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看看贵州大学生是如何飞踹手持尖刀杀人凶手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02:31


张槐乾,1990年生,织金县板桥白果村人,是贵州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专业2009级学生。2012年7月2日,一持刀男子冲入贵州师范大学校园,3名保安与歹徒搏斗,过路青年张槐乾挺身而出,飞起一脚将歹徒踢倒。与众人合力将歹徒制服[1]。
目录
1事件经过
2荣誉
1事件经过
编辑

张槐乾2012年刚满22岁。他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在校园内散步,一名歹徒手持一把约70厘米长、5厘米宽的尖刀闯入贵州师范大学校门,用脚踢翻“禁止停放机动车”的标牌,挥舞着尖刀,沿着校园主干道往里冲。学校保安石磊上前制止,歹徒用尖刀边向他乱刺边扬言“谁敢过来就杀死谁”。石磊用椅子挡开了歹徒的尖刀,歹徒继续向校园里冲,石磊一边在后面追赶,一边用对讲机呼叫队友增援。保安张至钢看到这一情况后,也提着一根木棒跟过来,并用手机报警和通知校保卫处。交班后正在附近吃午餐的保安倪兵、韩一民和孙凯立即放下碗筷,抄近路围追堵截歹徒。在离校门口约200米处,4名保安堵住了歹徒。他们便和挥舞着尖刀的歹徒搏斗起来,在搏斗过程中,倪兵、韩一民和孙凯先后被歹徒刺中倒地。此时,停靠在路边休息的校车司机卢吉荣和廖国纲迅速下车前来支援,化学与材料科学化学专业学生张槐乾奋不顾身,飞起一脚向歹徒背后踢去,歹徒随即倒地,刚爬起来,他又一脚将歹徒踢倒,歹徒倒地的同时,尖刀摔了出去。
“飞腿哥”张槐乾一脚把歹徒踢翻在地。
“飞腿哥”张槐乾一脚把歹徒踢翻在地。
大家一起扑上去将歹徒牢牢按在地上,并用皮带捆住其手脚,将歹徒移交给接到报警赶到的警察。同时,学校迅速将受重伤的倪兵、韩一民护送上赶来的省医和贵阳医学院的救护车,分别送往两家医院进行抢救。孙凯则被文学院教师吴君婷等人用私家车送往省医抢救。倪兵和韩一民两位同志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孙凯经抢救,现已脱离生命危险。如果不及时将歹徒制止,前面一、二十米就是师大学生二食堂,正值学生就餐高峰期,将严重威胁到师生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2荣誉
编辑

2012年7月4号,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发出《关于表彰倪兵等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决定》。
《表彰决定》中指出,倪兵、韩一民、孙凯、张槐乾等8名同志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挺身而出,奋力同歹徒斗智斗勇,英勇搏斗。他们的英勇壮举,确保了师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了更大的伤亡事件发生。他们是我省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模范代表。吴君婷同志及时用私家车把重伤员孙凯送往省医,给挽救孙凯的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并为案件调查取证提供了珍贵素材。他们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的先进事迹是“贵州精神”的具体体现。
《表彰决定》中指出,为了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来,经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授予倪兵、韩一民、孙凯、张槐乾、卢吉荣、廖国刚、石磊、张至钢、吴君婷等同志“贵州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分别奖励倪兵、韩一民人民币各10万元;孙凯人民币5万元;张槐乾人民币3万元;卢吉荣、廖国刚、石磊、张至钢人民币各1万元;吴君婷人民币5千元。
《表彰决定》中号召,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以倪兵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努力构筑贵州“精神高地”,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贵州”、“和谐贵州”、“幸福贵州”作出应有的贡献。[2]

张槐乾,1990年生,织金县板桥白果村人,是贵州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专业2009级学生。2012年7月2日,一持刀男子冲入贵州师范大学校园,3名保安与歹徒搏斗,过路青年张槐乾挺身而出,飞起一脚将歹徒踢倒。与众人合力将歹徒制服[1]。
目录
1事件经过
2荣誉
1事件经过
编辑

张槐乾2012年刚满22岁。他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在校园内散步,一名歹徒手持一把约70厘米长、5厘米宽的尖刀闯入贵州师范大学校门,用脚踢翻“禁止停放机动车”的标牌,挥舞着尖刀,沿着校园主干道往里冲。学校保安石磊上前制止,歹徒用尖刀边向他乱刺边扬言“谁敢过来就杀死谁”。石磊用椅子挡开了歹徒的尖刀,歹徒继续向校园里冲,石磊一边在后面追赶,一边用对讲机呼叫队友增援。保安张至钢看到这一情况后,也提着一根木棒跟过来,并用手机报警和通知校保卫处。交班后正在附近吃午餐的保安倪兵、韩一民和孙凯立即放下碗筷,抄近路围追堵截歹徒。在离校门口约200米处,4名保安堵住了歹徒。他们便和挥舞着尖刀的歹徒搏斗起来,在搏斗过程中,倪兵、韩一民和孙凯先后被歹徒刺中倒地。此时,停靠在路边休息的校车司机卢吉荣和廖国纲迅速下车前来支援,化学与材料科学化学专业学生张槐乾奋不顾身,飞起一脚向歹徒背后踢去,歹徒随即倒地,刚爬起来,他又一脚将歹徒踢倒,歹徒倒地的同时,尖刀摔了出去。
“飞腿哥”张槐乾一脚把歹徒踢翻在地。
“飞腿哥”张槐乾一脚把歹徒踢翻在地。
大家一起扑上去将歹徒牢牢按在地上,并用皮带捆住其手脚,将歹徒移交给接到报警赶到的警察。同时,学校迅速将受重伤的倪兵、韩一民护送上赶来的省医和贵阳医学院的救护车,分别送往两家医院进行抢救。孙凯则被文学院教师吴君婷等人用私家车送往省医抢救。倪兵和韩一民两位同志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孙凯经抢救,现已脱离生命危险。如果不及时将歹徒制止,前面一、二十米就是师大学生二食堂,正值学生就餐高峰期,将严重威胁到师生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2荣誉
编辑

2012年7月4号,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发出《关于表彰倪兵等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决定》。
《表彰决定》中指出,倪兵、韩一民、孙凯、张槐乾等8名同志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挺身而出,奋力同歹徒斗智斗勇,英勇搏斗。他们的英勇壮举,确保了师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了更大的伤亡事件发生。他们是我省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模范代表。吴君婷同志及时用私家车把重伤员孙凯送往省医,给挽救孙凯的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并为案件调查取证提供了珍贵素材。他们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的先进事迹是“贵州精神”的具体体现。
《表彰决定》中指出,为了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来,经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授予倪兵、韩一民、孙凯、张槐乾、卢吉荣、廖国刚、石磊、张至钢、吴君婷等同志“贵州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分别奖励倪兵、韩一民人民币各10万元;孙凯人民币5万元;张槐乾人民币3万元;卢吉荣、廖国刚、石磊、张至钢人民币各1万元;吴君婷人民币5千元。
《表彰决定》中号召,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以倪兵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努力构筑贵州“精神高地”,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贵州”、“和谐贵州”、“幸福贵州”作出应有的贡献。[2]
很敏捷的身手!勇猛。
直接打残胳膊腿再说
牺牲了2位同志啊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授予倪兵、韩一民、孙凯、张槐乾、卢吉荣、廖国刚、石磊、张至钢、吴君婷等同志“贵州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分别奖励倪兵、韩一民人民币各10万元;孙凯人民币5万元;张槐乾人民币3万元;卢吉荣、廖国刚、石磊、张至钢人民币各1万元;吴君婷人民币5千元。

==============

贵州应该是全国经济排名最后几名的吧~~~出手奖励毫不含糊,直接几十几万(32.5),联想起上次火车站砍人事件,见义勇为奖励多少?1000块!~~~~不说啦~~~~
相当给力{:soso_e179:}
保安真是弱爆了
坐在车里拍视频的人我无话可说了,不去用车撞凶手,而是赶快关车窗拍视频,汗。。。
保安真是弱爆了
现在大部分保安都是老弱病残,就是维持个秩序什么的。当下中国的保安工资水平,不要说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年轻人都不可能长期干
哎 其他人都去揍他去了 没人去救被刺倒在地的哥子啊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授予倪兵、韩一民、孙凯、张槐乾、卢吉荣、廖国刚、石磊、张至钢、吴君婷等同志 ...
那次那个单先生的家乡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奖励了他5万元。当事政府只给了1000,
嗯,身手不错
风中飞叶 发表于 2014-5-31 22:39
坐在车里拍视频的人我无话可说了,不去用车撞凶手,而是赶快关车窗拍视频,汗。。。
你说的对,这就是变相看热闹的,虽然他拍下了事发现场,但是我对这人非常鄙视
张雨延 发表于 2014-5-31 22:45
那次那个单先生的家乡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奖励了他5万元。当事政府只给了1000,
是啊,他老家政府都看不下去啦~~~~奖励1000~~~~亏他们想得出~~~~
NB啊,尤其是第二脚,歹徒已转过身。跳的真高
nxn1977 发表于 2014-5-31 22:49
你说的对,这就是变相看热闹的,虽然他拍下了事发现场,但是我对这人非常鄙视
没辙啊,有车族命值钱啊,唉、。。。
风中飞叶 发表于 2014-5-31 22:54
没辙啊,有车族命值钱啊,唉、。。。
车去撞的话,人问题不大,恐怕是舍不得车
nxn1977 发表于 2014-5-31 22:57
车去撞的话,人问题不大,恐怕是舍不得车
知道他车牌,先划几道口子,哼!!!
力从地起,打架时最好不要用飞踢,连高鞭腿都要尽量少用。。。。。。
拍照的人就这么淡定的看歹徒捅人,发动汽车过去,不撞他,破坏一下他的行动也好啊
matengsdu 发表于 2014-5-31 22:21
直接打残胳膊腿再说
如果凶手有钱请得起好律师,30秒之后的众人的行为都会被告上法庭,而且单纯、严格的就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来说,只要有人愿意,众人30秒之后的行为也的确能往防卫过当上扯。
假设,本案没有两位保安牺牲的情节,而是没有很严重的后果,反而是凶手受了重伤,最后的结果还真得两说。
逸仙润之尊仲尼 发表于 2014-5-31 23:32
拍照的人就这么淡定的看歹徒捅人,发动汽车过去,不撞他,破坏一下他的行动也好啊
撞到保安的可能性更大。
hhffcc 发表于 2014-5-31 23:53
撞到保安的可能性更大。
有段时间不是保安倒地了吗?按下喇叭吓唬一下也好
张雨延 发表于 2014-5-31 22:45
那次那个单先生的家乡重庆市南岸区政府奖励了他5万元。当事政府只给了1000,
1000元打发叫花子呢?
逸仙润之尊仲尼 发表于 2014-5-31 23:32
拍照的人就这么淡定的看歹徒捅人,发动汽车过去,不撞他,破坏一下他的行动也好啊
人家当时选择了做一个记录者也无可厚非嘛。不然哪有大家讨论的依据?
哈哈,这小子整个大学生涯找女朋友是不用发愁了
葱爆蛋炒饭 发表于 2014-6-1 00:27
人家当时选择了做一个记录者也无可厚非嘛。不然哪有大家讨论的依据?

如果一个人在犯罪发生的时候,而自己可以基本免除人身伤害,那啥也不干这算是什么罪来的,记得初中的时候学过
人家当时选择了做一个记录者也无可厚非嘛。不然哪有大家讨论的依据?
可以选择不要脸,但最好别说出来,教坏孩子
关键还得看有没有冲上去的决心,这小伙子踹后背,这在竞技里是不允许的,因为人的后背很脆弱,容易伤脊椎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力从地起,打架时最好不要用飞踢,连高鞭腿都要尽量少用。。。。。。
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人家安迪wwe时连后摆腿下劈腿都照用不误。按一般人的观点就是空门大开,容易被ko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这样机智勇敢身手又好的人,应该直接招公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