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直辖\"破党委分权禁区 加速剿灭腐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32:39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有人提出党委分权的意见,总被认为是向党委闹独立性

  中共中央最近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要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

  这项被媒体称为“直辖”的改革,对于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建设和创新。

  反腐败需要新的战略战术

  反腐败是一门极具理论与实践性、历史与现实性、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专业,需要厚积才能薄发;反腐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高科技立体战争,既需要战术的实际操作者,也需要战役的指挥员,更需要战略的研究人员和决策者。

  八年抗日战争,我们打败了日本侵略者;三年半解放战争,我们打垮了蒋介石的800万正规军。然而,改革开放25年了,尽管我们不断加大斗争的力度,但是无须回避的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1979年,地方各级纪检机关相继恢复。到现在,全国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0多万人,加上每个党支部都有一名兼职纪检委员,平均每十多名党员就有一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如此庞大的一支纪检监察大军,本可以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大显身手。但是,由于受制于既不科学、又相当落后的体制束缚,党的纪检机关始终未能取得相对的独立性,监督的有效性也因之很难提高。

  要想监督有效实现,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是首要条件。监督主体具有了独立的政治地位,利益上相对分离,是此项改革措施的关键所在。在双重领导下,派驻机构的干部在业务上要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但其组织关系却由同级党委管理,这导致了派驻的纪检干部在被派驻单位“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

  另外,在双重领导条件下,派驻的纪检干部与被派驻单位在利益上的“紧密关系”也削弱了监督的力度。据介绍,过去派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都是由被派驻单位发放的,双方在“利益”上有关联。

  监督困难的体制原因

  体制的不科学,权力结构的不合理,不但增加了反腐败的成本,而且弱化了监督的效力。而监督的弱化,又突出地反映在监督不到位和监督不力上。

  监督不到位,主要表现于绝少事前监督——能让参与决策已实属不易,事前监督必令人生厌;很少事中监督——体制已决定其是决策、执行机构的附属,事中监督实力不从心;大多为事后监督——直到权力运行的结果出了严重问题,在群众的强烈反映下,在上级党委、纪委的认真干预下,才有可能进行事后的监督检查。

  由此可见,长期以来实行的党的纪检体制,从客观上决定了监督到位是很难的,而监督滞后和不到位则是必然的。半年多时间,新华社播发的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黑龙江省原省长、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三名正省级高官的腐败案件,充分说明,受其现行党内监督体制的局限,同级纪委的监督是何其软弱,上级纪委的监督又是何其滞后。

  监督不力,主要表现于发现不力——明确而具体的隶属关系,使被监督者可以轻而易举地摆脱监督者的监督;约束不力——监督的约束力是以被监督者愿意接受约束的自觉性为前提条件,如不自觉,其奈如何?惩处不力——初查难,立案难,处分难,是说了多年,喊了多年,抓了多年,却又多年解决不了的老大难。

  因此,尽管有郭光允这种敢于抗争的反腐斗士,尽管有刘善祥这种能够尽职的省纪委书记,尽管有阴法唐这种勇于反映情况的巡视组领导,但是,从郭光允的检举揭发到程维高的被查处,其间却经历了8年,整整一个抗日战争的时间。由此可见监督不力之严重、严峻程度。

  党委分权长期是禁区

  长期以来,各级纪委均有同感,只有下查两级,才比较顺手。据此,如不加快现行纪检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则很难扭转监督不力和不到位的局面。

  然而,包括相当数量的高级干部在内的不少共产党员们,在对党的领导制度的认识上,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似乎只有将党内的决策、执行、监督之权集中于党委之手,才能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威信。这种错误的认识和做法,不仅延误了党的纪检体制的改革,而且耽误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严重影响了党的建设,削弱了党的领导。

  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

  邓小平还说,“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这一切,“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

  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有人提出党委分权的意见,总被认为是向党委闹独立性。

  而多年来,对这一禁区的谈虎色变和不敢触及,也是导致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解体、苏联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遇严重挫折的重要原因。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违纪违法犯错误,走上腐败蜕变的道路,既有其自身因素,但更有体制和制度上的原因。透过高中级领导干部犯错误的偶然性,更应该看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增加的必然性。

  反腐败制度创新提速

  有鉴于此,中共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去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把十六大报告关于“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全党对领导干部腐败的制度性原因的认识越来越清楚和统一。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监督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强党内监督。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继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决定对省(区、市)领导班子进行巡视之后,加强党内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使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增强权威性,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上来,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文/仲季)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有人提出党委分权的意见,总被认为是向党委闹独立性

  中共中央最近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要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

  这项被媒体称为“直辖”的改革,对于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建设和创新。

  反腐败需要新的战略战术

  反腐败是一门极具理论与实践性、历史与现实性、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专业,需要厚积才能薄发;反腐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高科技立体战争,既需要战术的实际操作者,也需要战役的指挥员,更需要战略的研究人员和决策者。

  八年抗日战争,我们打败了日本侵略者;三年半解放战争,我们打垮了蒋介石的800万正规军。然而,改革开放25年了,尽管我们不断加大斗争的力度,但是无须回避的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1979年,地方各级纪检机关相继恢复。到现在,全国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0多万人,加上每个党支部都有一名兼职纪检委员,平均每十多名党员就有一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如此庞大的一支纪检监察大军,本可以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大显身手。但是,由于受制于既不科学、又相当落后的体制束缚,党的纪检机关始终未能取得相对的独立性,监督的有效性也因之很难提高。

  要想监督有效实现,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是首要条件。监督主体具有了独立的政治地位,利益上相对分离,是此项改革措施的关键所在。在双重领导下,派驻机构的干部在业务上要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但其组织关系却由同级党委管理,这导致了派驻的纪检干部在被派驻单位“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

  另外,在双重领导条件下,派驻的纪检干部与被派驻单位在利益上的“紧密关系”也削弱了监督的力度。据介绍,过去派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都是由被派驻单位发放的,双方在“利益”上有关联。

  监督困难的体制原因

  体制的不科学,权力结构的不合理,不但增加了反腐败的成本,而且弱化了监督的效力。而监督的弱化,又突出地反映在监督不到位和监督不力上。

  监督不到位,主要表现于绝少事前监督——能让参与决策已实属不易,事前监督必令人生厌;很少事中监督——体制已决定其是决策、执行机构的附属,事中监督实力不从心;大多为事后监督——直到权力运行的结果出了严重问题,在群众的强烈反映下,在上级党委、纪委的认真干预下,才有可能进行事后的监督检查。

  由此可见,长期以来实行的党的纪检体制,从客观上决定了监督到位是很难的,而监督滞后和不到位则是必然的。半年多时间,新华社播发的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黑龙江省原省长、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三名正省级高官的腐败案件,充分说明,受其现行党内监督体制的局限,同级纪委的监督是何其软弱,上级纪委的监督又是何其滞后。

  监督不力,主要表现于发现不力——明确而具体的隶属关系,使被监督者可以轻而易举地摆脱监督者的监督;约束不力——监督的约束力是以被监督者愿意接受约束的自觉性为前提条件,如不自觉,其奈如何?惩处不力——初查难,立案难,处分难,是说了多年,喊了多年,抓了多年,却又多年解决不了的老大难。

  因此,尽管有郭光允这种敢于抗争的反腐斗士,尽管有刘善祥这种能够尽职的省纪委书记,尽管有阴法唐这种勇于反映情况的巡视组领导,但是,从郭光允的检举揭发到程维高的被查处,其间却经历了8年,整整一个抗日战争的时间。由此可见监督不力之严重、严峻程度。

  党委分权长期是禁区

  长期以来,各级纪委均有同感,只有下查两级,才比较顺手。据此,如不加快现行纪检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则很难扭转监督不力和不到位的局面。

  然而,包括相当数量的高级干部在内的不少共产党员们,在对党的领导制度的认识上,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似乎只有将党内的决策、执行、监督之权集中于党委之手,才能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威信。这种错误的认识和做法,不仅延误了党的纪检体制的改革,而且耽误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严重影响了党的建设,削弱了党的领导。

  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

  邓小平还说,“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这一切,“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

  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有人提出党委分权的意见,总被认为是向党委闹独立性。

  而多年来,对这一禁区的谈虎色变和不敢触及,也是导致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解体、苏联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遇严重挫折的重要原因。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违纪违法犯错误,走上腐败蜕变的道路,既有其自身因素,但更有体制和制度上的原因。透过高中级领导干部犯错误的偶然性,更应该看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增加的必然性。

  反腐败制度创新提速

  有鉴于此,中共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去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把十六大报告关于“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全党对领导干部腐败的制度性原因的认识越来越清楚和统一。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监督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强党内监督。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继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决定对省(区、市)领导班子进行巡视之后,加强党内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使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增强权威性,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上来,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文/仲季)

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党和政府对腐败的形势、规模和程度有没有清醒的认识,这可不同于抗日、解放战争,那是和别人斗争,而反腐是和自己作战。

如果只是为了巩固统治,没有一定的为反腐而反腐的气魄和决心估计只能半途而弃。
中国不是制度不健全,而是大家都不按制度办事,期待有所好的变化。
楼主好漂亮,我要你的QQ。我的是157874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