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吴冠希事件调解未达共识 望友好协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00:20:03
http://sports.sina.com.cn/cba/2014-11-06/22237399870.shtml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1月6日消息,在上海队参加揭幕战当天,上海队被篮协告知因为吴冠希的注册手续不全不能出战。上海队此后发表声明直指篮协不作为,称吴冠希已与奥神解除合同,属于自由球员,并且吴冠希已经通过了体测并参加了季前赛。北京队之后也发表声明表明今夏与奥神的6人转会协议中包含吴冠希,吴冠希的签约权应属于北京。奥神队也委托律师向篮协提交了律师函,表明吴冠希和奥神并没有解除合同。昨天,上海队再次召开发布会,声明吴冠希属于自由球员,并且宣称篮协没有权利拒绝吴冠希注册。至今,关于吴冠希的身份问题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今晚,中国篮协相关负责人也就此事做出了官方回应,内容如下:

  “吴冠希注册争议发生后,中国篮协在北京召集争议各方进行调解,但遗憾的是,各方未能达成共识。中国篮协近期分别收到了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和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对吴冠希注册资格主张的来函。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继续坚持主张对吴冠希拥有注册权。北京首钢则强调:“根据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与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双方于2014年8月13日签署的《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关于男篮队员永久转会协议》,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将孙悦、黄海贝、张松涛、李伟、吴冠希、张家铭六名运动员永久转会到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由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在中国篮协进行注册,并代表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参加全国各级、各类比赛”。

  针对CBA联赛成员之间就吴冠希注册的争议,中国篮协已分别予以回函,希望各俱乐部从CBA联赛大局出发,尽快就此事进行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相关俱乐部申请,中国篮协将根据《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第一百零三条,对此事继续进行调解或裁决。

  此外我们也收到了奥神篮球俱乐部递送的律师函,奥神在律师函中强调,奥神与吴冠希的合同继续有效,并表示将启动法律程序,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中国篮协希望各俱乐部能够从球员利益出发,尽快协商解决此事,让吴冠希能尽快回到赛场上打球。”

  (贾磊)http://sports.sina.com.cn/cba/2014-11-06/22237399870.shtml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1月6日消息,在上海队参加揭幕战当天,上海队被篮协告知因为吴冠希的注册手续不全不能出战。上海队此后发表声明直指篮协不作为,称吴冠希已与奥神解除合同,属于自由球员,并且吴冠希已经通过了体测并参加了季前赛。北京队之后也发表声明表明今夏与奥神的6人转会协议中包含吴冠希,吴冠希的签约权应属于北京。奥神队也委托律师向篮协提交了律师函,表明吴冠希和奥神并没有解除合同。昨天,上海队再次召开发布会,声明吴冠希属于自由球员,并且宣称篮协没有权利拒绝吴冠希注册。至今,关于吴冠希的身份问题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今晚,中国篮协相关负责人也就此事做出了官方回应,内容如下:

  “吴冠希注册争议发生后,中国篮协在北京召集争议各方进行调解,但遗憾的是,各方未能达成共识。中国篮协近期分别收到了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和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对吴冠希注册资格主张的来函。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继续坚持主张对吴冠希拥有注册权。北京首钢则强调:“根据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与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双方于2014年8月13日签署的《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关于男篮队员永久转会协议》,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将孙悦、黄海贝、张松涛、李伟、吴冠希、张家铭六名运动员永久转会到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由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在中国篮协进行注册,并代表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参加全国各级、各类比赛”。

  针对CBA联赛成员之间就吴冠希注册的争议,中国篮协已分别予以回函,希望各俱乐部从CBA联赛大局出发,尽快就此事进行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相关俱乐部申请,中国篮协将根据《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第一百零三条,对此事继续进行调解或裁决。

  此外我们也收到了奥神篮球俱乐部递送的律师函,奥神在律师函中强调,奥神与吴冠希的合同继续有效,并表示将启动法律程序,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中国篮协希望各俱乐部能够从球员利益出发,尽快协商解决此事,让吴冠希能尽快回到赛场上打球。”

  (贾磊)
通过这几年的种种
老姚也该把自身的光环给卸掉了
烂协能不能行了,活稀泥到何时。
这事很好办,他与奥神的合同还有效不,有效,乖乖的去北京,无效,愿意去哪都行。
烂协敢不敢在最短时间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要打官司,那就打,打几年都打。什么维护球员利益,什么都不能比法大!
colt2008 发表于 2014-11-7 17:51
通过这几年的种种
老姚也该把自身的光环给卸掉了
特别是今年.折腾的简直不象话了.
足球不行,现在篮球也不行了
上海给篮协律师函全文 详解四大焦点问题
http://sports.sina.com.cn/cba/2014-11-09/10377402768.shtml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1月9日,上海俱乐部公开了此前给篮协发去的律师函,在律师函中,上海俱乐部的代理律师清楚的诠释了四大焦点问题,其中包括,吴冠希和奥神之间的合同问题,以及吴冠希在中国篮协的注册手续。

  以下问上海俱乐部给中国篮协发去的律师函全文——

  关于:吴冠希球员注册事宜

  我们作为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篮球”或“我们客户”)的代理律师,就题述事宜向贵会致送本律师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贵会制订并颁布的规则制度,以及我们客户说明的相关事实和情况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就贵会于2014年11月6日出具的《中国篮球协会关于吴冠希注册资格有关事宜报告及函件的回复》(篮球字[2014]653号,以下简称“篮协回复”),我们根据东方篮球的委托,特此向贵会说明下述事宜:

  一、有关北京奥神退出贵会注册事宜

  (1)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奥神”)已于2005年经贵会批准退出注册,其不受贵会制订的规则制度的约束,同时,其也不享有贵会制订的规则制度所赋予的经贵会注册的俱乐部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球员注册、球员交流等方面的权利。

  二、有关吴冠希先生与北京奥神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事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等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无须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的该项法定权利,不会因为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合同中的约定而被排除或丧失。

  (3)吴冠希先生(中国公民)与北京奥神之间的雇佣关系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4)根据吴冠希的代理律师于2014年8月12日向北京奥神出具的律师函,载明其经吴冠希先生授权,特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吴冠希先生与北京奥神的劳动关系。

  根据北京奥神的代理律师于2014年8月22日向吴冠希先生出具的律师函,其确认北京奥神已于2014年8月18日收到吴冠希先生委托代理律师发送的上述律师函。

  (5)根据上述规定与事实,吴冠希先生与北京奥神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依法解除。吴冠希先生有权与东方篮球之间根据贵会制订的《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国内球员聘用合同》(以下简称“篮协球员合同”)签署篮协球员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吴冠希先生与北京奥神之间可能产生的争议,均不会影响吴冠希先生与北京奥神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事实;亦不应妨碍吴冠希先生与东方篮球之间签署篮协球员合同,或妨碍东方篮球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贵会办理吴冠希先生的球员注册。

  三、有关吴冠希先生的球员注册事宜

  (6)根据贵会于2014年7月1日颁布并执行的《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第50条的规定:俱乐部、篮球队一经中国篮协批准退出注册、其所属教练员和运动员便自动获得自由球员的身份,不受劳动合同期限约束,可自主选择新的俱乐部。同前所述,北京奥神早已于2005年经贵会批准退出注册。据此,即使不考虑吴冠希先生与北京奥神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依法解除的事实,北京奥神所属的运动员(包括吴冠希先生等)亦已自动获得自由球员的身份,可自主选择新的俱乐部。

  (7)基于上述规定与事实情况,经吴冠希先生与东方篮球友好协商,双方已经签署了篮协球员合同。东方篮球也已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贵会提交了为吴冠希先生办理球员注册所需的全部文件。在此情况下,贵会应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准吴冠希先生的球员注册。

  四、有关北京奥神与北京首钢之间的球员转会事宜

  (8)篮协回复中提及了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以下简称“北京首钢”)于2014年11月6日向贵会提交的函件,强调根据北京奥神与北京首钢于2014年8月13日签署的关于男篮队员的永久转会协议,吴冠希等六名运动员的注册权已由北京奥神转给北京首钢(以下简称“首钢声明”)。

  (9)如上所述,北京奥神已经退出注册,其不享受对其所属运动员在贵会注册的权利,因此,首钢声明中所述的北京奥神已经将该等“注册权利”转让给北京首钢并无依据,亦不符合贵会的规则制度。

  (10)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因此,未经吴冠希先生同意,北京奥神与北京首钢均不能通过双方之间的协议,限制吴冠希先生自主选择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权利。

  (11)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46条的规定,俱乐部必须与所属运动员或运动员监护人签署试训合同或聘用合同。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57条的规定,俱乐部为运动员办理年度注册审核时须提交《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信息列表》、《中国篮球协会国内运动员注册表》以及本年度由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原件。

  据我们所知,吴冠希先生从未与北京首钢签署试训合同或聘用合同。因此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北京首钢无权,亦不能为吴冠希先生在贵会办理球员注册手续。

  (12)北京奥神与北京首钢之间就球员转会的约定,以及该双方之间就该等约定可能产生的争议,均不会影响吴冠希先生与北京奥神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事实;亦不应妨碍吴冠希先生与东方篮球之间签署篮协球员合同,或妨碍东方篮球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贵会办理吴冠希先生的球员注册。

  鉴于上述,我们代表东方篮球恳请贵会能够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会制订的规则制度的规定,以及上述事实情况,尽快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准吴冠希先生的球员注册。

  上述不构成对我们客户的任何权利的放弃,所有权利均在此保留。

  何凡律师 / 胡基律师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新体)
自由高地大本营 发表于 2014-11-10 12:13
足球不行,现在篮球也不行了
不是天天看CBA的人,偶尔看一次,真不知道这是中国职业篮球联赛了。
特别是今年.折腾的简直不象话了.
所以在我眼里
他比老王低半档
不是天天看CBA的人,偶尔看一次,真不知道这是中国职业篮球联赛了。
偶尔一看。没法坚持看完…不如看点电影。体育新闻看到什么联赛开赛啊之类的都觉得莫名其妙——这就开始了?
colt2008 发表于 2014-11-10 14:58
所以在我眼里
他比老王低半档
老王虽然说在那一年犯了重大原则错误,可是回来后在八一队和国家队勤勤恳恳的打球。就这个态度比姚明就是要高。
老王虽然说在那一年犯了重大原则错误,可是回来后在八一队和国家队勤勤恳恳的打球。就这个态度比姚明就是 ...
等老男孩正式退役了
就给他写点东西顺便纪念青春~
colt2008 发表于 2014-11-10 15:40
等老男孩正式退役了
就给他写点东西顺便纪念青春~
大致已经退役了吧。
期待佳作,共怀念~~
大致已经退役了吧。 期待佳作,共怀念~~
木有呢~
还是八一注册球员兼助理教练~
微笑Su-27 发表于 2014-11-10 17:51
大致已经退役了吧。
期待佳作,共怀念~~
自己想退 球队不让

这奇葩 也就在cba的81能见着
qqweee 发表于 2014-11-11 02:37
自己想退 球队不让

这奇葩 也就在cba的81能见着
没办法啊.老的太老了,年轻的没几个行的.下一次奥运会,我看最多进前十六了.
老王虽然说在那一年犯了重大原则错误,可是回来后在八一队和国家队勤勤恳恳的打球。就这个态度比姚明就是 ...
我倒有点同情他当时的行为,就是为了自己得到休息和更好的训练,不参加一些并不重要的比赛罢了,而且有他没他,当时中国都能保证夺冠。主要是沟通的问题,事情闹大了,闹僵了,双方骑虎难下了
一切尽在掌握中 发表于 2014-11-13 14:00
我倒有点同情他当时的行为,就是为了自己得到休息和更好的训练,不参加一些并不重要的比赛罢了,而且有他 ...
回到帖子主题吧.吴冠希的事情基本结束了,吴冠希以后和篮球基本没缘了.小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姚老板还是老老实实的培养青年队去吧.
回到帖子主题吧.吴冠希的事情基本结束了,吴冠希以后和篮球基本没缘了.小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姚老板还是老 ...
那就应该叫做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一切尽在掌握中 发表于 2014-11-17 11:41
那就应该叫做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以后没人敢和你大鲨鱼交流球员了.不管是台面上还是台面下,这样玩,等于自己把自己给玩死了.
一切尽在掌握中 发表于 2014-11-13 14:00
我倒有点同情他当时的行为,就是为了自己得到休息和更好的训练,不参加一些并不重要的比赛罢了,而且有他 ...
篮协毁人不倦
人家职业生涯刚起步 季前赛本身就是要磨合战术 回来打了比赛怎么可能再回去打上首发
py25272931 发表于 2014-11-10 15:36
老王虽然说在那一年犯了重大原则错误,可是回来后在八一队和国家队勤勤恳恳的打球。就这个态度比姚明就是 ...
王治郅当年的事情就是犯傻,被经纪人忽悠了。

他情商太低,不会处事。其实留在NBA打球,不代表中国参加一些国际比赛,这根本不是个事情。姚明、巴特尔都这么干过。巴特尔还在王治郅之前这么干的。但是这些人都处理的很好。都没发展成新闻,就是正常事情,公众都不知道就处理过去了。

就王治郅,把一个小事情,给闹成一个大新闻,最后还是原则错误。。。。。。
一切尽在掌握中 发表于 2014-11-13 14:00
我倒有点同情他当时的行为,就是为了自己得到休息和更好的训练,不参加一些并不重要的比赛罢了,而且有他 ...
当年是经纪人使坏。

事情本来很小。巴特尔也这么干过。巴特尔怎么处理的?他先跟国内沟通,通过记者先吹风,然后他在协调队里和篮协。等篮协商量完,决定同意巴特尔不回来了,他再通过记者造势,说希望篮协体谅巴特尔不容易,给他个适应NBA的机会,这样对中国对篮球都有利啥的。此时,篮协在出面表态,说巴特尔如果需要,可以向篮协提出,领导会为他考虑的。最后巴特尔再出来说:我想代表国家出战,但是也有切实困难。篮协体谅我,我很感激。我会考虑是否提出申请。。。。。过几天,篮协有说一声:巴特尔申请了,我同意了。。。。记者再拍个马屁:领导体恤巴特尔,真好。。。。。巴特尔再出来感谢。。。。。

一切都很狗屎,都很没新闻点,都让大家根本不想看。但是,事情解决的很顺利。

而王治郅是:我决定不回来!你们必须同意!这是把队伍和篮协都晾那里了。

81队和篮协当年的表态多软呀:只要你回来,承认个错误,一切好商量!简单的说:给篮协个面子,这事就过去。。。。。而王的回答是:我就不会去!你们必须现在公开服软。。。。。。。

于是事情就没法解决了。

其实后来王回来,也就是承认个错误。即没有封杀,也没有上军事法庭,说句我错了就接着打球了。。。。。就是给篮协和81队一个台阶的事情而已。

而王治郅当年的做法,就是经纪人为了100%控制他而操作的。王跟国内闹翻,就只能100%依靠美国经纪人,就只能继续给他挣钱。他动机明确,而王治郅居然也听了。。。。。。这就是王治郅情商太低。
py25272931 发表于 2014-11-10 12:43
上海给篮协律师函全文 详解四大焦点问题
http://sports.sina.com.cn/cba/2014-11-09/10377402768.shtml
...
看了这个,上海真是作死了。


太荒谬了。

居然认为球员合同提前30天发个通知就能解除。把民事合同混同为特殊的劳动合同,然后阴险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切真是好算盘。
wangpeng0207 发表于 2014-11-18 17:38
看了这个,上海真是作死了。
      普通劳动合同和竞业合同之间的区别啊。奥神完全可以拿竞业合同来压死吴冠希的。当年的孙悦事情还没过去几年。反正吴冠希和篮球基本上没缘分了。现在就看上海队怎么踢走吴冠希的。否则奥神不会这么轻易解决这个事情的。
wangpeng0207 发表于 2014-11-18 17:26
王治郅当年的事情就是犯傻,被经纪人忽悠了。

他情商太低,不会处事。其实留在NBA打球,不代表中国参 ...
    错归错,回来后不一直在八一队兢兢业业的打球。
wangpeng0207 发表于 2014-11-18 17:37
当年是经纪人使坏。

事情本来很小。巴特尔也这么干过。巴特尔怎么处理的?他先跟国内沟通,通过记者先 ...
确实是这样,四个人”巴特尔、姚明、王治郅、易建联“前两者尤其是姚明都很会处理人际关系,后两位这方面是明显弱点。
看着吴冠希,老是读成陈冠希。
py25272931 发表于 2014-11-18 17:54
错归错,回来后不一直在八一队兢兢业业的打球。
所以说,当年何必闹这么大。。。。。。。他球风很好,打球的智商也挺高。就是可能生活环境,从小长在运动队里,接触的人太少。因此情商不高。

他犯的错,姚明和巴特尔就根本不会犯。

更可惜的是,当年他的要求不过是不参加一些不重要的比赛,然后去全力准备NBA。这是很正常的选择,同时很多例子已经证明,篮协是会接受这个要求的。这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也不应该成为一个事情。他就是太单纯,听经纪人说:我是为你好。然后就信了,就让经纪人挖坑给害了。
py25272931 发表于 2014-11-18 17:46
普通劳动合同和竞业合同之间的区别啊。奥神完全可以拿竞业合同来压死吴冠希的。当年的孙悦事情还没 ...
欧洲的劳动保护法规更多,但是从来没有一个球员能用劳动法规去解约的。

比如小罗、梅西等球星,都是俱乐部用多少亿的钱买回来的,身上都背着大合同。他们要是提前30天发个通知就能随时解除合同,那俱乐部肯定疯了。。。。。。

而且以后没有俱乐部会支付转会费了。想要谁了,直接告诉那个球员:买你的话转会费好几千万,太贵了。你发个通知解除合同,我给你200万签字费。然后你作为自由球员和我签约。。。。。。

这么神奇的思路,让人无语呀。
bjkk 发表于 2014-11-18 19:33
确实是这样,四个人”巴特尔、姚明、王治郅、易建联“前两者尤其是姚明都很会处理人际关系,后两位这方面 ...
运动员在场外确实表现很不一样。世界各国都如此。

就说篮球吧。湖人的奥尼尔和科比就是两个极端。奥尼尔滑的跟泥鳅一样,而科比。。。。。就是个傻小子。

像科比的强奸案,闹的全美轰动,经年累月烂事无数。其实就是科比找了个乐子,睡了个女人。多大个事情呀。NBA找乐子的球员多了,NBA球员有钱有名气,愿意跟他们睡的女人也多了去了。在NBA科比绝对算规矩地,平时根本不出去玩,就是练球。别人玩多少次都没事,科比玩一次就栽了。。。。。。别人一次睡8个女人,是真爱,传为美谈,还有出去睡男人的,也没事。科比心情郁闷,出去找个女人换换心情,成强奸了。

其实科比这个才像真爱的。先聊天,再喝酒,最后开房。而那些老流氓,从来是谈价钱,然后开房。

所以说,很多时候关键不是你干了啥,而是你怎么干的。
当年是经纪人使坏。

事情本来很小。巴特尔也这么干过。巴特尔怎么处理的?他先跟国内沟通,通过记者先 ...
是这样的,本来是小事,给弄成大事了,就是台面上过的去就行了,非的弄成谁都不好看。
看了这个,上海真是作死了。



而且,还是听他妈说的。哈哈,奇葩不能再奇葩了
wangpeng0207 发表于 2014-11-18 20:57
欧洲的劳动保护法规更多,但是从来没有一个球员能用劳动法规去解约的。

比如小罗、梅西等球星,都是俱 ...
   姚老板自己当年受伤没法打球,火箭也没发一个通知说30天后让你姚明滚蛋走人啊。
   顺便偶想起来,姚明买下大鲨鱼已经四年多了,到现在也没听说大鲨鱼的青年队如何如何,难道是姚老板当年就想到吴冠希这个处理方式了,所以干脆就不去培养青年队了。
py25272931 发表于 2014-11-19 10:52
姚老板自己当年受伤没法打球,火箭也没发一个通知说30天后让你姚明滚蛋走人啊。
   顺便偶想起来,姚 ...
就是这个道理。要是俱乐部也用劳动法随时就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那球员也受不了呀。

再比如,工伤有工伤条例,工伤工资可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球星都是一个月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工资,伤了,按普通人算一个月给2000块。。。。。。球员干么?
老王的事和篮协关系不深
倒是和八一工体的麻烦大
colt2008 发表于 2014-11-19 11:06
老王的事和篮协关系不深
倒是和八一工体的麻烦大
应该说这个麻烦大家互相都搞定了吧。否则老王不可能还是现役军人的。
应该说这个麻烦大家互相都搞定了吧。否则老王不可能还是现役军人的。
那是后话了
而且老王的老婆据说也是军种衙内
为了老王把总政的人都搬出来了
colt2008 发表于 2014-11-19 11:21
那是后话了
而且老王的老婆据说也是军种衙内
为了老王把总政的人都搬出来了
本来八一体工大队就是总政的。
姚老板自己当年受伤没法打球,火箭也没发一个通知说30天后让你姚明滚蛋走人啊。
   顺便偶想起来,姚 ...
姚老板可能想要是能有个选秀就好了,因此他现在做的学名叫做摆烂,争取个高顺位。哪怕模拟一下。
一切尽在掌握中 发表于 2014-11-19 11:40
姚老板可能想要是能有个选秀就好了,因此他现在做的学名叫做摆烂,争取个高顺位。哪怕模拟一下。
NBA选秀是一个选择新人的好方式,但是CBA中谁来培养新人了?换我是奥神,我会让我辛辛苦苦培养的球员免费送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