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说梦】交通的路政、运管、航道执法都应并入GA体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37:12
本屌丝一直立志加入GA队伍屡考未果,无奈报考了华东某路政。半年超限治理经验以来,执法完全是鸡肋,由于没有坚强的执法权限,咱执法完全是捡软柿子,破皮、押车老阿姨啥的完全没有办法,唯一一次感觉存在价值的是驻地派出所和交警的联合执法。在此,强烈支持路政等交通执法部门并入GA 体系,可以效仿国外高速警察。本屌丝一直立志加入GA队伍屡考未果,无奈报考了华东某路政。半年超限治理经验以来,执法完全是鸡肋,由于没有坚强的执法权限,咱执法完全是捡软柿子,破皮、押车老阿姨啥的完全没有办法,唯一一次感觉存在价值的是驻地派出所和交警的联合执法。在此,强烈支持路政等交通执法部门并入GA 体系,可以效仿国外高速警察。
牵扯的利益太大了,原来的领导怎么安排,这些领导背后都是千亿万亿的钱,没办法,只能看着一点点烂掉


公路法不够大?人之前还是道路安全管理条例。再n年前还是交通监理时没交警呢,神仙打架分出的。重庆高速没交警 只有综合执法

公路法不够大?人之前还是道路安全管理条例。再n年前还是交通监理时没交警呢,神仙打架分出的。重庆高速没交警 只有综合执法
干脆吃共产党饭的全部转GA,我们农民成立中华农民共和国。。。。
呵呵 没有通过    。。吃GCD饭的全部转JC,国家给我们农民成立以个农民自治区
前几年深圳模仿香港搞警务改革,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国情不同,照搬模式八成会草草收场
我只是想表达,没有GA的联合执法真心太难了。
现在各执法单位都有这情况吧
如果完善法院审判体系,让法院来完成法律的执行,我想也许好很多。
就是各行政部门只开具罚单,具体的执行由法院来。这样当事人也有申辩的渠道。
我只是想表达,没有GA的联合执法真心太难了。
那是因为人家有枪,遇见暴力抗法可以拉人。同意你这看法。
急速闪电 发表于 2014-4-1 15:01
现在各执法单位都有这情况吧
如果完善法院审判体系,让法院来完成法律的执行,我想也许好很多。
就是各行 ...
你的想法,实践起来太难,不现场执行,当事人有时间处理吗?法院的弟兄们不累死啊
wjhxm008 发表于 2014-4-1 16:12
那是因为人家有枪,遇见暴力抗法可以拉人。同意你这看法。
现在警察也不是都有枪,关键在于,限制人身自由
glutton87 发表于 2014-4-2 11:02
你的想法,实践起来太难,不现场执行,当事人有时间处理吗?法院的弟兄们不累死啊
这个还需要其他方面的支持
一个是对处罚结果无异议的,可以网上交罚款。如果有异议就去法院处理(简化庭审程序,小案件半天结案)。即无异议也不交罚款的,法院直接从账户强制执行并列入黑名单。
真执行起来应该比警察扩大范围更好一些吧,也能让警察更加专业化。
急速闪电 发表于 2014-4-2 14:31
这个还需要其他方面的支持
一个是对处罚结果无异议的,可以网上交罚款。如果有异议就去法院处理(简化庭 ...
你的考虑完全忽略了行政相对人的因素,人就不愿意,怕麻烦,况且好些人不会电脑,也懒得申辩。
我兔不是法制国家当然执行难
偶的看法恰恰相反,偶认为应该把公安部门拆分一下,把交警划归交通部门,这样一来路政运管水航管等都可以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