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5名城管遭围殴续:警方已抓捕10余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14:51:46
原标题:灵溪城管执法中发生冲突(续)

苍南新闻网4月20日消息:事情发生的第二天,为进一步了解事情发生的详情,记者带着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兵分三路分别走访了灵溪镇、县公安局和县人民医院,并采访了部分群众。

五名伤者系城管临时工作人员 执法人员未与占道经营商户发生冲突

就公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灵溪镇镇长吴招鹏。吴招鹏告诉记者,事发地大门路与康乐路交叉路口临近大门菜市场,来往的车辆、人员较多,而该路段的占道经营情况比较严重,周边的群众反应强烈。

关于网络流传的5名伤者系城管临时工的说法,吴招鹏予以了正面回应。他表示,5名被围困殴打的人属城管临时工作人员,主要协助城管执法人员搬离占道物品。而当天组织的执法行动只是一次对占道经营的常规整治工作,参与人员包括城管执法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执法人员未与占道经营的商户发生冲突,而是和路过的黄某发生冲突。”吴招鹏解释道。在当天的执法过程中,黄某刚好路过此地,看到这一幕后,用手机进行拍照。执法人员则要求其停止拍照行为,但是黄某并不管执法人员的要求,还是继续进行拍照。于是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黄某受伤,继而引发附近群众的围观。

吴招鹏说,黄某受伤后,执法人员随即报警,伤者黄某得以及时被120送到医院救治。但现场围观的群众却越来越多,导致了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被围困殴打。

公安部门表示:公开公正 一视同仁 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4月20日,记者采访了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学超,他介绍说,4月19日9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灵溪镇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与一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导致过路群众嘴唇出血。当天午后,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致使围观群众聚集,秩序混乱,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被围困殴打。鉴于现场情况,下午16时许,在乡镇干部的配合下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场劝离群众,现场秩序基本得到控制,受伤的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被送医院,及时得到救治。

陈学超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将秉着公开、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对前一阶段城管在处置占道经营过程中与一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导致过路群众受伤这个行为,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对后期起哄闹事、对城管执法人员肆意殴打和故意损坏执法车辆的滋事人员,公安部门也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据悉,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已于第一时间对涉案人员进行及时调查抓捕,目前已抓捕十余名现场挑事的涉案人员。据目前调查情况显示,涉案人员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针对其他在逃涉案人员,县公安局正在全力调查取证,部分涉案人员身份已经确定。陈学超表示,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及时发布公告,敦促涉案人员及时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投案自首的,公安部门将组织精干警力进行抓捕依法从严处理。

受伤人员五名伤情稳定一名仍处于休克状态

4月20日下午3时,记者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采访。据了解,受伤的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分别在我县人民医院、县人民中医院进行救治。县人民医院共收治了4名伤员,其中一名创伤性失血性休克伤员目前已经处于清醒状态,另一名伤员还处于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状态,正在全力抢救中。

“我也很纳闷,为什么突然就遭到一顿暴打。”一位多处软组织受伤的人员赵二远说。目前3名多处软组织受伤人员仍躺于病床上,还不能自行下床。据县卫生局副局长杨则安介绍,医院是在1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接到任务,随即召集全院的专家对伤者进行全方位检查和救治,对伤势较重者,医院立即将他送到重症加强护理病房进行治疗。另外,我县卫生系统于当天成立了抢救小组,并与温州医学院ICU专家等上级医院进行联动,全力为伤者提供最好的治疗。

另悉,与城管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黄某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经医生诊断,黄某身体无大碍,情绪稳定。当天下午,应家属要求,已转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群众期待一份和谐不想类似的事情再发生

事情已经过去一天了,灵溪大门路和康乐路交叉口也已经恢复了往昔的状态,路上车来人往、秩序井然。对于昨天发生的那一幕,过往的群众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说,老百姓图的就是一份和谐平安,不想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林先生认为双方引发冲突实属不该。他说,冲突双方都太冲动了,手机拍照,你只要觉得执法合理的,让他拍就是了。城管执法过程中肯定有不当之处,不敢让人家拍手机,不过最后演变为冲突也太冲动了。

陈先生表达了对网络谣言的担忧。他说,不过我总觉得现在社会是进步了,但是网络这个东西有点可怕,为什么?有些谣言发布后,人们便都把持不住了,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先生说,双方都应该相互退让,共同创造和谐社会。有的事情要好好说,不能动不动就拳脚相向,这样对社会和谐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黄先生呼吁城管文明执法。他说,城管在执法当中要注意文明执法,不能使用暴力,只要文明执法,说服群众,群众自然会听的。

王女士则希望以暴制暴的这种现象不要发生。她说,老百姓真的就喜欢过这种平安日子,看现在大街上祥和安静这样多好,像昨天那一幕太令人目不忍睹,触目惊心了。
http://news.ifeng.com/a/20140420/40004013_0.shtml原标题:灵溪城管执法中发生冲突(续)

苍南新闻网4月20日消息:事情发生的第二天,为进一步了解事情发生的详情,记者带着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兵分三路分别走访了灵溪镇、县公安局和县人民医院,并采访了部分群众。

五名伤者系城管临时工作人员 执法人员未与占道经营商户发生冲突

就公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灵溪镇镇长吴招鹏。吴招鹏告诉记者,事发地大门路与康乐路交叉路口临近大门菜市场,来往的车辆、人员较多,而该路段的占道经营情况比较严重,周边的群众反应强烈。

关于网络流传的5名伤者系城管临时工的说法,吴招鹏予以了正面回应。他表示,5名被围困殴打的人属城管临时工作人员,主要协助城管执法人员搬离占道物品。而当天组织的执法行动只是一次对占道经营的常规整治工作,参与人员包括城管执法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执法人员未与占道经营的商户发生冲突,而是和路过的黄某发生冲突。”吴招鹏解释道。在当天的执法过程中,黄某刚好路过此地,看到这一幕后,用手机进行拍照。执法人员则要求其停止拍照行为,但是黄某并不管执法人员的要求,还是继续进行拍照。于是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黄某受伤,继而引发附近群众的围观。

吴招鹏说,黄某受伤后,执法人员随即报警,伤者黄某得以及时被120送到医院救治。但现场围观的群众却越来越多,导致了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被围困殴打。

公安部门表示:公开公正 一视同仁 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4月20日,记者采访了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学超,他介绍说,4月19日9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灵溪镇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与一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导致过路群众嘴唇出血。当天午后,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致使围观群众聚集,秩序混乱,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被围困殴打。鉴于现场情况,下午16时许,在乡镇干部的配合下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场劝离群众,现场秩序基本得到控制,受伤的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被送医院,及时得到救治。

陈学超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将秉着公开、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对前一阶段城管在处置占道经营过程中与一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导致过路群众受伤这个行为,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对后期起哄闹事、对城管执法人员肆意殴打和故意损坏执法车辆的滋事人员,公安部门也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据悉,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已于第一时间对涉案人员进行及时调查抓捕,目前已抓捕十余名现场挑事的涉案人员。据目前调查情况显示,涉案人员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针对其他在逃涉案人员,县公安局正在全力调查取证,部分涉案人员身份已经确定。陈学超表示,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及时发布公告,敦促涉案人员及时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投案自首的,公安部门将组织精干警力进行抓捕依法从严处理。

受伤人员五名伤情稳定一名仍处于休克状态

4月20日下午3时,记者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采访。据了解,受伤的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分别在我县人民医院、县人民中医院进行救治。县人民医院共收治了4名伤员,其中一名创伤性失血性休克伤员目前已经处于清醒状态,另一名伤员还处于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状态,正在全力抢救中。

“我也很纳闷,为什么突然就遭到一顿暴打。”一位多处软组织受伤的人员赵二远说。目前3名多处软组织受伤人员仍躺于病床上,还不能自行下床。据县卫生局副局长杨则安介绍,医院是在1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接到任务,随即召集全院的专家对伤者进行全方位检查和救治,对伤势较重者,医院立即将他送到重症加强护理病房进行治疗。另外,我县卫生系统于当天成立了抢救小组,并与温州医学院ICU专家等上级医院进行联动,全力为伤者提供最好的治疗。

另悉,与城管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黄某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经医生诊断,黄某身体无大碍,情绪稳定。当天下午,应家属要求,已转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群众期待一份和谐不想类似的事情再发生

事情已经过去一天了,灵溪大门路和康乐路交叉口也已经恢复了往昔的状态,路上车来人往、秩序井然。对于昨天发生的那一幕,过往的群众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说,老百姓图的就是一份和谐平安,不想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林先生认为双方引发冲突实属不该。他说,冲突双方都太冲动了,手机拍照,你只要觉得执法合理的,让他拍就是了。城管执法过程中肯定有不当之处,不敢让人家拍手机,不过最后演变为冲突也太冲动了。

陈先生表达了对网络谣言的担忧。他说,不过我总觉得现在社会是进步了,但是网络这个东西有点可怕,为什么?有些谣言发布后,人们便都把持不住了,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先生说,双方都应该相互退让,共同创造和谐社会。有的事情要好好说,不能动不动就拳脚相向,这样对社会和谐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黄先生呼吁城管文明执法。他说,城管在执法当中要注意文明执法,不能使用暴力,只要文明执法,说服群众,群众自然会听的。

王女士则希望以暴制暴的这种现象不要发生。她说,老百姓真的就喜欢过这种平安日子,看现在大街上祥和安静这样多好,像昨天那一幕太令人目不忍睹,触目惊心了。
http://news.ifeng.com/a/20140420/40004013_0.shtml
城管知法犯法,引起事件的发生,是主谋,应当严惩!公共场所拍照应属文明取证,理应当奖励。路人帮手应属见义勇为,或者是过于气愤才出现的情况,可以理解。
太平日久,老百姓过的有些腻味了,找点刺激理所当然。
卡士 发表于 2014-4-20 21:23
城管知法犯法,引起事件的发生,是主谋,应当严惩!公共场所拍照应属文明取证,理应当奖励。路人帮手应属见 ...
你发一贴挣多少?
打人的人,纯粹是没事找事,活该。
fengxiang 发表于 2014-4-20 21:34
打人的人,纯粹是没事找事,活该。
总是有因才有果吧?
打人的城管,打城管的,散步谣言的,该枪毙的枪毙,该蹲局子蹲局子,不严惩不震慑。
打人的城管,打城管的,散步谣言的,该枪毙的枪毙,该蹲局子蹲局子,不严惩不震慑。
卡士 发表于 2014-4-20 21:23
城管知法犯法,引起事件的发生,是主谋,应当严惩!公共场所拍照应属文明取证,理应当奖励。路人帮手应属见 ...
你跟叙利亚那些人渣想的一样,自以为是正义的代表,所以可以干一些灭绝人性的暴行。
城管知法犯法,引起事件的发生,是主谋,应当严惩!公共场所拍照应属文明取证,理应当奖励。路人帮手应属见 ...
对于你的话,我同意的是你说路人有现场采访权,监督取证权。但是你说路人帮手小贩,出手制止,这是错误的,在现场,城管或者警察是具有现场的判断权与处理权,你可以认为城管在此事中有,态度粗糙,不保护当事人财务,并取证事后投诉甚至起诉。但是不能出手制止这样你就从中立身份变成当事人之一,证据无效。在世界各国都是通用,
cjwsr 发表于 2014-4-20 21:54
你跟叙利亚那些人渣想的一样,自以为是正义的代表,所以可以干一些灭绝人性的暴行。
我只是说了有因才有果
小猫爱老鼠 发表于 2014-4-20 21:59
对于你的话,我同意的是你说路人有现场采访权,监督取证权。但是你说路人帮手小贩,出手制止,这是错误的 ...
错,任何人在违法行为发生时都有权力阻止,你看下法律条文


就在CD看的那些图片和当地贴吧看的消息来看。被打的这5个城管,是在打人后被赶来的110警察 “X”(抓?扣?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那五个城管被揪出来打的时候有的是带着手铐) 后,待在事发地的大巴车里。然后有人在网上发帖称城管打死人了。围观群众中的一些人大概十几个开始冲进车里把人揪出来打,(看照片其实挺惨的,血肉模糊的)。后来事情怎么发展不大清楚,但是就畅谈的一个帖子贴的视频(该视频在6点多的时候被删除了)来看,事后开来救助城管的120救护车也被打砸掀翻在地了。(不过我怀疑这个视频可能不是这次事件的)
说说我的看法,我觉得作为引发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对城管应该严惩。惩罚程度视受害者的伤势而定。对于受害者,我觉得当地城管局除了应得的赔偿以外,应该给予嘉奖。奖励他这种合法的监督取证行为。
而对于动手的人,我觉得不应该简单的视为见义勇为。因为他们冲上去打城管的时候,并不是城管打人的当时,而是事后警察控制了城管之后的行为。而且手段有点那啥(打的很惨,贴吧有张照片,一个城管被扒的只剩下红内裤,身上血肉模糊,身下一大滩血,一个青年还在用脚狠狠的踹他)。当地政府应该查查动手的人和受害者的关系。如果只是路过群众见义勇为,则对动手的人应该以民事赔偿为主,刑事上减轻,甚至拘留了事(毕竟没有死人)。


就在CD看的那些图片和当地贴吧看的消息来看。被打的这5个城管,是在打人后被赶来的110警察 “X”(抓?扣?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那五个城管被揪出来打的时候有的是带着手铐) 后,待在事发地的大巴车里。然后有人在网上发帖称城管打死人了。围观群众中的一些人大概十几个开始冲进车里把人揪出来打,(看照片其实挺惨的,血肉模糊的)。后来事情怎么发展不大清楚,但是就畅谈的一个帖子贴的视频(该视频在6点多的时候被删除了)来看,事后开来救助城管的120救护车也被打砸掀翻在地了。(不过我怀疑这个视频可能不是这次事件的)
说说我的看法,我觉得作为引发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对城管应该严惩。惩罚程度视受害者的伤势而定。对于受害者,我觉得当地城管局除了应得的赔偿以外,应该给予嘉奖。奖励他这种合法的监督取证行为。
而对于动手的人,我觉得不应该简单的视为见义勇为。因为他们冲上去打城管的时候,并不是城管打人的当时,而是事后警察控制了城管之后的行为。而且手段有点那啥(打的很惨,贴吧有张照片,一个城管被扒的只剩下红内裤,身上血肉模糊,身下一大滩血,一个青年还在用脚狠狠的踹他)。当地政府应该查查动手的人和受害者的关系。如果只是路过群众见义勇为,则对动手的人应该以民事赔偿为主,刑事上减轻,甚至拘留了事(毕竟没有死人)。
也,就是执法人员在行驶法律维护法律过程中,旁观者不能妨碍执法人员行驶法律要求他行驶的工作。你有权利取证但是任何动手阻碍行为都是使你面临妨碍公务的起诉
城管知法犯法,引起事件的发生,是主谋,应当严惩!公共场所拍照应属文明取证,理应当奖励。路人帮手应属见 ...
你要是在美国,早被爆头了
双木仓 发表于 2014-4-20 22:04
你要是在美国,早被爆头了
这与美国何干,谁说了与美国有什么关联吗????
小猫爱老鼠 发表于 2014-4-20 22:03
也,就是执法人员在行驶法律维护法律过程中,旁观者不能妨碍执法人员行驶法律要求他行驶的工作。你有权利取 ...
任何人对违法行为都有权力阻止,
最近 发表于 2014-4-20 21:32
你发一贴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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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是不敢对造谣的人和暴民严格执法,那就太懦弱了
错,任何人在违法行为发生时都有权力阻止,你看下法律条文

我没错,这条法律的对象不一样,做为个人行为,你在看到小贩被人抢劫是可以出手,但是对方是旅行法律职责的执法人员时,你动手阻碍就是妨碍公务,你判断对方行为超过了法律给他权限在这情况下 你可以在一旁取证,但是不能出手阻碍,事后,你可以将视频上交给他们上级机关要求调查赔偿过失行为给他人的损失
你要是在美国,早被爆头了
啪!阿桂说:杀革命党!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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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求,最近钱化的厉害
悠悠刀 发表于 2014-4-2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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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求
你要是在美国,早被爆头了
这与国家无关,事实上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特别是人权方面各国都是参考过,比方我在美国遇到这事,我会按照他要求去做,同时说明我要保护自己,所以我要取证,打电话给我律师,不会给他任何拿枪暴我头的机会
双木仓 发表于 2014-4-20 22:07
政府要是不敢对造谣的人和暴民严格执法,那就太懦弱了
主要是政府自己就经常辟谣的
悠悠刀 发表于 2014-4-20 22:12
主要是政府自己就经常辟谣的
官窑是五大名窑之首
如果动手的人是在城管打人的当时就冲上去把城管们围殴成血团,我会觉得活该。因为这种行为是正当的“见义勇为”。至于后果严重了,也是当时情况混乱所致,打架救人么,哪有个轻重~。但是动手的人是在事后过了一会儿,警察控制住城管后才动手。这个就不能简单是视为“见义勇为”了。确实要付出责任。
张雨延 发表于 2014-4-20 22:14
如果动手的人是在城管打人的当时就冲上去把城管们围殴成血团,我会觉得活该。因为这种行为是正当的“见义勇 ...
这是激起民愤了,民意不可,,,,,,,,,,,,
张雨延 发表于 2014-4-20 22:02
就在CD看的那些图片和当地贴吧看的消息来看。被打的这5个城管,是在打人后被赶来的110警察 “X”(抓?扣? ...
根本就不是什么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话警察来了把人控制住了基本上就不会再有动作了。
大家放心 一般有家有口上班吃饭的人 是不会冲上去凑这个热闹的  

周末逛街就算是闲得没事干凑热闹 能挤到里圈去的绝对是平时就非常憋得慌的主

哪所谓十几个“见义勇为”的热心群众  平时是什么料 马上就要展现在更多的围观群众眼前了

syskey1 发表于 2014-4-20 22:16
根本就不是什么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话警察来了把人控制住了基本上就不会再有动作了。


他拍照影响你工作了吗?光明正大的执法你怕啥?.老百姓看不惯恶人,就该打它!
syskey1 发表于 2014-4-20 22:16
根本就不是什么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话警察来了把人控制住了基本上就不会再有动作了。


他拍照影响你工作了吗?光明正大的执法你怕啥?.老百姓看不惯恶人,就该打它!
城管知法犯法,引起事件的发生,是主谋,应当严惩!公共场所拍照应属文明取证,理应当奖励。路人帮手应属见 ...
呵,这架势,你是批奏折呢?
e域雪 发表于 2014-4-20 22:20
呵,这架势,你是批奏折呢?
发表看法评论
任何人对违法行为都有权力阻止,
执法中的一些行为是否违法由你在现场认定?
syskey1 发表于 2014-4-20 22:16
根本就不是什么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话警察来了把人控制住了基本上就不会再有动作了。
好吧,用词不严谨。看我26楼的说明~
飞向人马座 发表于 2014-4-20 22:24
执法中的一些行为是否违法由你在现场认定?
殴打无关群众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卡士 发表于 2014-4-20 22:20
他拍照影响你工作了吗?光明正大的执法你怕啥?.老百姓看不惯恶人,就该打它!
你只是拍照是不会管你的,但是如果你是参与其中的之一,那么你就不能说城管因为你拍照打你,至于老百姓看不惯恶人,有比昆明火车站更恶的吗?勇士们都跑哪里去了
卡士 发表于 2014-4-20 22:25
殴打无关群众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瞧你这上窜下跳的,又挣了不少吧。
小猫爱老鼠 发表于 2014-4-20 22:31
你只是拍照是不会管你的,但是如果你是参与其中的之一,那么你就不能说城管因为你拍照打你,至于老百姓看 ...
所有新闻都说了人家只是拍照!!!
双木仓 发表于 2014-4-20 22:04
你要是在美国,早被爆头了
和美国比?美国的临时工可不敢无证执法,要不被人打死都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