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民诉苦:口粮小麦全被征 只能借粮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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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村民诉苦:口粮小麦全被征 只能借粮为生


2014-08-25 来源:综合 作者: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25日电 近期,来自河南省沁阳市紫陵村的村民向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留言称,2013年村委推行土地流转,协议承诺给村民一定数量的小麦补偿,期限15年。但今年第一年村委将收割完后的小麦以高价全部卖出,致老百姓无麦可得,村委还将杂质水分严重超标且霉变的小麦给百姓兑付,现村民们只得借粮借面维生,村民们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吃饭问题。
  对此,沁阳市委介入调查处理,于22日做出公开回复。他们称,经查,2013年紫陵村将土地进行了流转,并承诺以每亩每年820斤小麦的标准对流转土地的群众进行补偿。至2014年6月30日,全村5710口人,紫陵村委会已兑付5352口人,占全村总人口数93.7%,剩余358口人因粮食质量原因等村委会没能及时兑付,预计8月22日左右能够全部兑付结束。
  关于兑付小麦质量的问题,经实地查看,紫陵粮所用于支付群众的小麦,系今年夏收期间收购当地群众出售的粮食,水份和杂质符合贸易粮的存放标准,品质事先得到村委会认可。鉴于少部分群众对该村委会认可的粮食品质存在异议,现沁阳市粮食局已与紫陵村委解除了购销协议。[详细](实习生 陆陈媛)
  【网友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你好,我们是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紫陵村村民,2013年8月份紫陵村委推行土地流转,协议承诺村民每年每人451斤小麦(全村6000多人),期限15年。可是今年第一年小麦收割完后,他们将小麦以高价全部卖出,导致老百姓无麦可得,村民找村委强行要麦,他们就买些杂质水分严重超标还霉变的小麦给百姓兑付,村民不愿意找村委理论,他们村委又百般叼难,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不给解决。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们群众口粮小麦领不到,吃饭得不到保障!现在我们靠着借粮借面维持生活现状。我们土地合同期限15年,可第一年村委就违背协议不给口粮,我们以后怎么办!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现我们紫陵村广大村民紧急呼吁:急切请求郭书记给予我们帮助解决吃饭问题。
  回复单位: 焦作市委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沁阳市委已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2013年紫陵村将土地进行了流转,并承诺以每亩每年820斤小麦的标准对流转土地的群众进行补偿。截止2014年6月30日,全村5710口人,紫陵村委会已兑付5352口人,占全村总人口数的93.7%,剩余358口人因粮食质量原因等村委会没能及时兑付,占全村总人口数的6.3%。
  关于反映兑付小麦质量差的问题。经调查,紫陵村委当初为解决补偿给群众的粮源,在今年6月中旬与紫陵粮所进行了协商,决定以1.23元/斤的价格购买该所今年所收存放在2号仓的小麦,经实地查看并认可该仓小麦质量,同意由紫陵粮所用该仓小麦代村委支付给应受补偿的农户,农户凭村委所发的储粮本到紫陵粮所领取应得数额小麦。紫陵粮所用于支付群众的小麦,系今年夏收期间收购当地(包含紫陵村)群众出售的粮食,是该站自主经营贸易粮,水份和杂质符合贸易粮的存放标准,品质事先得到村委会认可。鉴于少部分群众对该村委会认可的粮食品质存在异议,且这部分群众均未领取的情况,市粮食局已与紫陵村委解除了购销协议,除扣除已领粮食款之外,余款已全部退回紫陵村委。
  为解决未兑粮群众的问题,紫陵镇组织召开了紫陵村委会干部和未兑付粮食群众协调会,已达成解决问题协议。
  目前,紫陵村原先未兑付的358人已兑付343人,还有3户15口人还未兑付(两户在外打工),预计8月22日左右能够全部兑付结束。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http://news.sohu.com/20140825/n403739229.shtml河南村民诉苦:口粮小麦全被征 只能借粮为生


2014-08-25 来源:综合 作者: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25日电 近期,来自河南省沁阳市紫陵村的村民向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留言称,2013年村委推行土地流转,协议承诺给村民一定数量的小麦补偿,期限15年。但今年第一年村委将收割完后的小麦以高价全部卖出,致老百姓无麦可得,村委还将杂质水分严重超标且霉变的小麦给百姓兑付,现村民们只得借粮借面维生,村民们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吃饭问题。
  对此,沁阳市委介入调查处理,于22日做出公开回复。他们称,经查,2013年紫陵村将土地进行了流转,并承诺以每亩每年820斤小麦的标准对流转土地的群众进行补偿。至2014年6月30日,全村5710口人,紫陵村委会已兑付5352口人,占全村总人口数93.7%,剩余358口人因粮食质量原因等村委会没能及时兑付,预计8月22日左右能够全部兑付结束。
  关于兑付小麦质量的问题,经实地查看,紫陵粮所用于支付群众的小麦,系今年夏收期间收购当地群众出售的粮食,水份和杂质符合贸易粮的存放标准,品质事先得到村委会认可。鉴于少部分群众对该村委会认可的粮食品质存在异议,现沁阳市粮食局已与紫陵村委解除了购销协议。[详细](实习生 陆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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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郭书记:你好,我们是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紫陵村村民,2013年8月份紫陵村委推行土地流转,协议承诺村民每年每人451斤小麦(全村6000多人),期限15年。可是今年第一年小麦收割完后,他们将小麦以高价全部卖出,导致老百姓无麦可得,村民找村委强行要麦,他们就买些杂质水分严重超标还霉变的小麦给百姓兑付,村民不愿意找村委理论,他们村委又百般叼难,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不给解决。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们群众口粮小麦领不到,吃饭得不到保障!现在我们靠着借粮借面维持生活现状。我们土地合同期限15年,可第一年村委就违背协议不给口粮,我们以后怎么办!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现我们紫陵村广大村民紧急呼吁:急切请求郭书记给予我们帮助解决吃饭问题。
  回复单位: 焦作市委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沁阳市委已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2013年紫陵村将土地进行了流转,并承诺以每亩每年820斤小麦的标准对流转土地的群众进行补偿。截止2014年6月30日,全村5710口人,紫陵村委会已兑付5352口人,占全村总人口数的93.7%,剩余358口人因粮食质量原因等村委会没能及时兑付,占全村总人口数的6.3%。
  关于反映兑付小麦质量差的问题。经调查,紫陵村委当初为解决补偿给群众的粮源,在今年6月中旬与紫陵粮所进行了协商,决定以1.23元/斤的价格购买该所今年所收存放在2号仓的小麦,经实地查看并认可该仓小麦质量,同意由紫陵粮所用该仓小麦代村委支付给应受补偿的农户,农户凭村委所发的储粮本到紫陵粮所领取应得数额小麦。紫陵粮所用于支付群众的小麦,系今年夏收期间收购当地(包含紫陵村)群众出售的粮食,是该站自主经营贸易粮,水份和杂质符合贸易粮的存放标准,品质事先得到村委会认可。鉴于少部分群众对该村委会认可的粮食品质存在异议,且这部分群众均未领取的情况,市粮食局已与紫陵村委解除了购销协议,除扣除已领粮食款之外,余款已全部退回紫陵村委。
  为解决未兑粮群众的问题,紫陵镇组织召开了紫陵村委会干部和未兑付粮食群众协调会,已达成解决问题协议。
  目前,紫陵村原先未兑付的358人已兑付343人,还有3户15口人还未兑付(两户在外打工),预计8月22日左右能够全部兑付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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