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何谓行政执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2:48:08
今日见城管部门的霸王车上写着”行政执法“;不觉疑问,城管部门非”司法机关“其性质只是政府普通职能部门,是否具有执法之权力,是否具备执法之效力,是否有法律约束和支持。行政执法是否叫做”执行公务“,在我们国家,这个”法“字是否成为一个标志,一个霸道的标志!言语有偏激,请各位网友见谅!今日见城管部门的霸王车上写着”行政执法“;不觉疑问,城管部门非”司法机关“其性质只是政府普通职能部门,是否具有执法之权力,是否具备执法之效力,是否有法律约束和支持。行政执法是否叫做”执行公务“,在我们国家,这个”法“字是否成为一个标志,一个霸道的标志!言语有偏激,请各位网友见谅!
这个是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的
只要有了那层皮,什么都可以
呵呵,城管最臭了!![em01]
他们凭什么有执法权?
什么是执法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法”。
这里的法指得是广义上的法,而不仅指单纯的“法律”。
这里的法有以下几中内容:一是法律——由全国人大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宪法》《刑法》。二是法规——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大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湖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三是规章——由国务院部办委或者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公安部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意这个“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而且是省部以上颁布。
具体执行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力部门并按在法律法规规章的赋予权力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的单位就是通常所说的执法部门了。
我不是城管,但我想城管部门手里肯定有城建部或者省人大或者省政府“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了。至于城管部门执法水平的低劣到是事实。
另外有一个最简单的分辨国家公务人员是否具备执法权力的办法----要求他出示省部级以上部门颁发的执法证。如果他只有县市一级颁布的“执法证”,理论上被执法对象可以不予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