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成腐败「重灾区」 专家吁分权防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20:10:05
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2623842526232576/20050620/570111.shtml


凤凰卫视6月20日消息 综合报道,据最近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近年来,安徽省有18位县(区)委书记(或离任不久而犯罪事实集中在任内的)因卖官受贿等原因被查处。县委书记的岗位,似乎已成了腐败“第一重灾区”。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近几年来,这样的现象不止存在于安徽省,其他地方也有存在。

多数干部保持沉默助歪风

报道指出,一边是贪官们大肆卖官敛财、劣迹斑斑,一边是绝大多数干部虽早有觉察却保持沉默;一边是贪官们一手遮天、飞扬跋扈,一边是绝大多数干部丧失批评之声。“虽然知道他坏,仍然跟着他走”。安徽省纪委的专家说:正是“绝大多数干部的沉默”、“毫无责任感的沉默”,形成了这些贪官们腐败行为愈演愈烈的“黑色土壤”,这种现象值得高度警惕。

阜阳市许多干部说,连街头卖苹果的小贩都知道王汉卿(原县级阜阳市市委书记)卖官,可就是没一名干部敢于站出来揭这个“疮疤”。“知情、有据而沉默”,是这些县绝大多数干部对待贪官的一种普遍选择。经大量座谈,他们认为“[B]六类心态[/B]”蔓延,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

[B]一是一边痛恨腐败、一边同流合污[/B]。“他卖官敛财、我送钱升官”,双方的心愿都达成了,“参与了,不得不沉默。”张华琪分255次受贿、犯罪金额达530万元,有时是几个乡镇干部一道用公款行贿,可以说知悉内情的干部不少于千人,一些乡镇干部甚至借高利贷行贿,极大地败坏了上县的“官风”,如此众多的干部知贪而沉默,就是因为“放血图的是升迁,告发了他,送的钱就打水漂了”。

[B]二是“他腐他的,我过我的”,事不涉己、高高挂起[/B]。一些干部告诉记者,他们对基层盛行的“买官卖官风”极为反感,但自觉得“人微言轻,改变不了现状”,又怕“影响与同事的关系”,索性就“不闻不问不揭穿”。

[B]三是“县委书记权力过大,我批评他无异于以卵击石、怕遭报复”。[/B]一些干部担心检举揭发的信件“绕个弯子又回到县里”,现在正赶上县乡机构精简,县委书记找个借口把你“减”掉还不是举手之劳?所以只好沉默。

[B]四是眼下官场的“大风气”坏了,[/B]大家都“睁着眼装糊涂”、我何必做这个“出头鸟”?贵池区委书记钱学明自己曾说,他把批评当成“找岔子”;李兴民在会议上严斥工作上的不同看法为“杂音”,这种“一把手霸权心态”,哪个下属敢去监督?

[B]五是“同僚们都送钱了,我也送钱;他们都沉默了,我也沉默”。[/B]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一些干部甚至对记者说:“多数人送钱,我也送,出不了多大漏子。多数人都不举报,我也不举报,这不能算没党性、没立场”。

[B]六是曾经“暗示过”、“试探性地”批评过,但不起作用,索性就沉默了[/B]。反正反腐的责任又不是担在我的肩上,管反贪局的检察院不照样给县委书记送钱买官吗?原亳州市检察院起诉科长就是花1万元从李兴民手中“买了”一顶副检察长的官帽。公检法等部门的干部也参加到“买官队伍”中,让一些想“捅破窗户纸”的干部心有余悸,不得不沉默下来。

专家吁县委书记分权防腐

香港文汇报发表文章指出许多干部认为,[B]按现行体制,县(区)委书记的“集权程度”相当高,不仅干部的提拔任用,就连重大工程的决策,都得县委书记一槌定音,这里面确有着监督制度的缺陷问题[/B]。县委书记“集权度”较高,容易滋生腐败,已是不争的事实。许多干部群众呼吁,采取措施对这个岗位进行适当、科学地“分权”和强化监督。

新京报6月20日也发表评论指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其中一个原因是,[B]在政府的行政权力结构中,县处级干部处于行政管理的中枢,政府的绝大多数实质性权力,比如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资金拨付、人事安排等权力,均由他们具体行使。尤其是掌管一县之政的县处级干部们,其权力更为巨大而灵活。[/B]县区主要官员拥有管理全县范围内一切事务的权力,不仅是干部的提拔任用,就连重大工程的决策,往往都由县区主要官员“一槌定音”。尤其是,一个县区通常有数百科级干部职位,因而,卖官似乎是县区主要官员腐败的重要门道。

不过,权力并不一定必然意味着腐败。当下县区主要官员的权力之所以导致引人注目的腐败比例,根源在于,他们的权力没有受到足够的制约与监督。安徽省纪委有关人士将其概括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看来,对于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人们早就有清醒认识。

对于县区主要官员,可能需要更加有效的党内制约机制,从而使县区党委的权力,不被集中到一人身上。同时,在党委、政府、人大之间,如何更为合理地分配权力?尤其是,如何按照宪法的要求,使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地成为一级国家权力机关,显然是构造新式“县政”的重点。

政府的大量权力集中于这个环节,县的主政者通常拥有外人无法想象的财政权、人事权和审批权,因而,官员腐败犯罪的诱惑也就最大。而县乡官员群体是一个熟人社会,一旦县区主要官员发生贪污腐败行为,很快就会在县域范围内传播开来,从而极大地损害政府的权威。另一方面,民众直接发生关系最多的政府,也是县政府。因而,一旦县委、县政府内的主要领导存在腐败行为,会直接给当地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B]但是,对于如何限制、制约、监督县区主要官员的权力,不管是立法者,还是学界,都应该对这个问题进行高度关注。为管理之需,县区主要官员确实需要拥有足够的权力,包括足够的自由裁量权。但优良治理的基本原理是:越是巨大的权力,越是需要给予有效的制约与监督。毕竟,优良的“县政”应该能够兼容这两者:政府既有效率,官员权力又受到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说,以民主和法治的“县政”约束县官,就显得尤其重要。[/B]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2623842526232576/20050620/570111.shtml


凤凰卫视6月20日消息 综合报道,据最近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近年来,安徽省有18位县(区)委书记(或离任不久而犯罪事实集中在任内的)因卖官受贿等原因被查处。县委书记的岗位,似乎已成了腐败“第一重灾区”。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近几年来,这样的现象不止存在于安徽省,其他地方也有存在。

多数干部保持沉默助歪风

报道指出,一边是贪官们大肆卖官敛财、劣迹斑斑,一边是绝大多数干部虽早有觉察却保持沉默;一边是贪官们一手遮天、飞扬跋扈,一边是绝大多数干部丧失批评之声。“虽然知道他坏,仍然跟着他走”。安徽省纪委的专家说:正是“绝大多数干部的沉默”、“毫无责任感的沉默”,形成了这些贪官们腐败行为愈演愈烈的“黑色土壤”,这种现象值得高度警惕。

阜阳市许多干部说,连街头卖苹果的小贩都知道王汉卿(原县级阜阳市市委书记)卖官,可就是没一名干部敢于站出来揭这个“疮疤”。“知情、有据而沉默”,是这些县绝大多数干部对待贪官的一种普遍选择。经大量座谈,他们认为“[B]六类心态[/B]”蔓延,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

[B]一是一边痛恨腐败、一边同流合污[/B]。“他卖官敛财、我送钱升官”,双方的心愿都达成了,“参与了,不得不沉默。”张华琪分255次受贿、犯罪金额达530万元,有时是几个乡镇干部一道用公款行贿,可以说知悉内情的干部不少于千人,一些乡镇干部甚至借高利贷行贿,极大地败坏了上县的“官风”,如此众多的干部知贪而沉默,就是因为“放血图的是升迁,告发了他,送的钱就打水漂了”。

[B]二是“他腐他的,我过我的”,事不涉己、高高挂起[/B]。一些干部告诉记者,他们对基层盛行的“买官卖官风”极为反感,但自觉得“人微言轻,改变不了现状”,又怕“影响与同事的关系”,索性就“不闻不问不揭穿”。

[B]三是“县委书记权力过大,我批评他无异于以卵击石、怕遭报复”。[/B]一些干部担心检举揭发的信件“绕个弯子又回到县里”,现在正赶上县乡机构精简,县委书记找个借口把你“减”掉还不是举手之劳?所以只好沉默。

[B]四是眼下官场的“大风气”坏了,[/B]大家都“睁着眼装糊涂”、我何必做这个“出头鸟”?贵池区委书记钱学明自己曾说,他把批评当成“找岔子”;李兴民在会议上严斥工作上的不同看法为“杂音”,这种“一把手霸权心态”,哪个下属敢去监督?

[B]五是“同僚们都送钱了,我也送钱;他们都沉默了,我也沉默”。[/B]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一些干部甚至对记者说:“多数人送钱,我也送,出不了多大漏子。多数人都不举报,我也不举报,这不能算没党性、没立场”。

[B]六是曾经“暗示过”、“试探性地”批评过,但不起作用,索性就沉默了[/B]。反正反腐的责任又不是担在我的肩上,管反贪局的检察院不照样给县委书记送钱买官吗?原亳州市检察院起诉科长就是花1万元从李兴民手中“买了”一顶副检察长的官帽。公检法等部门的干部也参加到“买官队伍”中,让一些想“捅破窗户纸”的干部心有余悸,不得不沉默下来。

专家吁县委书记分权防腐

香港文汇报发表文章指出许多干部认为,[B]按现行体制,县(区)委书记的“集权程度”相当高,不仅干部的提拔任用,就连重大工程的决策,都得县委书记一槌定音,这里面确有着监督制度的缺陷问题[/B]。县委书记“集权度”较高,容易滋生腐败,已是不争的事实。许多干部群众呼吁,采取措施对这个岗位进行适当、科学地“分权”和强化监督。

新京报6月20日也发表评论指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其中一个原因是,[B]在政府的行政权力结构中,县处级干部处于行政管理的中枢,政府的绝大多数实质性权力,比如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资金拨付、人事安排等权力,均由他们具体行使。尤其是掌管一县之政的县处级干部们,其权力更为巨大而灵活。[/B]县区主要官员拥有管理全县范围内一切事务的权力,不仅是干部的提拔任用,就连重大工程的决策,往往都由县区主要官员“一槌定音”。尤其是,一个县区通常有数百科级干部职位,因而,卖官似乎是县区主要官员腐败的重要门道。

不过,权力并不一定必然意味着腐败。当下县区主要官员的权力之所以导致引人注目的腐败比例,根源在于,他们的权力没有受到足够的制约与监督。安徽省纪委有关人士将其概括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看来,对于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人们早就有清醒认识。

对于县区主要官员,可能需要更加有效的党内制约机制,从而使县区党委的权力,不被集中到一人身上。同时,在党委、政府、人大之间,如何更为合理地分配权力?尤其是,如何按照宪法的要求,使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地成为一级国家权力机关,显然是构造新式“县政”的重点。

政府的大量权力集中于这个环节,县的主政者通常拥有外人无法想象的财政权、人事权和审批权,因而,官员腐败犯罪的诱惑也就最大。而县乡官员群体是一个熟人社会,一旦县区主要官员发生贪污腐败行为,很快就会在县域范围内传播开来,从而极大地损害政府的权威。另一方面,民众直接发生关系最多的政府,也是县政府。因而,一旦县委、县政府内的主要领导存在腐败行为,会直接给当地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B]但是,对于如何限制、制约、监督县区主要官员的权力,不管是立法者,还是学界,都应该对这个问题进行高度关注。为管理之需,县区主要官员确实需要拥有足够的权力,包括足够的自由裁量权。但优良治理的基本原理是:越是巨大的权力,越是需要给予有效的制约与监督。毕竟,优良的“县政”应该能够兼容这两者:政府既有效率,官员权力又受到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说,以民主和法治的“县政”约束县官,就显得尤其重要。[/B]
文章还是空话为主
但既然提出了"分权"
那就值得讨论了
哼,基层已经彻底的烂掉了
不是说分权是资本主义的产物吗?不是说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吗?
恢复毛泽东时代的作法
基层已经腐烂了,大家都在争取使自己利益最化
其实,最根本 的问题是,(中国GCD的)县委书记,为什么会有行政权力?
因为曾有85万GCD成员为人民的解放付出了生命...
[此贴子已经被新侨联委员于2005-6-20 20:14:02编辑过]
没有有效的监督肯定会滋生腐败,这个问题全中国人都知道,但是中央并没有真正下力气真正下决心解决,因为,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动摇很多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共产党就是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因为共产党比整个中国都大,党大于国,党大于民。

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没有真正的民主就不会有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但是如果下药太急可能会引起全国的社会动荡(别忘了军队和很多既得利益者关系密切),下药太缓又引起群众不满。所以解决中国的民主问题是一个高深的问题,需要时间,需要智慧,用30-40年的时间实现平稳过渡已经非常不错了。相对于民主,法治应该更先建立起来,至少首先保证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嘛。经过一段时间发展之后,中产阶级壮大之后,人民受教育水平提高之后,还想维持这种一党独大是不现实的。胡温应该在法治建设上有所作为。
不要只看下面的,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经验,只不过人家高层脑瓜大,查处的少罢了
个人认为,目前可行的是:把公检法体系从地方独立出来,由中央总部直接管理,加强中央垂直控制!同地方政府形成互相监督!
一个问题
目前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的财政都由地方政府控制
你叫他们如何独立得了
事实上这也是一系列需要面对的问题!
直选,由人民选长官,不是由上级任命
I agree!
党员直选县委书记可行么?
其实不见得直选有什么意义吧,其实大多数人对政治这类的东西并不感冒,只要不影响他赚钱生活,是谁都可以
杀无赦
用重刑
直选只能出现一个结果:宗族决定一切
虎魄:
  有时间建议你找本54年的宪法读一下,再看看毛干的那些事是什么行为。我只告诉你一条,法律是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huangjun2:
  宗族势力不太可能控制县一级的政权吧?
我想你是没见过我们广州的村长、村委选举……,实话说,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广州的农村几乎每个镇都有大姓,而且都是住在不同村的。如果参选的一个人底下和同姓的乡亲说我做官,你们有xx好处,然后宗族长辈再出来说说话,你说会不会控制县镇一级呢?
[B]以下是引用[I]为伊憔悴[/I]在2005-6-23 0:20:00的发言:[/B][BR]其实不见得直选有什么意义吧,其实大多数人对政治这类的东西并不感冒,只要不影响他赚钱生活,是谁都可以

  如果不影响人民赚钱生活,确实是选谁都可以.但是请注意,当贪官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为个人敛财的时候,他的行为已经大大影响到人民生活了.所以绝对有必要对公共权利实行监督.
=搞了这么长时间还是党政不分!
=这个年代还想用老毛时代的政治思想教育已经根本不起作用,自欺欺人!
=现在的党纪、权利监督和约束机制都太过宽松了,这种状态下不腐败那才是怪!
那省市一级搞直选,不会有宗族影响了吧?从讨好上级变成讨好下层选民,不管怎么说应该是一个积极的变化吧?我看关键是官们舍不得自己手中的大权旁落。
县纪委必须从县党委中脱离,成为县党委的同级监督机构,试问,县委副书记领导的纪委,如何有效监督县委书记?
县纪委应该受到地级纪委的垂直领导,地纪委则由省纪委垂直领导,最好省级极为,也由这样纪委垂直领导,就想军队一样。
而检察院和法院的党委,也应该废除与当地党委的从属关系。
主要的权力得不到有力的监督(除了上级也没人敢去管),人民代表大会只是个空衔,有职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