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政文部微信: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1:58:12
http://comments.caijing.com.cn/20141029/3734661.shtml

现在市面上有一种看法,说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难以兼容,甚至相互排斥。结果,有人就直接把这个主观的假设当成了客观的前提,紧接着就抛出这么个问题:到底党大法大?党与法产生矛盾,如果听党的,法律就得退让,那依法治国不就成了一句空话?

今天正哥哥带您听听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是怎么说的,为您戳破“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

记者:现在有种观点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您怎么看?

王振民: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是错误的。我国法律本身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明确的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

过去,党的政策形成以后,一般无需法律化就可以直接执行,这既不利于维护国家法治的权威,也不利于党的政策的执行。因为党的政策未经法律化,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近年来,党的执政方式的一大转变就是凡属重大的政策都要法律化,通过立法机关变成国家的法律。法治正在成为党治国理政的主要方式。因此,党的政策与法律本身不应该有矛盾。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在执行党的相关政策。通过立法程序,由人民选出的代表反映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的意志与党的意志融合在一起,通过法律的载体表达出来,从而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记者:如何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王振民:任何国家法治的确立都不是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下随随便便建立起来的,而是必须有坚定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部署。法治是人类为了征服自己,由人类自己立法进行自我管理,这远比征服自然困难得多。特别是约束公共权力,非有高度的觉悟、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难以成其事。

迄今为止,尚未有法治成功的国家是在群龙无首、四分五裂的状态下实现法治的。恰恰相反,就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这些国家的法治之所以能够最终确立,都是自上而下、从官到民表现出对法治执着的追求,付出巨大的努力。在中国这样拥有13亿人口、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建设法治,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坚强统一的领导,要有统一的意志,坚决果断一体推行。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记者: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王振民:党要改变对国家的领导方式,善于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来领导国家。党领导人民立法,党自己也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自1982年党的十二大以来确立的一项重要政治原则,载入了xian法、党章和党的其他重要文件。现在,中国GC党带领人民实行法治,努力把国家引导到法治的轨道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党把自己的权力放到法律法规的笼子里边,保证不滥用权力,这样就不会再出现超越法律、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xian法和党章确立了中国gc党的领导地位,同时要求一切政党和个人都要遵守xian法和法律,党要带头遵守xian法法律,这就科学地处理了党和法律的关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党的领导决定依法治国成败,决定中华民族的兴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二者必须结合。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势必陷于天下大乱;没有依法治国,中华民族难以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支配,党的领导也必将大打折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缺一不可,二者必须也是能够相统一的。http://comments.caijing.com.cn/20141029/3734661.shtml

现在市面上有一种看法,说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难以兼容,甚至相互排斥。结果,有人就直接把这个主观的假设当成了客观的前提,紧接着就抛出这么个问题:到底党大法大?党与法产生矛盾,如果听党的,法律就得退让,那依法治国不就成了一句空话?

今天正哥哥带您听听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是怎么说的,为您戳破“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

记者:现在有种观点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您怎么看?

王振民: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是错误的。我国法律本身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明确的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

过去,党的政策形成以后,一般无需法律化就可以直接执行,这既不利于维护国家法治的权威,也不利于党的政策的执行。因为党的政策未经法律化,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近年来,党的执政方式的一大转变就是凡属重大的政策都要法律化,通过立法机关变成国家的法律。法治正在成为党治国理政的主要方式。因此,党的政策与法律本身不应该有矛盾。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在执行党的相关政策。通过立法程序,由人民选出的代表反映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的意志与党的意志融合在一起,通过法律的载体表达出来,从而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记者:如何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王振民:任何国家法治的确立都不是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下随随便便建立起来的,而是必须有坚定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部署。法治是人类为了征服自己,由人类自己立法进行自我管理,这远比征服自然困难得多。特别是约束公共权力,非有高度的觉悟、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难以成其事。

迄今为止,尚未有法治成功的国家是在群龙无首、四分五裂的状态下实现法治的。恰恰相反,就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这些国家的法治之所以能够最终确立,都是自上而下、从官到民表现出对法治执着的追求,付出巨大的努力。在中国这样拥有13亿人口、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建设法治,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坚强统一的领导,要有统一的意志,坚决果断一体推行。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记者: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王振民:党要改变对国家的领导方式,善于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来领导国家。党领导人民立法,党自己也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自1982年党的十二大以来确立的一项重要政治原则,载入了xian法、党章和党的其他重要文件。现在,中国GC党带领人民实行法治,努力把国家引导到法治的轨道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党把自己的权力放到法律法规的笼子里边,保证不滥用权力,这样就不会再出现超越法律、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xian法和党章确立了中国gc党的领导地位,同时要求一切政党和个人都要遵守xian法和法律,党要带头遵守xian法法律,这就科学地处理了党和法律的关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党的领导决定依法治国成败,决定中华民族的兴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二者必须结合。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势必陷于天下大乱;没有依法治国,中华民族难以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支配,党的领导也必将大打折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缺一不可,二者必须也是能够相统一的。


他说的是对的。一切法律都是统治阶层意志的体现,这一点不要去怀疑。看看宪法你就知道他一点都没有说错。如果有人说法律能够脱离政治单独存在,我只能说,脑子坏了。
所以,半羽的宪政和大V们的宪政根本区别就在这里。半羽的意思只不过是让规则更加固定、透明更具备权威性,而不是推翻规则本身。

他说的是对的。一切法律都是统治阶层意志的体现,这一点不要去怀疑。看看宪法你就知道他一点都没有说错。如果有人说法律能够脱离政治单独存在,我只能说,脑子坏了。
所以,半羽的宪政和大V们的宪政根本区别就在这里。半羽的意思只不过是让规则更加固定、透明更具备权威性,而不是推翻规则本身。
一句话总结:当然是党大
当然是党大了,这个还用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啊。
东野翔1418 发表于 2014-10-29 11:28
当然是党大了,这个还用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啊。
D实际上垄断了立法权
国家大还是党大,党大
民族大还是党大,党大。

MD大还是党大,不好意思,这个MD大
我都不用看内容 直接给个总结 档大
明白了,党大
所有不合乎档大原则的法律条款都是违县地,什么?你说县法里也有违反档大地条款?修县啊,必须修我代表全国淫民表态,不修淫民群众都不答应
建议由周带鱼论述这个问题
效果更佳。
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党领导一切


百度了一下 “党国” 的词条:

党国,即党和国家,通常指中国国民党及其统治下的中华民国,即抗战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党国的利益高于一切”“为党国效力”等词语内的党国,单从字面来了解,党就是国,国就是党,爱党才叫爱国,爱国必须爱党。它体现的国家的一党专政。

——————————————————————————————————————

爱党才叫爱国,爱国必须爱党。它体现的国家的一党专政。

这个词在新时期 其实并非贬义嘛,在微博里居然设置成了敏感词  不让搜索,太无耻了!



百度了一下 “党国” 的词条:

党国,即党和国家,通常指中国国民党及其统治下的中华民国,即抗战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党国的利益高于一切”“为党国效力”等词语内的党国,单从字面来了解,党就是国,国就是党,爱党才叫爱国,爱国必须爱党。它体现的国家的一党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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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党才叫爱国,爱国必须爱党。它体现的国家的一党专政。

这个词在新时期 其实并非贬义嘛,在微博里居然设置成了敏感词  不让搜索,太无耻了!

其实中国上千年的经验已经很好的说明了皇帝、爱党、爱国、法之间的关系。
所有的一切,两个字而已——天命。
当皇帝、党和国家的前进方向一致的时候,爱党就是爱国,党国一体,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丝毫不矛盾,但是当没有天命的时候,皇帝、党都应该败亡。
必然党大,法律只是工具,你说拿工具的人大还是法律大。
实际上,党中央和法律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不大。中央可调动的资源多,不必通过违法手段。地方上党大还是法大?前两年各地招商引资,对投资单位重点保护,要是投资单位打官司,法官要是敢判决败诉,自己就别想干了。这个时候是党大还是法大?
以前处理过一件事,一个街道办事处的主任都敢跟我说:别和我说法律,到了政府就讲政治!这个时候是党大还是法大?
明白了,党大。
党的领导决定依法治国成败,决定中华民族的兴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二者必须结合。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势必陷于天下大乱;没有依法治国,中华民族难以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支配,党的领导也必将大打折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缺一不可,二者必须也是能够相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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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轱辘话而已,细品一下 还是有问题, 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势必陷于天下大乱,放眼全球 除了一些三流国家,多数主流国家都还是和平的 欣欣向荣的,如果只从我们建国算起,我们乱的时间好像比别家长啊

呵呵,说党大,当然也没错,法律是我党意志的提炼,党的政策需要里法律化、规范化来实现。不能随随便便。

并不矛盾
肯定是裆大,法是裆制定的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4-10-29 14:38
党的领导决定依法治国成败,决定中华民族的兴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二者必须结合。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势必 ...
嗯,按这个说法,1840年后,大概也就79年春天的故事开始算“欣欣向荣”。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那是必然的,所以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这个在全世界都一样。
所以变化的其实只是统治阶级而不是法律。
党大法大这不但是个伪命题,实际就是鱼目混珠的问题,提出这个问题就是要掩盖另一个问题:“党大还是人大?”。

党指中国共产党,其领导地位在宪法中就有阐述。其领导地位保证其纲领顺利贯彻不走样就需要法制化,立法执法体系党的纲领意志合情合理。如果你问党错了咋办,这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讨论这个话题要抛开低层级的法律问题了,属于政治问题了。

现实中人民担心的不是立法符合不符合党的纲领,而是党的领导干部不严格贯彻党的纲领政策的问题,他违法怎么办,这时候能不能用代表党的意志的法律来法办这些领导人。这才是主要问题。
家法比国法严一点很正常。
哈哈,人民日报说是假的就是假的吧!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新中国都没有哪来的法?
当然是党大。要不怎么是先开除党籍再移送司法机关。
是党大还是人大,没有人拥护,党算什么?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人大。。。。
人民日报的东西很敏感,不说了。


党肯定大于国 大于一切
现在法治不好的问题不是出在谁大,而是除了领袖之外,很多官僚都妄图代表党,成了土皇帝,还九帝共治,彼此掣肘,运转失灵
法治就是《大秦帝国》里的商鞅变法
国君往下,都得给我守法,大权集中在领袖,消灭六国,一统天下
今上有包举宇内之心,并吞八荒之志,还看不出来么?

党肯定大于国 大于一切
现在法治不好的问题不是出在谁大,而是除了领袖之外,很多官僚都妄图代表党,成了土皇帝,还九帝共治,彼此掣肘,运转失灵
法治就是《大秦帝国》里的商鞅变法
国君往下,都得给我守法,大权集中在领袖,消灭六国,一统天下
今上有包举宇内之心,并吞八荒之志,还看不出来么?
这段法律和党的辩论,必是21世纪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最耻辱晦涩的一页。。。

留个历史来看吧

人民会记住皮诺切特时期经济的发展,人民也会审判和不可饶恕一段颠倒黑白的历史和人
好在还有台湾可以对比谁搞的更好。
changlilibu 发表于 2014-10-29 19:18
党肯定大于国 大于一切
现在法治不好的问题不是出在谁大,而是除了领袖之外,很多官僚都妄图代表党,成了 ...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关键是尊国还是尊个人
zeus1233 发表于 2014-10-29 18:04
是党大还是人大,没有人拥护,党算什么?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人大。。。。
曹锟是怎么样当上总统的
一切法律都是统治阶层意志的体现
党最大,毫无疑问。问题是,党是谁?
好在还有台湾可以对比谁搞的更好。
台湾没新闻联播学习,
确实可怜。
不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作为政党在立法活动中贯彻党的意志,本来就是政党活动的基本方式,没有什么不合理的。

但目前的问题根本不在于立法上,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院长明显没说到点子上(当然,故意的可能性较大)。目前的问题在于,党领导下的行政权,往往逾越了党领导下制定的法律。
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道路看来还要走很长一段。
党治国,法治民。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我觉得应该是党中央大,其他的地方党委,尤其是省级党委以下的,必须遵守法律。
否则,一个小书记也敢藐视法律,依法治国就纯属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