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反垄断专家被炒:收高通钱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58:17
  记者13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之所以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是因为其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调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额报酬,为其出具所谓的“未垄断”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工作组工作纪律。
  昨天下午,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因违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纪律被解聘,不再担任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在国内反垄断进入一轮新周期之时,这则几十字的消息立刻成为重磅财经新闻。
  8月12日,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不再担任该咨询组成员,原因是“违反工作纪律”。对此,张昕竹在接受采访时称,解聘是因为帮外企说话了。
  据了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由21名专家组成,组长为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副组长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专家组成员包括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委托和委员单位需求,为竞争政策、反垄断指南和规章、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报告、反垄断重大议题和重大事项、国内外反垄断重点热点问题等提供咨询意见。
  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记者13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之所以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是因为其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调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额报酬,为其出具所谓的“未垄断”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工作组工作纪律。
  昨天下午,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因违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纪律被解聘,不再担任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在国内反垄断进入一轮新周期之时,这则几十字的消息立刻成为重磅财经新闻。
  8月12日,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不再担任该咨询组成员,原因是“违反工作纪律”。对此,张昕竹在接受采访时称,解聘是因为帮外企说话了。
  据了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由21名专家组成,组长为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副组长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专家组成员包括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委托和委员单位需求,为竞争政策、反垄断指南和规章、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报告、反垄断重大议题和重大事项、国内外反垄断重点热点问题等提供咨询意见。
  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这是受贿罪吧 不调查?
这已经涉嫌犯罪了。
社科院的?今年不是被警告了吗?看来一点都不冤

解了就了了啊? 应该是犯罪,起码得抓起来审判的吧?
这没有涉及泄露国家秘密嘛??
呵呵,社科院,该枪毙的有一堆。
给出链接,规矩别忘了
看看有没有人来给这个洗地
吃里爬外~~~~~~~
黑猫白猫能赚钱的就是好猫,这位专家忠实实践,有错么?{:soso_e128:}


收了高通钱,就成为了高通的利益代言人,如何确保自身立场是公正和独立的,干脆直接上电视为高通做广告公开赚取代言费好了?

这事是否触犯刑法或叛国罪,警方检方可进一步跟进。

如果专家是独立研究,不受任何利益集团影响,那么没问题。问题就在于他收钱了,成了某些势力的发言人,不为金主说话那为谁说?我觉得国家应该要立法,坚决斩断境外势力用赞助科研费等方式来变相贿赂社科院或政策研究机构里的工作人员,以不当手段诱导政府做出对其有利的政策,或反过来为对其不利的政策设置障碍。

这样的专家,拿(高通)钱办事,替人消灾,立场做不到独立客观,除开除外需有更多法律惩处,以儆效尤。

收了高通钱,就成为了高通的利益代言人,如何确保自身立场是公正和独立的,干脆直接上电视为高通做广告公开赚取代言费好了?

这事是否触犯刑法或叛国罪,警方检方可进一步跟进。

如果专家是独立研究,不受任何利益集团影响,那么没问题。问题就在于他收钱了,成了某些势力的发言人,不为金主说话那为谁说?我觉得国家应该要立法,坚决斩断境外势力用赞助科研费等方式来变相贿赂社科院或政策研究机构里的工作人员,以不当手段诱导政府做出对其有利的政策,或反过来为对其不利的政策设置障碍。

这样的专家,拿(高通)钱办事,替人消灾,立场做不到独立客观,除开除外需有更多法律惩处,以儆效尤。
这种为利益集团代言,鼓噪的人多了去了。。。把那些媒体记者都筛查一遍,保准能拎出一大堆。。。
我能说医疗界基本都是的吗。。。
@f22

记得我和你月底的约定吗?
农业部能查查吗
a420928617 发表于 2014-8-13 15:20
看看有没有人来给这个洗地
怎么可能没有 另外一个帖子里已经有人干过了
拿钱给人办事,算是有点职业道德
这个砖家就是自己找死,以为第五纵队真那么好当的。
为什么不法办?没有看见扭送公安机关的字眼。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例子?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