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副校长车祸续:货车司机起诉杭州交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26:41
浙大副校长车祸续:货车司机起诉杭州交警

车祸现场车祸现场
  据新安晚报今日消息,安徽籍大货车司机汪国财已经正式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浙大副校长车祸案一事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起诉杭州交警部门,要求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年6月12日,浙大副校长吴平驾驶一辆奥迪轿车,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出口处与汪国财驾驶的货车相撞,事故导致吴平当场身亡。

  事发监控显示,吴平驾驶的奥迪车在临近错过高速下口时突然变道。

  交警部门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称,奥迪轿车变道是引发事故原因,大货车超载、制动系统问题加重了事故后果,当时汪国财一方表示异议。

  去年9月3日,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称,吴平负主要责任,汪国财负次要责任,并对汪国财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悉,拱墅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事故发生全过程


  记者连线货车司机汪国财:尊重死者,但想讨个说法

  货车司机汪国财刚刚接受了本网记者的连线采访。

  汪国财说,该案原本原告是3个,除了当事司机,还有货车的两个业主,也即货车的挂车和牵引车的所属公司。但杭州拱墅法院经审查后,受理了汪国财一人的起诉,两家公司的起诉未予受理。

  汪国财说,他是去年12月22日来杭州起诉杭州交警的,今年1月2日收到法院快递来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法院要求他在7天之内缴纳诉讼费,否则算撤诉。

  “就算我的车子超载、刹车制动不好,我认为这与该起事故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我不应该承担次要责任。”汪国财说,事故中吴平已经不幸离世,他也尊重死者,但对事故责任,他需要讨一个说法。

  “这不是钱的问题,钱保险公司都会理赔。”汪国财表示。

  此外,汪国财称对交警部门出具的司法鉴定中超载一说也持有异议,称事发时车辆没有超载。“这是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称出来的重量,我不能认可。”

  据悉,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后,汪国财因超载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6分,因刹车制动不合格,被处以200元罚款。

http://news.sina.com.cn/c/2015-01-04/191031358746.shtml浙大副校长车祸续:货车司机起诉杭州交警

车祸现场车祸现场
  据新安晚报今日消息,安徽籍大货车司机汪国财已经正式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浙大副校长车祸案一事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起诉杭州交警部门,要求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年6月12日,浙大副校长吴平驾驶一辆奥迪轿车,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出口处与汪国财驾驶的货车相撞,事故导致吴平当场身亡。

  事发监控显示,吴平驾驶的奥迪车在临近错过高速下口时突然变道。

  交警部门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称,奥迪轿车变道是引发事故原因,大货车超载、制动系统问题加重了事故后果,当时汪国财一方表示异议。

  去年9月3日,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称,吴平负主要责任,汪国财负次要责任,并对汪国财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悉,拱墅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事故发生全过程


  记者连线货车司机汪国财:尊重死者,但想讨个说法

  货车司机汪国财刚刚接受了本网记者的连线采访。

  汪国财说,该案原本原告是3个,除了当事司机,还有货车的两个业主,也即货车的挂车和牵引车的所属公司。但杭州拱墅法院经审查后,受理了汪国财一人的起诉,两家公司的起诉未予受理。

  汪国财说,他是去年12月22日来杭州起诉杭州交警的,今年1月2日收到法院快递来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法院要求他在7天之内缴纳诉讼费,否则算撤诉。

  “就算我的车子超载、刹车制动不好,我认为这与该起事故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我不应该承担次要责任。”汪国财说,事故中吴平已经不幸离世,他也尊重死者,但对事故责任,他需要讨一个说法。

  “这不是钱的问题,钱保险公司都会理赔。”汪国财表示。

  此外,汪国财称对交警部门出具的司法鉴定中超载一说也持有异议,称事发时车辆没有超载。“这是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称出来的重量,我不能认可。”

  据悉,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后,汪国财因超载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6分,因刹车制动不合格,被处以200元罚款。

http://news.sina.com.cn/c/2015-01-04/191031358746.shtml
是需要有个说法
支持下司机吧,讨生活的不容易,这个校长确实找死,
支持下司机吧,讨生活的不容易,这个校长确实找死,
高速突然变道,边上又是大货,不出事是运气,出事是正常。
此外,汪国财称对交警部门出具的司法鉴定中超载一说也持有异议,称事发时车辆没有超载。“这是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称出来的重量,我不能认可。”
——感觉这个是对的,当事人不在场,这个怎么算呢?

而且,如果不能证明“未超重、制动合格”情况下事故可以避免,那么从逻辑上不能以此要求货车司机担责。
感觉,如果货车确实存在上述问题,应该另案处罚。
支持下司机吧,讨生活的不容易,这个校长确实找死,
谁讨生活容易?
高速突然变道,边上又是大货,不出事是运气,出事是正常。
昨天在上次出事的高速的口子,我们也发现变道晚了,边上有个大货车,不敢强行变道,多走了三个口子下了高速绕回来,活生生的例子在眼前
超载,制动不足肯定也是有影响的。这也是对超载的大卡们一个提醒和警告。支持警方
谁讨生活容易?
浙大副校长,讨生活容易。我不是说仇视富人什么的,只是这事,一来确实是副校长自己作死,2来出事后双方相互动用的关系真的不是一个级别,如果不是有视频,闹这么大,可能就不是次要责任这么简单了。您可以不同意我,请您理性讨论
casinoking 发表于 2015-1-4 23:20
超载,制动不足肯定也是有影响的。这也是对超载的大卡们一个提醒和警告。支持警方
如果不超载,正常制动仍然会导致同样的车毁人亡,只是压得更扁。那就不是“肯定也是有影响”
虽然我也是杭州人,但是我想说,起诉得好!
既然超载了,就要负次要责任。因为没有超载,惯性小些,相对而言就撞得轻些。
而且从主观意识看,明知超载容易导致事故还超载,本身就是故意了,负个次要责任算是烧高香了。
一开始霉体可以说是全面指责货车司机。幸亏有视频作证
既然超载了,就要负次要责任。因为没有超载,惯性小些,相对而言就撞得轻些。
而且从主观意识看,明知超载 ...
就这个事故而言,与大车超载与否无关。纯粹小车自己违章。
考虑对方死亡,大货车有点问题都要承担点的,何况超载那是常事,刹车不好的也多的是,俺当年手下也管过500部大型车辆的,车况绝对比那帮子个体户好。
现在的市场管理体制,就是劣币驱逐良币,大家伙是物流业的都明白,企业做不过个体户啊,不管你是国企私企还是外企。魔都集卡行业1000多家企业近2000部集卡,余下几万部都是外来个体户,闹事集会的不是什么职工,都是个体户啊,所以当初协商根本就不是工潮加薪,而是取消部分收费。
无他,个体户执法成本高,油水多。都是大企业垄断,谁会鸟地方交警和陆管?俺办事可以直接到后楼找科长,个体户没熟人介绍能行?俺这里几十吨重卡超载200公斤被查,这是地磅误差范围啊,个体户超载十几吨呢?所以大企业趴下了。一亲戚物流公司,集卡全部卖给个体,也玩不动了。
就这个事故而言,与大车超载与否无关。纯粹小车自己违章。
小车违章没错,已经是主要责任了。
货车如果没有超载,事故的次要责任还能商榷。但是大货车司机明知超载而上路,主观上已经存在过错,这次要责任是怎么也脱不了的。
就我说,谁引发的谁负责任,别他妈的扯淡什么主要次要。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小车违章没错,已经是主要责任了。
货车如果没有超载,事故的次要责任还能商榷。但是大货车司机明知超载 ...
此外,汪国财称对交警部门出具的司法鉴定中超载一说也持有异议,称事发时车辆没有超载。“这是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称出来的重量,我不能认可。”

  据悉,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后,汪国财因超载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6分,因刹车制动不合格,被处以200元罚款。

货车司机不认可自己的车超载。
此外,汪国财称对交警部门出具的司法鉴定中超载一说也持有异议,称事发时车辆没有超载。“这是在我不在场 ...
货车司机想把次要责任也去掉,当然要不认可自己超载了。
副校长的驾驶方式导致自己车祸死亡并不冤枉,是主要责任者之一。我看还有之二,就是高速管理部门。就像前面有网友也错过该路口一样,这个地方的标识应该是有极大的问题,应该也负主要责任。
bokei 发表于 2015-1-5 11:43
货车司机想把次要责任也去掉,当然要不认可自己超载了。
法律是讲究程序正义的,如果没有证据确认超载,就是没有超载。

司机所说的本人不在现场的超载取证无效,这点不清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但如果确实如司机所说的,那判决中超载的判决依据就不存在了
bokei 发表于 2015-1-5 10:49
小车违章没错,已经是主要责任了。
货车如果没有超载,事故的次要责任还能商榷。但是大货车司机明知超载 ...
关键是这个货车超载的判定是否符合事实
货车司机想把次要责任也去掉,当然要不认可自己超载了。

有没有超载法院判定了再说。
现在司机不认可,并且称重时司机本人不在现场,这里有漏洞的。
cxfree 发表于 2015-1-5 11:58
法律是讲究程序正义的,如果没有证据确认超载,就是没有超载。

司机所说的本人不在现场的超载取证无效 ...
超载取证跟司机在不在场有啥关系?取证拿的是现场的证据,除了货车司机这个人证,还有现场的物证,而司法鉴定是根据证据来做的,即使司机本人说没有,还有现场的证据呢。

至于司机人认不认可这个司法鉴定,这个不影响司法鉴定的效力。作为司机应该是另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能做出不是超载的鉴定结果,可能还可以能用来质疑之前的鉴定。但是最终还是要看法官相信哪方面。



仰望天堂 发表于 2015-1-5 12:23
有没有超载法院判定了再说。
现在司机不认可,并且称重时司机本人不在现场,这里有漏洞的。


有啥漏洞……司法鉴定已经根据现场证据做出司机超载的报告,鉴定不是随便找个人说,本身是要根据证据做出的。
而且现场取证什么时候需要其中一方在场确认了?难道没有当事人确认的证据就无效?只要这个证据是合法取得,是否经当事人确认并无影响。
而这里看,司机本人以自己称重时不在现场为由,去认定这个超载证据是非法取得的,缺乏说服力。

仰望天堂 发表于 2015-1-5 12:23
有没有超载法院判定了再说。
现在司机不认可,并且称重时司机本人不在现场,这里有漏洞的。


有啥漏洞……司法鉴定已经根据现场证据做出司机超载的报告,鉴定不是随便找个人说,本身是要根据证据做出的。
而且现场取证什么时候需要其中一方在场确认了?难道没有当事人确认的证据就无效?只要这个证据是合法取得,是否经当事人确认并无影响。
而这里看,司机本人以自己称重时不在现场为由,去认定这个超载证据是非法取得的,缺乏说服力。
有啥漏洞……司法鉴定已经根据现场证据做出司机超载的报告,鉴定不是随便找个人说,本身是要根据证据做 ...

我不知道超载认定取证是不是需要驾驶员本人在场确认,现在驾驶员不正是不认可鉴定结果嘛,等法院判了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