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国宪法对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15:00
很多人天天都在说中国制度好还是美国制度好,但是都是基于个人情感,并没有仔细研究过二者的区别,我认为争论是允许的,但是要基于对事实的研究,要客观,否则堆积太多的主观情感,除了空对空对骂一阵,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这里从两国宪法着手,进行一个对比,希望抛砖引玉。

【一】序言部分
美国的序言部分比较简单: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宁,完备共同防御,增进公共福利,并保证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永享自由的幸福,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而中国的序言要复杂得多: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9] 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评论】美国宪法序言很简短,但提出了立国的目标:对内确保安宁,对外共同防御,并且要正义,自由,同时增进福利。
        而中国的序言则细致很多,规定了国家的政体、根本任务,也是要富强、民主、文明、各民族平等、并且要维护世界和平。
         注意,美国宪法序言里没有提到民主,而中国的提到了;美国的宪法是针对本国,而中国的宪法不但针对本国,还放眼全球和全人类,似乎要理想远大一点。

【二】正文部分

美国最复杂的是第一条,共有十款,主要阐述立法权;第二条有四款,阐述行政权;第三条三款,阐述司法权;这也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立;
而中国对于立法权的阐述放在第三章:国家机构里面,同样也占据了很大的篇幅。

具体的内容限于篇幅太长,我这里不粘帖,有兴趣的各位请自行百度。

我这里仅对两国宪法中对于公民权利描述的条款进行分析:
美国部分:
年龄未满25岁,为合众国公民未满7年以及当选时非其选出州居民者,不得为众议院议员。

众议院人数和直接税税额均应按本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于各州,各州人口数目指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3/5。自由人总数包括必须在一定年限内服役的人,但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地安人。众议员人数以每3万人选出1人为限,但每州至少应有众议员1人。

年龄未满30岁,为合众国公民未满9年以及当选时非其选出州居民者,不得为参议院议员。

除按本宪法前文对人口普查或统计结果规定的比例征税外,不得征收人头税或其他直接税。

对于从任何一州输入的货物不得征收直接税或间接税。

任何贸易条例或税收条例不得给予一州港口以优于另一州港口的特惠,开往或来自一州的船舶不得强令其在另一州入港、出港或交纳关税。

除依据法律规定拨款外不得从国库支款;一切公款的收支报告和帐目应不时予以公布。

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在合众国担任任何信任职位或高收益职位者,未经国会许可,不得接受任何外国君主或国家所赠予的任何礼物、酬金、官职或爵位。

无论何州不得缔结条约、结盟或加入联邦;不得颁发缉拿敌船许可证和报复性拘捕证;不得铸造货币;不得发行信用券;不得将金银币以外的任何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法定货币;不得通过公民权利剥夺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不得授予任何贵族爵位。

无论何州,不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出口货物征收进口税或间接税,但为执行该州检查法令所绝对必要者不在此限。任何一州对进出口货物征得的一切间接税和进口税的净所得额应充合众国国库之用,所有这类法律都应由国会负责修订与控制。

无论何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征收船舶吨位税,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军队或战舰,不得与另一州或外国缔结协定或条约,除非已实际遭受入侵或遇到刻不容缓的危险,不得进行战争。

每州公民应享受其他各州公民所有之一切特权及豁免权。

凡在任何一州被控犯有叛国罪、重罪或其它罪行的人并于另一州被缉获时,该州应即依照该人所逃出之州的行政当局的请求,将其交出,以便押送到对该罪行有审理权的州。

凡根据一州之法律应在该州服兵役或服劳役者,逃往另一州时,不得根据逃往州的任何法律或规章解除该兵役或劳役,而应依照有权得到劳役或劳动的当事人的要求,将其交出。

评论】美国宪法完全是为了殖民地独立,摆脱英国统治而成立联邦的需求,通篇都是如何确保各州之间的利益平衡,几乎完全没有关于具体个人之间的权利描述。直到1791年后开始陆续推出修正案,开始逐步加入公民的权利,如下:
[1791年修正案,也称为“权利法案”。]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诉冤请愿的权利。

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士兵在和平时期,非经房主许可不得驻扎于任何民房;在战争时期,除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外亦不得进驻民房。

人民保护其人身、住房、文件和财物不受无理搜查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根据认为有罪,以宣誓或郑重声明保证,并详细开列应予搜查的地点、应予扣押的人或物,不得颁发搜查和扣押证。

非经大陪审团提出报告或起诉,任何人不受死罪和其他重罪的惩罚,惟在战时或国家危急时期发生在陆、海军中或正在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伤残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非有恰当补偿,不得将私有财产充作公用。(注:并非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哦)

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应享受下列权利: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获知受控事件的性质和原因;与原告证人对质;以强制程序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取得律师的帮助为其辩护。

在习惯法诉讼中,争执价额超过20美元者,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予保护;案情事实经陪审团审定后,除非依照习惯法的规则,合众国的任何法院不得再行审理。

不得索取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或施加残酷的、非常的刑罚。

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轻视人民保有的其他权利。

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分别由各州或由人民保留。(注,法未禁止即可行,这个比较有用)

[1865年修正案]
在合众国境内或属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不准有奴隶制或强制劳役存在,惟用于业经定罪的罪犯作为惩罚者不在此限。

[1870年修正案]
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的奴隶身份而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

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并征收所得税,所得税收入不必按比例分配于各州,也不必考虑任何人口普查或统计。

[1919年修正案]
从本条批准起一年以后,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致醉酒类,并且不准此种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

[1920年修正案]
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性别而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注:女性终于有权利了)

[1933年修正案]
在合众国各州、各领地或属地内为交付或使用致醉酒类而进行的运送或输入,如违反有关法律,应予禁止。(注:废除了1919年修正案对酒类的绝对禁止,可以使用了)

[1964年修正案]
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以未交纳人头税或其他税款为理由,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在总统或副总统、总统或副总统选举人或参议员、众议员的任何初选或其他选举中的选举权。

[1971年修正案]
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年龄而否认或剥夺已满18岁或18岁以上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

[1992年修正案]
改变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员职位薪水的法律,必须在下届代表选举后生效。


【评论】这尼玛美国宪法的修修补补都是鸡零狗碎的东西,对于公民权利、义务也根本没有什么特别的标注,民主两个词更是从来木有出现。


中国部分,待续。很多人天天都在说中国制度好还是美国制度好,但是都是基于个人情感,并没有仔细研究过二者的区别,我认为争论是允许的,但是要基于对事实的研究,要客观,否则堆积太多的主观情感,除了空对空对骂一阵,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这里从两国宪法着手,进行一个对比,希望抛砖引玉。

【一】序言部分
美国的序言部分比较简单: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宁,完备共同防御,增进公共福利,并保证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永享自由的幸福,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而中国的序言要复杂得多: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9] 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评论】美国宪法序言很简短,但提出了立国的目标:对内确保安宁,对外共同防御,并且要正义,自由,同时增进福利。
        而中国的序言则细致很多,规定了国家的政体、根本任务,也是要富强、民主、文明、各民族平等、并且要维护世界和平。
         注意,美国宪法序言里没有提到民主,而中国的提到了;美国的宪法是针对本国,而中国的宪法不但针对本国,还放眼全球和全人类,似乎要理想远大一点。

【二】正文部分

美国最复杂的是第一条,共有十款,主要阐述立法权;第二条有四款,阐述行政权;第三条三款,阐述司法权;这也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立;
而中国对于立法权的阐述放在第三章:国家机构里面,同样也占据了很大的篇幅。

具体的内容限于篇幅太长,我这里不粘帖,有兴趣的各位请自行百度。

我这里仅对两国宪法中对于公民权利描述的条款进行分析:
美国部分:
年龄未满25岁,为合众国公民未满7年以及当选时非其选出州居民者,不得为众议院议员。

众议院人数和直接税税额均应按本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于各州,各州人口数目指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3/5。自由人总数包括必须在一定年限内服役的人,但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地安人。众议员人数以每3万人选出1人为限,但每州至少应有众议员1人。

年龄未满30岁,为合众国公民未满9年以及当选时非其选出州居民者,不得为参议院议员。

除按本宪法前文对人口普查或统计结果规定的比例征税外,不得征收人头税或其他直接税。

对于从任何一州输入的货物不得征收直接税或间接税。

任何贸易条例或税收条例不得给予一州港口以优于另一州港口的特惠,开往或来自一州的船舶不得强令其在另一州入港、出港或交纳关税。

除依据法律规定拨款外不得从国库支款;一切公款的收支报告和帐目应不时予以公布。

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在合众国担任任何信任职位或高收益职位者,未经国会许可,不得接受任何外国君主或国家所赠予的任何礼物、酬金、官职或爵位。

无论何州不得缔结条约、结盟或加入联邦;不得颁发缉拿敌船许可证和报复性拘捕证;不得铸造货币;不得发行信用券;不得将金银币以外的任何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法定货币;不得通过公民权利剥夺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不得授予任何贵族爵位。

无论何州,不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出口货物征收进口税或间接税,但为执行该州检查法令所绝对必要者不在此限。任何一州对进出口货物征得的一切间接税和进口税的净所得额应充合众国国库之用,所有这类法律都应由国会负责修订与控制。

无论何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征收船舶吨位税,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军队或战舰,不得与另一州或外国缔结协定或条约,除非已实际遭受入侵或遇到刻不容缓的危险,不得进行战争。

每州公民应享受其他各州公民所有之一切特权及豁免权。

凡在任何一州被控犯有叛国罪、重罪或其它罪行的人并于另一州被缉获时,该州应即依照该人所逃出之州的行政当局的请求,将其交出,以便押送到对该罪行有审理权的州。

凡根据一州之法律应在该州服兵役或服劳役者,逃往另一州时,不得根据逃往州的任何法律或规章解除该兵役或劳役,而应依照有权得到劳役或劳动的当事人的要求,将其交出。

评论】美国宪法完全是为了殖民地独立,摆脱英国统治而成立联邦的需求,通篇都是如何确保各州之间的利益平衡,几乎完全没有关于具体个人之间的权利描述。直到1791年后开始陆续推出修正案,开始逐步加入公民的权利,如下:
[1791年修正案,也称为“权利法案”。]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诉冤请愿的权利。

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士兵在和平时期,非经房主许可不得驻扎于任何民房;在战争时期,除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外亦不得进驻民房。

人民保护其人身、住房、文件和财物不受无理搜查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根据认为有罪,以宣誓或郑重声明保证,并详细开列应予搜查的地点、应予扣押的人或物,不得颁发搜查和扣押证。

非经大陪审团提出报告或起诉,任何人不受死罪和其他重罪的惩罚,惟在战时或国家危急时期发生在陆、海军中或正在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伤残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非有恰当补偿,不得将私有财产充作公用。(注:并非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哦)

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应享受下列权利: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获知受控事件的性质和原因;与原告证人对质;以强制程序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取得律师的帮助为其辩护。

在习惯法诉讼中,争执价额超过20美元者,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予保护;案情事实经陪审团审定后,除非依照习惯法的规则,合众国的任何法院不得再行审理。

不得索取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或施加残酷的、非常的刑罚。

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轻视人民保有的其他权利。

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分别由各州或由人民保留。(注,法未禁止即可行,这个比较有用)

[1865年修正案]
在合众国境内或属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不准有奴隶制或强制劳役存在,惟用于业经定罪的罪犯作为惩罚者不在此限。

[1870年修正案]
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的奴隶身份而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

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并征收所得税,所得税收入不必按比例分配于各州,也不必考虑任何人口普查或统计。

[1919年修正案]
从本条批准起一年以后,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致醉酒类,并且不准此种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

[1920年修正案]
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性别而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注:女性终于有权利了)

[1933年修正案]
在合众国各州、各领地或属地内为交付或使用致醉酒类而进行的运送或输入,如违反有关法律,应予禁止。(注:废除了1919年修正案对酒类的绝对禁止,可以使用了)

[1964年修正案]
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以未交纳人头税或其他税款为理由,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在总统或副总统、总统或副总统选举人或参议员、众议员的任何初选或其他选举中的选举权。

[1971年修正案]
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年龄而否认或剥夺已满18岁或18岁以上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

[1992年修正案]
改变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员职位薪水的法律,必须在下届代表选举后生效。


【评论】这尼玛美国宪法的修修补补都是鸡零狗碎的东西,对于公民权利、义务也根本没有什么特别的标注,民主两个词更是从来木有出现。


中国部分,待续。
好贴,顶起,明天再看。
美国是联邦制,联邦就是各个州合伙成立的,因此叫做“合众国”。至于公民权利各个州可以自行规定。当然后来也加了修正案来补进去。美国宪法的很重要的一个启示就是不追求一步到位,慢慢改。先在大家妥协的范围内把事情办起来,然后再不断完善。这是跟我国摸石头过河其实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那些修正案,你看着好像鸡零狗碎儿的,其实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时候有非常大的威力的。因为他们是判例法。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好帖,不过估计楼下又要展开骂战了。
中国政府先尊重宪法再说
美国宪法具有一定可执行性 突出点是共和

中国宪法就是个纲领文件
美弟宪法难道不是擦屁股纸吗?
持续关注下
两国法律属于不同体系的。而且。。一般都是资本主义国家讲zi由,社会主义国家讲ming主
你在大马路上随便找个成年人,跟他谈中国宪法他肯定会感叹~你不能放弃治疗呀。
破碎碎 发表于 2014-8-12 09:39
两国法律属于不同体系的。而且。。一般都是资本主义国家讲zi由,社会主义国家讲ming主
还真是民主啊……
细致了一堆,却没有可执行条款……
二货司令杜佳尔 发表于 2014-8-12 10:25
细致了一堆,却没有可执行条款……
这是宪法!知道啥叫宪法吗?百度去!


【总结】中国宪法的特点是具体细致,主要描写的是国家的任务和目标,以及相关组织架构,可实施性强。并且民主、自由词汇频繁出现,而美国宪法没有民族,很少自由字眼。所以现在美粉天天喊民主、自由,我真的很零乱。
MD的宪法可以看成是个最低共识,虽不完善,但写得就能做到,随后再慢慢补充。

而TG更象是一个目标蓝图,看着不错,却不一定能做到。这就说明中国的立法思想有问题,法律就应该是立竿见影的东西,而绝对不应该是份计划书
五千年的智慧不是200年能比的。法律越细致,漏洞越少。
MD的宪法可以看成是个最低共识,虽不完善,但写得就能做到,随后再慢慢补充。

而TG更象是一个目标蓝图, ...
部分同意您的说法,如果目标都没有,不明确,又怎么能期望他最终出来好的法律呢?我理解为中国目的明确,正确,需要的是逐步细化去实现,而美国却连目标也还没有定下。
ranhoo1 发表于 2014-8-12 14:08
部分同意您的说法,如果目标都没有,不明确,又怎么能期望他最终出来好的法律呢?我理解为中国目的明确, ...
宪法是应该底限而不是目标,宪法是全国上下所有人和人类组织都必须完全做到是准则,绝不可违之分毫。
置于目标嘛再单写一个好了
问题是中国没有宪法法院,最高法也从不引用宪法判决案件。
那么这“可实施性强”是体现在哪里?
ranhoo1 发表于 2014-8-12 14:08
部分同意您的说法,如果目标都没有,不明确,又怎么能期望他最终出来好的法律呢?我理解为中国目的明确, ...
这里面实际上隐含着深刻的哲学问题。说白一点,国家和社会本身是不是有目的的,我们认为有,而他们认为接近于没有。
我觉得美国的宪法比较好,比如“保障国内安宁”、“永享自由”以及“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地安人”。世界上有些国家还是不要安宁的好,比如美国这种国家;而民主会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还是自由自在好;而且很多权利我也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也不能包括在内。所以我当了人大代表,我就提议修宪。
选举都要讲个组织意图,还谈什么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