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碎尸案被害人仍活人间 嫌犯被枪决百人喊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42:13
18年前湖南的一宗“碎尸案”爆出惊人消息,当年被认定为“被害人”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根本没死。
  案件回顾
  锦江河中发现碎尸






  1987年4月下旬,在湖南麻阳县城的锦江河中,陆续发现了六块被肢解的女性尸块,当地警方当即立为“4·27特大杀人碎尸案”,并展开侦查。警方在对失踪人员的排查中,发现当时在麻阳县城广场旅社做过服务员的贵州省松桃县女青年石小荣(当时18岁)离奇失踪。警方通过血型对比等调查手段(当时未有DNA检测),石小荣最终被认定为被害人。
  “杀人凶手”被判死刑
  警方把与石小荣有过往来的人列入排查范围。由此,当地马兰村村民滕兴善被定为重点怀疑对象。办案人员的推断理由有二:一、滕兴善是个屠夫;二、有人举报滕兴善曾经到过广场旅社嫖娼。1987年12月6日,当地公安机关将滕兴善收容审查,1988年10月26日滕兴善被检察机关起诉,同年12月13日滕兴善被一审判处死刑。
  “凶手”因丢钱杀“死者”
  记者看到,在当年的(1988)刑一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中,对案情是这样认定的:一九八七年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滕兴善与和他有暧昧关系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在其家奸宿后,发现丢失现金,怀疑系石盗走,便追赶石至马兰州,将石抓住,石呼救挣扎,被告将石活活捂死。尔后用刀和小斧头等工具将石的尸体肢解成六块,分别抛入锦江河中灭迹……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
  “死者”现身
  家人没有确认“死者”
  当年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死者”的石小荣,其四姐叫石桂英,石桂英回忆说:1987年春节刚过,她“六妹”石小荣和五妹石桂仙(原名石树珍)一起,来到麻阳县城做工,但不久就与家里失去了联系。后来,麻阳县公安局找到我们,说他们那里发生一起案子,死者可能是石小荣让我们去辨认。我们觉得又像又不像,最后,麻阳县公安局的人说那死者就是我六妹。
  目前在劳教所劳教
  同时,石桂英还告诉记者,石小荣是在回贵州老家的途中被人贩子拐卖到山东,生了一儿一女后才与贵州家里的亲属联系上。1993年石小荣返回贵州老家,2002年石小荣在贵州省清镇市与刘某结婚,今年初,石小荣因为贩毒被劳教2年,现在贵州省女子劳教所接受劳教。
  贵州女子劳教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石小荣确在该所接受劳教。
  “死者”不认识“杀人犯”
  当年和石小荣一起去麻阳做工的五姐石桂仙提供了一份石小荣委托的律师2004年初向她询问有关案情的视听资料。记者看到,石小荣向律师讲述了当年被拐卖以及后来回家的情况,并表示,自己确实不认识滕兴善,更谈不上与他有“暧昧关系”。她还明确要求当地法院撤销当年关于她与滕兴善“有暧昧关系”且已被滕“杀害”的错误判决,并给予名誉损害赔偿。
  无意发现
  旅馆老板发现“死者”没死
  现年57岁的刘国沅是当年麻阳县城广场旅社的老板,也是第一个知道当年的“死者”石小荣仍然活着的人。
  记者: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石小荣还活着的呢?
  刘国沅:我1994年做榉木生意到贵州,正好去了石树珍的家,她告诉我,原来六妹(石小荣)一直还活着!
  我回来后,马上和滕兴善家里的人和他的姐夫讲了。
  没有钱不敢告政府
  滕兴善的一个兄弟滕兴和说:“他(滕兴善)在庭上喊冤,他一直说‘人不是我杀的,政府也不会杀我’。我爸爸都因为这事,天天不吃饭,不久就气死了……”
  记者:“你们早就知道那个‘被杀害’的女的还活着,你哥哥(滕兴善)可能是个冤案,为什么不去告呢?”
  滕兴和:“是听到别人说了那个女的还活着,没有死。但我们家太穷,没有钱就不敢申诉,再说,我们哪里敢去告政府呢!”
  含冤死去
  当年申诉列出疑点
  当年滕兴善的辩护人之一——73岁的滕野,向记者出示了当年的一份《申诉状》(当时打印成“公诉状“)。《申诉状》的日期是1989年1月24日,诉状中列举了该案中存在的重大疑点有十多处。
  上百人签名请留人
  记者看到,这份《申诉状》后面还附有上百名当地党员、干部及村民的签名。湖南高院是1989年1月19日作出终审裁定的,而这份《申诉状》于1989年1月24日送达湖南省高院,强烈要求“枪下留人”。滕野说:“1月28日,我刚刚从长沙回到麻阳,就听说,滕兴善在当天上午已被枪决。有人说,他在刑场还喊冤呢……”
  记者采访了当时在该《申诉状》上签名的马兰村部分村民,他们都说,根据各种情况分析,他们都不相信滕兴善会杀人,“果然,他(滕兴善)死了没几年,就听到有人说那个被杀了的女子还活着。他死得太冤了!”
  重新上诉
  姐弟表示要申诉
  滕兴善的儿女滕燕、滕辉姐弟俩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为父亲申冤的《刑事申诉书》。他们向记者表示:作为儿女,一定会将父亲的冤屈申诉到底,还父亲一个清白。
  据了解,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滕燕、滕辉姐弟的申诉后,即对该案予以了高度的重视。湖南省高院当即连夜召开了有该院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该案。
  要对“死者”做DNA
  石小荣的四姐石桂英告诉记者:“上个月湖南省检察院的人来我们家,要我带他们去劳教所找我六妹(石小荣)。找到六妹之后,我们四姐妹,还有我妈妈,在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湖南的法医抽了我们五个人的血,说是去做什么DNA。我六妹抽完血又被管教人员送回劳教所了。”
  湖南高院还未表态
  14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拨通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王庭长的电话,想核实立案庭是否收到滕兴善的儿女滕燕、滕辉向该庭提交的《刑事申诉书》,王庭长说:“现在我还不知道这回事,我去问问情况再告诉你。”记者后来再拨王庭长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辗转找到滕家姐弟委托办理该案的委托人,该委托人表示,暂时拒绝对该案发表任何看法。
  链接
  佘祥林案
  “被杀”妻子11年后再现人间,“凶手”丈夫服刑11年终洗不白之冤。
  1998年6月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死刑,后改判15年徒刑。今年3月28日被“杀害”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归来……
  聂树斌案
  因为有另外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的出现,十年前就被判死刑并已予执行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重浮水面。今年3月中旬河北省公、检、法组成的联合核查组开始调查此案。
  此外,媒体曝光的类似事件还有:李久明案、岳兔元案。文图均据《羊城晚报》  
  滕兴善一案大事记
  1.1987年4月下旬,湖南麻阳县锦江河中发现被肢解的女尸。同年3月底,贵州籍女子石小荣在麻阳被人拐卖到山东。
  2.警方通过失踪人员排查、血型鉴定等手段(当时未有DNA检测),认定1987年3月在麻阳一旅社打工时失踪的石小荣为该案“被害人”。
  3.1987年12月6日,麻阳县马兰村农民、屠夫滕兴善被警方收审。
  4.1988年9月2日,滕兴善被逮捕;同年10月26日,滕被提起公诉;同年12月13日,怀化地区(现改为怀化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滕死刑。滕不服,随即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5.1989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6.1989年1月28日上午,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1:55 北京娱乐信报18年前湖南的一宗“碎尸案”爆出惊人消息,当年被认定为“被害人”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根本没死。
  案件回顾
  锦江河中发现碎尸






  1987年4月下旬,在湖南麻阳县城的锦江河中,陆续发现了六块被肢解的女性尸块,当地警方当即立为“4·27特大杀人碎尸案”,并展开侦查。警方在对失踪人员的排查中,发现当时在麻阳县城广场旅社做过服务员的贵州省松桃县女青年石小荣(当时18岁)离奇失踪。警方通过血型对比等调查手段(当时未有DNA检测),石小荣最终被认定为被害人。
  “杀人凶手”被判死刑
  警方把与石小荣有过往来的人列入排查范围。由此,当地马兰村村民滕兴善被定为重点怀疑对象。办案人员的推断理由有二:一、滕兴善是个屠夫;二、有人举报滕兴善曾经到过广场旅社嫖娼。1987年12月6日,当地公安机关将滕兴善收容审查,1988年10月26日滕兴善被检察机关起诉,同年12月13日滕兴善被一审判处死刑。
  “凶手”因丢钱杀“死者”
  记者看到,在当年的(1988)刑一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中,对案情是这样认定的:一九八七年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滕兴善与和他有暧昧关系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在其家奸宿后,发现丢失现金,怀疑系石盗走,便追赶石至马兰州,将石抓住,石呼救挣扎,被告将石活活捂死。尔后用刀和小斧头等工具将石的尸体肢解成六块,分别抛入锦江河中灭迹……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
  “死者”现身
  家人没有确认“死者”
  当年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死者”的石小荣,其四姐叫石桂英,石桂英回忆说:1987年春节刚过,她“六妹”石小荣和五妹石桂仙(原名石树珍)一起,来到麻阳县城做工,但不久就与家里失去了联系。后来,麻阳县公安局找到我们,说他们那里发生一起案子,死者可能是石小荣让我们去辨认。我们觉得又像又不像,最后,麻阳县公安局的人说那死者就是我六妹。
  目前在劳教所劳教
  同时,石桂英还告诉记者,石小荣是在回贵州老家的途中被人贩子拐卖到山东,生了一儿一女后才与贵州家里的亲属联系上。1993年石小荣返回贵州老家,2002年石小荣在贵州省清镇市与刘某结婚,今年初,石小荣因为贩毒被劳教2年,现在贵州省女子劳教所接受劳教。
  贵州女子劳教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石小荣确在该所接受劳教。
  “死者”不认识“杀人犯”
  当年和石小荣一起去麻阳做工的五姐石桂仙提供了一份石小荣委托的律师2004年初向她询问有关案情的视听资料。记者看到,石小荣向律师讲述了当年被拐卖以及后来回家的情况,并表示,自己确实不认识滕兴善,更谈不上与他有“暧昧关系”。她还明确要求当地法院撤销当年关于她与滕兴善“有暧昧关系”且已被滕“杀害”的错误判决,并给予名誉损害赔偿。
  无意发现
  旅馆老板发现“死者”没死
  现年57岁的刘国沅是当年麻阳县城广场旅社的老板,也是第一个知道当年的“死者”石小荣仍然活着的人。
  记者: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石小荣还活着的呢?
  刘国沅:我1994年做榉木生意到贵州,正好去了石树珍的家,她告诉我,原来六妹(石小荣)一直还活着!
  我回来后,马上和滕兴善家里的人和他的姐夫讲了。
  没有钱不敢告政府
  滕兴善的一个兄弟滕兴和说:“他(滕兴善)在庭上喊冤,他一直说‘人不是我杀的,政府也不会杀我’。我爸爸都因为这事,天天不吃饭,不久就气死了……”
  记者:“你们早就知道那个‘被杀害’的女的还活着,你哥哥(滕兴善)可能是个冤案,为什么不去告呢?”
  滕兴和:“是听到别人说了那个女的还活着,没有死。但我们家太穷,没有钱就不敢申诉,再说,我们哪里敢去告政府呢!”
  含冤死去
  当年申诉列出疑点
  当年滕兴善的辩护人之一——73岁的滕野,向记者出示了当年的一份《申诉状》(当时打印成“公诉状“)。《申诉状》的日期是1989年1月24日,诉状中列举了该案中存在的重大疑点有十多处。
  上百人签名请留人
  记者看到,这份《申诉状》后面还附有上百名当地党员、干部及村民的签名。湖南高院是1989年1月19日作出终审裁定的,而这份《申诉状》于1989年1月24日送达湖南省高院,强烈要求“枪下留人”。滕野说:“1月28日,我刚刚从长沙回到麻阳,就听说,滕兴善在当天上午已被枪决。有人说,他在刑场还喊冤呢……”
  记者采访了当时在该《申诉状》上签名的马兰村部分村民,他们都说,根据各种情况分析,他们都不相信滕兴善会杀人,“果然,他(滕兴善)死了没几年,就听到有人说那个被杀了的女子还活着。他死得太冤了!”
  重新上诉
  姐弟表示要申诉
  滕兴善的儿女滕燕、滕辉姐弟俩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为父亲申冤的《刑事申诉书》。他们向记者表示:作为儿女,一定会将父亲的冤屈申诉到底,还父亲一个清白。
  据了解,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滕燕、滕辉姐弟的申诉后,即对该案予以了高度的重视。湖南省高院当即连夜召开了有该院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该案。
  要对“死者”做DNA
  石小荣的四姐石桂英告诉记者:“上个月湖南省检察院的人来我们家,要我带他们去劳教所找我六妹(石小荣)。找到六妹之后,我们四姐妹,还有我妈妈,在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湖南的法医抽了我们五个人的血,说是去做什么DNA。我六妹抽完血又被管教人员送回劳教所了。”
  湖南高院还未表态
  14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拨通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王庭长的电话,想核实立案庭是否收到滕兴善的儿女滕燕、滕辉向该庭提交的《刑事申诉书》,王庭长说:“现在我还不知道这回事,我去问问情况再告诉你。”记者后来再拨王庭长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辗转找到滕家姐弟委托办理该案的委托人,该委托人表示,暂时拒绝对该案发表任何看法。
  链接
  佘祥林案
  “被杀”妻子11年后再现人间,“凶手”丈夫服刑11年终洗不白之冤。
  1998年6月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死刑,后改判15年徒刑。今年3月28日被“杀害”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归来……
  聂树斌案
  因为有另外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的出现,十年前就被判死刑并已予执行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重浮水面。今年3月中旬河北省公、检、法组成的联合核查组开始调查此案。
  此外,媒体曝光的类似事件还有:李久明案、岳兔元案。文图均据《羊城晚报》  
  滕兴善一案大事记
  1.1987年4月下旬,湖南麻阳县锦江河中发现被肢解的女尸。同年3月底,贵州籍女子石小荣在麻阳被人拐卖到山东。
  2.警方通过失踪人员排查、血型鉴定等手段(当时未有DNA检测),认定1987年3月在麻阳一旅社打工时失踪的石小荣为该案“被害人”。
  3.1987年12月6日,麻阳县马兰村农民、屠夫滕兴善被警方收审。
  4.1988年9月2日,滕兴善被逮捕;同年10月26日,滕被提起公诉;同年12月13日,怀化地区(现改为怀化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滕死刑。滕不服,随即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5.1989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6.1989年1月28日上午,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1:55 北京娱乐信报
恐怕这类事情还有很多
《满江红》——
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空怅惘人寰无限/丛生哀怨/泣血蝇虫笑苍天/孤帆叠影锁白链/残月升骤起烈烈风/尽吹散
我们的刑法老师,以前成都反贪局副局长跟我们说过个案例,江西一个地方的农民杀人被枪决后另一个省的警察打来电话说他们那抓到一个人招供杀了你们那的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被那个农民杀死的那个。
这种事多的一逼,有什么好报道的?政府哪有不犯错的,错了再改,改了再犯吗,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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