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灿太不值钱了,香港南丫海难裁定港灯无责撤销4500罚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28:07
于2012年10月造成39人死亡87人受伤的“南丫海难”一案有了最新进展:“南丫四号”的船主、李嘉诚旗下的香港电灯集团二审被判上诉胜诉,这样,一审其被判罚款4500港元(你没看错)也随之撤销。

  http://www.guancha.cn/local/2014_07_12_246172.shtml

  2013年4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收取113名证人证词、总长238页、由独立调查委员会完成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指出:从“南丫四号”船只的设计、建造和检验过程中的各个步骤的描述来看,几乎每个阶段都接二连三有人犯错,导致“南丫四号”船只图则与实际不符,缺少了一道水密门,而海事处人员在事发前十几年都没有发现。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报告公布后会见媒体。他表示,调查报告指出海事处长期以来对本地载客船只的监管存在严重问题。现届政府定必严肃处理和纠正,汲取教训,并彻底改善和革新,确保海事安全,以恢复公众信心。
  一审判罚款4500港元 港灯不服提出上诉
  2013年8月,香港律政司控告港灯时指出,根据验船证明书和船隻牌照,“南丫四号”最少要有4名船员,而海难当晚港灯的“南丫四号”只有3名船员(包括船长、轮机员和水手),涉嫌违反海事规则。
  后经法庭裁定,控罪成立,罚款港灯4500港元。之后港灯不服提出上诉,法庭于2014年7月11日二审宣判,推翻了一审裁决——法庭认为控方未能证明船上未提供“足够船员”,判港灯上诉胜诉,之前控罪撤销,并且将罚款搁置。港灯表示尊重裁决,并对事故调查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会落实执行适合用于船队的建议。
  港灯一方则认为船员数量并不是一个“数字游戏”,并不是船员越多船只越安全,而是有经验足够丰富、能熟练控制船只的船员即足够。法官彭宝琴在判词中指出,控罪不应只着眼于船员人数、船的设计、特性及状况等,应考虑3名船员能否确保船只安全。在“足够船员”一题上,控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船只船员并不足够。

  ===========================
  监管的官员,开船的司机从一开始都没有责任了。香港的社会是这样的宽容香港的资本家,真不愧是李家的城。事故拖了这么久,最后不了了之,屁民根本不敢放屁,西方社会的法制是个啥玩意,应该看明白了。高大上的香港律师不玩数字游戏、更不需要死磕,只需玩玩文字游戏就可以颠覆行业法规。于2012年10月造成39人死亡87人受伤的“南丫海难”一案有了最新进展:“南丫四号”的船主、李嘉诚旗下的香港电灯集团二审被判上诉胜诉,这样,一审其被判罚款4500港元(你没看错)也随之撤销。

  http://www.guancha.cn/local/2014_07_12_246172.shtml

  2013年4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收取113名证人证词、总长238页、由独立调查委员会完成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指出:从“南丫四号”船只的设计、建造和检验过程中的各个步骤的描述来看,几乎每个阶段都接二连三有人犯错,导致“南丫四号”船只图则与实际不符,缺少了一道水密门,而海事处人员在事发前十几年都没有发现。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报告公布后会见媒体。他表示,调查报告指出海事处长期以来对本地载客船只的监管存在严重问题。现届政府定必严肃处理和纠正,汲取教训,并彻底改善和革新,确保海事安全,以恢复公众信心。
  一审判罚款4500港元 港灯不服提出上诉
  2013年8月,香港律政司控告港灯时指出,根据验船证明书和船隻牌照,“南丫四号”最少要有4名船员,而海难当晚港灯的“南丫四号”只有3名船员(包括船长、轮机员和水手),涉嫌违反海事规则。
  后经法庭裁定,控罪成立,罚款港灯4500港元。之后港灯不服提出上诉,法庭于2014年7月11日二审宣判,推翻了一审裁决——法庭认为控方未能证明船上未提供“足够船员”,判港灯上诉胜诉,之前控罪撤销,并且将罚款搁置。港灯表示尊重裁决,并对事故调查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会落实执行适合用于船队的建议。
  港灯一方则认为船员数量并不是一个“数字游戏”,并不是船员越多船只越安全,而是有经验足够丰富、能熟练控制船只的船员即足够。法官彭宝琴在判词中指出,控罪不应只着眼于船员人数、船的设计、特性及状况等,应考虑3名船员能否确保船只安全。在“足够船员”一题上,控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船只船员并不足够。

  ===========================
  监管的官员,开船的司机从一开始都没有责任了。香港的社会是这样的宽容香港的资本家,真不愧是李家的城。事故拖了这么久,最后不了了之,屁民根本不敢放屁,西方社会的法制是个啥玩意,应该看明白了。高大上的香港律师不玩数字游戏、更不需要死磕,只需玩玩文字游戏就可以颠覆行业法规。
哦,死了这么多人,没有人有责任么。。。
搞笑吧,制度法规是做啥的?规定船上必须有4名船员,就必须至少有4名船员。不然出了事就该是你的责任。
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个律师费45万港元够吗?
司法独立,谁也别管。除非给钱。
搞笑吧,制度法规是做啥的?规定船上必须有4名船员,就必须至少有4名船员。不然出了事就该是你的责任。
所以搬弄文字游戏,就是所谓的说理,这让俺们理科怎么去打官司嘛。。
这条船是正常航行中被撞的一方。肇事船只是另一条渡轮。
那船什么原因沉的啊?设计问题,海况恶劣?还是人为的?事情来龙去脉不清楚,俺不说话!
内地如果不是自然因素死了那么多,首先当地官员的牵连一批吧!我们这里有条大河,前几年发大水,一些人好奇看热闹跑河边,结果一浪头卷走好几个,上面追究下来,镇长什么的撤了好几个,那镇长在我们这里名声还不错,可惜运气不好!
内地如果不是自然因素死了那么多,首先当地官员的牵连一批吧!我们这里有条大河,前几年发大水,一些人好奇 ...
这种事儿难办啊,
不撤吧,舆论会追问为何无人担责,
撤了吧,舆论会说中国不是法制社会。
当然这事儿要发生在国外,
不撤,国内舆论会盛赞“法制社会的表率”,
撤了,国内舆论会盛赞“有担当”,

但最后还是会有人出来承担责任的,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如此,至少能给大多数人一个交代,也没办法面面俱到了。

冒泡泡的鱼 发表于 2014-7-13 08:34
那船什么原因沉的啊?设计问题,海况恶劣?还是人为的?事情来龙去脉不清楚,俺不说话!


被另一条渡轮撞的。这条船当时在正常航行,属于躺枪,是无责一方。
根据调查看,此船的船员数目虽然不合规,但是无法证明与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法院采信无关系这一论点,那么以事故发生为理由罚款就没依据了,最多就是罚违反规定而已。
冒泡泡的鱼 发表于 2014-7-13 08:34
那船什么原因沉的啊?设计问题,海况恶劣?还是人为的?事情来龙去脉不清楚,俺不说话!


被另一条渡轮撞的。这条船当时在正常航行,属于躺枪,是无责一方。
根据调查看,此船的船员数目虽然不合规,但是无法证明与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法院采信无关系这一论点,那么以事故发生为理由罚款就没依据了,最多就是罚违反规定而已。

xenodragon 发表于 2014-7-13 07:29
搞笑吧,制度法规是做啥的?规定船上必须有4名船员,就必须至少有4名船员。不然出了事就该是你的责任。


这个事情可以用交通事故类比。相当于甲车驾驶员驾照有问题,但是事故是乙车全责甲车无责。这时候,你罚甲的驾照问题可以,让甲对有承运关系的乘客赔偿也可以,但是对甲以事故发生为理由惩罚逻辑就不通了。
所以这里问题的关键是认定甲存在的问题(本案是船员少一个)和事故有没有因果关系。
案子奇怪的是,调查报告中的船只设计问题和事故发生后船员的危机处理责任没有成为核心辩论点,难道是另案?如果控方主张船只设计缺陷和船员危机处理未尽责任,导致额外的人员伤亡,我觉得胜算还大些……
xenodragon 发表于 2014-7-13 07:29
搞笑吧,制度法规是做啥的?规定船上必须有4名船员,就必须至少有4名船员。不然出了事就该是你的责任。


这个事情可以用交通事故类比。相当于甲车驾驶员驾照有问题,但是事故是乙车全责甲车无责。这时候,你罚甲的驾照问题可以,让甲对有承运关系的乘客赔偿也可以,但是对甲以事故发生为理由惩罚逻辑就不通了。
所以这里问题的关键是认定甲存在的问题(本案是船员少一个)和事故有没有因果关系。
案子奇怪的是,调查报告中的船只设计问题和事故发生后船员的危机处理责任没有成为核心辩论点,难道是另案?如果控方主张船只设计缺陷和船员危机处理未尽责任,导致额外的人员伤亡,我觉得胜算还大些……
这个事情可以用交通事故类比。相当于甲车驾驶员驾照有问题,但是事故是乙车全责甲车无责。这时候,你罚 ...
不能类比。倒是可以这么比,甲车事故全责,且驾照有问题
不能类比。倒是可以这么比,甲车事故全责,且驾照有问题

这个事故里,这条船是正常航行一方,违规航行撞船逃逸的是另一条船。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10:24
这个事情可以用交通事故类比。相当于甲车驾驶员驾照有问题,但是事故是乙车全责甲车无责。这时候,你罚 ...
船只的水密艙設計或制造缺陷責任在監管機構海事處, 和船主及船員關係不大, 向海事處追責是另一個問題. 船員危機處理很難證明要負上責任, 因沉沒太快, 這也是水密艙出問題的原因.
有钱能使鬼推磨

有钱能使磨推鬼……
LZ你不懂法治就算了吧, 法律真不是什麼罪都炒一碟混合在一起. 這裡只是船上人員數量一項脫罪. 等於你開車撞人和你自己没戴安全帶, 是兩樣分開的控罪來的. 然後你的刑事處罰和民事賠償也是分開的.

這單案對於那些大公司來說, 刑事責任反而没什麼, 就那麼三幾個人入獄然後罸三幾千, 但後面附帶的民事賠償才是大頭, 隨時無底洞, 所以包括政府在內, 對所以的控罪和責任, 脫得就脫, 而且各自劃清界線, 各種反面不認人. 法庭判詞是日後脫民事賠償的有力證據.


按上面仁兄的说法,交通肇事逃逸全责。至于赔偿问题,保险公司搞定,香港的保险比大陆完善很多。

按上面仁兄的说法,交通肇事逃逸全责。至于赔偿问题,保险公司搞定,香港的保险比大陆完善很多。
资本本来就是这样运作,除非更强的资本控制它。国家也是一种资本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