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酒后枪杀孕妇警察胡平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22:19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今天,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胡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平称会上诉。

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只因米粉店不卖奶茶,遂拔枪打死已怀有身孕的女店主,其丈夫中枪侥幸未死。

案件发生后,涉案民警胡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6名有关责任人被停职调查。据中央政法委2014年2月11日通报,平南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周贤,公安局原政委李坚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据报道,涉案民警的家属曾试图通过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但被受害人家属拒绝。当地政府部门也曾提出赔偿计划,并和被害人家属进行协商,当事人家属一度拒绝赔偿。

2014年2月13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原广西平南县公安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媒体记者等40多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的两名民警在大鹏镇调查案件,晚上19时许到该镇“兄弟酒家”吃饭喝酒,22时许在返回平南县城途经该镇新塱街时,被告人胡平因醉酒下车闯入“老牌螺蛳粉店”,持枪将店主吴英、蔡世勇击伤,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平开枪射击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平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分别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胡平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http://news.163.com/14/0217/15/9LA1UM0F00014JB6.html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今天,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胡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平称会上诉。

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只因米粉店不卖奶茶,遂拔枪打死已怀有身孕的女店主,其丈夫中枪侥幸未死。

案件发生后,涉案民警胡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6名有关责任人被停职调查。据中央政法委2014年2月11日通报,平南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周贤,公安局原政委李坚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据报道,涉案民警的家属曾试图通过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但被受害人家属拒绝。当地政府部门也曾提出赔偿计划,并和被害人家属进行协商,当事人家属一度拒绝赔偿。

2014年2月13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原广西平南县公安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媒体记者等40多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的两名民警在大鹏镇调查案件,晚上19时许到该镇“兄弟酒家”吃饭喝酒,22时许在返回平南县城途经该镇新塱街时,被告人胡平因醉酒下车闯入“老牌螺蛳粉店”,持枪将店主吴英、蔡世勇击伤,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平开枪射击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平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分别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胡平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http://news.163.com/14/0217/15/9LA1UM0F00014JB6.html
还有二审,,社会要有公理正义
公理正义是啥?
这货还是警察啊,难以置信,罪大恶极应立即执行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_╯
关宁铁骑 发表于 2014-2-17 18:44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_╯
深圳那个故意杀人的警察只是死缓
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来自: Android客户端
现在的舆论也着实厉害。
杀人偿命 !
对法院一审判决无异议。
妥妥的!!@卡士
很有可能是魔鬼 发表于 2014-2-17 20:12
现在的舆论也着实厉害。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一尸两命,死有余辜
知法犯法,滥杀无辜,必须死刑。
钱要赔,人要杀
纯属作死,罪有应得
觉得奇怪,几十年前,公安部门进人那要严格的多,政审等很严,所以当时的公安警察,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人民公仆,现在可好,这样的酗酒行凶的人渣居然也披上了虎皮,东莞的那些差役沦为了黄赌毒的保护伞,难怪世风日下。
一声叹息啊,真正是喝酒误事啊
估计二审判死缓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放屁狗 发表于 2014-2-17 23:03
钱要赔,人要杀
钱是纳税人赔的
天山白瑞德 发表于 2014-2-17 23:26
觉得奇怪,几十年前,公安部门进人那要严格的多,政审等很严,所以当时的公安警察,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人民 ...
我反而觉得我们这里的警察比十几年前好多了~!
从主贴的描述看 我觉得死刑很正常啊

有啥可以变缓的情节么
觉得奇怪,几十年前,公安部门进人那要严格的多,政审等很严,所以当时的公安警察,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人民 ...
司法腐败比较可怕,586要整顿司法,切中要害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我反而觉得我们这里的警察比十几年前好多了~!
30年前还好,10来年前烂,现在是基层相对好转,但中层隐形腐败不易察觉。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兴安岭 发表于 2014-2-18 19:03
30年前还好,10来年前烂,现在是基层相对好转,但中层隐形腐败不易察觉。
这是你个人的感觉
装甲先锋 发表于 2014-2-17 19:03
深圳那个故意杀人的警察只是死缓
贵州的张五枪判得更轻。
zhepro 发表于 2014-2-18 16:16
从主贴的描述看 我觉得死刑很正常啊

有啥可以变缓的情节么
如果这对被枪击的夫妇有不敬行为的话,估计这警察就不会被判立即执行了。
悠悠刀 发表于 2014-2-18 20:56
如果这对被枪击的夫妇有不敬行为的话,估计这警察就不会被判立即执行了。
有视频记录吧
二审还没结果楼主就搞阴谋论无聊不?