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官员强奸女子后设局抓其男友续:已被降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09:58
人民网东兰9月2日电 (林婉怡)近日,河池市委政法委员会对备受网民关注的“东兰县人民检察院黄东坡事件”发出通报:根据联合调查组调查掌握的事实,东兰反贪局副局长黄东坡身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领导干部和有妇之夫,与余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其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有关纪律规定,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河池市人民检察院8月28日决定,给予黄东坡行政降级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并调离检察机关。

此前,东兰县委已于2014年8月14日作出决定,免去黄东坡东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职务,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程序免去其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此前报道:广西东兰反贪局副局长强奸女子后设局抓其男友

广西东兰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黄某某,被指强奸该县26岁女子小萍(化名)。小萍亦称,黄此后更是设计陷害,以致其男友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抓。http://news.qq.com/a/20140902/073085.htm?tu_biz=1.114.2.1人民网东兰9月2日电 (林婉怡)近日,河池市委政法委员会对备受网民关注的“东兰县人民检察院黄东坡事件”发出通报:根据联合调查组调查掌握的事实,东兰反贪局副局长黄东坡身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领导干部和有妇之夫,与余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其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有关纪律规定,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河池市人民检察院8月28日决定,给予黄东坡行政降级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并调离检察机关。

此前,东兰县委已于2014年8月14日作出决定,免去黄东坡东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职务,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程序免去其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此前报道:广西东兰反贪局副局长强奸女子后设局抓其男友

广西东兰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黄某某,被指强奸该县26岁女子小萍(化名)。小萍亦称,黄此后更是设计陷害,以致其男友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抓。http://news.qq.com/a/20140902/073085.htm?tu_biz=1.114.2.1
强奸怎么算?白干啦。
是不是假贴?涉及对方高官,话题极其敏感,不评论
就是行政处罚,不用坐牢???
强奸就是犯法,不逮捕还做科员?
目测是通奸,然后又利用本人在经验及职务上的优势,摆了别人老公一道使得别人惹了事
通奸,绿帽男要钱,通奸男报敲诈勒索。

总之是三个奇葩的奇葩事
看样子应该确实不是强奸,,,三方都不是好东西,这官员仅仅是降级实在太便宜了,至少也该开除公职
马踏天皇 发表于 2014-9-4 14:56
强奸怎么算?白干啦。
强奸改通奸啦!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4-9-4 16:39
强奸改通奸啦!
这都可以?威逼利诱?
那女说是2013年8月末被强奸了,但是女的一直没报案,今年3月把她男友抓了后才报的案,而且在她男友被抓警方询问她的时候那还没说是强奸。。。。在知道她男友因涉嫌敲诈被刑拘后才报案说是被强奸,估计就算真是强奸也没证据了。。。。。总之,是个很奇葩的故事。。。。。
多大点事儿~既然是党员的嘛!看在党的面子上罚酒三杯就算了
古有西门庆,今有黄某某。
不是还有法官断离婚案把自己断成了新郎, 并谋夺到了财产吗?
党国干将一浪接一浪啊。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9-4 17:44
古有西门庆,今有黄某某。
不是还有法官断离婚案把自己断成了新郎, 并谋夺到了财产吗?
党国干将一浪接 ...
明明是犯罪,却用行政处罚了事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9-4 18:15
明明是犯罪,却用行政处罚了事

党票护身马甲,可抵刑罚若干的。
打完裸身就只需要受行政处罚了。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9-4 18:21
党票护身马甲,可抵刑罚若干的。
打完裸身就只需要受行政处罚了。
党纪大于国法



没错啊,党纪管辖8000万自家兄弟,国法统御13亿屁民。
自家兄弟犯事先按家法伺候,不足以惩戒,剥去护身马甲降为庶民再按国法来办。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9-4 18:32
党纪大于国法


没错啊,党纪管辖8000万自家兄弟,国法统御13亿屁民。
自家兄弟犯事先按家法伺候,不足以惩戒,剥去护身马甲降为庶民再按国法来办。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9-4 18:32
党纪大于国法
去年的事,啥证据都没有,啥法也定不了强奸吧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9-4 18:34
没错啊,党纪管辖8000万自家兄弟,国法统御13亿屁民。
自家兄弟犯事先按家法伺候,不足以惩戒,剥去护 ...
先过内堂,再上公堂演戏
给予黄东坡行政降级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并调离检察机关。
不用移交检察机关,交法院审判,还保留公职???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4-9-4 19:00
给予黄东坡行政降级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并调离检察机关。
不用移交检察机关,交法院审判,还保留公职 ...
以党纪代国法,以行政代替刑事
xieshen 发表于 2014-9-4 18:35
去年的事,啥证据都没有,啥法也定不了强奸吧
这种时候,很多人是不搞“无罪推定”的。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4-9-4 19:00
给予黄东坡行政降级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并调离检察机关。
不用移交检察机关,交法院审判,还保留公职 ...
审判什么?准备定什么罪?

马踏天皇 发表于 2014-9-4 14:56
强奸怎么算?白干啦。
D委认定为通奸,D委比检察院大
有些豆逼又开始攻击党和政府了,这种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不好说,但是诬陷党和政府,诬陷现行制度是不对的
政法委。。。。。嘿嘿
强奸跟通奸完全两码事, 嫖妓不给钱和睡下属不给办事不算强奸,最多算是不讲信用的通奸。


不管是强奸或通奸, 这件事都充分表明我D我G对公务员道德水准要求低于社会平均线的事实。去塔码德。

不管是强奸或通奸, 这件事都充分表明我D我G对公务员道德水准要求低于社会平均线的事实。去塔码德。
宇宙麻将之神 发表于 2014-9-4 20:57
有些豆逼又开始攻击党和政府了,这种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不好说,但是诬陷党和政府,诬陷现行制度是不对的
那是某些人的本职工作好吧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9-4 20:42
D委认定为通奸,D委比检察院大
强奸半年才来报案,你觉得还能找到什么证据?还是说只有党员干部适用有罪推定?
身为P民,笑而不语!
如果有强奸的录音或视频或有东西的内衣即可成立。
东兰县在台湾什么位置?
王玲波 发表于 2014-9-4 15:07
强奸就是犯法,不逮捕还做科员?
不能证明是强奸。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4-9-4 19:00
给予黄东坡行政降级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并调离检察机关。
不用移交检察机关,交法院审判,还保留公职 ...
那女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强奸,警方不予立案,只能按照不正当两性关系来行政处罚。
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多大点事儿~既然是党员的嘛!看在党的面子上罚酒三杯就算了
呵呵,你怎么总用罚酒三杯的段子?
gmgm201 发表于 2014-9-5 13:45
呵呵,你怎么总用罚酒三杯的段子?
要不罚唱歌一首
要不罚唱歌一首
深情唱到:“那啥亲爱的麻麻”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4-9-5 13:22
不能证明是强奸。
绝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社会主义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