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北宋对越南从“郡县其地”到宗藩关系确立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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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北宋以前一千多年的时间里,越南都作为中国的郡县之一而隶属中国统治。只是到公元十世纪中叶,越南才得以建立起自主的封建国家。宋太祖赵匡胤不愿意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从其建立北宋后所采取的军事行动看,他 ...

在北宋以前一千多年的时间里,越南都作为中国的郡县之一而隶属中国统治。只是到公元十世纪中叶,越南才得以建立起自主的封建国家。宋太祖赵匡胤不愿意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从其建立北宋后所采取的军事行动看,他是将境内各残余割据势力以及他认为是对朝廷构成威胁的力量通过武力或和平的办法逐个削平。至于外藩,即使他们按时遣使朝贺、贡献、买宴等,也都逃脱不了最后的灭亡。这是赵宋政权的根本大计。越南当然也在外藩之列,因此宋初对越政策是倾向于“削藩”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削藩”理想破灭,宋王朝不得不直面现实,转而希望能够维持与越南之间以册封和朝贡为核心内容的宗藩关系。即使宋朝统治者在维持宗藩关系的过程中,对越政策也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有宋一代确立的中越之间的宗藩关系,为以后历朝历代奠定了基本模式,宋朝对越政策不仅对其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对越政策产生了影响,而且对于中国处理与其他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关系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拟就宋朝对越政策的转变、原因及影响作以探讨,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五代十国的动荡,使古交趾逐渐摆脱了长达千余年的中国的直接统治。公元968年,丁部领建立大瞿越国。立国后丁朝积极遣使入贡,以期维持与宋朝的友好关系。公元973年,丁朝以丁部领之子丁琏的名义遣使贡方物,上表请封。出于对当时形势的考虑,宋太祖接受了丁氏的朝贡,封丁琏为检校太师、充静海军节度使、安南都护。公元975年,丁氏再次入贡,这时宋朝承认越南是自己的“列藩”,封丁部领为“交趾郡王”,中越两国开始真正的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中越宗藩关系开始确立。自越南丁朝、黎朝至李朝,宋朝对越政策始终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总的趋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越南的王朝更替、维护宗主权方面

丁朝虽然建立了自主的封建国家,但当时政权不稳,动乱频发。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丁部领及丁琏先后被弑,丁部领的幼子丁璿嗣立,但大权操控在十道将军黎桓的手中。“大将黎桓擅权树党,渐不可制,劫迁璿于别第,举族禁锢之,代总其众。”得到黎桓篡位的消息后,宋太宗“怒,乃议举兵”。宋太宗说:“兴师伐叛,皆有理而为之,且非无名之举也。顷以一境,篡夺相继。广西转运使有状奏言,丁璿之家被贼陷害,乱靡有定,民将畴依。况累朝以来,修贡不绝,为人主者忍不救之?”出兵目的,表面看来是为了维护宋王朝的宗主权,为其藩属——丁朝讨伐叛逆。但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记载,出兵之前,即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六月,知邕州侯仁宝曾奏称:“交州主帅被害,其国乱,可以偏师取之。”这个建议正中宋太宗下怀,遂决定召侯仁宝面议。卢多逊奏称:“交阯内扰,此天亡之秋也,朝廷出其不意用兵袭击,所谓疾雷不及掩耳;今若先召仁宝,必泄其谋,蛮寇知之,阻山海预为备,则未易取也。”并给宋太宗出谋划策,“不如授仁宝以飞挽之任,因令经度其事,选将发荆湖士卒一二万人,长驱而往,势必万全,易于摧枯拉朽也”。宋太宗于同年七月作了出征的具体部署。由此可见,这次出兵的目的决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宋王朝的宗主权,而是为了将越南重新收入版图,置于郡县统治之下。

宋太宗在位期间是宋朝国力相对强盛的时期,而越南则千余年来都是中国的郡县,所以当封建统治者有力量并有机可乘时,是绝不会甘心让越南自主的。公元980年,宋朝分水陆两道进讨黎桓。但由于宋朝是企图利用越南的内乱来速战速决,并没有作好充分的战略准备。虽然前期取得了一些胜利,但水陆两军配合失误,贻误战机,加之后期因士兵水土不服造成很大伤亡,从而导致最终失败。
进讨战争失败后,宋朝不得不面对现实,根据当时的周边形势,放弃了将越南收归版图的企图。转而对越采取和平的羁縻政策,将理想寄托于维持中越宗藩关系上。越南黎桓虽取胜,但也深知自身实力有限,“惧朝廷(宋朝)终行讨灭,复以丁璿为名,遣使贡方物,上表谢罪”,及时调整策略;另一方面,黎桓于公元983年“自称权交州三使留后”,宣称“丁璿及其母率军民以印绶与桓,桓即摄领府事”,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同宋朝进行交涉,并为自己篡位进行辩护,希望宋朝承认其合法性。宋朝为了维护与越南丁朝“正统”的宗藩关系和自己天朝上国的威望并未予以承认,而是给黎桓提出了两条方案:一是“璿为统帅之名,卿居副二之任”;二是“遣璿母子及其亲属尽室来归,俟其入朝,便当揆日降制,授卿节旄”。由于当时黎桓已成为越南的实际统治者,因而对宋太宗的建议并不接受。正如《宋史·交阯传》所言:“时黎桓已专据其土,不听命。”

与此同时,黎桓于公元982年和公元983年两次侵略占城,先“以占城俘九十三人来献”,后又对宋朝宣称:“占城国水陆象马数万来寇,率所部兵击走之,俘斩千计。”黎桓只所以屡屡“通好于宋,告占捷也”,无非是利用侵略其南方邻国——占城的胜利来宣扬自己的实力,借以给宋朝施加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宋朝认识到短期之内无望收复越南,同时也无力再维持与丁朝的宗藩关系,便默认了黎朝代替丁朝的事实,开始逐步加封黎桓,也就废黜了丁氏。即便如此,直到公元993年,宋朝才封黎桓为“交阯郡王”,正式承认黎氏政权。经过十余年与黎朝交涉和反复权衡之后,宋朝暂时放弃了在越南重新置郡县统治的期望。这也体现了宋朝无法严正维护其宗主权、被迫承认现实的无奈心态,从而不得已在对越关系上采取守势,确立了一种和平、忍让的羁縻政策。

黎桓卒后,其诸子争立,国内混乱,宋朝又有重置郡县的企图,希望趁机收复越南。“上(宋真宗)以桓素忠顺,屡修职贡,今幸乱而伐丧,不可”,并认为“黎桓继修职贡,亦尝遣其子入觐,海隅宁谧,不失忠顺。今闻其死,未能吊恤,而遽伐其丧,此岂王者所为”?重新置越南于郡县统治的作法遭到了宋真宗的完全否定。宋真宗于公元1007年封黎桓的继承者黎龙铤为交陆郡王,并赐名“至忠”;又破格升黎朝使者黄成雅于尚书五品之次,以示“国家惠绥远方,优待客使”之意。此说明至宋真宗时,对越南的政策已完全是从现实需要出发了。

黎龙铤统治时期,苛虐不法,荒淫无度。公元1010年,其手下大校李公蕴篡夺黎朝王位,并同样“自称留后,遗使贡奉”。面对越南王朝的再次更替,对宋朝来说,这本又是一个维护中越宗藩关系、行使宗主权、对越进行干预甚至实现“郡县其地”的机会。但宋朝从现实出发,并没有盲目出兵。宋真宗虽认为“黎桓不义而得,公蕴尤而效之,甚可恶也”,也只作了口头上的谴责,而后自我安慰道:“然以其蛮俗不足责。”随后还对李公蕴进行封,“制授权静海军留后李公蕴特进、检校太傅、安南都护、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交趾郡王、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一千户,兼御使大夫、上柱国,特赐推诚顺化功臣,仍赐袭衣、金银带、器币”,李氏政权很快便得到了宋朝的承认。如果按传统的中越宗藩模式,宋朝有保护藩臣的责任,应该维护黎朝的统治。但宋朝由于自顾不暇,已无能力再来阻止新王朝的篡立,便采取了不得已的实用主义政策,承认了新王朝——李朝并与其建立新的宗藩关系。这一次宋朝完全是从现实统治出发,不仅不再提及收复越南人版图的要求,更没有为了维护其宗主权而与越南发生冲突。

二、在对待越南的请封与朝贡方面

越南统治者认为,只有从中国王朝领受封号,政治上才有依靠,才能巩固其在国内的统治地位。只有受到中国的册封,才能算“正统”,也才能“服众”。而中国统治者也会因此来显示其“天朝大国”的宗主地位和崇高威望。因此,越南历代统治者无不孜孜以求中国的册封。越南丁朝立国不久便积极向宋朝进贡求封,表示内附。宋朝先是封丁琏为检校太师、充静海军节度使、安南都护,后又对丁部领作出了“可授开府仪同在司,检校太师,封交阯郡王”的决定,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封越南的统治者为“王”。表面看来,宋朝是对丁朝采取了相当优容的政策,但这并不是宋朝统治者的真实意图。由于宋初以统一国内、巩固政权为基本国策,而北方又有劲敌辽国的威胁。面对这样的形势,宋朝不得已而为之,目的是为了暂时稳住越南不至于腹背受敌,等积蓄足够的力量再来削平之。另外,丁朝为了自身安全,通过积极朝贡努力维持中越宗藩关系,使宋朝也找不到出兵越南的口实。黎朝的篡立,给了宋朝这样的机会,但随着宋太宗对越战争的失败,宋朝才真正客观审视逐渐强大起来的越南,逐步改变统治政策,放弃了重新将其置于郡县之下的想法,从实际出发,确立和平务实的对越政策。这一对越和平、忍让的现实政策为宋以后统治者所信守不渝地执行,成为其“祖宗之法”,并成为有宋一代对越的国策。

宋朝对待黎朝和李朝统治者的请封态度有着明显不同。黎桓为了得到“交阯郡王”的封号,从公元983年自称“交州三使留后”至公元993年,前后进行了十余年的交涉,才得到宋朝的正式承认。而当李公蕴于公元1010年篡夺王位“遣员外郎梁任文、黎再严,如宋结好”时,宋朝于同年十月便封其为“交阯郡王”,使李氏政权非常顺利地得到了宋朝的承认。后逐渐形成了“其王初立,即封交耻郡王,久之,进南平王。死者,赠侍中南越王”的制度,这一制度也一直为宋朝后来的统治者所执行。对于黎桓的请封,宋朝最初的态度是拒绝并提出具体要求。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宋朝不愿接受战争失败的事实,并继续抱有“郡县其地”的想法;另一方面在于作为越南的宗主国,宋朝竞无力保护自己的藩臣——丁朝,从而不允黎桓请封并借此挽回些许宗主国的面子。当认识到越南逐渐强大、不得不面对现实时,才只好接受黎桓的请封。而当同样是篡位的李公蕴请封时,宋朝已完全从现实出发,较为主动地承认了李氏政权。对待黎、李两朝统治者的请封,宋朝所持的不同态度反映了宋朝在对越南政策上放弃“郡县其地”而采取宗藩制的转变过程。

这一政策的转变同样反映在宋朝对待越南的朝贡方面。宋朝初期,对越南的朝贡大都欣然接受,因为接受外藩的朝贡是显示天朝大国国威的一个重要方式。在丁朝短短的十三年中(公元968—980年),史载越南向宋朝贡就达7次之多。黎桓先是多次以丁朝的名义来贡,建立黎朝后,朝贡更勤。在其当政的25年间(公元980—1005年),即向宋遣使朝贡达13次之多。李公蕴建立李朝后也是朝贡不断。据统计,有宋一代,越南共向宋朝朝贡多达120余次,但实际的人贡次数可能更多。

越南积极朝贡的原因旨在“与中国朝廷交往可以提高它们的威望;从伟大的文明中心可获得文化方面的好处;而且,居于从属地位,经济上也有利可图,因为中国人赐予它们的贵重礼物多于它们所奉献的。此外,还授它们以某些贸易特许权”。宋朝为了显示天朝大国的国势,维护其宗主国的面子,往往采取“厚往薄来”的政策。不图利,惟“嘉其诚”,还“优诏答之”。如宋仁宗乾兴元年(公元1022年)七月,“三司言:交州进奉使李宽泰等各进方物白鑞、紫矿、玳瑁、瓶香等,贾人计价钱千六百八十二贯。诏回赐钱二千,以优其值,示怀远也”。宋仁宗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三月,“三司言:作坊物料库估交州进奉人使纳卖香价钱三千六十贯,诏回赐钱四千贯”。宋朝对于朝贡国的要求唯求其“诚”而不在利,只重礼仪。越南所贡“方物”,多属“珍奇异物”或“犀象无用之物”,而中国则回赐“皆生生之具”的绫罗绸缎等日用必需品。如越南李朝李神宗死后,宋朝派遣朱芾为吊祭使前往越南,并赐绢、布各500匹、羊50口、面50石、酒50瓶、纸50束、冥钱50辫、冥彩50束、冥金银50铤等。

经过一段时间后,宋朝发现越南所贡之物多犀、象等无用之物,且沿途“州县颇有宴犒夫脚象屋之费”,劳民伤财。再加上贡使还经常欺诈勒索,如“象实能浮……所至水津,索舟钱以载,得钱然后驱以济”,同时款待随之而来的庞大的使臣队伍也是个不小的负担。到中国来朝贡的外交使团,不如说是一支国际贸易的商队。正如周去非所云:“交使衙官百人,擎负贡物者固无几个,而皆为使者负贩至都。”正是由于在朝贡中有利可图,越南才屡屡“乞贡”。这样一来,不免加重了宋王朝本来就已沉重的经济负担。当宋王朝认识到这一点后便对越南的求贡往往“却贡”,明确指出“象乃无用之物,经由道路重扰吾民,却不受”,“犀达土性,不可豢畜,却不纳”,“诏却安南所贡象”,并“屡却安南贡使”。宋朝对朝贡的态度由不图利、惟“嘉其诚”到“屡却安南贡使”的变化,反映了其对越政策向着更加务实的方面转变。

三、在处理边境事务方面

在封黎桓为交阯郡王之后,黎桓非但不感到满足,反而认为宋朝软弱可欺,“负阻山海,屡为寇害,渐失藩臣礼”,以致发生了诸如“交州战 船百余艘寇如洪镇,略居民,动禀实而去”和“桓所管苏茂州,又以乡兵五千寇邕州所管绿州”等事件。经历宋初的战争之后,“太宗志在抚宁荒服,不欲问罪”,都采取了和平忍让的态度。宋真宗时,在处理边境事务上也是采取谨慎的态度。当“交州效诚场民及其头首黄庆集等数百人来投”时,有官员存有开疆之念,想利用此事为借口重新收复交耻。而宋真宗则采取了将这些越南人“遣回本道”的作法。景德三年(1006年)黎桓卒,越南国内混乱,同时边境“头目黄庆集、黄秀蛮等千余人以不从驱率,戮及新族,来投廉州”。知广州凌策等人上言:“请发本道两千人平之,庆集等愿为前锋。”但遭到了宋真宗的否定,宋真宗诏令避免与越南发生冲突以维持与越南的和平相处。如果说之前宋朝统治者还心存利用边境事务找借口收复交耻,那么从以上宋真宗对边境事务的处理可以看出,宋朝对于越南抚宁怀柔的现实主义政策至此已经根深蒂固了。

宋仁宗即位后,仍坚持这一政策。当越南发生“郡人陈公永等六百余人内附,德政遣兵千余境上捕逐之”的事情时,宋朝没有利用他们来反对越南,而是“诏遣还”,并且“仍戒德政毋辄诛杀”。当然,对于越南日益表现出来的侵略意图,宋朝也是时刻作好反击准备的。当“德政发兵取占城”时,“朝廷疑其内畜奸谋,乃访自唐以来所通道路凡十六处,令转运使杜杞度其要害而戍守之”,对越南李朝的一些活动也在密切关注之中。同时,当“邕州诱其苏茂州韦绍嗣、绍钦等三千余人人居省地,德政表求所诱”时,宋仁宗“诏尽还之,仍令德政约束边户,毋相侵犯”。

后“广源州蛮侬智高反”,越南打着要帮助宋朝的旗号,“德政率兵二万由水路助王师”,伺机侵宋。宋朝看出了越南的实际意图,“朝廷优其赐而却其兵”。在镇压依智高后,宋朝把侬智高的胁从七千二百多人慰遣归业,减免租赋;对于没有参与侬智高割据活动的各部首领,“悉加恩赏”。通过政治手段解决了危机,避免了与越南爆发冲突,保证了边境稳定。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无疑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使两国人民免受战争之祸。此后的宋朝统治者也大都从现实出发,采取了和平、克制的态度来处理边境事务,使得这一政策能够被平稳的执行下去。

四、由“置于郡县”到建立宗藩政策转变的社会原因

  宋朝对越由“置于郡县”到建立宗藩政策的转变,其社会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宋朝在历史上是一个比较软弱的朝代。北宋时期的地缘政治形势较前代有了较大的变化,宋朝统治者面临多边外交,必须重新审视新的地缘政治和外交格局,从而采取相应的外交政策。“国朝西北有二敌,南有交趾”。蔡绦的此句评价,大体勾画出了宋初的总体周边形势。北方有政治和军事上都很强大的辽,西北有“叛服不常”的西夏。由于北方存在的巨大压力,宋在对外交往中不得不将其战略重心摆在北方,这就导致了宋朝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资源的向北倾斜,形成了“重北轻南”的政治格局。这一政治格局给宋朝与南部周邻的关系带来了直接的影响。与黎朝战争失败后,宋朝对越政策不得不发生转变,对于越南只能采取羁縻政策。苦于应付辽和西夏这两个强敌的斗争,消耗了宋朝太多的精力和财力。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澶渊之盟”后,宋朝国力更加衰弱,从而无暇南顾。为了争取一个较为有利的外部环境,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宋朝从实际情况和对其地缘政治环境所做的深刻分析出发,调整对越政策向着更加务实的方向发展。另外这一政策的转变与宋朝一贯的文治思想也不无关系。宋朝实行的崇文抑武政策或多或少限制了边疆将士的拓边能力及积极性,从而使宋朝统治者尽量优抚远人,采取了比较保守的政策。

宋朝统治者对于越南的认识也是促使对越政策转变的另一个原因。宋朝和黎朝交战之时就有田锡等人上书宋太宗说:“况大国,视交州谓之瘴海,去者不习风土……愿陛下且罢斯役,暂息南征。交州未平,不足损陛下之功业;交州既得,不足光陛下之威声。”并称“得之如获石田”。在对越战争获胜无望的情况下,此论调得到了宋太宗的认可。虽然这可能是宋朝对于战争失败的自我安慰,但同时也真实地反映出交阯之地在部分宋朝统治者眼中只是一块“鸡肋”而已。宋真宗时,当又有官员要求朝廷对交耻有所作为时,宋真宗拒绝道:“祖宗开疆若此广大,谨守而已,安用劳民以贪无用之土?”宋朝统治者对越南还存在着“交州山川险僻,多潦雾瘴毒之气,虽得其地,恐不能守也”的认识。甚至后来当宋朝放弃在战争中占领的州县时,竟然发生“朝廷知其无用,乃悉以四州一县还之。然广源旧隶邕管羁縻,本非交陆所有也”之类的事情。

其次,从越南方面来看。由于越南远离中国封建王朝统治的中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民族意识开始勃发。交阯之地虽然在长达千年的中国封建王朝的直接统治下,但已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封建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体系,出现了一些代表当地利益的新兴地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人物,建立独立国家的民族意识日益强烈。由于这些内部条件的日益形成,加之在其后五代十国时期中国割据政权无力顾及安南的形势下,安南地方势力便从建立地方政权而逐渐走上了建立独立国家的道路。经过两次战争,越南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得以增强。到了李朝时期,越南仿效中国唐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封建体制,使越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国朝西北有二敌,南有交趾”的评价,不仅反映了宋时的周边形势,同时也反映了当时越南已经具有相当的实力。“由于越南逐渐强大起来,中国用武力控制越南的作法也逐渐行不通了”,这一点成为宋朝不得不接受的事实。越南实力的增强与宋朝国力的衰弱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迫使宋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对越南的政策。

越南灵活多变的外交手段也是促使宋朝早期对越政策改变的另一原因。丁朝在与宋朝正式交往之前,称臣于南汉政权。公元970年,当丁部领闻宋遣大军伐南汉之时,认识到宋比南汉更为强大,便及时遣使人宋通好。这一事件体现出丁部领敏锐的政治嗅觉和灵活的外交政策,同时也为以后越南统治者作出了表率。其后越南统治者大多能灵活地利用外交手段来处理与中国的关系。如黎桓取得与宋朝战争的胜利后,很好地把握时机,一方面主动向宋称臣纳贡来满足宋朝天朝大国的虚荣心,另一方面利用自己征伐占城取得的胜利向宋朝示威并施加压力,为自己争取到有利的形势,在外交中争取更多的主动权。越南统治者充分了解宋朝基于宗主国的面子不可能与其藩属斤斤计较的心理,往往在宋朝采取和平忍让政策时,不时寇边扰民、掠夺财物。而一旦看到宋朝态度强硬起来时,又会马上“待罪”、“谢罪”。越南这种灵活的外交手段不仅有效地维护了越南的国家利益,同时在宋朝对越政策的转变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我们应看到,宋朝统治者所标榜的“无为而治”、 “以德怀远”,并不是他们在主观上已经深刻认识到要用和平而不是使用武力来解决问题,而是他们掩饰软弱无能的托词。因为只要有可能,宋朝还是想拓土开疆的,但限于国力、限于当时实际形势,不得不做出“息事宁人”的选择。对于丁朝,宋朝由于政权尚未巩固,为了暂时稳住越南不至于腹背受敌,其真实目的还是要积蓄足够的力量而削平之。其后,黎朝的篡立也正好给了宋朝一个“削藩”的正当理由,对越南黎朝的战争便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而发生的。战争失败使宋朝统治者认识到重新实现“郡县其地”的理想暂时不可能实现。所以当黎桓死、诸子争立、国内混乱以及李公蕴篡夺黎朝王位等这些实现理想的“机会”再次到来的时候,虽有部分官员想重拾旧梦,但宋朝统治者却再也不敢冒险,而是从现实出发,和平发展二者的宗藩关系。宋朝这种变化集中反映在作为中越宗藩关系核心内容的册封和朝贡两个方面:在属于政治范畴的册封上,宋朝对越南统治者尤其是新篡立王朝统治者的请封经历了由不愿接受到被迫接受再到主动接受的动态过程;而在对待属于经济范畴的朝贡时,宋朝对越方的积极朝贡反而出现了由欣然接受到不胜其烦再到屡屡“却贡”的过程。在对待越南请封和朝贡问题上,宋朝完全相反的态度变化,恰恰反映出宋朝处理中越宗藩关系的理性转变过程。这一政策的转变从某种程度上部分实现了宋朝统治者的战略意图,使南方地区处于暂时的稳定状态,对于发展南方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进步有一定好处,客观上维护了两国之间的和平稳定。越南则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利的外部环境,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发展与宋朝的积极关系,保证了国家独立,维护了国家利益,使越南社会步入了稳定的发展时期。

我们还应看到,随着越南国力的增强,宋朝对越忍让、克制的态度尤其是处理中越边境事务中“息事宁人”的政策,被越南李朝统治者看做是软弱无能,加剧了越南统治者个人野心的膨胀,最终导致了越南李朝于1075年大举进犯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宋朝依然严格执行和平务实的政策。宋朝取得富良江战役的胜利后,并没有乘胜追击进一步侵略越南,而是接受了李朝的乞降要求,随即罢兵班师,恢复和平。双方在“和则两利,战则俱伤”的道理上达成共识,重新回归到两国间正常的宗藩关系上来。战后宋朝统治者也更加坚决地遵循正常的宗藩政策,使得宋、李关系正常发展,中越两国间享有了两百余年的持久和平。自宋以降,中国历代王朝对越南的政策大都徘徊于“郡县其地”与宗藩关系之间,但基本以维持宗藩关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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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以前一千多年的时间里,越南都作为中国的郡县之一而隶属中国统治。只是到公元十世纪中叶,越南才得以建立起自主的封建国家。宋太祖赵匡胤不愿意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从其建立北宋后所采取的军事行动看,他是将境内各残余割据势力以及他认为是对朝廷构成威胁的力量通过武力或和平的办法逐个削平。至于外藩,即使他们按时遣使朝贺、贡献、买宴等,也都逃脱不了最后的灭亡。这是赵宋政权的根本大计。越南当然也在外藩之列,因此宋初对越政策是倾向于“削藩”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削藩”理想破灭,宋王朝不得不直面现实,转而希望能够维持与越南之间以册封和朝贡为核心内容的宗藩关系。即使宋朝统治者在维持宗藩关系的过程中,对越政策也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有宋一代确立的中越之间的宗藩关系,为以后历朝历代奠定了基本模式,宋朝对越政策不仅对其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对越政策产生了影响,而且对于中国处理与其他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关系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拟就宋朝对越政策的转变、原因及影响作以探讨,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五代十国的动荡,使古交趾逐渐摆脱了长达千余年的中国的直接统治。公元968年,丁部领建立大瞿越国。立国后丁朝积极遣使入贡,以期维持与宋朝的友好关系。公元973年,丁朝以丁部领之子丁琏的名义遣使贡方物,上表请封。出于对当时形势的考虑,宋太祖接受了丁氏的朝贡,封丁琏为检校太师、充静海军节度使、安南都护。公元975年,丁氏再次入贡,这时宋朝承认越南是自己的“列藩”,封丁部领为“交趾郡王”,中越两国开始真正的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中越宗藩关系开始确立。自越南丁朝、黎朝至李朝,宋朝对越政策始终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总的趋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越南的王朝更替、维护宗主权方面

丁朝虽然建立了自主的封建国家,但当时政权不稳,动乱频发。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丁部领及丁琏先后被弑,丁部领的幼子丁璿嗣立,但大权操控在十道将军黎桓的手中。“大将黎桓擅权树党,渐不可制,劫迁璿于别第,举族禁锢之,代总其众。”得到黎桓篡位的消息后,宋太宗“怒,乃议举兵”。宋太宗说:“兴师伐叛,皆有理而为之,且非无名之举也。顷以一境,篡夺相继。广西转运使有状奏言,丁璿之家被贼陷害,乱靡有定,民将畴依。况累朝以来,修贡不绝,为人主者忍不救之?”出兵目的,表面看来是为了维护宋王朝的宗主权,为其藩属——丁朝讨伐叛逆。但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记载,出兵之前,即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六月,知邕州侯仁宝曾奏称:“交州主帅被害,其国乱,可以偏师取之。”这个建议正中宋太宗下怀,遂决定召侯仁宝面议。卢多逊奏称:“交阯内扰,此天亡之秋也,朝廷出其不意用兵袭击,所谓疾雷不及掩耳;今若先召仁宝,必泄其谋,蛮寇知之,阻山海预为备,则未易取也。”并给宋太宗出谋划策,“不如授仁宝以飞挽之任,因令经度其事,选将发荆湖士卒一二万人,长驱而往,势必万全,易于摧枯拉朽也”。宋太宗于同年七月作了出征的具体部署。由此可见,这次出兵的目的决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宋王朝的宗主权,而是为了将越南重新收入版图,置于郡县统治之下。

宋太宗在位期间是宋朝国力相对强盛的时期,而越南则千余年来都是中国的郡县,所以当封建统治者有力量并有机可乘时,是绝不会甘心让越南自主的。公元980年,宋朝分水陆两道进讨黎桓。但由于宋朝是企图利用越南的内乱来速战速决,并没有作好充分的战略准备。虽然前期取得了一些胜利,但水陆两军配合失误,贻误战机,加之后期因士兵水土不服造成很大伤亡,从而导致最终失败。
进讨战争失败后,宋朝不得不面对现实,根据当时的周边形势,放弃了将越南收归版图的企图。转而对越采取和平的羁縻政策,将理想寄托于维持中越宗藩关系上。越南黎桓虽取胜,但也深知自身实力有限,“惧朝廷(宋朝)终行讨灭,复以丁璿为名,遣使贡方物,上表谢罪”,及时调整策略;另一方面,黎桓于公元983年“自称权交州三使留后”,宣称“丁璿及其母率军民以印绶与桓,桓即摄领府事”,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同宋朝进行交涉,并为自己篡位进行辩护,希望宋朝承认其合法性。宋朝为了维护与越南丁朝“正统”的宗藩关系和自己天朝上国的威望并未予以承认,而是给黎桓提出了两条方案:一是“璿为统帅之名,卿居副二之任”;二是“遣璿母子及其亲属尽室来归,俟其入朝,便当揆日降制,授卿节旄”。由于当时黎桓已成为越南的实际统治者,因而对宋太宗的建议并不接受。正如《宋史·交阯传》所言:“时黎桓已专据其土,不听命。”

与此同时,黎桓于公元982年和公元983年两次侵略占城,先“以占城俘九十三人来献”,后又对宋朝宣称:“占城国水陆象马数万来寇,率所部兵击走之,俘斩千计。”黎桓只所以屡屡“通好于宋,告占捷也”,无非是利用侵略其南方邻国——占城的胜利来宣扬自己的实力,借以给宋朝施加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宋朝认识到短期之内无望收复越南,同时也无力再维持与丁朝的宗藩关系,便默认了黎朝代替丁朝的事实,开始逐步加封黎桓,也就废黜了丁氏。即便如此,直到公元993年,宋朝才封黎桓为“交阯郡王”,正式承认黎氏政权。经过十余年与黎朝交涉和反复权衡之后,宋朝暂时放弃了在越南重新置郡县统治的期望。这也体现了宋朝无法严正维护其宗主权、被迫承认现实的无奈心态,从而不得已在对越关系上采取守势,确立了一种和平、忍让的羁縻政策。

黎桓卒后,其诸子争立,国内混乱,宋朝又有重置郡县的企图,希望趁机收复越南。“上(宋真宗)以桓素忠顺,屡修职贡,今幸乱而伐丧,不可”,并认为“黎桓继修职贡,亦尝遣其子入觐,海隅宁谧,不失忠顺。今闻其死,未能吊恤,而遽伐其丧,此岂王者所为”?重新置越南于郡县统治的作法遭到了宋真宗的完全否定。宋真宗于公元1007年封黎桓的继承者黎龙铤为交陆郡王,并赐名“至忠”;又破格升黎朝使者黄成雅于尚书五品之次,以示“国家惠绥远方,优待客使”之意。此说明至宋真宗时,对越南的政策已完全是从现实需要出发了。

黎龙铤统治时期,苛虐不法,荒淫无度。公元1010年,其手下大校李公蕴篡夺黎朝王位,并同样“自称留后,遗使贡奉”。面对越南王朝的再次更替,对宋朝来说,这本又是一个维护中越宗藩关系、行使宗主权、对越进行干预甚至实现“郡县其地”的机会。但宋朝从现实出发,并没有盲目出兵。宋真宗虽认为“黎桓不义而得,公蕴尤而效之,甚可恶也”,也只作了口头上的谴责,而后自我安慰道:“然以其蛮俗不足责。”随后还对李公蕴进行封,“制授权静海军留后李公蕴特进、检校太傅、安南都护、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交趾郡王、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一千户,兼御使大夫、上柱国,特赐推诚顺化功臣,仍赐袭衣、金银带、器币”,李氏政权很快便得到了宋朝的承认。如果按传统的中越宗藩模式,宋朝有保护藩臣的责任,应该维护黎朝的统治。但宋朝由于自顾不暇,已无能力再来阻止新王朝的篡立,便采取了不得已的实用主义政策,承认了新王朝——李朝并与其建立新的宗藩关系。这一次宋朝完全是从现实统治出发,不仅不再提及收复越南人版图的要求,更没有为了维护其宗主权而与越南发生冲突。

二、在对待越南的请封与朝贡方面

越南统治者认为,只有从中国王朝领受封号,政治上才有依靠,才能巩固其在国内的统治地位。只有受到中国的册封,才能算“正统”,也才能“服众”。而中国统治者也会因此来显示其“天朝大国”的宗主地位和崇高威望。因此,越南历代统治者无不孜孜以求中国的册封。越南丁朝立国不久便积极向宋朝进贡求封,表示内附。宋朝先是封丁琏为检校太师、充静海军节度使、安南都护,后又对丁部领作出了“可授开府仪同在司,检校太师,封交阯郡王”的决定,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封越南的统治者为“王”。表面看来,宋朝是对丁朝采取了相当优容的政策,但这并不是宋朝统治者的真实意图。由于宋初以统一国内、巩固政权为基本国策,而北方又有劲敌辽国的威胁。面对这样的形势,宋朝不得已而为之,目的是为了暂时稳住越南不至于腹背受敌,等积蓄足够的力量再来削平之。另外,丁朝为了自身安全,通过积极朝贡努力维持中越宗藩关系,使宋朝也找不到出兵越南的口实。黎朝的篡立,给了宋朝这样的机会,但随着宋太宗对越战争的失败,宋朝才真正客观审视逐渐强大起来的越南,逐步改变统治政策,放弃了重新将其置于郡县之下的想法,从实际出发,确立和平务实的对越政策。这一对越和平、忍让的现实政策为宋以后统治者所信守不渝地执行,成为其“祖宗之法”,并成为有宋一代对越的国策。

宋朝对待黎朝和李朝统治者的请封态度有着明显不同。黎桓为了得到“交阯郡王”的封号,从公元983年自称“交州三使留后”至公元993年,前后进行了十余年的交涉,才得到宋朝的正式承认。而当李公蕴于公元1010年篡夺王位“遣员外郎梁任文、黎再严,如宋结好”时,宋朝于同年十月便封其为“交阯郡王”,使李氏政权非常顺利地得到了宋朝的承认。后逐渐形成了“其王初立,即封交耻郡王,久之,进南平王。死者,赠侍中南越王”的制度,这一制度也一直为宋朝后来的统治者所执行。对于黎桓的请封,宋朝最初的态度是拒绝并提出具体要求。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宋朝不愿接受战争失败的事实,并继续抱有“郡县其地”的想法;另一方面在于作为越南的宗主国,宋朝竞无力保护自己的藩臣——丁朝,从而不允黎桓请封并借此挽回些许宗主国的面子。当认识到越南逐渐强大、不得不面对现实时,才只好接受黎桓的请封。而当同样是篡位的李公蕴请封时,宋朝已完全从现实出发,较为主动地承认了李氏政权。对待黎、李两朝统治者的请封,宋朝所持的不同态度反映了宋朝在对越南政策上放弃“郡县其地”而采取宗藩制的转变过程。

这一政策的转变同样反映在宋朝对待越南的朝贡方面。宋朝初期,对越南的朝贡大都欣然接受,因为接受外藩的朝贡是显示天朝大国国威的一个重要方式。在丁朝短短的十三年中(公元968—980年),史载越南向宋朝贡就达7次之多。黎桓先是多次以丁朝的名义来贡,建立黎朝后,朝贡更勤。在其当政的25年间(公元980—1005年),即向宋遣使朝贡达13次之多。李公蕴建立李朝后也是朝贡不断。据统计,有宋一代,越南共向宋朝朝贡多达120余次,但实际的人贡次数可能更多。

越南积极朝贡的原因旨在“与中国朝廷交往可以提高它们的威望;从伟大的文明中心可获得文化方面的好处;而且,居于从属地位,经济上也有利可图,因为中国人赐予它们的贵重礼物多于它们所奉献的。此外,还授它们以某些贸易特许权”。宋朝为了显示天朝大国的国势,维护其宗主国的面子,往往采取“厚往薄来”的政策。不图利,惟“嘉其诚”,还“优诏答之”。如宋仁宗乾兴元年(公元1022年)七月,“三司言:交州进奉使李宽泰等各进方物白鑞、紫矿、玳瑁、瓶香等,贾人计价钱千六百八十二贯。诏回赐钱二千,以优其值,示怀远也”。宋仁宗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三月,“三司言:作坊物料库估交州进奉人使纳卖香价钱三千六十贯,诏回赐钱四千贯”。宋朝对于朝贡国的要求唯求其“诚”而不在利,只重礼仪。越南所贡“方物”,多属“珍奇异物”或“犀象无用之物”,而中国则回赐“皆生生之具”的绫罗绸缎等日用必需品。如越南李朝李神宗死后,宋朝派遣朱芾为吊祭使前往越南,并赐绢、布各500匹、羊50口、面50石、酒50瓶、纸50束、冥钱50辫、冥彩50束、冥金银50铤等。

经过一段时间后,宋朝发现越南所贡之物多犀、象等无用之物,且沿途“州县颇有宴犒夫脚象屋之费”,劳民伤财。再加上贡使还经常欺诈勒索,如“象实能浮……所至水津,索舟钱以载,得钱然后驱以济”,同时款待随之而来的庞大的使臣队伍也是个不小的负担。到中国来朝贡的外交使团,不如说是一支国际贸易的商队。正如周去非所云:“交使衙官百人,擎负贡物者固无几个,而皆为使者负贩至都。”正是由于在朝贡中有利可图,越南才屡屡“乞贡”。这样一来,不免加重了宋王朝本来就已沉重的经济负担。当宋王朝认识到这一点后便对越南的求贡往往“却贡”,明确指出“象乃无用之物,经由道路重扰吾民,却不受”,“犀达土性,不可豢畜,却不纳”,“诏却安南所贡象”,并“屡却安南贡使”。宋朝对朝贡的态度由不图利、惟“嘉其诚”到“屡却安南贡使”的变化,反映了其对越政策向着更加务实的方面转变。

三、在处理边境事务方面

在封黎桓为交阯郡王之后,黎桓非但不感到满足,反而认为宋朝软弱可欺,“负阻山海,屡为寇害,渐失藩臣礼”,以致发生了诸如“交州战 船百余艘寇如洪镇,略居民,动禀实而去”和“桓所管苏茂州,又以乡兵五千寇邕州所管绿州”等事件。经历宋初的战争之后,“太宗志在抚宁荒服,不欲问罪”,都采取了和平忍让的态度。宋真宗时,在处理边境事务上也是采取谨慎的态度。当“交州效诚场民及其头首黄庆集等数百人来投”时,有官员存有开疆之念,想利用此事为借口重新收复交耻。而宋真宗则采取了将这些越南人“遣回本道”的作法。景德三年(1006年)黎桓卒,越南国内混乱,同时边境“头目黄庆集、黄秀蛮等千余人以不从驱率,戮及新族,来投廉州”。知广州凌策等人上言:“请发本道两千人平之,庆集等愿为前锋。”但遭到了宋真宗的否定,宋真宗诏令避免与越南发生冲突以维持与越南的和平相处。如果说之前宋朝统治者还心存利用边境事务找借口收复交耻,那么从以上宋真宗对边境事务的处理可以看出,宋朝对于越南抚宁怀柔的现实主义政策至此已经根深蒂固了。

宋仁宗即位后,仍坚持这一政策。当越南发生“郡人陈公永等六百余人内附,德政遣兵千余境上捕逐之”的事情时,宋朝没有利用他们来反对越南,而是“诏遣还”,并且“仍戒德政毋辄诛杀”。当然,对于越南日益表现出来的侵略意图,宋朝也是时刻作好反击准备的。当“德政发兵取占城”时,“朝廷疑其内畜奸谋,乃访自唐以来所通道路凡十六处,令转运使杜杞度其要害而戍守之”,对越南李朝的一些活动也在密切关注之中。同时,当“邕州诱其苏茂州韦绍嗣、绍钦等三千余人人居省地,德政表求所诱”时,宋仁宗“诏尽还之,仍令德政约束边户,毋相侵犯”。

后“广源州蛮侬智高反”,越南打着要帮助宋朝的旗号,“德政率兵二万由水路助王师”,伺机侵宋。宋朝看出了越南的实际意图,“朝廷优其赐而却其兵”。在镇压依智高后,宋朝把侬智高的胁从七千二百多人慰遣归业,减免租赋;对于没有参与侬智高割据活动的各部首领,“悉加恩赏”。通过政治手段解决了危机,避免了与越南爆发冲突,保证了边境稳定。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无疑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使两国人民免受战争之祸。此后的宋朝统治者也大都从现实出发,采取了和平、克制的态度来处理边境事务,使得这一政策能够被平稳的执行下去。

四、由“置于郡县”到建立宗藩政策转变的社会原因

  宋朝对越由“置于郡县”到建立宗藩政策的转变,其社会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宋朝在历史上是一个比较软弱的朝代。北宋时期的地缘政治形势较前代有了较大的变化,宋朝统治者面临多边外交,必须重新审视新的地缘政治和外交格局,从而采取相应的外交政策。“国朝西北有二敌,南有交趾”。蔡绦的此句评价,大体勾画出了宋初的总体周边形势。北方有政治和军事上都很强大的辽,西北有“叛服不常”的西夏。由于北方存在的巨大压力,宋在对外交往中不得不将其战略重心摆在北方,这就导致了宋朝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资源的向北倾斜,形成了“重北轻南”的政治格局。这一政治格局给宋朝与南部周邻的关系带来了直接的影响。与黎朝战争失败后,宋朝对越政策不得不发生转变,对于越南只能采取羁縻政策。苦于应付辽和西夏这两个强敌的斗争,消耗了宋朝太多的精力和财力。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澶渊之盟”后,宋朝国力更加衰弱,从而无暇南顾。为了争取一个较为有利的外部环境,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宋朝从实际情况和对其地缘政治环境所做的深刻分析出发,调整对越政策向着更加务实的方向发展。另外这一政策的转变与宋朝一贯的文治思想也不无关系。宋朝实行的崇文抑武政策或多或少限制了边疆将士的拓边能力及积极性,从而使宋朝统治者尽量优抚远人,采取了比较保守的政策。

宋朝统治者对于越南的认识也是促使对越政策转变的另一个原因。宋朝和黎朝交战之时就有田锡等人上书宋太宗说:“况大国,视交州谓之瘴海,去者不习风土……愿陛下且罢斯役,暂息南征。交州未平,不足损陛下之功业;交州既得,不足光陛下之威声。”并称“得之如获石田”。在对越战争获胜无望的情况下,此论调得到了宋太宗的认可。虽然这可能是宋朝对于战争失败的自我安慰,但同时也真实地反映出交阯之地在部分宋朝统治者眼中只是一块“鸡肋”而已。宋真宗时,当又有官员要求朝廷对交耻有所作为时,宋真宗拒绝道:“祖宗开疆若此广大,谨守而已,安用劳民以贪无用之土?”宋朝统治者对越南还存在着“交州山川险僻,多潦雾瘴毒之气,虽得其地,恐不能守也”的认识。甚至后来当宋朝放弃在战争中占领的州县时,竟然发生“朝廷知其无用,乃悉以四州一县还之。然广源旧隶邕管羁縻,本非交陆所有也”之类的事情。

其次,从越南方面来看。由于越南远离中国封建王朝统治的中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民族意识开始勃发。交阯之地虽然在长达千年的中国封建王朝的直接统治下,但已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封建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体系,出现了一些代表当地利益的新兴地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人物,建立独立国家的民族意识日益强烈。由于这些内部条件的日益形成,加之在其后五代十国时期中国割据政权无力顾及安南的形势下,安南地方势力便从建立地方政权而逐渐走上了建立独立国家的道路。经过两次战争,越南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得以增强。到了李朝时期,越南仿效中国唐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封建体制,使越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国朝西北有二敌,南有交趾”的评价,不仅反映了宋时的周边形势,同时也反映了当时越南已经具有相当的实力。“由于越南逐渐强大起来,中国用武力控制越南的作法也逐渐行不通了”,这一点成为宋朝不得不接受的事实。越南实力的增强与宋朝国力的衰弱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迫使宋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对越南的政策。

越南灵活多变的外交手段也是促使宋朝早期对越政策改变的另一原因。丁朝在与宋朝正式交往之前,称臣于南汉政权。公元970年,当丁部领闻宋遣大军伐南汉之时,认识到宋比南汉更为强大,便及时遣使人宋通好。这一事件体现出丁部领敏锐的政治嗅觉和灵活的外交政策,同时也为以后越南统治者作出了表率。其后越南统治者大多能灵活地利用外交手段来处理与中国的关系。如黎桓取得与宋朝战争的胜利后,很好地把握时机,一方面主动向宋称臣纳贡来满足宋朝天朝大国的虚荣心,另一方面利用自己征伐占城取得的胜利向宋朝示威并施加压力,为自己争取到有利的形势,在外交中争取更多的主动权。越南统治者充分了解宋朝基于宗主国的面子不可能与其藩属斤斤计较的心理,往往在宋朝采取和平忍让政策时,不时寇边扰民、掠夺财物。而一旦看到宋朝态度强硬起来时,又会马上“待罪”、“谢罪”。越南这种灵活的外交手段不仅有效地维护了越南的国家利益,同时在宋朝对越政策的转变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我们应看到,宋朝统治者所标榜的“无为而治”、 “以德怀远”,并不是他们在主观上已经深刻认识到要用和平而不是使用武力来解决问题,而是他们掩饰软弱无能的托词。因为只要有可能,宋朝还是想拓土开疆的,但限于国力、限于当时实际形势,不得不做出“息事宁人”的选择。对于丁朝,宋朝由于政权尚未巩固,为了暂时稳住越南不至于腹背受敌,其真实目的还是要积蓄足够的力量而削平之。其后,黎朝的篡立也正好给了宋朝一个“削藩”的正当理由,对越南黎朝的战争便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而发生的。战争失败使宋朝统治者认识到重新实现“郡县其地”的理想暂时不可能实现。所以当黎桓死、诸子争立、国内混乱以及李公蕴篡夺黎朝王位等这些实现理想的“机会”再次到来的时候,虽有部分官员想重拾旧梦,但宋朝统治者却再也不敢冒险,而是从现实出发,和平发展二者的宗藩关系。宋朝这种变化集中反映在作为中越宗藩关系核心内容的册封和朝贡两个方面:在属于政治范畴的册封上,宋朝对越南统治者尤其是新篡立王朝统治者的请封经历了由不愿接受到被迫接受再到主动接受的动态过程;而在对待属于经济范畴的朝贡时,宋朝对越方的积极朝贡反而出现了由欣然接受到不胜其烦再到屡屡“却贡”的过程。在对待越南请封和朝贡问题上,宋朝完全相反的态度变化,恰恰反映出宋朝处理中越宗藩关系的理性转变过程。这一政策的转变从某种程度上部分实现了宋朝统治者的战略意图,使南方地区处于暂时的稳定状态,对于发展南方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进步有一定好处,客观上维护了两国之间的和平稳定。越南则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利的外部环境,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发展与宋朝的积极关系,保证了国家独立,维护了国家利益,使越南社会步入了稳定的发展时期。

我们还应看到,随着越南国力的增强,宋朝对越忍让、克制的态度尤其是处理中越边境事务中“息事宁人”的政策,被越南李朝统治者看做是软弱无能,加剧了越南统治者个人野心的膨胀,最终导致了越南李朝于1075年大举进犯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宋朝依然严格执行和平务实的政策。宋朝取得富良江战役的胜利后,并没有乘胜追击进一步侵略越南,而是接受了李朝的乞降要求,随即罢兵班师,恢复和平。双方在“和则两利,战则俱伤”的道理上达成共识,重新回归到两国间正常的宗藩关系上来。战后宋朝统治者也更加坚决地遵循正常的宗藩政策,使得宋、李关系正常发展,中越两国间享有了两百余年的持久和平。自宋以降,中国历代王朝对越南的政策大都徘徊于“郡县其地”与宗藩关系之间,但基本以维持宗藩关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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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年前的历史,想说明什么?
中国对越南思,越南却忘思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