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适合羁押人群如何做到事实上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点建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00:23
以前念书的时候几个月内被接连盗窃三辆自行车,案犯都是属于无法羁押的那一种。这种人只能抓了放,放了她就犯事儿,然后再抓,再放的死循环。
一般对于无法羁押的人群一般采取的是在家服刑的方式,然后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要向属地派出所报道,但是这样事实确实这些在家服刑的人员还是自由的,随时可以犯罪。所以我设想在现在采用一种电子脚镣,这种脚镣由通讯模块,定位模块构成,可以在嫌犯的家中设置电子围栏,只要检测到嫌犯离开电子围栏范围,便向属地的派出所报警,并实时传输位置信息。做到事实上的限制人身自由。只是将服刑地点由监狱改变为家庭。
当然这只是初步的想法有什么法律障碍或者需要什么立法支持大家可以畅所欲言。欢迎讨论以前念书的时候几个月内被接连盗窃三辆自行车,案犯都是属于无法羁押的那一种。这种人只能抓了放,放了她就犯事儿,然后再抓,再放的死循环。
一般对于无法羁押的人群一般采取的是在家服刑的方式,然后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要向属地派出所报道,但是这样事实确实这些在家服刑的人员还是自由的,随时可以犯罪。所以我设想在现在采用一种电子脚镣,这种脚镣由通讯模块,定位模块构成,可以在嫌犯的家中设置电子围栏,只要检测到嫌犯离开电子围栏范围,便向属地的派出所报警,并实时传输位置信息。做到事实上的限制人身自由。只是将服刑地点由监狱改变为家庭。
当然这只是初步的想法有什么法律障碍或者需要什么立法支持大家可以畅所欲言。欢迎讨论
不用这么麻烦 装个定位装置就好了
累进制量刑,三辆就快一千块了,再偷下去就要坐牢。
这个可以有,对于假释出狱,保外就医的,以及虽不羁押,但是限定行动自由的,可以发明这样一种电子镣铐。。。

实际上就是一种一旦安装就无法自我解除的定位器,定位器存储有划定区域,一旦超出划定区域者,立即无线报警。。。一旦暴力拆除也会报警。。。
我是来看LZ头像的。
不用建议,现在社区矫正就已经实行电子定位了,矫正监控中心可以实时查看矫正人员的位置,离开限制区域自动报警。当然,社区矫正由司法部门负责执行,不是公安。
你说的这个美国早就有了,不过中国要实现需要法律支持,我们的专家可是不好惹的,一说就是侵犯人权。
你说的这个美国早就有了,不过中国要实现需要法律支持,我们的专家可是不好惹的,一说就是侵犯人权。
慷慨激昂之前请看你楼上发言
累进制量刑,三辆就快一千块了,再偷下去就要坐牢。
我一辆都是几千块了,只是因为小偷有肺结核,心脏病。不能进监狱。
十年前本地有设立公安医院的说法,后来不知道为啥没消息了。
ghos 发表于 2015-1-17 22:44
十年前本地有设立公安医院的说法,后来不知道为啥没消息了。
这个不靠谱,以后有啥病了,就范点事儿。。。然后国家包治包好
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liuau 发表于 2015-1-17 20:34
我一辆都是几千块了,只是因为小偷有肺结核,心脏病。不能进监狱。
主要是不能进看守所。

真送到法院,法院还是敢判的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1-18 03:57
主要是不能进看守所。

真送到法院,法院还是敢判的
这种判了也没多大意义吧,只要不枪毙,不能收押,他们还会继续偷盗
ximalaya 发表于 2015-1-17 11:23
我是来看LZ头像的。
俺是来看层主签名图的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1-18 03:56
第七十六条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 ...
实践中有几个实施电子监控的?
2015-1-23 11:47 上传



内置氰化物的GPS植入胶囊

  此发明令人毛骨悚然,以至于德国专利局无法授予其专利权。当然,发明人的最初目的并不是为了杀人,他称该装置适合应用于恐怖分子、重案罪犯或者非法移民的身上。■
罚款最好,没钱做苦力去
借用神州网络潮语~~
弱弱地问句...
天朝法律有明文说明,罪犯甚么情况可以免执行监禁?

屁大的特区,是法庭判处监禁后,犯人甚么情况都要关.
有病就由政府医院治疗.


p.s.
想当年.........
到政府医院治牙患,等候中.....
一群狱警押着几名犯人来到,竟然优先!
我可是每个月都付医疗供款的!
護士答:人家是预约排期的呀.
谁个白痴会知道自己那个时候牙痛?
三个小时后.....
医生花了三分钟检查,两分钟填写病假证明.
所以,我的家人通通都不享受这种医疗福利.

盗火者四世 发表于 2015-1-22 20:19
实践中有几个实施电子监控的?
你不是说需要法律支持吗?这不有法律支持嘛。

实践,实践你没经历不意味着没有。


这个已经有了,你前段时间没听新闻吗?魔都部分区县警察已经开始使用了,相当软禁,离开范围或者私自拆掉设备,就会自动报警,里面有张SIM卡。

这个已经有了,你前段时间没听新闻吗?魔都部分区县警察已经开始使用了,相当软禁,离开范围或者私自拆掉设备,就会自动报警,里面有张SIM卡。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
别和我争,孕妇就不说啦,哺乳期妇女和严重疾病嘛,看守所医生常拿着这条外加看守所条例跟我们推责任、出难题。
我也承认,有人拿着这条和我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除非七年以上重罪,不然看守所就是大爷。体检那关侦查机关跟过鬼门关样的胆战心惊。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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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和我争,孕妇就不说啦,哺乳期妇女和严重疾病嘛,看守所医生常拿着这条外加看守所条例跟我们推责任、出难题。
我也承认,有人拿着这条和我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除非七年以上重罪,不然看守所就是大爷。体检那关侦查机关跟过鬼门关样的胆战心惊。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1-18 03:57
主要是不能进看守所。

真送到法院,法院还是敢判的
法院倒是敢判,关键是监狱敢不敢收的问题。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1-23 14:58
你不是说需要法律支持吗?这不有法律支持嘛。

实践,实践你没经历不意味着没有。
谢谢你的条文,实践中确实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