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中国劳工中止同日企和解谈判 称对方无诚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12:57
http://world.huanqiu.com/article/2015-02/5671304.html

       2014年2月,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一年后,“二战中国劳工联合会”在京律师团召开记者会,宣布即日起中止与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的在法庭外和解谈判,中止原因是因对方谈判中“全无诚意”。律师团表示,中止庭外和解谈判并不影响开庭进程,并向北京晨报记者透露,目前诉讼材料已送达至两家被诉日企,案件有望在两个月内开庭审理。

  被告日企没有任何表态

  去年2月26日,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两家日本企业支付赔偿金,并在中日多家媒体上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当年3月18日,市一中院发布消息表示已受理此案。与此同时,劳工的代理律师康健也对外表示,原告数量从37人增至40人。

  此后一年间,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事件一直没有任何新进展,直到前日,40名中国劳工及遗属委托的律师团在京举行记者会,宣布中止与被告之一的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材料”)的和解谈判,原因是在此前的多轮谈判中,对方所谓的和解“全无诚意”。康健同时表示,本案的另一被告日企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自始至终未同律师团和劳工方面有任何接触,也没有任何表态。

  中方逐条批驳日企“谢罪书”

  康健告诉记者,在此前的日本诉讼期间也曾尝试“和解谈判”,不过一直没有实质进展。而当中国劳工在市一中院提起诉状并被受理的消息传出后,三菱材料方面开始与中国劳工代表接触,律师团也开始就承认罪行事实、谢罪、赔偿等问题与其展开对话。

  经过多轮谈判,三菱材料方面拿出一份和解《基本协议书》及几个附件文本,但中方律师团认为,对方在这些材料中“有避重就轻、偷换概念的现象,以期达到模糊进而掩盖历史回避并推卸法律责任的效果”。

  为了证明此说,律师团在会上宣读了《基本协议书》中的附件《谢罪书》,并逐条批驳。他们认为,这份名义上的《谢罪书》在内容上否认了三菱材料于战时通过奴役中国劳工攫取巨额利益,此外,还将给付赔偿金的表述为“向为最终整体解决问题而设立的中国劳工及其遗属的基金支付款项”,律师团认为,这种表述方法是故意回避“赔偿”的提法,从而逃避罪恶。

  律师团提出和解三原则

  中国劳工的律师团重申了其一贯坚持的有关和解的原则和立场。即,首先,必须承认二战期间对中国劳工犯下的全部罪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歪曲和掩盖;第二,必须向相关中国劳工及遗属真诚谢罪;第三,必须向相关中国劳工及遗属给予明确赔偿。“这三项基本原则不可撼动,绝无任何讨论余地。”康健说。

  律师团同时表示,至于赔偿金问题,则要在这三项基本原则获得满足的条件下才可以列入和解谈判内容,具体数额须适度体现对劳工及遗属的抚慰,以及对恶行的惩罚。

  律师团最后特别强调,“中止”并非“终止”,此事不会影响庭审期间法院主持的调解,因此不代表中方劳工及遗属就此关闭同日企谈判的大门。

  有望两个月内开庭审理

  前日的发布会吸引了众多日本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在记者提问环节,日本记者就谈判细节及赔偿金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

  北京晨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由于中日两国都是海牙送达公约成员国,因此自去年3月受理案件后,市一中院便依照相关约定向两家被告日企送达诉讼材料,同时还需给日企留出足够的答辩时间,据中方律师团掌握的消息,相关起诉材料已在去年第四季度送达两家日企手中。中方律师团表示,这起案件有望在两个月内开庭审理,具体日期还需等待法院通知。记者了解到,由于时间久远,很多当年的劳工都已离世,这40名起诉的原告中只有两名是劳工本人,且因年事已高,是否能够出庭还不得而知,不过此前律师团为老人制作了录像,并把整个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公证,以便开庭时能够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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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一年后,“二战中国劳工联合会”在京律师团召开记者会,宣布即日起中止与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的在法庭外和解谈判,中止原因是因对方谈判中“全无诚意”。律师团表示,中止庭外和解谈判并不影响开庭进程,并向北京晨报记者透露,目前诉讼材料已送达至两家被诉日企,案件有望在两个月内开庭审理。

  被告日企没有任何表态

  去年2月26日,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两家日本企业支付赔偿金,并在中日多家媒体上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当年3月18日,市一中院发布消息表示已受理此案。与此同时,劳工的代理律师康健也对外表示,原告数量从37人增至40人。

  此后一年间,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事件一直没有任何新进展,直到前日,40名中国劳工及遗属委托的律师团在京举行记者会,宣布中止与被告之一的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材料”)的和解谈判,原因是在此前的多轮谈判中,对方所谓的和解“全无诚意”。康健同时表示,本案的另一被告日企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自始至终未同律师团和劳工方面有任何接触,也没有任何表态。

  中方逐条批驳日企“谢罪书”

  康健告诉记者,在此前的日本诉讼期间也曾尝试“和解谈判”,不过一直没有实质进展。而当中国劳工在市一中院提起诉状并被受理的消息传出后,三菱材料方面开始与中国劳工代表接触,律师团也开始就承认罪行事实、谢罪、赔偿等问题与其展开对话。

  经过多轮谈判,三菱材料方面拿出一份和解《基本协议书》及几个附件文本,但中方律师团认为,对方在这些材料中“有避重就轻、偷换概念的现象,以期达到模糊进而掩盖历史回避并推卸法律责任的效果”。

  为了证明此说,律师团在会上宣读了《基本协议书》中的附件《谢罪书》,并逐条批驳。他们认为,这份名义上的《谢罪书》在内容上否认了三菱材料于战时通过奴役中国劳工攫取巨额利益,此外,还将给付赔偿金的表述为“向为最终整体解决问题而设立的中国劳工及其遗属的基金支付款项”,律师团认为,这种表述方法是故意回避“赔偿”的提法,从而逃避罪恶。

  律师团提出和解三原则

  中国劳工的律师团重申了其一贯坚持的有关和解的原则和立场。即,首先,必须承认二战期间对中国劳工犯下的全部罪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歪曲和掩盖;第二,必须向相关中国劳工及遗属真诚谢罪;第三,必须向相关中国劳工及遗属给予明确赔偿。“这三项基本原则不可撼动,绝无任何讨论余地。”康健说。

  律师团同时表示,至于赔偿金问题,则要在这三项基本原则获得满足的条件下才可以列入和解谈判内容,具体数额须适度体现对劳工及遗属的抚慰,以及对恶行的惩罚。

  律师团最后特别强调,“中止”并非“终止”,此事不会影响庭审期间法院主持的调解,因此不代表中方劳工及遗属就此关闭同日企谈判的大门。

  有望两个月内开庭审理

  前日的发布会吸引了众多日本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在记者提问环节,日本记者就谈判细节及赔偿金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

  北京晨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由于中日两国都是海牙送达公约成员国,因此自去年3月受理案件后,市一中院便依照相关约定向两家被告日企送达诉讼材料,同时还需给日企留出足够的答辩时间,据中方律师团掌握的消息,相关起诉材料已在去年第四季度送达两家日企手中。中方律师团表示,这起案件有望在两个月内开庭审理,具体日期还需等待法院通知。记者了解到,由于时间久远,很多当年的劳工都已离世,这40名起诉的原告中只有两名是劳工本人,且因年事已高,是否能够出庭还不得而知,不过此前律师团为老人制作了录像,并把整个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公证,以便开庭时能够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