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疆宗教事务条例: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3:55:33
“不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依法治疆,立法是基础,要先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是将宗教工作纳入发挥法治化管理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疆方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推进新疆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谈起刚刚通过的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明成说,“当前,面对新疆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特别是宗教领域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修订和通过这个条例,无论是推进法治新疆建设,还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都具有特殊重要性和深远的影响。”
      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于1994年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至今已有20年时间。20年来,宗教事务工作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连的问题,利用互联网、QQ、微信平台等传播暴恐视频和宗教极端思想的问题,利用宗教干涉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等问题。如何应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充分发挥法制的引领规范作用。
      修订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在法治层面充分体现了“保护和打击”两方面的内容。依法保护的是信教群众的合法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坚决打击的是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破坏。
      修改稿贯穿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了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主要精神和基本原则。对自治区在维护社会稳定、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凝练出的实践经验做了吸收。
      针对我区宗教领域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问题、信教公民个人在公共场所进行宗教活动、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出版物管理、管控互联网传播宗教极端音频视频、去极端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主要问题作了回应。特别是针对去极端化,把中央、自治区已经明确的基本原则、主要精神和重大举措以及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活动的指导性文件,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都以法的形式作了明确,写入具体条款。
      条例在总则中就落实宪法“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作了规定,同时贯彻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
      条例重点突出地方立法特点,务求实现良法善治。此次条例新增条款18条,重点从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补充修订,积极规范宗教事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针对我区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特别是在宗教领域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从健全和完善宗教的地方性立法入手,对很多尚未明确的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突出条例的规范引领作用。
      “通过这部条例,简洁直白地告诉各族群众,在宗教问题上,哪些行为合法,应当依法保护;哪些行为非法,应当制止;哪些能做,那些不能做。”马明成说。
      针对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条例增设具体条款进行规范,做到在处置层面既有政策规定,更有具体法律依据。针对“三股势力”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各种现代传媒和媒介进行渗透破坏的实际,条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从地方立法角度,积极封堵和严厉打击这些新出现的犯罪方式。
      对原先法律责任含糊的,新增法律责任10条,作了进一步明确。例如,对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网站,不仅要没收设备,关闭网站,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网站的刑事责任。(李敏
http://zm10.sm.cn/?src=http%3A%2F%2Fxj.people.com.cn%2Fn%2F2014%2F1128%2Fc188514-23047754.html&uid=ae871a404d42d68ff2c3811c2ce21d2f&hid=1c67b71cee61fcdb5a5592c70c1c0af7&pos=1&cid=9&pi=&di=&time=1417313560387&from=click&restype=1&pagetype=0000104000008402
“不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依法治疆,立法是基础,要先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是将宗教工作纳入发挥法治化管理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疆方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推进新疆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谈起刚刚通过的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明成说,“当前,面对新疆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特别是宗教领域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修订和通过这个条例,无论是推进法治新疆建设,还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都具有特殊重要性和深远的影响。”
      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于1994年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至今已有20年时间。20年来,宗教事务工作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连的问题,利用互联网、QQ、微信平台等传播暴恐视频和宗教极端思想的问题,利用宗教干涉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等问题。如何应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充分发挥法制的引领规范作用。
      修订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在法治层面充分体现了“保护和打击”两方面的内容。依法保护的是信教群众的合法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坚决打击的是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破坏。
      修改稿贯穿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了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主要精神和基本原则。对自治区在维护社会稳定、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凝练出的实践经验做了吸收。
      针对我区宗教领域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问题、信教公民个人在公共场所进行宗教活动、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出版物管理、管控互联网传播宗教极端音频视频、去极端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主要问题作了回应。特别是针对去极端化,把中央、自治区已经明确的基本原则、主要精神和重大举措以及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活动的指导性文件,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都以法的形式作了明确,写入具体条款。
      条例在总则中就落实宪法“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作了规定,同时贯彻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
      条例重点突出地方立法特点,务求实现良法善治。此次条例新增条款18条,重点从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补充修订,积极规范宗教事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针对我区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特别是在宗教领域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从健全和完善宗教的地方性立法入手,对很多尚未明确的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突出条例的规范引领作用。
      “通过这部条例,简洁直白地告诉各族群众,在宗教问题上,哪些行为合法,应当依法保护;哪些行为非法,应当制止;哪些能做,那些不能做。”马明成说。
      针对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条例增设具体条款进行规范,做到在处置层面既有政策规定,更有具体法律依据。针对“三股势力”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各种现代传媒和媒介进行渗透破坏的实际,条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从地方立法角度,积极封堵和严厉打击这些新出现的犯罪方式。
      对原先法律责任含糊的,新增法律责任10条,作了进一步明确。例如,对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网站,不仅要没收设备,关闭网站,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网站的刑事责任。(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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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关键,移民实边是自古以来的好传统。当地居民要想办法转移出来,就像打工潮一样,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看丫的闹?

晚啦

说说而已,卡菲勒还真能翻天?赤朝不倒绿教不完
好,坚决拒绝法外之地。
F8F 发表于 2014-11-30 10:35
说说而已,卡菲勒还真能翻天?赤朝不倒绿教不完

照这么说赤旗覆盖之外的地方就没有绿教了,大欧罗巴斯坦欢迎你。
叫国家先把宪法中的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执行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