儿性别。

独生子女保健费将逐步提高

修改稿同时规定,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政府或街办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30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将开除

在法律责任方面,修改稿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多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弄虚作假,发现后拒不改正,造成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等情节严重的,都将给予开除处分;企业、事业单位其他人员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对不符合条件者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手术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生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资格。
还在刻舟求剑
呵呵,湖北这边,多生育一个就得开除了。果然北方的计划生育比较松散
现在就是这些吃国家粮得被工作管死了,其他人交了罚款就能生,这不一年收几百亿罚款吗。
还在刻舟求剑
某组织赶快完蛋吧。
计生委那么多人总不能喝西北风吧!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5-3-27 06:42
呵呵,湖北这边,多生育一个就得开除了。果然北方的计划生育比较松散
是的,确实如此
秦不留汉?
gaowuhuagong 发表于 2015-3-27 08:30
秦不留汉?
是的,它们只敢对汉人狠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5-3-27 06:42
呵呵,湖北这边,多生育一个就得开除了。果然北方的计划生育比较松散
我在武汉上的大学,当时除了我们这些东北河北人(都是独生子女)外,班上全是湖北本省的,印象中身边的,只有一个当阳一个麻城一个武汉是独生子,其他家里至少2个
我在武汉上的大学,当时除了我们这些东北河北人(都是独生子女)外,班上全是湖北本省的,印象中身边的, ...
哈哈,我在哈尔滨上的大学,班上同学,除了一个湖北和一个山东(家长都是公职人员,这点是关键),其他都不是独生子女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5-3-27 09:04
哈哈,我在哈尔滨上的大学,班上同学,除了一个湖北和一个山东(家长都是公职人员,这点是关键),其他都 ...
哈哈,看来独生子女都出省上学了
我龙东南的,从小到大身边小伙伴都是独生,下面农村可能双生多些
为什么大家要骂?原文说,修改独生子女条例,超生一个的降职,超生两个的才是开除。那原先的计生条例是怎么样的?现在是更严了还是更松了?
我大学在上海上的,班里一大半同学来自其他省份。除了2个同学家里是2胎外,其他全市独生子女, 包括甘肃四川这些地方。这是十几年前。

我工作的第一家单位有不少农民工,来自江苏湖南四川云南河南等地,大多是70后有少许80后。我问了不下15个,已经结婚生育的除了一个云南的都是只有一个孩子。这是04, 05年的事了.
所以说痛恨计生的大多都是国家公职人员
整天想着d完蛋的多半就是d员
应该是宽松了吧,以前超一个就开除了,现在变成二个了。
相当于给公职人员多生一个的机会了。
不会只是汉人吧?要么全民平等!
计划生育难道改不得
我在武汉上的大学,当时除了我们这些东北河北人(都是独生子女)外,班上全是湖北本省的,印象中身边的, ...
总是看到这种不着调的言论,您老都读过大学了,起码是二十岁甚至三十岁的人了吧?用二十多甚至三十年前的事情来看现在,刻舟求剑就是这个了
所以说痛恨计生的大多都是国家公职人员
整天想着d完蛋的多半就是d员
我相信在利益问题上屁股决定脑袋,所以认为网络计生党很多是计生系统的。
计划生育难道改不得
不是改不得,是阻力大。当年过路费改燃油税,反对声音最大的就是稽征系统,当时全国稽征系统也有几十万人(现在计生系统有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